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连米诺斯都无法加入,恐怕启明星也没办法接受你。”刑岚语气平静,仿佛只是在安静的陈述事实,丝毫没有意识到这句话中令人绝望的宣判意味。
玫瑰的眼角渗透出一点晶莹透亮的液体,仍旧试图保持微笑:“没有关系,我愿意跟着你,无论能走到哪一步,我都是心满意足的。从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和事迹,我就把你当作是自己的偶像了。”她这番话外加一副故作坚强的可怜表情,简直像是卑微到了极点。
陈书礼揉了揉眼睛,突然觉得自己快要不认识玫瑰了。这还是不久之前在基地里万众瞩目,对谁都高高在上的玫瑰吗。
果然女人都是戏精。
陈书礼瞪了刑岚一眼。
尤其是这个面冷心黑的家伙,简直就是精神分裂。
刑岚点了点头,大概是默认了玫瑰所说的话。
“既然如此,你先暂时跟着我们。”
玫瑰面露喜色,乖巧的应声道:“我和小陈都不会给您添麻烦的。到时候凭我和他的能力,哪怕进不了启明星,也找个启明星势力范围内的小基地落脚还是不成问题的。希望到时候还能经常和你遇见。”
刑岚:“他得一直跟着我。”
玫瑰:??!
陈书礼:!!?
什么情况!
刑岚:“我是他的债主,债务没有还清前,他得一直跟着我。”
玫瑰有些难以置信:“将来你回到基地也要带上他一起吗?”
刑岚:“这是当然。”
玫瑰:“可是启明星不是早就号称人员饱和,不再吸纳一般人了吗。”
此时刑岚倒是表现的出奇的有耐心,居然一直在解答。
“他是异能者,并不是普通人。”
玫瑰有些激动:“我……我也是啊!”
刑岚:“他还有我做担保。”
言下之意就是“你没有”。
玫瑰有些失望的同时又感觉到一阵兴奋。看来刑岚在启明星拥有一定的身份,至少引入个把人不成问题。接下来的日子,她只要能证明自己比陈书礼更有用处,或许对方会改变主意,重新选择她也不一定。
第20章 启明星距离……
启明星距离三人所在的区域,直线距离超过一千五百公里。一千五百公里说长不长,在末世前,这或许只是十分简单的一件事。可现在既没有空乘航班,也没有高速悬浮列车,甚至连那辆n手摩托车,都因为油箱告急没法继续上路,沦为一块造型拉风的废铁,被永远遗弃在这个只剩死寂的废墟之中。
在没有机械交通工具的前提下跨越千山万水,穿越无数变异生物潜伏的区域,除了个人能力之外,运气也要占极大的因素。四舍五入,可堪称为壮举。
没人知道刑岚之前是如何做到的,陈书礼和玫瑰对这一点倒是很有默契,谁都没有就此发表过任何疑问。可出于各自的目的,他们两人暂时只能认准刑岚这条优秀的大腿。接下来会发生的究竟是故事还是事故,大概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吧。
刑岚带走了陈书礼,默认了玫瑰的跟随。三人默契的踏上了一路向北的旅程。
这条路并不好走,刑岚艺高人胆大,直接选了一条穿越横贯山脉的近路。
横贯山脉由东向西延伸,绵延长达近千公里,几乎隔断了大陆的南北,也正是因为如此得名。
在末世之前,在这片区域是人类自然保护区,为了沟通南北交通,曾修建了大量的高速隧道和悬架的桥梁。只是这些需要精心维护的公路设施如今大部分早到了破坏,想要直接走贯穿路线根本行不通。
只有那些更早年间修建的盘山公路因为鲜少有人问津,反到保存的不错。即便有部分路面被毁,也只是车辆无法通过,对徒步者几乎没有影响。
刑岚选的这条路的确是最短的,只要翻过横贯山脉,往后就是平原地区,一直到启明星基地都是大片的坦途。
这条路最大的难度就是穿越山区,因为横贯山脉百分之九十五的区域从来没有经过深入开发,迄今保存着大量原始丛林。这导致区域内的生物物种非常丰富,其中大部分至今保留了原始的属性,但在庞大的基数之上,也有许多发生了变异。
所以,在陈书礼最初听说刑岚这个计划的时候,差点打算和她分道扬镳。直到刑岚明确表示她只顺着公路路线穿越,只翻山赶路,并不进深山腹地,并且她来时已经摸索了一条安全路线,陈书礼这才半信半疑的同意了这个说法。
对比陈书礼,玫瑰简直称得上是无比乖巧,很有应征腿部挂件的自觉。不仅表现的顺从又配合,还不忘及时表明态度:偶像去哪,她去哪。
