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海很开心,家里一向只有三个人吃饭,现在多了个人,热闹得不行,他不时给时歌夹他最喜欢的红烧肉:“姐姐,肉!”
赵秀蓉看着五味成杂,村里和林建海一样大的,生的孩子都到她肩膀了,她不是没有昧着良心想用钱买个媳妇,但买卖也讲究你情我愿,她不愿意逼迫别人,见钱眼开的父母不少,但要是闺女自己不同意,她也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到现在,林建海还是光棍一个。
这个时知青漂亮又文雅,建海也很黏着她,可她怎么看得上一个傻子呢……
红烧肉烧得色泽透亮,入口即化,但赵秀蓉嘴里苦苦的,林建海十岁之前,谁不夸她有福气,生了个又俊又懂事的儿子,可没想到从山上摔下来,脑袋摔坏了。
她倒不是觉得自己命苦,只是心疼林建海,以后她和林国邦都走了,他可怎么办,谁来照顾他?
赵秀蓉忧愁全写脸上,或者说她一生的忧愁也就这一件,时歌酝酿一会儿,终于迂回开口:“赵阿姨,我冒昧问一下,林建海他,不是天生的吧?”
“不是。”赵秀蓉悄悄擦了擦眼角,“他十岁之前都聪明着呢,村里老人都说,他将来肯定有出息……都……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那几天咳嗽老不好,他也不会上山去摘枇杷叶摔下来,都是我……呜呜呜,儿子,娘对不起你啊……”
压抑在心底十几年的愧疚终于说出口,赵秀蓉泣不成声,林国邦也红了眼眶,搁下筷子搂着她:“孩子娘,你看你说啥,和你没关系。”
林建海看到赵秀蓉哭了,也哇一口吐出红烧肉,学着她常做的那样,一下一下,轻轻顺着她的背:“娘娘,呼呼,呼呼就不疼了,不哭。”
“其实可以治的。”时歌打破一家三口愁云惨淡的画面,认真说,“如果不是先天,后天的有机会能治好。”
“能治好?!”赵秀蓉推开林国邦,哆嗦着嘴唇,“时知青,你是文化人,你说的话,我会当真……”
“我不骗人。”时歌说完,在心里默默补了句,大多数情况下。
不过林建海治疗的事,她是认真的。
书中设定林建海是摔下山,脑海凝固了血块,这才导致智商退化成四、五岁孩童。
如果去医疗技术发达的医院清除血块,真有可能恢复正常,哪怕不能,康复治疗至少也能让林建海有基本生活的能力,不用凡事依靠别人。
“真的?”赵秀蓉激动了,头一次有人和她说林建海有希望,哪怕只有渺茫的机会,她都不会放过!
“我家在首都,林建海这样的病例我见过好几例,能治好。您和叔叔可以带林建海去碰碰运气。”时歌从口袋摸出五十块钱,推到赵秀蓉面前,“这钱很少,权当一点小心意,去首都的花费不便宜。”
“别别别,我们哪能要你的钱。”赵秀蓉连连摆手,把钱推了回去,她又哭了,这次是开心的,“我做梦都想不到建海还有治好的一天,只要有一点点机会,哪怕砸锅卖铁,卖房子,我都要试试!”
时歌放心了,她能代替女配为林建海做的,只有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了,要是林建海可以治好脑子,以他的聪明和相貌,找个漂漂亮亮的小媳妇过小日子一点儿也不难。
满怀希望的一顿饭吃完,时歌住在西边的厢房。
棉被软绵绵的,盖着舒服得不得了,时歌一夜无梦。
第二天鸡还没叫,她就爬了起来。她叠好被子,把五十块折整齐压在枕头底下,轻手轻脚打开门,走了出去。
第30章 姐妹篇008
【008】
清晨三点多,村庄黑漆漆,静悄悄的。
凉风一吹,四周的树木都在“唰唰”作响,时歌褂子非常薄,她冷得瑟缩一下,双手搭在嘴边不哈了口气,接着用力搓着手,借着微亮的光急匆匆赶路。
最早一班回柳沟子村的车是六点半,她要两小时内赶到城里。
不知道走了多久,时歌敏锐听到身后除了风声,还有窸窣的脚步声,她眼皮一跳,猛地回头,树影婆娑,偶尔传来几声鸟鸣,其他什么都没有。
70年代,拐骗妇女的事情不少。
时歌想着,不动声色捡起几块石头藏在袖口,试探着炸了波鱼:“出来,我已经看到你了!”
窸窣窸窣。
她话音一落,不远处的草丛动了动,随即一个毛茸茸的头探了出来,林建海小心翼翼喊:“姐姐!”
时歌:“……”
啪嗒。
她丢掉石头,招招手:“过来!”
