明琇听罢颔首,“闻所未闻,有趣。”
女修笑道:“我们姊妹倒不怕世人将我们视作荡.妇淫.娃,怕只怕世人望文生义,只当我们的道就是比他们的道劣一等。姑娘,你要的药包好了,今日有缘与姑娘探讨我辈大道,这药就不收你的钱了。”
明琇拱了拱手,却见那六七同门姊妹笑语晏晏而去,端的是风流博浪,逍遥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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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明琇寻了个惬意的姿势躺在李青莲怀中,当甩手掌柜任由其上药,神思飘忽之际,又想起了白日素女门人的三魂之说。
人真的是由不同的“我”构成的吗?
这又会不会和她、明瑄的穿越与重生有关系呢?
李青莲的臂弯很舒服,他的手法也很到位,很快,明琇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翌日,一早醒来,明琇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钻入鼻腔的,是一股烧鸡的香味。
原来,就在她睡懒觉的这段时间里,李青莲已经带着她离开了泰长山脚下,往鲁国中部赶,途径一个小村子。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午饭的饭点了。
店里的老板也是掌勺,他一见明琇醒来,就连忙向院子里招呼,“小郎君,别捉鸡了,你婆娘闻着饭香味,终于睡醒啦!”
明琇脸微微一臊,心想她这一安稳就爱睡懒觉的习惯可真得改一改,否则还没等她嫁人,这“懒婆娘”的形象就根深蒂固了。向院子里看去,却见李青莲换去了昔日白衣,穿着田舍间最简单的那种的拼布布衣,像舞剑一样飘然地转了几圈,左手右手就各提了一只小公鸡。
明琇不禁看呆了,她总相信人靠衣装,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穿得这样朴素,在田舍间捉鸡的样子都能这么俊逸脱俗。
乡下的好处,是现吃现烹,最能得食物的真味。好比,老板正在做的这道鲁国名菜焖锅鸡正是需要田间散养的小公鸡做出来才地道。
这道菜用地锅抄最好,如果是炉子,就必须要刚刚打过烟囱,火要武火,烧出来的鸡才够味。第一锅鸡不是明琇这桌的,她闻着那诱人的香味,食指大动,眼巴巴地看着那锅鸡被送上了别的食客的饭桌。
老板看着她猴急的样儿,笑道:“娘子莫急,我们这儿都是由食客亲自挑鸡宰了再烧的,你郎君很快就挑好啦。”
听着那声“你郎君”,明琇心里就和喝了蜜那么甜,却又有些局促,“他还不是我郎君呢。”
老板听不到,指着鸡舍,奇怪道:“噫,你郎君怎么了,捉住鸡怎生又给关回鸡笼了?噢、噢——原来他是要去捉那只最凶、最活泼的斗鸡啊!那斗鸡顶顶凶悍了,连我们都捉不到,干脆让它在田间生活着,还能看个家,当狗用。”
明琇一听乐了,“谪仙大斗公鸡”的大戏她可不能错过,“我去看看!”说罢飞身直接从窗户里跳出去,踏过矮墙,向村口掠去。
李青莲站在村口处,公鸡就在离他不远的树上,他却一动不动。
明琇问:“青莲,怎么了?”我来就是为了看你捉鸡啊!
李青莲整个人都僵化了,过了一会儿才回了俩字:“没事。”
“诶,究竟怎么了?”
李青莲突然抬高声音:“别动!!”
明琇:???
过了一会儿,明琇才反应过来这声“别动”不是在吼她,而是在吼村口那条摇尾巴跑来的小奶狗。
“好可爱的狗狗!”这条白色卷毛小狗让明琇想起了前世家中养的贵宾犬,于是,她冲过去一把抱起毛茸茸的小奶狗,在圆嘟嘟的狗鼻子附近“吧唧”亲了一口。
李青莲依然僵立着,努力保持镇定,却始终不敢直视明琇怀中的小狗。
明琇突然产生了一个神奇的猜想……为了验证,她抱着狗逼近李青莲,近一步,他就退一步。
哈!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竟然怕狗!
明琇邪笑着追他,“来来来,青莲,一起撸狗啊,快活啊!”
李青莲飞快地躲到一棵歪脖子树后面,探头瞧了明琇一眼,又迅速将目光收回。
明琇:“难不成你怕……”
“不怕!”李青莲抢白。
明琇心道,“哈,我都还没说你怕狗了,你就不打自招啦!不怕?不怕你躲这么远做什么。我就静静地看着你逞强。”于是她抱着狗走到树边,步步逼近,李青莲身手敏捷,拉着树枝一撑一跃,竟就这么被她逼上了树。那双清浅的褐眸中流露出深深的恐惧,吼道:“走开!”
