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萃华轻轻的点了点头。
“媳妇儿,我现在是有个计划。不知道你听了会不会高兴。虽然咱们跟爹和娘是一大家子的人,但是,我心里总盘算着,还是得早点做点准备的好。我那三弟是个什么样的性子我知道。这读书人想要出头,那是特别的难。能出头的读书人基本上都是有大耐力,大机遇的。不是我这个做兄弟的,不看好他,他性子浮躁的很。看书估计是看不进去的。我当年跟着父子读书的时候都比他强。要不是爹娘偏心的话……”
王虎一边死死地,嚼着嘴里的包子,一边絮絮叨叨的跟坐在自己身边的李萃华说着这些话。
李萃华听他说话的时候,那是特别的认真。
一脸特别认真聆听的样子,嘴上她还时不时的问上几句话,当即就勾起了王虎想要继续跟她谈话的兴头。
“夫君,听你这么说,你以前是读过书了的?是吗?”
“媳妇儿,原来你还不知道这个事啊!……我当年确确实实是读过书了的,虽然没有正式拜门,也就是到私塾门前听了两年的课。但是我也偷偷学了上百个字。为此,那个夫子还特别表扬了我,还专门给我取了一个名字。说我应该叫王树……”
王虎一边死死地,嚼着嘴里的包子,一边絮絮叨叨的跟坐在自己身边的李萃华说着这些话。
“原来你还识字啊?真是了不起呢!”
李萃华按照古代的一般人的思维,去想了这个事儿。
古代的读书人有时候自我骄矜,那是因为他们有自我骄矜的本钱。
在古代,尤其是底层的人,想要读书,付出的努力可比一般人的大。
束脩这个钱其实仅仅是一张入门券。后头的那些花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巨头。
什么买书的钱,笔墨纸砚的钱,赶考费,与同乡结交的费,走礼的钱……
大大小小,加起来不下于三十多种。
可以说,对读书人来说,没钱那是寸步难行。
一辈子进阶难啊!
第七十章 神经粗大条
“我虽然识得几百个字,但是我自认为自己跟三弟不一样,因为我算不上什么读书人!毕竟这么些年,从来没有过一天,是正儿八经的坐在学堂里的……”
虽然王虎话是这样说,但是李萃华对他还是挺佩服的。
她这会儿脑子里突然串起了一句话,那就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一个从来就没有正式进过学堂的人,也就躲在外头旁听,去学习去写字,而且还坚持了几年。
足以说明这个人有大毅力。
对于有大毅力的人,李萃华从来都是心生佩服的。
毕竟古代的老祖宗们都通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告诉了她几个看似浅显,实则深刻的道理。
那就是水滴石穿。
铁杵磨成针。
这些东西都需要坚持。只有坚持了,量变才能引起质变。
“你说的你认得几百个字,……那你会写吗?”
听到这话,王虎当即愣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道:“不,我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之外,其他的字都不会写……”
“这样啊……”
李萃华听到是这个结果,她心里有那么一丁点小失望。
她可是知道的。
在这教育特别落后,文盲率十分高的古代,如果乡下有人认得字又会写字的话,一般的人都会高看他们一眼。
只要有人对自己高看了,那他或多或少就会得到某一些不可言说的特权。
在春天的晚上,容易引起人发困。这便是典型的春困。
春困的时间发生不定期。
有时候是一大清早,有时候是吃了中饭的午后,有时候是吃了晚饭的午后……
总之,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之内都有可能。
李萃华本来就是大病初愈,精神有些不济。今天晚上吃的东西又不合他的胃口。所以,虽然她此时是正在说着话呢,但是她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迷迷糊糊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瞌睡虫来了,谁也挡不住。
就算是以前身为出色特工的她,也难以抵抗这强大的“自然”之力。
看着身边的媳妇突然昏昏欲睡的样子,王虎悄悄地抬起手,然后悄悄的摸了摸她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感觉她的脸嫩嫩的。
王虎心里突然又是一阵的小激动。
“媳妇儿,你说说话呀!要不,今天晚上,……我们就睡在同一个床上?”
