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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手指[快穿] 完结+番外 (传山)


  为什么她那么疼大孙子,除了孩子是在她身边养大的外,最主要的是,孩子对她这个祖母是真心的亲近,不掺杂任何功利之心。
  当初小小年纪,在外面吃到任何好吃的点心,饭菜后,这孩子都会再想办法弄上一样的带回来孝敬她这个祖母。
  每次见到自己吃上他带回来的好吃的,孩子就咧着嘴一直乐,连着会高兴好些天。读书时也会更加用功。
  沈清和也没有忽略父亲,与嫡母问好以后,和父亲说起话,言语中全是关心和体贴。
  “父亲,平日里没事就去儿子府上住几天,让儿子也孝顺孝顺父亲。”真诚的邀请着眼前的男人。给了原身生命,虽没有多管原身,可是人家也没有短缺原身啥,反而给了他富贵生活,偶尔心情好遇见原身,永安侯还会给原身银票,让他存起来,以后花。
  可能永安侯也觉得夫人不会给庶子额外的什么,也可能知道那是个不容人的。其实沈清和能理解嫡母的不容人,看着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大部分女性都做不到慈爱吧。
  他不求嫡母的慈爱,但是害原身的性命,就很过分了。使些小手段他也觉得没啥,害及他人性命,就不是一般的不容人的问题,是心狠手辣。


第122章 倒霉庶子(13)
  傅氏捏紧手帕, 恨恨的瞧着那一家子人在老虔婆还有那不中用的男人身边卖乖,心中恨的紧。可是小崽子如今已经不是她能随意捏圆搓扁的人, 自己为了三个嫡女还有唯一的嫡子也只能装鹌鹑。
  沈清和的归来,永安侯府所有人都羡慕的很,个个都在想他的命真硬。
  居然能活着回来,多少去到威西城的官员, 都尸骨无存,惨兮兮的死在边关, 他不但没死还立了大功。
  人比人真是能气死人。
  不管别人心中怎么想, 沈清和一家四口, 当晚吃过晚饭后,翩然离去。
  祖母已经答应过去威远侯府住上一段时间,沈清和正想趁机给祖母调理一下身体, 让老人长命百岁,健康长寿。
  威远侯府, 从主子回来以后, 一直低调的很, 紧闭门户, 除了关系极好的人家设宴,其余的人家一律拒绝,说是好些年没有回京城, 想一家子团聚,在一起多陪陪家人。
  理由貌似还行,众人也不好说什么。
  回到京城, 沈清和进礼部任职,他自己选的。
  再重要的位置没必要,他现在在清水部门历练历练,升升品级,过几年再动,如今还是低调些的好。
  他看了皇帝的气色不怎么好,夺嫡愈演愈烈,还是做个纯臣的好。
  皇帝对于沈清和的选择,了然于胸,他没有说什么,他也不愿意亲妹妹一家参与到夺嫡中,他如今更欣赏沈清和。
  躲过夺嫡,在不少勋贵重臣被牵连时,沈清和稳步高升,新帝还是原来的太子,大家都以为太子不敌瑞王时,没想到皇帝出手帮了太子。
  夺嫡到最后,胜利的还是太子,也是,皇帝亲自挑选的太子,只要他不出大错不造反,皇帝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他,而且还是元后之子,身份尊贵,且是一般皇子可比。
  有他压着,其余没有争赢的皇子,只要新帝不杀他们,日后他们就是想造反也没有好借口。
  换了皇帝也不影响沈清和,新帝对他,一样器重。
  不知道羡煞多少勋贵大臣,夺嫡时,开国勋贵折损大半。永安侯府因为沈清和各种告诫,才没有参与其中,堪堪保住爵位。
  转眼就是几十年,沈清和一脉枝繁叶茂,子孙争气有出息,远超永安侯嫡枝一脉。沈老夫人如今已是百岁老人,白发苍苍,从八十大寿以后,她就一直跟随大孙子住在威远侯府。
  如今,在京城沈老夫人可是大名人,人瑞。
  沈清和也老了,致仕以后在家养养花,陪陪祖母与妻子,很少出去应酬,像他一样不贪恋权势,早早致仕的阁佬很少,基本没有。
  像他这样的反而受皇帝的喜爱,又一任新帝(第三认帝王)正想提拔自己的亲信,没想到表姑父毫不迟疑的让出位置。
  对这位表姑父,新帝表示很喜欢。有眼色,有孝心,有担当,还知道进退。从此恩宠不断,每次宫中宴会还有节日赏赐从没有遗漏过威远侯府与西北侯(沈清和另一个儿子)两家,还经常提到沈清和。
  一生圆满幸福,儿孙孝顺,沈清和给孩子们留下可以传承的本事,百岁之际溘然长逝。
  又回民国
  平行时空,1936年,京都
  “该死的刘老狗,居然扣我工钱,找机会弄死他。”骂骂咧咧的胡一山,拎着一根粗棍子狠狠的跺脚,气的他想打人。
