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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帝/养弟 (狂上加狂)


  她心内自是不信,觉得一向好静的申远不像是会做这事的人,可还是对出言顶撞她的申远好一顿发火,给其他艺人立了规矩。于是申远当了儆猴的倒霉公鸡。
  申远当时没有说什么,事后她才知他并非起头的人,心里对申远很是亏欠,可是她去找申远委婉表示歉意时,他却递给她一小袋刚刚加热滚烫的沙子,让她热敷一下她被机场的空调吹得疼痛的颈椎。那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随口说了谢谢后随手不知放在何处去了。
  而如今,当她置身在茫茫沙漠的边缘,看着洪萍和她的夫君饶有兴致的往布袋子里装沙时,才恍惚想起了曾经的往事。
  她面上裹着防晒的白纱,小心翼翼地在骆驼背上转了转身子,然后问洪萍道:“你们装沙子做什么?”
  蒋云生拿了水囊正给洪萍递水,顺口道:“我娘子常年习武,有关节疼痛的宿疾,沙漠夜里冷,幸而她师弟教了个法子,用沙袋加热关节可以止疼。”
  笑娘听了笑意在嘴角处稍微凝固了一下,不知为何,突然想起那本该遗忘在记忆角落里的那袋不起眼的沙子。
  “这些不过是当地人的法子,我也是跟当地人学来的。”就在这时,方才接了下属的快报,在一旁看文书的霍随风不知何时走了过来,随口解释道。
  笑娘知道他的话说得合情入理,可是每次看到他那肖似申远的脸,心里的那股子别扭劲便又浮泛上来。
  霍随风见她突然冷下脸,抿紧着嘴不知沉思什么,便伸手抓住了缰绳,让那骆驼跪下,而他则坐在了笑娘的身后。
  笑娘被吓了一跳,连忙稳住身子道:“你在干什么?”
  霍随风笑着道:“走,带你去看看此地的泉水,一会还可以趁兴戏水。”
  就在这时,修竹急匆匆走了过来,小声对霍随风道:“郡王,那边等得不耐烦了,只接连派人问您与县主何时能到?”
  霍随风毫不思索道:“告诉他们,我途中染了风寒,怕过给叔公与朝中特使,是以特意规避两日,待得痊愈再见面把酒言欢也不迟。”
  这显然是推脱的借口,小郡王一路来滑沙骑骆驼,样样在行,还真看不出有恙的迹象。
  不过吴笑笑倒是知道霍随风并不是贪玩耽误正事,而是谈判的一种策略。
  毕竟这次所谓的和谈,朝廷和漠北王霍岩雷各打各的主意,并无考量霍随风的意愿。
  既然如此,晾晒他们几日,让龟儿子们心焦一下又何妨?
  毕竟朝廷强迫着小郡王跟自己的杀父仇人议和,有违道义。就算霍随风称病拖延,也无可厚非。要知道郡王还是很看重圣意,强迫自己前往了,谁也挑不出理来。
  如此一来,那漠北王估计也是等得心急,接下来再谈,自然能打乱了他们的阵脚。
  这种策略,在现代商业谈判中,也是数见不鲜。
  想到这,笑娘抬眼看着正给自己倒驼驼奶喝的年轻郡王。
  他一袭白袍,却不遮掩身形的健美,当白袍在风中猎猎起舞时,更是勾勒出宽肩细腰,长腿笔直。
  可是这么一个年轻的男子,什么时候心机会如此深沉,若不是他总倒在自己的床上耍赖,笑娘甚至会忘了这是一个自己小了许多的大男孩。


第114章
  就在她想得出神之际,霍随风突然抬眼望向她。
  深眸幽潭,闪动得仿若星辰大海,被他凝神看着,吴笑笑被看得呼吸一滞,心跳骤然加快,突然明白了何谓一眼万年的感觉。
  她生平就是感情上的慢热,诸如一见钟情的事情,似乎是永远不可能发生在她的身上,就算是与曾凡也是日久天长在一处生出的温情。
  若是明知无望的情感,她是最谨慎的人,绝不会让自己倾注半分。而她与霍随风的这段,原本就是万岁的乱点鸳鸯谱,二人最好的结局便是温情相守,互相视作亲人般敬重便罢了。
  可是最近不知为何,这小子总是有意无意用男色撩她,最可恨的是,她一不小心,还有一股子酥麻被人撩到之感。让笑娘有种不足为外人所道的困顿羞愧。
  不过霍随风倒是觉得笑娘半咬着嘴唇,懊恼看着自己的神情可爱极了,只走过来,将银制的杯子递给她,顺便刮了刮她的鼻尖问:“脑子里又专营什么无用的?”