此时张着嘴,正在努力打着小鼾的李萃华,根本就听不到什么。
所以,王虎说的这句话等于是白说了。
不过,就算是如此,王虎心里也不在乎。
他手脚哆嗦着,极力压抑心中激动的心情的样子,让他满脸都是扭曲和狰狞。
幸亏这会儿正在打着鼾的李萃华睡的太死了,要不然她这个觉绝对会睡得特别的不踏实。
王虎看着她那迷迷瞪瞪的睡颜,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这会儿胆大包天。都已经把李萃华身上的几件打着补丁的外衣都给脱了。
然后将它们随意的放置在一旁的床脚下。
当他将李萃华身上的衣服,脱的只剩下最后一件的时候,王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立马停了下来。
此时此刻的他,已经注意到了李萃华两边凸起来的肋骨了,摸着这几排的肋骨,王虎突然若有所思的道:“媳妇儿,……她这几年好像吃了不少的苦头!也不知道她一个弱女子,这些年是怎么过的……”
自家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德行,他心里是明明白白。
他们两老,对于他大哥,对于他,对于三弟,对于四弟,都享有不同程度的待遇。
三弟每日的伙食最好。
其次才会是他的爹。
而他大哥和四弟的位置则摆在他的前面!
原因也很简单。
因为,以前有一个专门算八字的替他们家的所有人算了一卦。
说他三弟是文曲星降世。
以后可是有大前程的人。
当官做宰不在话下。
而他老哥,虽然你能力没有三弟的强,但是他被算命的瞎子说了,有了他,家里的粮食不会空……
而四弟对于爹和娘二老的意义就是,能震得住他们的命数线,让他们这辈子没有衣食之忧。
那个给人算八字的算命先生,把他大哥三弟四弟都算出来了一个好命。但是对于他,那个老先生则是毫不客气的指出,说他就是个天犯孤寡的命!
说他就算是这辈子娶到了媳妇,那媳妇儿也立不住。
因为这个原因,爹和娘,便从小偏心三弟。
尽管也知道一个手掌伸出来,五个指头有长短。但是,……
王虎让睡得很死,正在小声的打鼾的李萃华,慢慢躺下来,然后让她轻轻地靠在了自己怀里。
“媳妇儿,明天我带你去上山玩一玩。而且还要去深山里里头,打一打猎。”
睡得正香的李萃华,两只耳朵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说,要带她去深山里打猎。
她嘴角当即慢慢的向上翘起,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来。
而且这笑容真的像是迷死人不偿命似的。让躺在她身边,侧起身睡着的王虎,心情更加的激动了。
……
第二天一大清早。
王虎看外头天色还早,于是,就这样大清早的起了床。
他先是把自己身上的衣服穿戴完毕之后,然后把李萃华本应该穿的衣服,一一给她穿上了。
“媳妇儿,今天我们一起去山上吧!你看怎么样?我会捕猎,而且捕猎的技术还不赖……”
听到这样王婆般的自吹自擂的话,李萃华当即就揶揄他道:“你说你捕猎技术不赖,那你这回准备是,……要猎一个大家伙回来吗?”
王虎听了,一脸老实的点了点头,道:“对啊!媳妇你真聪明,一猜就猜到了,我在想些什么。”
两个人收拾完毕之后,一个手拿镰刀,背上背着篓子,一个身穿一身打着补丁的,手里还提着一个乌漆纯黑的小破篮子。
这上山的时候。
两个人一口气就走了三千多米。
李萃华看着日头的方向,在心里慢慢的想到。这出门的时间了,应该差不多将近半个多小时了。
两个人越往深山里头走,便越能发现这里头的枝叶越来越茂密。
而且那些树的树干也越来越粗。
树的周边还有一些灌木丛。
而且,树的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几个藤。
李萃华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性子。但是眼看身边男人将她带到越来越远的地方了,李萃华有些不安了。
第七十一章 上山到底要干什么?
“那个……,我们到底要走多远啊?到底去哪里啊?你是想去打野猪吗?”
王虎听到这话,怔愣了一下。
然后很快的摇了摇头道:“这春上其实并不是一个打猎的好时机。因为它们也需要在这段时间里繁衍生息。尤其是那些大野母猪,因为要带崽,所以个个凶悍的很。这个时候咱们最好是不要惹上他们!否则,就算他武艺再高强,难免也会伤筋动骨一番。”
听到走到前头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李萃华心里不感兴趣的哦了一声。
而且,她还在心里,不由得暗想道,这个事情我知道呢!不用你跟我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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