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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恶毒男配他妈 完结+番外 (昔我有梦)


  原来是这个,林颀转过头去看了一眼,默默地小声道歉。
  “阿玛我错了。”
  ,唏嘘,这幅乖巧至极的小模样,她还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
  林汐一把把人单手抱了起来,还轻咦了一声。
  “乖崽你好像比之前重了一点啊要。”
  之前她抱起来更加轻松,跟一个托着花似的轻飘飘没个重量。
  现在吧,好歹是两朵花有那么点意思了。
  “因为最近我吃得饱饱的啊,所以自然重了。”
  林颀被她带跑了话题,搂着她的脖子认真地解释道。
  “是这样啊,那乖崽以后再吃多点,争取让阿玛抱不起来。”
  林汐称了称重量,又把人给放了下来。
  “那只狼崽子既然我们救它回来了,就要对它负责。就像是阿玛当初认了你做崽子,就要好好对你爱你一样。”她努力用简单的语言和崽子解释着狼的事。
  “但是呢,因为它是只会吃人的狼崽子,乖崽你又还小,所以在没有养熟之前,它只能睡在外面,因为这样阿玛就不用担心夜里它偷偷的把我心爱的乖崽给吃掉了。”
  嘴里说着无意识吓人的话,林汐说得认真,林颀昂着头也听得认真。
  “那等它养熟之后,我就能和它一起睡吗”
  林颀有些期盼地看着林汐,说到底,小狼崽子勉强算得上是他的第一个小伙伴了,要说真的不期待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
  “啧,行吧。”砸砸嘴,林汐又看了一眼那头已经睡着了的小狼崽子,决定这段时间抽空多盯着点,如果教不会,就用拳头让这只小狼崽子学会做、做乖狼吧。
  “那阿玛,它有名字吗我要叫它什么它才会理我啊”
  林颀有些开心起来,他的小眼神里带着雀跃,看得林汐下意识一个机灵就起了一个很是文雅的名字。
  “那就叫小雀吧。”说着,她又秃噜了一句,“名字都有了,希望它懂事点,早点学会看家,不然的话”
  意犹未尽的语句虽然很小声,但是却被林颀听了个正着,他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来。
  解决了狼崽子的事情,林汐很快就空出手来,去把她摘回来的花看了一下。
  因为没有及时处理,花朵已经有些蔫了。
  不过这倒是不太影响,林汐想要的,不过是这些花的汁液罢了。
  她想试试看,能不能够从花里面榨出汁液之后,将肥皂染色,顺便增加一丝花的香味,这样想来,会更加受那些大家族里出来的贵人们喜爱。
  其实她还想过精油这种东西,只不过先不说精油有多么费材料,提取精油的法子她虽然知道,但是却没有那些工具,还是白搭。
  选来选去,林汐选的是那些野菊花。
  虽然在现代菊花的意思已经渐行渐污,但是在眼下,菊花还是文人雅士眼里高雅的花朵,意义深远。
  把菊花里的几只小飞虫清理了一下,林汐想了想,总归眼下手边没有别的工具和办法,就直接试着捣碎得了。
  捣碎的花瓣很快变成了带着浓浓花香的汁液,不多,但是味道足够让林汐隔着一段距离都闻见了。
  将汁液一一收集分类好,林汐又再次开始熬制新的一批肥皂,这一次,她决定把每种花都试验一下,看看能不能达到她想要的目的。
  另外,这批货如果能出的话,她还需要找一个有身份的人掌掌眼才行
  一旦投身到事业里去,林汐又开始前前后后的忙碌起来。
  林颀跟在她身上的时间倒是比以往要少了些,总是时不时地就跑去门外看看那只熟睡的狼崽子。
  看得多了,他颇有些苦恼。
  这只狼崽子,为什么一直在睡觉,就是不醒过来啊这样下去的话,阿玛会不会嫌弃它只懂睡觉,把它给扔出去啊


第30章
  府城里,最近各家小姐和公子们嘴里冒出来最多的一个词,就是珍宝会。
  这是一场即将到来的盛宴,几乎所有有些名望的家族里的年轻男女,都受到了邀请。
  南城空了足足半年之久的州官空缺,终于落定在了新科榜眼风稚的头上。
  而这位风大人家中有女十六,因为父亲进京赶考的缘故,花期里一拖再拖,一直没有订下人家,现在风大人来到南城赴任,刚落定没多久,就立即考虑起自家女儿的终身大事起来。
  这场人人称道的珍宝会,就是风大人的夫人发起的一场盛宴。
  实际上,有些门道的人家都知道,这不过是风大人准备为了女儿挑选适合的如意郎君罢了。
