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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小贵媳 (八千锦)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天。
王婆子每日都给了李萃华两碗高粱籽煮的饭。
管李萃华吃不吃得下,她反正一到时候了,就让王香梅给她送了过去。
“二嫂子,你的饭食来了。你出来接一下~!”
王香梅站在李萃华的门外头,高声的叫唤了一声。
她娘昨儿个给她制了一身的新衣裳,可贵着呢!
她不想进去了把她这身衣服弄脏。
毕竟里头邋里邋遢的,大老远的就能闻见一股汗馊味和霉味。
二嫂子如此懒惰,也就她们家里人能忍着她。
这样脏兮兮的二嫂子,可叫她怎么喜欢得起来哩?
王香梅站在门边端着碗酒,等里头的人不出来,她便往里头张望了一下,大声的叫道:“二嫂子,你怎么不理我呀?我给你送的饭,你不想吃了?娘,刚才都说了,既然你身子都好些了,你就出去摘点果子,挖点野菜什么的。反正那个篮子和筐子都放在门边上了。你吃饭的速度快一些,可别让那些东西被别人偷了!”
听了这话,李萃华便停止了给自己按摩。
她慢慢下了炕,顺脚踩死了脚边的一个黑色的大虫子。
然后一脸冷静的拉开自己的房门,把王香梅手里的高粱籽饭接了过来。
“谢谢你啊!小姑。”
王香梅对她冷哼了一声。
心道,真会装模作样。不过,你倒不是白眼狼,嘴上倒还晓得说个谢字!
李萃华以前跟这边界的毒贩,在原始丛林里做任务的时候,蛇虫鼠蚁什么的都吃过。
就连草根她也啃过。
这碗高粱籽饭吃起来有些夹生,闻起来也不是很香。相反还有一股莫名其妙的馊臭味。
但是,李萃华还是用了自己强大的意志力,强迫自己把这些饭给吃了下去。
她吃完了之后,自己便把碗端到厨房。
王婆子这会儿还在收拾灶台边的活呢,一看见是她来了,一边往水缸里灌水,一边对着她道:“你吃完了,你吃完了就把碗搁在那上面!待会儿,我来帮你洗!”
李萃华笑得是一脸的勉强道:“娘,这哪里能让你帮我洗?还是我自个儿洗吧!”
看见这个儿媳妇又不听话了,王婆子直接把手里的黑色抹布,甩到了泛着油光的黑圆桌上。
她一边用抹布狠狠的擦,一边对她没好气的道:“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省点心?你什么时候就听过我说的话?我现在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别给你娘磨磨蹭蹭的啦!太耽误我的事儿了!”
李萃华见她又开始无缘无故的对她发火。
她便赶紧的把自己吃过了的碗搁在了灶上。
然后对着她道:“娘,您先忙着!您刚才不是叫小姑喊了我吗?说是让我去摘果子,去挖点野菜……”
王婆子听了这话,心里道了一句果然。
她明明是把这事儿安排给她去干的,可转头,她便把这事儿交给了她这个二嫂子。
那小妮子性子机灵的很,惯会使唤人。
她这个二嫂每每都会被她耍着玩。也不知道是随了谁的性?!
滑头的很。
“去吧去吧!你注意点,别走远了就行!”王婆子像是遇到了什么大好事一般,对着李萃华倒是十分的客气了。
李萃华轻轻的点了点头。
走到门边,就拎起了篮子和筐子,然后顺着村里的那条路往村西走。
然后顺着上山的小道,慢慢往山上走,李萃华便发现这里的山林植被好似比寻常稀疏了一些。
看到这里,李萃华便在心里想的可能是这里离村子较近,所以那些砍柴的人就到这里砍的。
毕竟谁也不知道山林里有些什么东西,里头可能藏匿着一些山猫虎豹豺狼这些凶猛的猛兽,所以,一个个的村民们也不敢跑远。
李萃华两手都提着东西,慢慢的往山顶上走。她走在山腰的时候从高处往低处看,发现王家沟竟然夹杂在五座山的中间。
一条弯弯绕绕的细长河流,从远处葱葱郁郁的大山之中,悠闲自在的流过来。
当她看到不远处有一颗十分高大的柿子树,大树上挂着几十个的还残存着的红柿子,李萃华便赶忙奔了过去。
这一大早的走了这么长时间,她估计自己爬山也爬了五里远了。
和煦的太阳都快要身上正中了,她早上肚子里吃的那点东西,早就被她一路上消耗完了。
李萃华直接把自己的下衣裳的摆,扎到裤腰带里。
然后嘴里拿着一根被掰干净的,光秃秃的树枝,十分有技巧的,就爬在了那棵高大的树上。
把那些红柿子一拿到手了之后,李萃华便发现这些柿子很多都是烂的。
看样子像是被鸟啄的,或者是老鼠之类的东西啃的。
李萃华现在可管不了,她不管空腹吃柿子会不会得结石,也不管这些东西,被成虫数蚂蚁咬过之后,有没有残留下来的病菌。
她现在就只能管自己吃饱!
