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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的古代体验手札 (弹剑听禅)


公孙芍安摸了摸两人的小脑袋道:“因为你们的母亲怀了小宝宝,需要休息啊。她肚子里面的小宝宝是你们的弟弟妹妹,你们要做哥哥和姐姐了,高兴不高兴?”
“弟弟妹妹?”两个孩子眼睛亮了,“他们会陪着我们一起玩吗?”
“当然可以。”公孙芍安笑道。
两个孩子发出了欢呼,忘记了害怕,心里面充满了对弟弟妹妹出生的期待。
公孙芍安陪着两个孩子玩了一会儿,将他们哄睡着,再严厉地警告了两个奶娘一番,方回到公孙芍薇两人躺着的屋子。
到了后半夜,霍去病发起了高烧。公孙芍安给霍去病吃下自己配置的退烧药,再按照公孙芍薇所说以物理方法给霍去病降低温度。到了晨曦升起的时候,霍去病的烧退了,整个人安静下来,气色也比昨日好了一些。
“好了,去病已经彻底脱离了危险,以后好好养着就是了。太医开的药方就很少,照着整个药方吃药就是了。对了,你不是擅长药膳吗?也可以让人做了给去病做,最好多做一些补血的。”
公孙芍薇在一旁连连点头,用心记下公孙芍安的吩咐。
公孙芍安离开冠军侯府,顺便带走了两个外甥,等到霍去病能够坐起身后,才将两个孩子送回侯府。
霍去病濒死却被公孙芍安的消息传了出去,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只以为公孙芍安瞎猫碰到死耗子,不过太医署的人却经常前来公孙芍安的府中,向其求教开刀的技术。公孙芍安毫不藏私,详细将西医的一些理论和开刀技术教给了上门求教的太医们。她希望通过太医们能够将这技术传播开,以后能够救治更多的人。
事情如同公孙芍安所想,她的慷慨使得她在太医们心中的形象非常高大,太医们感叹公孙芍安的无私,被她感动,也无私地将这些技术教给其他人,使得其他郎中也学到了西医技术,郎中再被感动,再教给其他人……西医和开刀术在大汉国普及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公孙芍薇的下巴壳掉在了地上,半天没有捡起来。
卧槽!这个蝴蝶得太大了。那啥,其实她不是穿越女主,她的便宜姐姐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吧?而她不过是给公孙芍安提供金手指的配角甲?!
因为太医们的保证,众贵族终于相信公孙芍安是一位医术精妙的神医了,许多人纷纷下帖子邀请公孙芍安,一点儿小病也找公孙芍安医治。公孙芍安烦不胜烦,干脆地将早已经打包好的行礼搬上马车,离开长安城,去寻找自家亲爱的了。
公孙芍安走遍整个大汉,甚至跟着出使西域的队伍到西域逛了一圈,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她的爱人。公孙芍安对爱人在这个世界绝望了,想来爱人没有在这个世界。
公孙芍安再次回到长安。整整五年过去,她曾经的丰功伟绩早已经被人遗忘,也就公孙芍薇和萧青柔对她的回归而高兴,哦,还有她们的夫君。李陵虽然不爱公孙芍安了,但跟她还有一份真诚的友情在,在李陵心中,公孙芍安是最特殊的。
“姐姐,听说你不但去了西域,还去了更远的西方?”公孙芍薇眨巴着大眼睛问道,脸上更是充满了期盼,想要了解公孙芍安的经历。
更远的地方,不会是欧洲吧?
公孙芍安点了点头,道:“是的,我去了更西的地方。那里有一个不逊色于大汉朝的国家,叫做罗马帝国。”
公孙芍薇都要捧着脸尖叫了,古罗马帝国啊,公孙芍安竟然去了古罗马帝国。果然,她才是女主!
“罗马帝国?这个国家是什么样儿的?跟我们大汉比,哪个更厉害?”萧青柔满是好奇地问。
公孙芍安客观地道:“一个很强大的国家,很多方面都有值得大汉学习的地方,其领土面积很大,比大汉还要大。它有自己的文化……”
众人全都被她的诉说吸引了进去,全都听得痴迷了。
公孙芍安眼中笑意一闪而过,落在公孙芍薇的身上,露出恶作剧的光芒。
只见她的手伸进带来的包裹里,从里面拿出一个玉米,在众人眼前晃了晃:“这个东西是我从西方带回来的特差,送给你们做礼物。”
“玉、玉米?”公孙芍薇手指着玉米,差点儿跳起来。
“玉米?这名字挺不错的,这一颗颗的种子像黄色的玉石一样,挺形象的。那以后这个东西就叫做玉米好了。”公孙芍安笑嘻嘻地道。
公孙芍薇(ΩДΩ)震惊得无以复加。那啥,不是说玉米的原产地在拉丁美洲吗?自家便宜姐姐怎么从欧洲带回来了玉米?难道历史记载有误?
就听得便宜姐姐说道:“这个东西是我在西方的山上发现的,这个东西十分耐寒且耐寒,不拘生产条件,产量挺高。我原本觉得这玉米长得好看,挺喜庆的,才收了许多玉米带回来种了观赏,没想到这东西竟然能吃!”


