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珠伸出手指,如数家珍:“今天绣了花,绣的是竹子,等我学会了,以后可以给你做衣衫。下午的时候,娘教我管账,我才知道原来家里已经这么穷了……”
说到这里,季明珠明显地顿了一下,抬头看温钧,模样有些自得,又有点不好意思,简直就是海边捧着辛辛苦苦收集到的贝壳来献宝的小孩,眼睛亮晶晶。
“我有很多嫁妆,你帮我当掉好不好?”
温钧略显错愕,随即失笑,亲昵地捏了捏季明珠的脸颊:“暂时还不需要你补贴。”
赵三老爷送来的第一笔款,也就是一千两银子都还没花完,何必要用季明珠的嫁妆呢?他没有往家里拿钱,一来是觉得,这银子是用来做生意的,往家里拿不好,二来是觉得家里的银子足够日常生活,暂时不需要往外支出。
可要是真的碰到需要花银子的事情,他也不是那种迂腐之人,自然会和赵三老爷打个招呼,从这里面抽取一部分银子使用。
不过,明珠竟然有嫁妆?
温钧若有所思,顺嘴问了句:“你的嫁妆单子呢,我看看。”
季明珠茫然回头,愣了愣,看到温钧的目光,回过神来:“哦,嫁妆单子在梳妆台的匣子里。”
她已经不是大小姐,没有四五个丫鬟照顾,一个负责管理嫁妆,一个负责管理衣衫,一个负责管理胭脂水粉,一个负责人士调度。
她现在就一个人嫁过来,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管,嫁妆单子没有地方保存,就随手扔在了梳妆台上。
回到正屋里,季明珠翻出嫁妆单子,交给温钧。
温钧接过,低头浏览。
而季明珠漫无目的地想着,夫君关心这个干什么,他不是不肯要嫁妆吗,难道又改变主意了?那她是不是现在就要去嫁妆箱子里翻一下……
视线落在温钧脸上,所有的思绪都暂时消失,她怔怔地出了神。
夫君长得可真好看啊。
眉若远山,凤眸微挑,薄唇高鼻……和第一次见面时候,那个仅仅清秀,只有笑容温和的少年完全不一样了。
半年时间,他五官慢慢长开,身高也长高了半个头,正处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过渡期,身姿愈发挺拔,气质出众。
只是垂眸看单子,就有一种沉静贵气的气质弥漫出来。
“明珠,你的嫁妆……”
温钧看过了单子,回头和身侧的她说话,却看见她双手托腮,双眸明亮地偷看他,嘴角还有一抹甜蜜的姨母笑。
温钧:“……”
温钧不适应地动了动肩膀,这种目光,总让他想起现代那些追星的小姑娘。
“什么?”被温钧一叫,季明珠回过神,有点不好意思。
温钧无奈一笑,免得她尴尬,没再提这件事。只将手上的嫁妆单子露出来,问道:“你的嫁妆颇为丰厚,是哪里来的?”
这个年代,若是疼爱女儿的人家,大多会在女儿一出生就开始为她攒嫁妆。毕竟有些难得的木材、首饰、田地,都需要时间寻摸,可遇不可求。
季明珠也是一样。
可是她从小攒到大的嫁妆,早就已经因为季家出事而卖了出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嫁妆。
细细数来,竟然还不少,良田十亩、黄梨木的家具、紫叶檀的摆件、珍珠首饰……
古代的珍珠还没有人工养殖,全靠海民下水摸珠,十去九不回,用血淋淋的名换来罕见的珍珠,因此价格十分昂贵,堪比上好美玉。至于现代人人追捧的翡翠,反而不受人待见,都价格低廉。
说这么多,也只是想说,季明珠的嫁妆虽然比不上她以前的那些,但是价值和数量也很不错,让温钧出乎意料,肆意他才问了一句。
季明珠眨了眨眼,慢吞吞回道:“这是我母亲留下来的。”
对了,温钧眯了眸子,原来如此。
妇人若是早逝,遗留下的嫁妆通常会给儿女,而且是偏向女儿一方。季老爷卖了女儿的嫁妆,因为那些嫁妆就是他攒的,可是先夫人的嫁妆就不好动了,给女儿陪嫁正好。
温钧合上嫁妆单子,“这些东西既然是你母亲留下来的,就好好保存,留个念想。”
“嗯。”季明珠接过,老实地收了起来,情绪有点低落。
温钧有些歉疚,都怪他提到了明珠的生母。
好在季明珠恢复得很快,过了一会儿,又有了精神,将嫁妆单子随便放好,扯着温钧的袖口道:“你该去看书了。”
温钧:“……”
虽然他并没有打算偷懒,但是这种被小管家婆监督的感觉竟然意外的不错。
他站起来,整理了衣衫,低头一笑:“我看书,你研墨如何?”