  摸摸瘪瘪的口袋,他回转头,又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回转到市中心,走进一间绸缎庄,小伙计常二看到熟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来人也不是找他的。
  胡一山直接从侧门进到后面,一位年轻人端坐在书桌后,拨拉着算盘。霹雳啪啦的用算盘算着账,另外一只手一直在翻看账本,头也不抬,“一山,先坐会儿。”
  “行,你先忙,我不急。”急也没有办法,他只能等待,发小在做事,他可不能让发小失去这份工。
  日头慢悠悠的躲进云层,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入秋后早晚温差大。白□□裳穿的少,此时有些微冷,胡一山抱住胳膊,耐心的等待着。
  再过一会儿,天色彻底暗下来,算盘声才停止,桌后的年轻人收拾好站起来。
  “走吧。”
  手中拎着一条下午买的五花肉,肥瘦相间,只是看着生肉,胡一山都忍不住吞咽几下,他家从年后就一直没有再吃过肉。
  他都快忘记肉是个什么味道了,不过他即使再想吃,也不会说什么,发小沈三搬新房后温锅,才买条肉。就是蹭饭,他都不好意思去。
  沈三为了买下大杂院隔壁的相连的客院,到处借了不少钱背上不少债,吃一次肉也不容易。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要攒钱还债。
  “好嘞,忙完了。”胡一山没有固定的差事,全是干零活,主要是在火车站背包。赚几个辛苦钱,日子也过得紧紧巴巴。
  “一山,找我是有事吧?”沈清和不用猜也知道胡一山肯定遇上什么为难的事情,才来找自己的。
  两人是最好的朋友,发小,可是胡一山很少麻烦自己,一般不会来求自己帮忙。
  “大清,你手头有余钱吗?能不能借我周转两三天,家里都断粮了,可今天刘老狗扣了我大半的工钱,我想买点米回去。”
  说到这个就气,胡一山很想立马把刘老狗狂揍一顿。
  “他又找的什么借口扣你工钱?”穿越来已经两个月,沈清和也知道火车站的刘发与胡家不和,最喜欢找一山的茬子扣他工钱。
  “还能有啥,还不是扛包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一下贵人。”胡一山说起来就气,明明贵人走之前都没有说什么,可是收工的时候,刘老狗还狡辩扣自己的工钱。
  “你要不要换一份差事做,也有份固定收入。家里也不用担心你。”
  两人走的方向是去往米铺的,邱记米铺是关门最晚的,此时去还能买到米。
  “潘大,给我称十斤糙米。”
  “好嘞,沈账房又忙到现在呀?”潘大与眼前的沈清和很熟悉,两家店铺离的不远,而且沈清和买米都是在邱记米铺买的,不熟悉都难。
  “嗯,先走了哈。”接过装有糙米的布袋,沈清和转手塞给胡一山。
  十斤糙米,胡家几口也能吃上十来天,或者更久一点。
  “谢了,哥们儿。”胡一山接过续命的糙米,眼圈都泛红了。
  “谢啥,你听我的,换份差事做,进厂也行,最不济拉人力车也行啊。”
  “行,我听你的,去试试。”胡一山也知道在火车站扛包也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得找份有固定收入的差事才行,家中有寡母有妻有没有嫁人的妹子,还有刚刚出生的儿子。
  两人踏着夜色回家,以前他们住在一个大杂院,沈家三个儿子,两个月前在原身的新婚之夜还没有开始时,喝醉酒的原身一头跌倒后,沈清和接替了他来到这里。
  新婚第四天,沈家老爷子召开家庭会议,给三个儿子分家。屁大点的沈家,早就住不下,没有读过书的沈大沈二一人分了两间屋子,还有一间归二老,等他们百年之后再归奉养他们的沈大。
  也就是说沈清和一间都没有得到,谁让他年龄小,又读过书,之前也是两位兄长与爹娘拱他读书。因此沈父就说了,沈清和欠了老大老二的人情,房子就没有他的份,但是他现在没有地方去,新婚夫妻暂时和他们二老住一间房,等他手头上有钱,再出去租房住。
  穿来的沈清和不知道说什么好,貌似老头很公正又有些偏心。感觉很奇异,他说不上来什么感觉。
  居然提示,为了不浪费资源,每次任务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新的金手指,选择不要新金手指的单次任务工资加倍。
  为了工资加倍,他果断放弃本次任务的金手指。他的金手指已经够多了,要不要新的金手指也没啥。
  三天前,沈清和借了一半的钱,自己从空间内拿出来一根小黄鱼换成银元,买下这座院子,唯一遗憾的就是离沈家人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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