时歌现在的模样和赵秀蓉哭的时候一模一样,林建海知道她生气了,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乖乖出来,像做错事的孩子耷拉着头站在时歌面前,一只手紧紧藏在身后,一只手摊开等挨打。
时歌故意板着脸:“知道错了吗?”林建海现在就是孩子,摸黑走路实在危险。
林建海点头:“嗯。”
“错哪儿了?”
林建海老实摇头:“不知道。”
时歌:“……”
她深呼吸一口,乡下的空气清新香甜,她提醒自己,林建海是个孩子,她要春风般温暖,夏阳般灿烂,秋风般清爽,冬雪般……冷酷!
她伸手,用力揪住林建海的耳朵:“林建海,现在我说的每个字你都要记得清清楚楚,以后不许晚上出门,白天你爹娘不带着,也不许出门,记住了吗?!”
林建海看着气呼呼的时歌,赶紧点头:“知道了!”
“乖啦。”时歌满意收回手,然后瞥见林建海的耳朵有些泛红,她干咳几声,“疼也忍着,谁让你悄悄跟在我后面!”
林建海摇头,认真说:“姐姐,不疼!”
“……”时歌嘀咕,“行吧,你皮厚,你赢了。”嘀咕完她取下粘在林建海发间的树叶,“好了,送别完了,快回家吧,别让你爸妈担心。”
林建海不动,眼巴巴看着她,湿漉漉的眼睛像只小狗。
时歌一时不忍心,抬手拍了拍他的头:“放心吧,等姐以后功成名就,成万元户,会回来看你的。”
当然前提是那时她还在这本书里。
“姐姐。”林建海漆黑的眸底闪烁着亮亮的光,他伸出一直藏在背后的手,摊开,里面是枚热乎乎的水煮蛋。
“蛋蛋……”他还不懂太多词汇,怕时歌不明白,举着鸡蛋在脸上急急比划着,“脸痛痛……吃了……不痛。”
他跟着她,原来是为了给她送鸡蛋吗?
时歌愣在原地。
片刻,她接过鸡蛋滚了滚脸,对着林建海招招手:“低头,小傻蛋。”
林建海以为时歌又要拍他头,他乖乖低头。
嘎嘣。
时歌在他额头轻轻弹了个钢镚,微笑着眨眨眼:“谢谢你,小傻蛋。以后,一定要健健康康,快点长大呀。”
——
时歌再次回到柳沟子村是下午两点左右,太阳毒辣辣的,晒得人能冒油。
她推门进去,刘春华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听到声响,刘春华抬头看了眼,见是时歌,一句话没问,又低头洗衣服。
时富不在家的时候,她向来懒得装良母。
时歌也懒得理她,去水缸舀了一勺子水,咕噜咕噜往下灌。
这时时俏听到声响,从堂屋里跑出来,她今天穿了条蓝布绣花裙子,扎着高马尾,洋气又漂亮:“姐你回来了呀!”
时歌放下秃瓢:“嗯。”
时俏好奇:“你去哪儿了,怎么昨天没回来?”
闻言刘春华立即竖起耳朵。
“去看一个同学。”时歌随口胡诌,“她考的大学在南方,后天要出发。”
“哦哦。”时俏点头,然后扯起她的新裙子转了个圈,“姐,你看我的新裙子漂亮吗?晚上我要穿去看电影!”
村里有户人家明天嫁亲,晚上要在打谷场放电影。
时歌仔细看着时俏的裙子,现在是70年代末,城里的女孩已经时尚起来,乡下的还是土里土气的款式,她伸出食指摇了摇:“土。”
裙子是刘春华缝的,原配只会读书写字,不会手工活,所以她一向以活灵活现的手工为傲。闻言她淡淡说:“你觉得土,那你给俏丫做一条吧。”
说完她在心里冷笑,时歌和她那个妈一个德行,读书是厉害,但完全不会手工活,敢嫌弃她做的裙子土,那有本事自己做一条啊。
没想到时歌真的点头,笑容灿烂说:“没问题。”
什么?!
刘春华心一沉,这死丫头还真会缝裙子了?她什么时候学的,她怎么不知道?!
“不过嘛,俏丫晚上要去看电影,我重新做来不及。”时歌话锋又一转,“反正这裙子再土也是条裙子,我改造一下试试吧。”
她这话一出,刘春华安心了,说什么来不及,改造,归根结底还是那六个字,只会耍嘴皮子。
她擦干净手起身:“俏丫,你姐既然这么说,你就让她改造吧,她厉害着呢,肯定比妈做的好。”
“这……”时俏犹豫了,她其实觉得刘春华缝的裙子挺好看的,水洗蓝的布上绣着白色的小雏菊,穿起来靓丽活泼。
“怎么都在院子里站着?”这时隔壁的王婶子和李大妈来串门儿,看到时俏都赞叹不已,“俏丫真是一天比一天漂亮,那皮肤嫩得能掐出水了,也不知道将来谁有福气能娶到她,哈哈,反正我家那浑小子是没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