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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大美食家 番外完结 (鱼七彩)


  封礼禾尝了一口后,马上吃了一竹筒。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事他中意的姑娘做的东西,还是他饿得太久了,反正就是觉得好吃,非常美味。
  叶姝细再盛了一些蘑菇汤,递给宋清辞。宋清辞温吞的喝着,倒也没有拒绝。
  “嗯,太好吃了!这要是有点什么酱料蘸一下,味道肯定更绝。”封礼禾连连称赞道。
  酱料。
  这倒给了叶姝一个思路,武林人士打家劫舍,经常外出,很有可能像他们这样临时住在野外,只能吃点干粮或者就近找点东西没滋味地吃,太可怜了。如果有极好的酱料配着蘸一下,一定幸福死。
  叶姝琢磨着她回头可以做一些麻辣牛肉酱、蘑菇酱等等备着,也可以考虑出售,不仅可以提高诸位武林人士出行中的饮食质量,自己也可以赚点小钱钱。虽然说凌云堡不缺钱,但终究不是她的东西,还是凭着自己的技术赚钱最踏实可靠,别人抢不走。
  等火烧得差不多了,竹筒里的兔肉也好了。大家用折断的树枝当筷子,端着小竹筒,高兴地准备好了吃兔肉。
  在竹筒打开的一瞬间,要命的香气就钻进了大家的鼻孔,真鲜美,是肉香的那种鲜,跟蘑菇什么的截然不同。肉始终是肉,就是比素菜香。
  白嫩的兔肉热腾腾冒着白气,再撒上嫩绿的野葱段,煞是好看,光瞧着就觉得诱人。
  叶姝夹了两块到碟子里后,便告诉大家可以吃了。
  大家争先恐后地凑过去品尝,兔肉鲜嫩,滋味十足,居然一点都不腥,而且重点是有咸味儿了。大家正奇怪怎么有盐的时候,随后就尝到了里面的萝卜条。在兔肉汤中泡大的萝卜干,而今已经不咸了,软硬刚好,口感劲道,里头又饱含了兔肉的汤汁,吃起来居然比兔肉还美味了。
  “真好吃,这要是有一碗米饭,我都能吃哭了。”庄飞一说,所有人都纷纷点头,急切地附和。
  封礼禾在这时候却分外安静了,他默默然地再夹起一块兔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眼睛早已经红了。
  这道菜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说起来也有一年多没回去看她老人家了。上次回家的时候,他们母子俩闹得不欢而散。老母亲非要给他安排娶妻,传宗接代,但封礼禾不喜欢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子一起生活,而且他总是浪迹江湖,常年不归家,哪能祸害人家的姑娘,让人家独守空房。
  封礼禾一直就想找一个能和自己一起能浪的,又或者真遇到那么一个女孩,可以心甘情愿让他不去出去浪。
  现在他好像找到了。
  封礼禾咽掉己嘴里的兔肉,就去搜寻叶姝的身影。
  叶姝正弯着腰,把她碗里的兔肉递给那位宋书生。
  多好的女孩,挥得了剑,下得了厨,照顾得了人,还聪明机灵地认识毒蘑菇。这已经不是特别了,是特别中的特别。
  他如果把这样的女孩领回家,他母亲肯定会高兴的。
  封礼禾想到这,不禁美滋滋地翘起嘴角笑。随即他发现叶姝也笑了,但却是对着那位宋书生笑,仅仅因为宋书生吃了她做的一块兔肉。
  封礼禾三两口把自己手里的兔肉都吃干净,然后匆忙走到叶姝跟前。
  叶姝正蹲在宋清辞面前,看见封礼禾突然来了,以为他有什么重要的事,便立刻仰头看他。
  “都吃完了,叶姑娘做的东西好生美味。”封礼禾笑着抖了抖自己手里吃干净竹筒。
  叶姝正要对封礼禾说话,宋清辞突然起身,便转移走了叶姝的注意力。
  宋清辞去泉眼边要洗碗。
  叶姝哪里能让大魔头洗碗,她马上把碗抢过来,要自己来。她得好好表现,争取早日改造成功,被大魔头成功释放。
  “多谢。”宋清辞淡淡道。
  “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嘛。”叶姝笑着。
  封礼禾忙凑过来,“还是我来洗,叶姑娘已经做那么久的饭,够累了。”
  “一双碗筷而已,能有多累。”叶姝让封礼禾不必客气,她三两下把碗洗好之后,就交给了赵凌。
  庄飞忙把预留的兔肉和最红最甜的野果子递给叶姝。
  叶姝吃完饭后,看着东升的太阳伸了伸懒腰,觉得浑身都舒坦了。
  封礼禾一直关注着叶姝的举动,看着她调皮的伸着懒腰的样子那么可爱,便忍俊不禁起来。封礼禾偶然转眸,忽然发现那位宋书生好像也在看叶姝,又好像没有在看。
  因为这位宋书生现在只是平视着前方,眼睛看起来空洞无神,没有任何情绪,看起来好像他只是碰巧对着叶姝所在的方向发呆而已。但片刻后,当叶姝移动的时候,封礼禾发现宋清辞的目光也跟着移动了方向,这才完全确认他也和自己一样在注视着叶姝。
  封礼禾思量了片刻后,就踱步到宋清辞跟前。宋清辞感受到脚步声后,就立刻收回目光,但他只是半垂着眼眸看着地面,并没有瞧封礼禾的意思。
  “小兄弟是叶姑娘的朋友么?”封礼禾笑着坐在宋清辞身边。
  “嗯。”宋清辞几不可闻地应声。
  封礼禾以为宋清辞是书读多了才比较沉闷,所以并没计较,继续问他家在哪儿,和叶姝又是怎样相识的。
  封礼禾耐心等了半晌,才发现宋清辞根本没有回应他的意思。这下他才觉得宋清辞有些奇怪,纳闷地打量一番宋清辞。封礼禾行事向来光明磊落,所以此刻也不扭捏,直接爽快地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你是不喜欢我么,所以不爱跟我讲话?还是你本来就话少?莫非是我的问题问多了?”
