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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穿到皇帝身上 (花心者)


  不,应该说她最近记性似乎有些衰退,老是忘东西,不是忘记买草纸,就是忘记烧水上来,每次都是她帮忙的。
  方姝提了裙摆往回跑,怕那只鹰又闹脾气,自个儿飞走,跑的很快,三步并做两步,噔噔就上去了。
  还好,那只鹰带着任务,乖了许多,老老实实在屋顶等她。
  她拿了纸条它也没飞走,大概晓得会被逮吧,倒叫方姝愣了愣,莫名想起它的主人……
  也是老老实实等着她绑。
  方姝拆开纸条快速看了一遍。
  ‘我养的猫生了,四只。’
  方姝连忙拿了笔,沾了沾早就准备好的墨写字。
  *
  殷绯还在批阅奏折,坐在窗前,点着灯。
  外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时轰隆一声,吵的他没办法静心。
  想了想,搁下笔,正打算去问长庆怎么了,小九突然回来,轻飘飘落在窗台上,翅膀扇飞了几张纸。
  殷绯没去捡,反而站起来,去拿小九身上的信。
  小九只有带着回信才会来他这里,一般情况下都会直接飞到它的窝里。
  他摸了摸,果然,在腿上的信筒里找到,抽出来看了看,字还不少。
  ‘哇,七夕出生的,好吉利。’
  七夕吗?他推开窗瞧了瞧。
  难怪这么吵呢。
  ‘话说回来,七夕京城好热闹啊,鹊桥上全是人,想吃饭都要排队,后悔了,不该这天出来的。’
  鹊桥?
  *
  方姝其实刚到,也没去吃饭,因为吃过饭出来的,她也不知道上面人多不多,全是瞎几把猜的。
  鹊桥也没想象中那么好看,其实和平常的桥一样,只是古风古气,格外的长,瞧着有些壮观罢了。
  比这壮观的多了去了,方姝并不感兴趣,
  除了吃,她好像对别的都没什么欲望,木槿看到江上全是花灯,激动的一蹦一跳,方姝这边始终不动如山,没有半点动容。
  木槿瞧见路边有买吃的,连忙跑去买,想喊她,方姝懒洋洋挥挥手,“你去吧,我看会儿风景。”
  冷静冷静,感觉自己像脑抽了一样,怎么突然想谈恋爱了?
  等人的滋味不好受啊。
  要不还是放弃吧,太折腾人了,这心脏每天七上八下的,迟早药丸。
  方姝突然发现自己是个特别容易心血来潮,又特别容易放弃想法的人,比如她因为等不到人,就把给皇上的凉皮吃了,其实就是放弃的意思。
  再比如前天,因为等不到鹰,差点把灌汤包吃了,其实也是放弃的意思。
  今天等不到人,也要放弃了。
  要不还是再坚持坚持吧,木槿还没有回来,等她回来了再说。
  *
  殷绯是第一次来这么热闹的地方,人挤人,他已经被好几个人碰到,身边全是陌生人的气息,叫他有些不适应,且一眼望不到头。
  他比常人高,从他的角度看去,全都是人头和后脑勺,瞧着一样的,实在无法从这么多的人头和后脑勺里分出她。
  *
  方姝放弃了,因为她已经瞧见了木槿的身影奔来,似乎掉了个东西,木槿矮下身子捡起来,拍了拍又继续塞进嘴里。
  方姝扶额。
  木槿真的是她见过最接地气的人,比如一盆几用,洗头洗脸洗澡外加洗脚,现在又加了一个,只要是食物,就算掉了,捡起来也是可以继续吃的。
  她有些笨,因为捡那一个,结果不小心手里其它油纸袋倾斜,从里头一股脑滚出来许多圆滚滚的东西。
  木槿惨叫一声,认命的蹲下来捡,然后塞回袋子里。
  方姝翻了个白眼。
  待会她要是给她吃,打死她都不吃。
  木槿似乎看到她了,招招手让她过去帮忙一起捡,方姝叹息一声,心里嫌丢人,但又不能丢下她一个人丢人,犹豫片刻,到底还是去了。
  掉下来的是炒的糖葫芦,不是平常的,是用白色的细糖炒出来的,现代也有,方姝吃过,挺不错的,考虑到这是掉在地上的,捡起来拿在手里没有动。
  桥上人很多,糖葫芦不好捡,有些被人一脚踩扁,有些被人踢去一边,方姝才捡了三颗,正打算捡第四颗,有人快了一步。
  那是一只消瘦,修长,宛如玉一般的手,捡起糖葫芦还给她。
  方姝顺着手看去,一张熟悉又俊美的脸映入眼帘。
  “这里挺不好找,我问了很多人才找到的。”


第93章 人认人的
  他是地地道道的皇城人, 生在皇城, 长在皇城,不过因为小时候不方便出宫,长大了又没必要出宫,也不是贪图享乐的人, 所以除了一些重要的地方,对京城吃喝玩乐的场所了解很少。
  鹊桥——也不在他需要知道的范围内。
  他不需要, 长庆便也偷个懒, 没有了解过,所以一路几乎都靠好心人的只言片语,慢慢摸索过来的。
  “很正常呀, 别说你了,我来这里几天,把大大小小的街道逛完, 不也不知道这里吗?要不是木槿,靠我一个人,肯定也摸不着。”
  方姝说完意识到不对, 她不应该这么自然而然的接话, 她应该表示吃惊, 比如‘你怎么来了?皇上不是不能随便出宫的吗?’