  笑娘自然不会对他说,你最近愈加秀色可餐,我被你的眼神撩了。于是自别过头去,大口喝下一口了骆驼奶,再不自然地将目光调转向别处。
  霍随风一脸宠溺地看着她,毕竟是快要娶进门的媳妇了,怎看都看不够。
  不过这边是沙漠绿洲,伊人顾怜,炽焰城那边却真是急得直冒火了。
  如今霍岩雷连连受挫,若不是得了神女的帮扶,差点就要被霍随风那孽种直接打趴下。
  可是虽然打了几场胜仗,却并未伤及霍随风三郡筋骨,而且听闻那霍随风的未婚妻竟然大行节俭之风,看起来是准备耗下去的意思。
  幸好公孙琴献出的计策,看准万岁并不想漠北做大的心思,走了朝中重臣的门路,请万岁出面,说和他叔侄二人的争端。
  如今,万岁出面,漠北争端就此要被和稀泥,霍岩霆觉得心里有了底气,决定趁着朝中派来的使节在时,给大侄子好好安排一场下马威,以解心头之恨。
  没想到弓弦还没有拉开呢,那边却给他这个当叔叔好好排布了个下马威。
  算一算,这都多少天了?就是不见霍随风露面,竟然随便打发人说什么身有不适?
  他倒是要看看,霍随风有多大的狗胆子,敢晾晒朝中的使臣!
  想到这,他便给身边的使臣萧月河倒了一杯香茶。
  “我们漠北霍家养出这么个满身反骨的子孙,怠慢了特使,我这个当叔叔的,要代他向您说一声不是了。”
  萧月河的养气功夫显然比漠北王要好些,虽则被崇正郡王晾晒了几日,却不见恼意,只手握着鎏金雕花的拐杖扶手,含蓄地勾了勾嘴角:“郡王年轻有为,自是忙了些,我倒是不急。”
  霍岩雷原本是借了萧月河的名义,拱起特使的火气,好给霍随风上一上眼药。可是没想到,这位瘸腿的特使却是一副波澜不兴的死样子。
  这便叫他心内有些没底。
  待得回去召了公孙琴来,问询起此事时,公孙琴却道:“满朝的文武,再也没有比萧月河更合适的。听闻他与霍随风关系不大顺畅,以前在朝堂上也有互相倾轧之时,而且萧家的大半兵马,都被万岁调拨给了霍随风。此番万岁却让萧家人来调和漠北争端,显然是有制衡之意。”
  别人或许不知,可是公孙琴却知,在上一世里,这两个人可是不共戴天的生死宿敌。而笑娘更是萧月河的一把利器,专门用这毒娘子来捅霍随风的刀子。
  现在世事变幻,让她摸不着头绪,可有一点倒是没有什么大变化,那就是霍随风与萧月河依旧关系不睦。
  而萧月河到底成了瘸子,也让公孙琴心安了些。毕竟每个人各有命数,萧月河命里就该由此疾,怎么避都避不开。
  霍郎既然记得前尘,不知他看到了萧月河时,能否想起笑娘曾经做过的种种不堪?
  想到这,公孙琴还真是满怀期待——褚笑娘,无论你这一世给霍郎施了什么蛊,我都要你最后显出原形,露出你歹毒的一面!
  就这样,炽焰城的一干人等伸长脖子又等了三日后,霍随风一行人终于走走停停,入了炽焰城境内。
  虽然大秦还在国丧期,但是漠北乃边境之地,加上混居了许多外族边民,都是不大守礼的。
  除非你是朝廷命官,不然婚丧嫁娶一律不禁。所以街市上还有成亲的队伍,在浩浩荡荡往城外的草甸子上赶。
  那里一般会搭建起帐篷,点燃篝火,亲友们围着新人喜帐载歌载舞。笑娘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看着那穿着各色衣袍的迎亲队伍,突然想起洪萍说,此地有听账的习俗,新郎倌若是不行,恐怕要被人耻笑一辈子,顿觉此地民风的彪悍。
  她心内暗暗提醒着自己,轮到她的婚礼上,别的还好,这类子民俗当免则免。
  不一会,马车行驶到了举行宴席的听水阁前。
  门前除了一众仆役和霍岩雷的大儿子霍功和他的夫人外,并无太多人相迎。
  算起来,霍岩雷是霍随风的叔公,岂有叔公出门迎子侄的道理?而萧月河作为朝中特使,加之漠北后腿疾复发,是真的不方便,便无什么像样的人来迎接霍随风。
  霍随风倒是不在乎这类细枝末节的下马威,只淡淡看着迎过来的堂哥霍功。
  霍随风的母亲生子比较晚,所以霍功反而比他大了三岁。只是身在漠北养尊处优,加之牛羊吃得太多,不过才二十出头的年岁,肚腩已经腆出来了。
  霍功从了漠北风俗,在下巴处蓄了胡须,还掺假须、抹头油打了小辫子,一说话,那辫子就一撅一撅的。
  他自诩漠北风流的贵公子,穿衣打扮无不精致,可是看到多年未见的堂弟霍随风翻身下马时,心里酸了一下。
  这些日子,他心仪着父王麾下的那个公孙琴姑娘,想要纳之,可是公孙姑娘不为所动,直言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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