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礼禾凝视着叶姝,欣慰地笑起来。知道自己还能继续和她相处下去,不必分离的感觉真好。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说到底这不是长久之法,叶姑娘总不能给他做一辈子饭。不如我们帮他找一个好厨子,伺候他一日三餐饮食如何?”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叶姝眼前一亮,马上附和。
既然她拒绝不了大魔头,那就让大魔头主动抛弃她。如果有另一个厨子能让大魔头做菜,让大魔头吃得下去,那她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这主意太好了!
只是,该上哪儿去找能合大魔头心意的厨子?
现在他们马上要启程了,肯定来不及。可以等到扬州或凌云堡的时候,想着张罗这件事。
叶姝特别开心地谢过封礼禾的意见,“封大哥可真是帮我大忙了。”
“不必言谢,拿肉偿即可。”封礼禾马上道。
叶姝愣了下,随即机灵地反应过来,笑着对封礼禾道:“没问题,我的肉管你饱!”
二人当然说的都是烤肉。
可偏巧有个暗影蛰伏过来,听到俩人此般对话后,立刻飞奔离开,跑去报信了。
封礼禾哈哈笑着,见叶姝忙碌,便不好继续再打扰她。
叶姝吐完黑泥之后,心情好了很多,她对封礼禾的背影叫一声,然后把庄飞从外面难得买到的梨子丢给了一个。
封礼禾立刻接了梨子,笑着对叶姝道谢,然后立刻咬了梨子一口。才高高兴兴地从厨房走出来。
封礼禾步伐轻快,心情舒畅,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他返回客栈的第一件事,就立刻去找宋清辞。他想告诉他误会了,叶姝根本就不喜欢他。
当封礼禾踏上楼梯,已经快到宋清辞房间的时候,他突然改了主意。
封礼禾甚至有点同情宋清辞。
叶姑娘神采多姿,招人喜欢,宋清辞必定也和自己一样,对她生了倾慕之情。因此才会误以为每日为他送上三餐的叶姑娘,是出于喜欢他,才会那样照料他。
叶姝刚说过,宋清辞身体羸弱,还好面子清高,不喜欢别人的拒绝。如果他现在把这个真相告诉了宋清辞,只怕他会难以接受这个结果,最后为了面子拒绝再吃叶姑娘所做的饭菜,甚至彻底绝食,那他的性命就堪忧了。最后自己岂不是成了杀害宋书生的凶手?
封礼禾已经在金万两的事情上犯了错误,他绝不想再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害死一条人命。
何不暂且让宋请辞先这么误会下去?
本就不碍什么,只要能让他好好吃饭,先把身体养好就行。他和叶姝本就来自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最后不可能走到一起。等他身子康健了,又或者大家该分开的时候,自然就分开了,这样对他的刺激会小点。
封礼禾想通透这其中的道理后,便决定折返,殊不知他已然抵达的宋清辞房间前。
门突然开了,宋清辞从屋子里走出来,看见封礼禾后,问他是否有事。封礼禾忙摇头讪笑着说没有,封礼禾随后注意到宋清辞那双清瘦的手,几乎就是皮包着骨,倒还算好看,显著特别修长。但谁会稀罕这种美,怪可怜的。
封礼禾再望第二眼对宋清辞的时候,目光里充满了同情,他对他点了点头,匆匆下楼离开。
赵凌疑惑地从屋内走出来,站在自家宫主身边,和宫主一起看着封礼禾宋的背影。
“他脚步冲这而来,却说没事,其中定有蹊跷。”赵凌用疑惑地目光望向宋清辞,想知他是否需解决掉这个封礼禾。
宋清辞没给任何反应,折返屋内继续看书。赵凌便吩咐属下,盯着封礼禾的一举一动。宫主现在不想杀而已,不代表以后不想杀。正好他手痒痒了,好久没有杀过像封礼禾这样的江湖高手了。
思及此,一直眼无波澜的赵凌,眼底终于腾出了一丝兴奋。
……
傍晚。
叶姝把做了砂锅火腿粥,配上两碟小菜,交给了赵凌,让他端给宋清辞就是。
赵凌在端走之前,从袖子里拿出一根玉簪来,递给叶姝。
玉簪质地莹润,簪头雕着三朵桃花。
叶姝不解地看了一眼,“何意?”
“公子买来赠与姑娘。”赵凌生硬地陈述道。
“他之前已经送了我一个金钗了,为何又送?”叶姝还是疑惑。
“不知。”赵凌说完这句后,依旧维持着他刚才送簪的动作,呆着脸看着叶姝,静等她把簪接过去。大概如果叶姝不接,赵凌会维持这个姿势到明天。
想到大魔头不喜欢被人拒绝的习惯,叶姝觉得自己似乎没有第二种选择。
她接下玉簪,对赵凌笑了下,“那麻烦你替我谢谢他。”
“抱歉,做不到。”赵凌痛快地拒绝了叶姝后,就端着饭菜大步流星地走了。
叶姝盯着赵凌的背影,好想把手里的菜刀飞给他。
她就知道,大魔头无端送她东西,肯定不怀好意。他想仅凭着区区一根玉簪,就打破她坚持了多天的冷战。想都不要想,你不说话,我不说话,世界美极了!