第三百四十六章 大汉姐妹花十九

“有鸟儿啄食了玉米粒,没有任何不适,我就觉得这东西能吃,于是让人煮了一个来吃。”公孙芍安道,“发现味道非常不错,甜甜的,很好吃,还能够饱肚子。今天我带了一些来,让醉霄楼的厨房煮了,我们一人吃一个。”
说完叫来酒楼的小二,将包裹递给小二,让他将玉米带到厨房煮熟。
霍去病的注意力落在玉米能够填饱肚子上,问道:“这东西真的能饱肚子?”
“是的。”公孙芍安点头。
霍去病对李陵道:“这东西携带起来方便又能够饱肚子……”
李陵闻歌知雅意,立刻接口:“军粮!”
霍去病点头。
李陵道:“先吃一个试试口感,真不错的话,咱们一起进宫向陛下推荐。”
霍去病再点头,转头询问公孙芍安:“大姐,你说这玉米产量高?能够多高?”
公孙芍安装做在心中估量,半晌后道:“大约一亩地能够产个五六百斤吧。”
除了公孙芍薇,另外三个人全都被震住了。如今农业技术低下,粮食亩产一百多斤,能够两百斤就是高产了,公孙芍安却告诉他们新粮食能够产出五六百斤……
霍去病和李陵都坐不住了。
“要不我们现在就进宫见陛下?”
“再等等吧。”公孙芍安叫住他们,“等玉米煮好了,你们带两个熟玉米过去让陛下品尝,更能够让陛下接受且推广种植玉米。”
霍去病和李陵以为然,坐下来,等着熟玉米上桌。
心焦地等了好一会儿,熟玉米终于端了上来,玉米甜糯的口感征服了霍去病、李陵和萧青柔三人。
“真好吃。”萧青柔道,“这么好吃的粮食就应该推广出去,让天下人都吃到,让天下人少些饿肚子。”
公孙芍薇捧着玉米,眼泪水差点儿流出来。久违了的美味啊!她的脑海中划过一大堆玉米做的菜:烤玉米、松仁玉米、玉米羹、玉米汁、玉米饼、虾仁玉米烘蛋、玉米排骨汤、金沙玉米粒、玉米浓汤……
再抬头看看女主大人便宜姐姐,确定了,这一位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拥有强大的主角光环,否则怎么练原产拉丁美洲的玉米都能够得到呢?一定是老天爷给她开了后门。
霍去病和李陵带着玉米去皇宫见皇帝了,皇帝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当即就让霍去病和李陵在皇庄负责试种。一季过后,玉米收获了亩产高达七八百斤,震惊了朝堂上下。李陵禀报,是因为玉米在皇庄的良田中才能够种植出这么高的产量,在贫瘠的土地上最多能够种植出四五百斤玉米。但这也很了不起了好不好?
“天佑大汉,上天赐下此良种,奖励明君。”最会拍马屁的大臣高吼。
其他人全都会意跟着大叫:“天佑大汉,天佑明君。”
皇帝那个高兴啊,自己就是千古一帝,是功绩超过秦始皇和汉高祖的明君。
皇帝立刻下令推广玉米这一高产作物,对于献上玉米和负责玉米种植的公孙芍安、霍去病和李陵都给予了上次。公孙芍安被封为翁主,霍去病的冠军侯提升为镇国公,李陵也因此封侯,成为李家第二个有爵位的人,让他爷爷李广高兴万分,直称赞这个孙子又前途,像他。
长安城的贵族们都在感叹公孙芍安的优秀,两次出手,都立下大功劳,可惜,这姑娘年纪太大了,没有人愿意娶她。倒是二婚的愿意娶,那姑娘又眼光高,不愿意嫁二婚头。
咦,倒是有一个人符合条件,那啥,太史令比公孙芍安大个几岁,也还没有娶亲啊,要不要撮合这两个人呢?
就在大家思考要不要撮合太史令和公孙芍安时,一个消息砸下来,让他们庆幸没有撮合两人,否则就结仇了,公孙芍安费恨死他们不可。
太史令作死,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皇上,被皇上下令处以宫刑。太史令下半身血淋淋的被抬出了宫门,被接到司马家。
公孙芍安听到司马家人上门的消息,疑惑,自己跟司马家的人没有交情啊!
“请司马娘子进来。”公孙芍安下令。
不一会儿,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跟着仆人走进大厅,看到公孙芍安,妇人立刻跪了下来:“见过翁主,请翁主救救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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