  饶是如此,他们还是再三叮嘱自家的子侄一定要出席赴宴。
  毕竟,这位风大人可是南城里最大的官,他们这些世家在南城里虽然是地头蛇,但能够交好,自然是更好一些。
  一时之间,为了这场珍宝会,南城顿时变得热络起来,平日里不爱出门的小姐们纷纷相约着一起出门,而公子哥们也纷纷联络不断,一同出游,交换着彼此手里的消息,街市上的几家店也渐渐地生意变好了许多,人来人往,好一副盛况。
  南城宋府,宋楹用帕子遮着一只眼睛倒在榻上,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宋家在南城算得上极有势力,她也因此得知了两个消息。
  一来,是那珍宝会的真正目的;二则,她的人打听到了,白家有意和这位新上任的风大人更进一步。
  而途径,自然就是两家结两姓之好。
  咬着唇瓣,宋楹不甘心地捏着被角,心里却难以抑制地浮起那道潇洒倜傥的身影。
  不甘心,太不甘心了。
  她好不容易才在上一次宴会中入了白家公子的眼,她早已打听过了,白家公子正是到了订亲的年纪,她又在花季里,只要白家公子心里有她,两人自然能修得同船渡,却没有想到,偏偏这时候冒出来一个珍宝会
  心里越发的烦躁,宋楹取下了帕子,有气无力地叫唤了一声。
  “夜莺,过来扶我起来,我身上没劲儿了。”
  一片寂静。
  宋楹有些微怒,这小蹄子往日里最是机灵,怎地今天就这般备懒不在跟前等着伺候了
  又喊了几声,夜莺才匆匆忙忙地跑了过来,额头还附着一层浅浅的汗珠。
  “小姐要起来了”
  借着她的力道起了身,宋楹有些不愉快地看着她,“我可喊了你好几回了,你去哪躲懒了”
  夜莺自幼跟在她身边,一听就知道她有些小火气了,立即赔笑道。
  “哎呦我的小姐,我可是刚才出去给你打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呢绝对不是躲懒去了。”
  软软地抓起身旁的扇子扇了两下,夜莺立马聪慧地接了过去替她打着,宋楹这才抬眼看她。
  “有什么好消息”
  她眼下心底正烦着呢。
  四处张望警惕了一下,夜莺这才凑过来小声说道。
  “我的小姐,你不是在担心着白家公子的事吗我真打听到了一件好事”
  眼睛微微一亮,宋楹努力保持矜持追问。
  “什么好事”
  莫非是
  夜莺捂着嘴笑了两声,才小声说道。
  “那白家公子如今不是还没定下来吗但是小姐你和他都是要去那珍宝会的,我啊,为小姐打听到了一样好东西保管那天的风头是小姐你一个人的这到时候,白家公子,还能不识趣地上门来”
  她暗示地眨眨眼,宋楹笑骂了两句,才小声问她。
  “什么东西”
  夜莺去关了门,才放松了些说道。
  “小姐可还记得那肥皂吗”
  宋楹一愣,不明白她为什么提起这个,但还是点点头。
  毕竟,她之前可就是凭着这个,入了白家公子的眼。
  “之前那跑腿的宋丙刚才给我递了消息,说是那做出肥皂的林小娘子,又做出了一个更好的东西,叫做香皂”
  夜莺等不及她细问,一股脑儿像是倒豆子似的全倒了个干净。
  事实上,林汐试验了好几次之后,最后发现用花朵的话,汁液不够浓稠,因为花的数量太少了。
  最后反而是林颀提醒了她,她用了竹子。
  竹子可不像是那些孤零零的野花少得可怜,一长就是一片竹林,她再怎么霍霍,也是够用的了。
  再加上用竹叶做出来的香皂偏向于小清新的绿,又带着竹子那些雅致的香味,她立马就想到了慧眼识珠的宋府这里。
  她给王大婶去了消息,王大婶这些时日凭着肥皂的生意赚了一些钱,又多了几家平常生疏的亲戚走动又热络了起来,自然就感激她,让王小花给宋丙那里带了信。
  宋丙一听那香皂竟是带竹香的,他虽然贪婪,但是脑子却是不笨的,立马和夜莺这边说了。
  当然了,林汐不是不想给其他大家族里的家仆也带个口信,只不过她确实没有那个人脉,除非这些人上门来买肥皂,她还真找不到人去说这个事,王大婶那里,算是帮了她一个大忙了。
  “你说的可是真的真的带了竹香”
  宋楹一听,美目里连连闪过惊喜。
  若是如此,若是如此
  夜莺肯定地点点头,“那林小娘子可不敢说假话来骗咱们,再说了,小姐要是不放心,咱们先让那宋丙再跑一趟腿可不就成了我看他啊,可想巴着小姐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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