她攥着手里冰凉润滑的玉簪,觉得挺舒服,再用手摩挲了两回,随即想起他之前送给自己的那个骨头形状的玉佩。叶姝回房去翻找出来,两厢对比。玉簪虽好,已属上品,却完全比不得这块玉佩的材质。
叶姝觉得大魔头这送东西的习惯,似乎就跟皇帝差不多。魔颜大悦,就大方赏赐;若不高兴了,就开始玩人命了。
叶姝把玉佩放在手里摆弄了半天,就将其放回了锦盒内。玉易碎,这玩意儿一看就金贵,她如果随身带着,整天上蹿下跳的,回头她把‘魔赐’的东西一不小心给弄丢了或弄碎了,惹了大魔头的不快,就不好收场了。
至于这玉簪,看起来倒还能赔得起的样子,叶姝随手簪在了头上看。利索又干净,倒比那个一走路花样儿就颤颤巍巍的金钗好多了。
庄飞在楼下摆了宴,高兴地来叫叶姝下去吃饭。
“封大侠特意托朋友弄了好多冰来,还买了葡萄酒。把酒和瓜果冰好了吃,可真痛快呢,姑娘快下来。”庄飞开心道。
叶姝连忙起身就下楼了,带着庄飞去把果香烤五花肉取出来。这五花三层的猪肉在温火之下,油脂被慢慢地逼出,表面金黄,外皮有些许酥脆,因为肥瘦相间的关系,内里的肉依旧能保持鲜嫩不柴。
夹在肉条里的水果片则被烤的软烂的出汁,果肉中浸着烤肉汁,烤肉中也浸酸酸甜甜果子汁,肉香完美融合着果香,切下剥薄的一片肉,和果片一起入口,是让人不禁闭着眼睛不禁发出赞叹的美味。
如果觉得这个吃法还是有些腻,就另外点上些许甜酱,包上嫩菜叶吃。
这种吃法比起前一种,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怎么吃都吃不腻,怎么吃都吃不够。即便把肚子彻底塞得圆滚滚了,还是意犹未尽,恋恋不舍。
另外庄飞还准备各大酒楼的特色菜,红烧虾、清蒸鲈鱼、卤猪肝、糟鸭掌、五香花生……如此一桌,真要有酒相伴,才不会觉得不辜负。
大家吃吃喝喝至深夜,竟还不觉得尽兴,最后还是在叶姝喝令之下,才算散了。
叶姝酒量一般,她喝了两盅青梅酒,两盅葡萄酒,脸就红了,不过只是有些微醺罢了。她在庄飞的搀扶下,有点兴奋地摇晃着身子上楼。其实这不是因醉酒导致的,是因为高兴。今天饭吃得真自在,她没去叫宋清辞,宋清辞也识趣没下来打扰他们,真惬意。
上楼后,主仆二人要进房间的时候,庄飞听到楼梯那边传来脚步声,她回头瞅一眼,便在叶姝的耳边小声说宋公子来了。
叶姝毫不犹豫地就晃荡了一下脑袋,整个人软趴趴地伏在庄飞的肩头,闭着眼,哼哼一声,假装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庄飞被叶姝突然压得猝不及防,踉跄后退了两步,才及时抱住了叶姝。庄飞想用脚去踢门,刚好脚尖距离门差了那遥不可及的半寸远。
庄飞打算抱着她家装醉的姑娘,再往前挪一步的时候,一双修长的手伸过来,帮她们把门打开了。
庄飞看向宋清辞,刚好与他寡淡如水的双眼对视。这眼神儿让庄飞心里莫名觉得不舒服,她拘谨地点了下头,对宋清辞道谢一声,就搀扶叶姝进屋。
庄飞不知道自家姑娘为什么突然要装醉,她不是说好要治治宋公子么?如今这哪里像是治,倒更像是躲着他,怕他。
虽然这些天以来,通过和宋清辞的相处,庄飞也确实感觉到这姓送的不是个简单的书生,非池中物。可他就算再淡定聪明,将来在官场上会有大出息,终究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杀不了人,在江湖上也顶不了事儿。
姑娘满身高强武艺,何至于要怕他到如此地步?
搞不懂的事,庄飞也不想去想了,反正不管自家姑娘咋想的,她都服从,全力配合就是。
庄飞把自家姑娘搀扶到榻上之后,本以为宋清辞会走了,但她突然听到身后有撩水声。庄飞扭头一看,可了不得,宋书生正拿着巾帕沾水,然后走了过来,把帕子递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