李萃华一连摘了七个柿子。
选的差不多都是相对完好一些的。
她先是用自己的衣服兜着这些柿子,然后直接坐在了树冠之上,慢慢的吃。
坐在山脊上的大树上,那眼界是更加的开阔。
李萃华一眼便看到,王家沟的东侧,也就是翻过一座山之后,大概走个十多里地。
有个处在山脚下的小村庄。
那里如今已是炊烟袅袅,看样子有很多户人家在做饭食。
李萃华低头想了想,一下子就把记忆中的那个刘家庄和此处对上了号。
她心想,原来眼前的庄子就是,那个以“剽悍野蛮”闻名乡里的刘家庄啊!
而王家沟的西侧,李萃华也只只细细的瞧了瞧。
那里虽然住了很多人家。
可是,他们从外表看上去就十分的贫穷。
因为绝大部分的住房都是茅草屋。村子里很少有几间青砖大瓦房。
而且有很大一部分地方,岩石裸露。
李萃华一边吃着柿子,一边在心里道,那个地方应该就是一大片的采石场吧?
原身像是听王婆子说过,那里是郭家村!
家家户户几乎都是采石匠!
听说十多年前,宫里头的龙凤呈祥的碑都是里头的一个师傅雕刻,打磨的。
只可惜,他们那一户人家,自从去了京城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就连一个信儿都没有回过。

第十八章 一个吃货的本能

李萃华啃完了手里头的第三个柿子,吃了个半饱之后,她才停下手。
手里残存的那些柿子汁儿,李萃华就这方便,就把它们直接抹到了柿子树的树干上。
这一吃饱了,就有力气了。
李萃华抱着柿子树的树干,一点一点的,小心翼翼的爬下来。
她这具身体毕竟大病初愈。
要是一个不小心从树上跌落下来,那没两三个月是好不了的。
这两三个月的时间里,会发生什么事?她又难以预料。
所以,她现在的身体只能往好的方面发展,不能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损伤。
李萃华两只手轻轻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还有被刮蹭下来小树枝儿。
看着袖口处和裤子膝盖骨那里的洞,李萃华心里只觉得它们有些碍眼。
她身上是别的有针,但是那种缝针的细线,并没有。
这针头线脑的,村里人一般都是要等外头提着货担的小货郎送进来。
而有些家里妇人多了,便顺手就将自己绣的那些手帕,小荷包之类的东西卖给小货郎他们。
一个绣着蜜蜂采蜜的小手帕,只能得两文钱。
一个绣的兰花枝的小荷包,绣技好的最多得三文钱。一般般的水平,也就得两文钱而已。
原身每回跟着王婆子,走个一上午的山路,下午的时候才到县城里。
卖的那些荷包之类的绣品,随随便便卖出一个能得十七八文……
也难怪村里的人会妒忌……
李萃华心有所悟的自语道。
她继续往山上走。
而且走的都是那些别人没有踩过的羊肠小道。
李萃华曾经是在原始丛林里生活过的。
对于动物的痕迹,她很熟悉,也很敏感。
有些凶猛的野兽,可能会把这一代都当成是自己的领地。
在树上蹭毛,在树干上撒尿。
还有,……这里到处都是野兽的粪便。
有野羚牛,有野山羊,有金钱豹,有小豹猫,有黑熊,也有金环蛇和银环蛇……
才走这么长的一段路程,李萃华大致可以确定,这一带出没着这些生物。
……
这里的物种繁衍真是丰富,这里的生态环境和生态链保存得非常完好。
就连树上叽叽喳喳的鸟类,也非常的繁多。甚至,……有些还长得特别的肥美。
……
真是菜色丰富,可以让人营养均衡。
不错!不错!
李萃华一想到自己以后有口福了,她的两只眼睛当即就冒出来了摄人心魄的绿光。
李萃华用自己手中的框子,还有开始吃高粱籽饭粥时,她偷偷的往袖口长的一点点高粱籽。
做了一个简易的捕鸟器。
虽然这已经是春天了。
可是倒春寒的时候,万物并没有复苏。
它们那些生物都只是完好的度过上个寒冷的冬天,慢慢的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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