  她那样说就等于告诉皇上,我知道你会来。
  虽然那封信确实是她故意留的, 地点也是特意写的,就是想让他跟着地址过来。
  当然啦,只是这么一想,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来了,也太好勾搭了吧?
  可能还是对她的身份很好奇,怀疑她是她。
  这也许是个可以利用的地点,假装自己是‘她’,然后用他想知道她到底是谁的心思,把他引出来,感情嘛,见面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就来了。
  心里这么想,面上还是要捂一捂自己的小马甲的,毕竟以后有大用,方姝张张嘴,刚要说话,突然注意到一个细节,“你的手怎么了?”
  她喜欢皇上这双手,干净,修长,白皙,消瘦,骨节分明,如玉似的。
  应该被细心的装在玻璃盒里,用上好的,毛绒绒的布料垫在下面,防止它有半点擦伤或是沾上半点污垢,总之它配得上世间任何美好的词语。
  然而现在这双手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微翘的指尖发红,手心也红了一片,看着像烫的?
  “小仙女生了,”殷绯抬起手,狭长的睫毛朝一个方向聚拢,点漆似墨的瞳孔看向红的地方 ,“接生时烫的。”
  方姝突然想起很久之前,大概是上个月的时候,她提醒皇上,小仙女孕期很短,很快就会生,让他准备好接生,他还真的自己接生了?
  “你可以找几个熟练的人,没必要亲自接生。”男孩子做这种事,他自己就不会觉得奇怪吗?
  听说这个时代把女人生产,称为污秽,不吉利,男人不能沾。
  同理,猫生产亦然,他不仅沾了,还亲自给小仙女接生?
  这种事太监们不可能不提醒他,还是接了,那就是他执意的?
  以后对妻子也会这么好吧?
  很久之前方姝就觉得他是那种,不喜欢到死都不理不睬,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会把所有爱都给她一个,一星半点都不会分给别人的人,堪称好男人。
  这也是她尝试追他的原因,她想试试看,她有没有这个福分。
  成为他的妻子,固然麻烦很多,但是好处也很多,她就看中他一心一意,从始而终。
  “小仙女认人。”殷绯放下手,“不让人接近。”
  难怪呢。
  方姝有些理解了。
  “可是你怎么都不抹点烫伤药?”那事理解了,这事不能理解。
  记得她那时候特意提醒他,要用热水洗一洗手,越热越好,皇上可能为了对小仙女好,用了很烫的水,然后烫伤了。
  算算时间,从小仙女生产到现在,好像也没过去多久,现在正是发作的时候。
  “不疼吗?”
  烫伤很疼的,她记得她以前不小心烫到大拇指,小小一块,疼了一天,完全离不开冰块,冰了许久才好过一些。
  殷绯目光落在她身上。
  方姝吃惊了,“你不会是为了来这里,没来得及敷药吧?”
  殷绯没有点头,也没有否认,几乎算默认了。
  方姝更加过意不去,“过来。”
  伸出手,要带他去看大夫,虽然外面的大夫没有宫里的御医医术高明,药也不如宫里的,好歹顶一顶。
  殷绯视线下挪,看向伸来的手。
  不在长春宫后,这双手竟稍稍细了一些,不知道抹了什么,表面油润光滑。
  到底是女孩子,保养还是要做的,不干重活后方姝特意买了两瓶护手的,白天晚上用,一旦不包灌汤包了就抹。
  皇上的手那么好看,她不能太差,要不然这手都伸不出来。
  刚抹了几天,效果不大,还是显得那么粗糙,手心里有茧,手背还好,怕被笑话,偷偷的转了转手,用手背对着他。
  和那天一样,皇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许久许久,久到方姝怀疑时间是不是凝固了,他才伸出手,要握住方姝的,被方姝拒绝了。
  他手上有伤,体温会让伤口更疼,方姝撸起他的袖子,握住他的手腕,然后拉着他的手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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