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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容默)


  总之不管以什么身份生活,只要活一日,她就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地活。
  ……
  中午彤云取了饭回来,林灯便从床上起来了。
  午餐很简单,只有一碗面和一碟小菜,不过林灯却吃得很满足。
  厨子做的片二川面条,是用提前腌好的蔬菜、猪肉片和竹笋做成的。
  面条估计是现擀的,十分劲道。猪肉和竹笋搭配在一起,更是汤鲜味美,可口非常。
  大冬天的,林灯愣是吃出了一头汗来。直到最后把汤都给喝了,她才满足地打了一个小饱嗝。
  林灯吃饭的时候,彤云也取了她自己的饭来。和府里其他的下人一样,她吃的是咸菜面片汤。
  不过比别人幸运的是,林灯给她“加餐”了。
  她把自己碗里的肥肉都夹给了彤云。
  彤云受宠若惊地说:“小姐,这几片肥肉是我给厨子多塞了好几个铜元,他才特意给您加的,您怎么好给我吃呢……”
  这年头的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肚子里没什么油水。
  而猪肉大多是家养的,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所以大家都觉得肥肉是好东西。
  “我最近不爱吃肥肉了。”林灯半真半假地说:“快吃吧,下午还有的忙呢。”
  彤云感动不已,感觉自家小姐最近对她越来越好了。
  她特意把那几片肥肉留到了最后,细嚼慢咽地吃完之后,还舔了舔嘴唇,回味了一下肉味儿。
  瞧她那副没吃过肉的样儿,林灯都觉得这丫头怪让人心疼的。
  彤云却很知足地说:“小姐您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可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到肉的,更别提是肥肉了。”
  “所以你娘就把你给卖了?”
  彤云是三年前被卖到林家的,那年她十二岁,据说当时她的身价不过十个大洋。
  按说现在都是中华民国时期了,也算是“新社会”,买卖人口当然是犯法的。只可惜这种勾当永远都有人做,就连在现代社会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在民国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候了。
  “我娘她……是个好赌的。当时赌输了,欠了人家五个大洋,实在是还不上,就把我给卖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小小年纪就出来做工的缘故,彤云说的明明是自己的故事,却好像事不关己一样,看起来十分平静:“当时我娘说,只要把我卖了,不但能把家里的债给还上,还能留下一些钱,将来留给我弟弟娶媳妇……我要是去了林家,还能有口吃的,不至于饥一顿、饱一顿,这样我们一家的日子就都能过好了。”
  “结果呢?”林灯猜测道:“她把剩下的钱也都给赌输了?”
  彤云点点头道:“赌这个字,一旦沾上了,不到家破人亡是不会罢休的。”
  彤云平日里看起来都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林灯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能说出这样“深沉”的话来,主要是因为这是彤云的切身体会,不可谓不悲痛。
  林灯本还想问问彤云的娘现在怎么样了,但一想到彤云已经伺候了林淑婉三年,原主可能知道一些彤云家里的事情,就没好开口去问,不想彤云倒是主动满足了她的好奇心:“其实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心挺狠的。我娘被人打断腿的时候,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给她治病,亲戚、邻居个个都说我孝顺。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娘走的时候,我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我真的再也受不了她的拖累了。”
  “都过去了。”林灯只能这样安慰她说,“你弟弟还好吧?”
  “还成吧,他才十一岁,在上海给人做学徒。包吃包住,不过没有薪水,有时候还要受师傅的打骂。我手上有余钱的时候,便多少会补贴他一些。”
  这时候的佣人分两种,一种是像彤云这样未成年时就被买进来的,一种是雇来的。后者有工资,前者却几乎没有,只包吃住。
  不过像林家这样的体面人家,多多少少会给下人们一些赏钱,以示仁慈。所以彤云手头多多少少会比她弟弟宽裕一些。
  林灯本还想着自己一个有手有脚的新时代女性,只要把身体调养好了,将来就用不着丫鬟伺候了。
  等她将来上学了,可以去住校,到时候就可以把女佣辞退,还能省下一笔支出。
  可是现在看来……彤云的去留是个问题。
  林家虽是书香门第,可不会养闲人,姚家更不会。
  如果她不要彤云了,彤云以后可怎么办呢?
