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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快穿] (打字机N号)


  大师说了,外甥一生中会有三次大劫,前两次大劫虽然度过了,却也导致了他身体破败,常年生病,最后一场大劫是死劫,要是度不过,他可能活不过二十岁。
  江妩的命格是外甥的福星,那一线生机就在江妩的身上,这也是刁大妹为外甥求娶江妩的原因。
  “因着圆明大师的话,我们也绝对不会亏待阿芜的,谁敢欺负阿芜,先看看我的砍猪刀同不同意。”
  刁大妹就差诅咒发誓了,她的真心,江保宗确实也看在眼里。
  “这件事我还得想想。”
  关于女儿的终身大事,江保宗怎么会草率决定呢,更何况刚刚刁大妹的那番话挑破了他一直以来回避的问题,现在他更想知道林家的态度。
  女儿已经不小了,如果林家不是心甘情愿娶她,江保宗还能选择方家、徐家……
  阿芜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他总要替她思考周全。
  刁大妹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得到结果的,但她对自己有信心,时间一长,江家一定会看到他们的诚意。
  在刁家人离开后,江保宗叫来了家里干活的婆子:“阿芜还在午睡吗?”
  提到女儿,江保宗的表情柔和了许多。
  “刚刚苗家的三娘子和阿芜一块出门了,估计去玩去了吧?”
  婆子口中的苗三娘就住在江家隔壁,今年才七岁,和十四岁的江妩玩的不错,虽然这不错很大程度都是因为江保宗为女儿准备的点心果脯。
  江保宗也希望女儿能够有些朋友,从不阻拦女儿和村里那些小姑娘一同玩耍,加上苗家的人也是知根知底的,因此听到婆子的话后也没有多想,转而处理更要紧的事。
  ——
  江妩坐在河边,手里拿着两块果脯。
  出门的时候,丁婆婆往她的荷包里装了满满当当的零嘴,只是刚到了河边,就被苗三娘拿光了,对方还有点良心,给她留了两块,然后将其余零嘴分给了在场的那些同伴,一群人抛下江妩去找其他乐子去了,留她一人坐在河边。
  他们也不担心江妩出事,因为他们知道江妩虽然是大人口中的小傻子,却很乖很听话,只要和她说好了,让她待着不动,她就能够乖乖在河边坐一下午,等到他们玩痛快了,再来河边带她回家,在大方的江伯伯眼中,就是他们陪小傻子玩了一天,到时候又能得到好多好吃的。
  江妩的视线看着清澈湖底的小鱼,思绪却是放空的。
  所有人都叫她江妩,可她记得自己并不叫这个名字,她似乎记得有人叫她阿芜,可到底是谁在叫她,她却又不记得了。
  可能是因为她笨吧,背着爹爹,大家都叫她小傻子,江妩思考问题总是很慢,就好比她到底是江妩还是阿芜,她思考了半个月,却还没有想明白。
  霍凛冬走到河边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梳着双髻,玉雪可爱的小姑娘坐在平滑的大石头上,左手拿着一块黄桃果铺,右手拿着一块山楂块,圆溜溜地眼睛随着河塘里的游鱼移动,又萌又呆的模样。
  这就是圆明大师口中自己命定的媳妇?
  霍凛冬的心情有些恶劣,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让他回想起来都觉得无比丢脸幼稚的事。
  他抢走了小姑娘手里那块山楂蜜饯,在小姑娘缓缓转过头来后,当着她的面,将山楂放到嘴中,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酸,这是霍凛冬的第一反应,也不知道眼前这小丫头是怎么将这么酸的果脯当零嘴吃的。
  江妩虽然不明白自己是谁,可她却很喜欢这具身体的爹爹每日为她准备的零嘴,只可惜,她能吃到的并不多,因此每天江妩都会十分珍惜苗三娘留给她的两片果脯,小口小口地吃掉它们。
  现在右手空了,江妩呆呆地看着右手,迟钝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
  “你就是江家阿芜吗?”
  看小丫头没有反应,霍凛冬的心情畅快不少,只要她一直都这样乖,让她做自己的小媳妇也没什么不好。
  河边的风有些大,江妩头顶绑着圆髻的丝绦随风飞舞,时不时从她白嫩的脸颊划过,霍凛冬看的手痒痒,伸手想要帮她固定一下那不听话的丝绦。
  这会儿江妩迟钝的神经才反应过来自己心爱的山楂被抢的事实,名为难过的奇怪情绪涌上心头,江妩的眼睛瞪的大大的,眼眶慢慢泛红,有了些许氤氲的潮气。
  霍凛冬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看着脸颊鼻尖泛着粉色的女孩,只有两个念头。
  他将飞舞的丝绦夹到女孩耳后的动作好像有些孟浪!