  封礼禾继续抛出一连串问题的时候,默然对上了宋清辞的眼睛,寡然平淡,却透着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冷瘆,像是在地狱里沉寂了万年的死水。
  封礼禾心中猛地惊骇了一下,感觉自己后脊梁的汗毛在渐渐竖起。而今江湖上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多了,这位书生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真的是书生?
  封礼禾欲继续在宋清辞身上探究,就见叶姝笑着朝他们走来。
  “我们在法华寺结识,刚好他家离我家不远,就顺路结伴回家。”叶姝解释道。
  封礼禾见到叶姝,就马上忍不住跟着她笑起来。再听她解释二人就是结伴回家的朋友关系,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叶姑娘人好心善,爱照顾人,法华寺出了那样的事情,以叶姑娘的菩萨心肠,肯定不可能放任宋清辞这样的文弱书生不管。所以叶姑娘照顾宋书生是出于侠义,正经是一件很好的善事,他没必要多想一些有的没的。
  “叶姑娘人美心善,济弱扶倾,令封某佩服。”封礼禾继续赞美叶姝。
  叶姝看了眼宋清辞,封礼禾居然把大魔头比喻‘弱’,真不错。
  “封大侠谬赞了。”
  封礼禾又看见叶姝对自己笑了!
  这个笑比上一个还甜!
  眉眼弯弯,透着机灵,含俏雾绕,他整个人都快被她的笑容吸走了,快要无法自拔了。
  “叶……叶……”封礼禾有点嗑巴了,等他踌躇出口的时候,叶姝早已经转身号召大家动身继续赶路。
  封礼禾红着脸跟着大家一起走。
  宋清辞最后起身,在赵凌的搀扶下往前走,目光若有似无地扫了一下封礼禾的背影。
  “石护法说一切顺利。”赵凌低声跟宋清辞回禀道。
  宋清辞收回目光,瞟向赵凌:“扬州。”
  赵凌立刻谦卑地领命,随即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转身消失于林中。
  半炷香后,他才无声无息地归队。
  ……
  至天近黄昏,大家终于翻过了两座大山,成功抵达了落洪县。落洪县并不在交通要道上,虽是县,但并没有多热闹,好在还有几家客栈可供选择。
  叶姝觉得既然有钱,就没必要委屈自己,直接选了最贵最好的那家,又叫庄飞去裁缝铺子买些做好的成衣,置办马匹干粮等物。
  “我们休整一日,在继续赶往庐州如何?”叶姝仍旧很民主地问大家的意见,见大家没人反对,便定下来。
  不过这次要吃一堑长一智了,晚上休息的时候,叶姝派属下轮班在客栈房顶守卫,以便于观察附近的街道是否有异状。如果红莲教的人再来,可以早发现早跑。
  到了第二天傍晚,有三名随身带剑的武林人士风尘仆仆地赶来住店。
  三人随后在大堂吃酒闲聊,便讲到了法华寺近来发生的大事。
  这家客栈的酒菜在落洪县十分闻名,不少本地人请客吃酒都会来这里。所以傍晚的时候,来客栈用饭的人数很多。其中有一位姓张的财主,平日最喜好听江湖轶事,闻得这三位口中有江湖大事发生,马上出钱请他们吃酒,询问其中的缘故。
  三男子正愁自己知道的大事儿无人可讲,张财主这一问,可算是彻底打开了他们的话匣子。
  “这事儿可算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新鲜刺激的,若非亲自经历过,我都不敢相信。”
  此话一出,堂内所有的食客们都好奇起来,反正听故事也不花钱,食客们都围了过来凑热闹。
  三男子先绘声绘色地讲述红莲教教主是谁,在江湖上有多厉害,然后突然告诉大家就是这么个厉害的人物在法华寺突然死了,死得特别蹊跷。食客们听得跟着都紧张起来,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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