季明珠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好的。
眼睛亮晶晶地答应了,第一次进温钧的书房,又紧张又羞涩,生怕弄不好搞砸了。
好在温钧很有耐心,手把手教导她怎么做,她才不至于两眼一摸瞎。
学会之后,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温钧在书房待了一下午,她也就帮忙研墨侍候了一下午,洗笔裁纸,西窗剪烛。
结束之后,温钧突然觉得有个人红袖添香也是个很不错的事情。
不用练字练到一半,放下笔,护着袖子免得弄脏,小心翼翼地研墨,不用看书看到一半,觉得光线越来越暗,放下书去剪烛。
他想了想,打算有机会一定要找个书童。
不过他现在还没有什么功名,配备书童,总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外人也会觉得他矫情。
等明年三月开春,拿下秀才功名后,找个书童倒是可行。
总之,一切都脱不开明年三月的院试。
……
时间过得很快。
温钧一如既往的用功读书,甚至隐隐比之前更加努力。
他制定了严苛的作息计划,每天都要写五百个大字,熟读四书五经的任意一本,三天写一篇赋文,七天写一篇八股文。
有老先生帮忙,历年院试的题目都被他拿到手,按照题海战术,认真作答。
他起床的时间越来越早,回房休息的时间越来越晚,常常季明珠已经睡了,他才回房休息,季明珠还没醒,他已经起床写完了一百个大字,收拾好准备去私塾了。
季明珠和温常氏看在眼底,心疼在心里,几次劝慰他不用这样努力。
温钧一笑而过,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其实他深知劳逸结合的道理,并没有一直埋头苦读书,过得像她们以为的那样辛苦。
他每天写完字会出门走一圈锻炼身体,中午会在私塾里小憩片刻,晚上要是累了,也会提早回房休息,一切都心里有数,过得充足却不疲倦。
身体是本钱,他还没有榜上有名,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院试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再说了,这一切,还真不如他当年高考的时候努力。
那一年高三,真是罪恶又黑暗的一年,早上四点起,晚上十一点睡,中午眯半个小时,每天刷题刷到疯狂,全年级都是一样的疯狂,走路看书,吃饭看书,上厕所看书。
就连做梦的时候,说梦话脱口而出的都是题目。
还好,努力永远不会被辜负。
那一年,他拿到的名校录取通知书,并没有辜负他的辛苦。
他顺利完成了从孤儿到名校高材生的蜕变。之后大学四年,他也一直十分努力,毕业后,别的同学还在找工作,他已经接收到了行业里人人渴望垂青的大公司的邀请。
换了一个世界,也一样。
想要在明年三月的院试里有名次,他就不能懈怠一丝一毫。
想要休息,熬过这一段时间,功成名就,事业金钱双丰收的时候,有的是大把时间。
第34章
寒风乍起, 枯木萧萧。
明明前几天还很正常的温度, 突然开始降温了。
仿佛是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进入了冬天,
如今温钧每天出门去私塾上课, 都要穿着厚厚三层衣衫, 看起来不像个潇洒的书生,反而像个身体虚弱的富家公子——慢吞吞,迟钝又缓慢, 要不是靠颜值和身材撑着,简直就是圆滚滚一团,徒惹人笑话。
这也是没办法, 在这个还没有经历过温室效应的古代, 冬天委实太冷了。
刚进入腊月,外面的树叶就全都黄了, 掉得光秃秃, 只有灰色的枝干。地面凝结着细霜的枯黄的草, 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寒意从脚板一直沁到骨子里。
就这,还是南方的冬天。
温钧不能想象以后去北方生活会如何。
家里, 温常氏看了温钧心疼, 翻出了旧日的厚衣衫, 缝补一番, 填充了些棉花, 给他穿上。
现在的纺棉技术还不够先进, 纺出来的棉花经常脱离,经过一年压箱底的操作,早就压扁了,不重新填充棉花,压根不能穿。
不过就算填充了,也没什么大用。
温钧穿上暖和的棉衣,虽然好了一些,但是在一天比一天冷、温度降得像跳崖的冬天,很快就恢复了之前的凄惨模样。
季明珠和温常氏对此都很着急。
她们还好,不用出门,也不用干什么活,就连洗衣做饭用的井水,都是温温的,不算苦,只需要烧着炭,在屋里猫冬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