  原来小傻子,也是会害羞的吗?


第3章 傻女3
  霍凛冬知道自己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他有病,这种病,不仅仅局限于他的身体。
  小时候,霍凛冬很喜欢他娘给他做的布老虎,睡觉的时候也得抱着枕着,有一次,和他只差了三个月的嫡弟看中了他的布老虎,不顾他的阻拦让下人抢了去,后来那个布老虎又被嫡母送回来了,还送了不少赔罪的礼物,为此嫡母还被老夫人夸赞贤惠淑德。
  霍凛冬的丫鬟将布老虎清洗干净,将争执之中被扯坏的线口重新缝补,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开心,因为布老虎回来了,唯独霍凛冬心里知道,因为它曾经被弟弟抢走过,所以那个布老虎,也不再是他的布老虎了。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只要是被别人碰过的,不论再珍贵,他也不会再喜欢了。
  霍凛冬知道,这也是一种病,比他残破的身体更严重的病。
  舅母说,要为他选江家的女儿为妻,霍凛冬知道江家的姑娘是个傻子,不过舅舅舅母于他有恩,既然是舅母选定的,娶就娶了,对方是疯子还是傻子都无所谓。
  现在,霍凛冬的想法变了。
  妻子是个小傻子没有什么不好的,她的心性就和儿童一样,不会有什么复杂的心思,她就像是一张白纸,等他成了她的夫婿,未来这张白纸会写上什么字,画上什么样的图案,都是由他掌控的。
  霍凛冬将嘴里酸涩的山楂咽下,看着江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件有趣的玩具一般。
  ——
  “夫子。”
  再过几个月就是三年两度的院试,为这次科举,林平春潜心苦读三年,对于秀才的功名势在必得,从临近年关开始,林平春就不再去私塾念书,而是在家专心备考,偶尔有不解的问题,才会来村里的书塾找江保宗请教。
  今天和往日不同,是江保宗托人传口信找林平春过来,林平春也没多想,只当是江伯父在外淘了什么好书,送手抄本给他。
  村里的书塾不大,拢共两间房,一间是教舍,村里所有念书的孩子都在这间教室上课,另外一间房间不大,是让江保宗歇息用的,摆着一张小床,还有桌椅和一个简陋的书柜。
  这会儿江保宗就坐在桌案前,看着进门的林平春沉思不语,眼神在他脸上打量,这样与往日不同的态度让林平春有些尴尬,心里思忖自己是否做了什么事,惹恼了老师。
  因为江保宗这些年的帮衬,林家母子吃喝不愁,今天林平春穿着一身干净的棉袄,应该是新裁的棉布,藏青色,让眼前这个不足十五岁的少年多了几分成熟稳重。
  林平春的五官十分端正,又因常年呆在房内读书的缘故,皮肤白皙,是个清俊端方的少年郎,一身的书卷气更是为他的长相增添了两分。
  “平春,近日温习可有不懂之处?”
  沉默了半盏茶的时间,江保宗终于开口了。
  “你的火候已到,这次院试十拿九稳,都说男子先立业后成家,你的年龄也不小了。”
  不等林平春开口,江保宗接着往下说。
  他知道林平春聪颖,应该能够听出他的未尽之意。
  江保宗并不是非林平春不可的,与其强压着林家娶他女儿,在他走后虐待忽视他的宝贝女儿,倒不如及时止损,反正当年的娃娃亲只是两家人的笑谈,也没有交换过信物。
  至于这些年他资助林家的钱财,江保宗也并不在意,林平春的老娘眼皮子浅,或许会装聋作哑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林平春还是要脸面的,尤其他还是读书人,只要他不想这件事成为以后政敌攻讦他人品的把柄,日后一定会将他资助他的银钱归还。
  只是江保宗的心里还是有点可惜,毕竟眼前这个少年是他当作女婿真心教导了十多年的,而且没了林平春,他又要去哪里找一个好儿郎,将女儿的下半生托付出去呢?
  江保宗的脑海里开始浮现他所接触过的,和女儿年龄恰当的少年的脸,然后一个个排除。
  “儿女大事,学生还得回家禀明母亲,让母亲做主,夫子放心,我不会辜负阿芜的。”
  林平春听江伯父隐晦提及他的婚事,就意识到他娘拖太久了,已经久到江伯父等不及了。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江妩会是他未来的娘子,他也很喜欢那个乖巧漂亮的小妹妹,只是人心都是善变的,一开始的时候,他娘也很喜欢江妩,即便他娘知道江妩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只是那时候林家山穷水尽,要不是江家帮衬,他和他娘孤儿寡母守着三亩地,恐怕早就饿死了,江家是林家背靠的大树,即便江妩体弱多病,在林家眼中,也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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