陈书礼虽然对启明星没有兴趣,但他也不愿意继续在米诺斯势力范围不断扩张的南大陆继续待下去。他想要去北方,刑岚的队伍无疑是触手可及的最优选择。
综上所述,三人就此出发。
这片大陆上有句古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万事开头最难。虽然一开始忧虑猜测,可一旦出发,进展又比陈书礼预想的顺利了许多。
他们回来之后闪电一直没有露面,陈书礼猜测对方应该没有走远。或许正是因为闪电暗地里开路,三人才能毫无阻碍的进入了横贯山脉的边缘地区。
今夜是三人正式进入横贯山脉山脉的第一晚,刑岚在河岸高地一处相对开阔的人工观景平台准备露营。
趁着陈书礼和玫瑰整理营地的功夫,刑岚消失了大概十分钟,再出现的时候肩上已经扛着一只足够三人吃饱的猎物。
陈书礼充分怀疑刑岚带回来的猎物其实出自闪电之手。虽然知道刑岚和闪电的关系十分密切,但这趟免费送餐服务还是让陈书礼大跌眼镜。
如果有机会,他也想找一只这样的的变异兽作伴,能扛能打能骑,巡回狩猎一样不差,一身皮毛油光水滑,冷天往身上一挤,保暖效果堪比皮褥子。有了它,除了在人多的地方不太方便,其余真是温饱问题一并解决。
陈书礼越想越羡慕,恨不得当场就向刑岚取经。最好是闪电还有一奶同胞的兄弟姐妹,没有的话将来给他领养一个崽子不知道能不能行。
对了,闪电是公是母来着?
心动不如行动,有了这个念头,陈书礼转悠到刑岚的身边,旁敲侧击了起来。
“你和闪电是怎么认识的?”刑岚曾流露过,她把闪电当作伙伴。既然是伙伴,那问问他们怎么认识应该没问题吧。
“你问这个干什么。”刑岚下刀时又稳又准,虽然在打话,却丝毫不受外界的干扰,两三下挖出了猎物的内脏,剥皮的操作更是一蹴而就,不仅将肌肉和脂肪分离的干干净净,同时还没有将皮板损伤分毫。
刑岚手中握的不是锋利著称的手术刀,也不是专门的剥皮工具,而是一把刀刃向内弯曲的反曲刀。这是一种轻型的军用武器,虽然是匕首制式却更适合劈砍。用它来处理食物看起来是大材小用,实际上却并不会太顺手。
但这把刀握在刑岚的手里,用来做什么都没有半点违和。刑岚精准的力度把控让陈书礼叹为观止,一转眼就把猎物处理的非常完美。
陈书礼看着她娴熟又干脆的在裸露的肌肉和筋膜上打下均匀的花刀,几乎每一刀的长度和深度都仿佛精准到毫厘,看的一旁的陈书礼直怀疑刑岚其实是个表面一丝不苟,内心极度压抑的强迫症。
最后一刀,猎物的头颅被剁了下来,失去头皮包裹的脑袋咕噜咕噜滚到陈书礼脚边,凸起的眼珠里透出诡异的青光,正好和他来了个不期而遇的对视。
陈书礼喉头一滚头皮一麻,突然觉得刑岚很有成为刽子手的潜质。
“没…没什么,就是随口一问。”陈书礼突然意识到刑岚拥有闪电,全凭她个人的本事。这个女人就连切肉剥皮都的比他厉害的多啊。
嗐………他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
就在陈书礼打消念头的时候,玫瑰抱着一捆树枝走了过来。
“偶像,你怎么在做这些?放着我来吧。”玫瑰略带埋怨似的看了陈书礼一眼,仿佛无声控诉他怎么这么没有眼力见儿。
刑岚没有拒绝,将处理好的猎物交给了玫瑰,看样子今天的晚饭她是不准备动手了。
这几天风餐露宿,吃的都是从基地中收集的干粮,这让陈书礼十分怀念刑岚的烤肉手艺。但人家幸幸苦苦的忙活,自己也不该得寸进尺。只能将对烤肉的渴望默默埋藏在了心里。
不过玫瑰不愧是做过大哥的女人,烹饪手艺也十分了得。除了烤肉之外,还煮了一锅肉汤。没错,玫瑰行李中居然还带了一只便携式折叠锅。看来她也是早有准备,一找准机会就大展身手。
陈书礼这才明白,基地里难吃的令人发指的营养餐只是用来荼毒像他这样没有对象的单身狗的。
吃饱喝足之后,玫瑰又开始争先恐后的忙活。乖巧殷勤的模样让陈书礼感到无地自容。
瞧瞧人家,多么有抱大腿的自觉。再看看自己,跟玫瑰一比简直像是大爷。
“要不还是我来吧,玫瑰你去休息。”陈书礼良心发现,不好意思继续让女士独自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