“青莲?”看起来他也很招狗喜欢,小白狗兴奋地围着树打转,毛茸茸的小短尾巴甩个不停。
“把狗拿走!”
明琇没料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愣了愣,而后突然茅塞顿开,一拍脑袋:“我这是干了什么?李青莲整整四年都以为自己的金丹是被狗吃了,不留下心理阴影才怪呢。”
少年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地看着一群恶犬抢食从他的身体里剖出来的金丹……这样深入骨髓的恐惧,又有谁能轻易克服?
她竟然还抓着这一点去欺负他!
明琇觉得自己就像小时候揪女生小辫子以引起对方注意的小屁孩一样,真是特别无聊,特别讨厌!
“青莲,我错啦!我把狗抱走,你快下来!”
看到小白狗走远了,李青莲才轻飘飘地从树上跳下来,冷哼一声,自顾自地走,不再理明琇。
明琇跟在他身后,并拢三指朝向天空,狗腿地说:“以后再碰到拦路狗,我发誓,我肯定第一个抱你。”
李青莲这次好像真是恼了,加快脚步,就是不理她。明琇惯是个软的不行就强来的混蛋,她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噌”地一下就扑到李青莲背上,手脚并用,像个树袋熊一样抱住了他,同时向他索吻。
索吻这一招她从未失手过,谁知这一次,李青莲原则特别强,直接撇开脸,道:“在你漱口前,都不要来亲我。”
明琇只好咽咽口水,委屈地点头。“那、那我们还捉那只霸王鸡吗?”
作者有话要说: 道宗双修的修炼方式和法则纯私设,天、地、人三魂的设定参考了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与超我”的概念,并不出自本土道教,勿较真。不过,相信泥萌也不会在一本拥有神(bian)奇(tai)的世界观的朋克古风文里认真的。
剧情章很快就跟上,离完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啦233 不要误会
第64章 天长路远魂飞苦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回来的时候,明琇手里抓着那只好斗的大公鸡, 大公鸡被揪着脖子依然雄赳赳、气昂昂, 反倒是明琇脸上的神情像极了一只斗败的公鸡。
大公鸡嚣张不多时, 很快就成了桌上的菜品。砂锅鸡上桌,再淋上滚烫的香油,色泽饱满,肉香四溢。
明琇紧贴着李青莲坐,肩膀靠着肩膀, 膝盖磨蹭着膝盖,只不过李青莲是正身端坐,而她坐得歪歪扭扭,几乎就要贴到他身上了。同时殷勤地给李青莲夹肉, 先放嘴边吹气, 再喂到他的唇边。“我知道错啦, 别不理我。”
南方沿江一带民风保守,男女之间传个情都要靠丢个手帕、借个伞, 老板娘倒是很少见到一如他二人这般当众亲热的夫妻。老板娘是个嘴皮子溜的, 张口便夸:“郎君与娘子如胶似漆,当真是一对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李青莲这会儿倒开始奉行食不言, 明琇则笑道:“他生得神仙一样俊,我算什么,应该说是好白菜被那啥拱了。”
老板娘连忙摆手,“诶, 快可别自谦啦,娘子的皮肤就像剥了壳的鸡蛋那样白嫩,眉眼也生得又英气又妩媚,这么漂亮的小娘子,配神仙郎君也是配得上的。你们是哪里人哩?”
明琇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挠头一边道:“哪里哪里。我们是边陲来的,小地方人。”
李青莲推开明琇的筷子,自顾自地夹了一块鸡肉吃。
老板娘古道热肠,“小郎君,你和你家娘子闹脾气了?俗话说得好啊,天上下雨地下流,两口子吵架不记仇。”大抵这个年纪的女人都爱管些家长里短的事,夫妻之间闹矛盾了,协调疏通一番若能和好,也算是一桩大功德了。
不,他不是在闹脾气,触发点或许是一条狗,但背后的原因一定不只这样。
明琇心中一直隐隐不安,她一直害怕让他失望,故而一直宁愿隐瞒,却因此更加害怕,如此循环往复,陷入了一个无解的局。这个男人能够在以为她凶多吉少、不抱任何期待的情况下爱她多年,能够不计较得失义无反顾地守护着她,他不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厌弃她。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身体的还是心灵的,她都害过他数次,即便是这样,李青莲依然没有放弃她。
他踏过尸骨和岁月,小心地把一颗真心捧到她面前,纯澈得像水晶一样。
如果真的有一天,李青莲生气了,导火索只会是两人之间真正的矛盾。
“青莲……”或许是有一种对于坏事即将发生的不可知的预感,明琇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握着他冰凉的手放到自己脸上蹭。“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