  她的卖身契还在方氏的手里。搞不好,方氏会再次把她给卖掉。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2改编自资料。
  妻子的义务


第七章 妻子的义务
  林灯试探性地问道:“彤云,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办?”
  “以后?”彤云不解地看向她。
  林灯点点头:“对,以后。实话告诉你吧,今早我和姚太太说那话,并不是随口说说的,我是真的打算去读书。”
  “啊?”彤云不禁愣了一愣,“读书?小姐,您以前不是最讨厌读书了吗?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林灯不认同地说:“什么呀,那都是旧时代的说法了,现在时代变了,我们也要与时俱进才行啊。”
  彤云迷茫地看着她:“与、与什么进?”
  林灯本来还想给她解释一下与时俱进是什么意思,不过想到自己现在的文盲身份,她只能说:“总之,我是打算去读书了,你呢,你想不想读?”
  “读书?我?”彤云连忙摆摆手道:“我可是读不了的!”
  “你为什么就读不了?”
  彤云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我又笨,又没有钱……”
  “你又没有读过书,怎么知道自己就比别人笨?”
  至于学费的问题,林灯自己现在都还没有稳定的收入,不敢夸下海口说让彤云和她一起上学之类的话,不过……“这样吧,等我开始学认字之后,就带着你一起学,你能学多少就学多少,好不好?”
  彤云疑惑地看着她说:“小姐,您怎么突然想到学这些了,是为了讨姑爷的欢心吗?”
  林灯想都不想就否认了:“当然不是了。我只是从他对我冷淡的态度中突然想明白了,世道艰难,要想安身立命,就得自己有本事才行。学本事最直接的途径,不就是读书吗?”
  彤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突然觉得她们家小姐嫁人之后变得好厉害呀。
  不过这时,彤云忽然想起什么,立时大惊失色:“小姐,你要读书的话是在家里读,还是出去读呀?您不会不要彤云了吧?我、我可不能离开小姐呀!”
  “暂时不会的。”林灯不敢把话说得太死,只能这样和她说。“不过彤云,如果我能把你的卖身契要回来的话,或许将来,你也可以去别人那里做工?”
  彤云摇摇头道:“不行啊小姐,太太买我的时候,我才十二岁,现在我十五了,要想赎身的话,怎么着也要二十个大洋,我到哪里去凑这么多钱呀?而且彤云呆在您身边已经习惯了,您别不要彤云好不好?彤云害怕、怕被卖给傻子做媳妇,怕被卖到窑子里去……”
  被人当做救世主一样地依赖,林灯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的体验。
  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是非常幸运的。虽然穿到了一个旧式女子身上,但起码能够吃饱穿暖,不像彤云这样身世凄苦的小丫鬟,连自己的命运都不能自己做主,就好像这乱世里的一叶浮萍一样……
  见彤云那般惊恐的样子,林灯赶忙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你放心,我是不会让你沦落到那种境地的。”
  其实仔细想想,带着彤云在身边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毕竟现在这个年代不比二十一世纪,就算她把身体养好了,一个女子独居怕也是不大安全。
  带个女佣在身边,总比没有的强。
  就算现在她为了节省开支不用彤云了,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她八成还是要从外头雇人,那还不如彤云可靠呢。
  就是她的目标一下子就从养活自己一个人,变成养活她和彤云两个人了……难免有点压力。
  林灯忽然觉得,除了变卖嫁妆之外,她还得寻一些赚钱的路子才行,总不能就这样坐吃山空。
  ……
  饭后发困,林灯和彤云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便歇了一觉。
  起来之后,林灯便打着“锻炼身体”的旗号,和彤云一起收拾起了库房。
  姚家这地方她并不打算久呆,所以那些陈旧的家具林灯碰都没碰。她们就把存放林灯嫁妆的这一块地方打扫出来了,没费多少力气,半个小时就干完了。
  晚上林灯照旧是在自己屋里吃的。她吃得很开心,彤云却很担心,怕朱氏不乐意。
  然而林灯却毫不在乎,她只要自己开心——除非她脑子出了问题,否则她才不会去伺候那个老妖婆用饭呢!
  好在她不去主院儿,打的是身体不适的旗号。朱氏虽然不满,但怕被过了病气,倒也没有过来找茬。
  只是让林灯没有想到的是,晚上临睡前,姚启安竟然来了。
  她还以为他们已经达成了默契,只做一对名义上的夫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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