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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纪事 完结+番外 (秋烟冉冉)


  林园进了屋里,找了张旧纸,提笔画了简易图塞到林志的手里,“按着上面画的走,从咱家到陆家,只有一条道,只要你不闭眼走路,是不可能走丢的。”
  “那要是有坏人拐走我怎么办?”林志眼珠子转了转,又起到一个拒绝的理由。
  “那条路上,来来往往经常有人走,两边全是农田,现在是春播季节,田里到处是人。谁敢大白天在路上拐你?”林园将林志往门外推,“快去!隔壁张家的铁牛和你一样大,经常带着妹妹走路去他们外婆家陆家村,你比他们胆小?”
  “我比他们胆大!”林志伸着脖子嘟哝一句。
  “还是老话,光说不做没有用!你胆儿大,你得证明出来啊!”林园打开篱笆院门,推着林志往道上走。
  懒惰的小毛孩子,她就不信制不了他。
  林志走了两步,又回头问林园,“大姐,牛车刚才还给牛大爷家了,咱再去借一吧?走到陆家村,可有五六里路远哩。”
  “还都还了。还借什么?走路去,你刚才不是说,不比铁牛兄妹差吗?他们也走路哩。”
  林志:“……”
  他伸手挠挠头,怀里抱着提篮,不情不愿地往陆家村走去。
  为了不让林志寂寞,林园唤过狗子小黑,叫小黑一路跟着林志。
  看着那两条短腿,踢踢踏踏地走远了,林园好笑地摇摇头,关了篱笆院门,往后院的厨房走来。
  林志会帮着家里做事了,可林翠那丫头,却不知跑哪儿去了。
  林园皱了下眉头。
  厨房里,热气腾腾,水已烧开。
  林大娘子正拿着一个葫芦瓢,从大铁锅里舀水,倒入地上一个小木桶里。
  林大娘子个子中等,但是因为身材瘦削,显得很是娇小。她的头上,包着一块洗得发白的绛红色头巾,穿一身褐色的对襟褂子,里头是一身深褐色的裙子。
  裙子边角,还打着补丁。
  林园的记忆中,林大娘子的这身衣裙,已穿了好多年了。
  除了林翠和林志偶尔有新衣穿,林园和林大柱夫妇,常年穿旧衣。
  林园心中暗暗发誓,她一定要想法改善家里的状况。
  “志儿去陆家村了?”林大娘子边舀水,边问着走进来的林园。
  “嗯。”林园点头,“我叫小黑跟着去了。”
  “唉,也不知那孩子会不会吓哭……”林大娘子放下葫芦瓢,看着屋中一角,目光散漫,一脸的忧心。
  “娘,不会有事的,张阿婆家的孙儿铁牛和他一样大,往陆家村来来回回走了多少回了?”
  林大娘子却仍是一叹,“唉,铁牛去的时候,带着妹妹做伴呢。”
  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能给十岁的哥哥做啥伴?拖累还差不多,林园无语。
  “哦,娘,翠儿呢?”林园转了话题又问,她怕再说着林志,林大娘得哭着追上去了。
  那还怎么调教小弟?
  “说是去找红叶借绣花线去了。”
  借绣花线是假,借口去玩是真吧?林园抿了下唇,没再说话,等她寻个机会,治治林翠的惰性。
  林园将装有热水的小木桶,提到了外面放野鸭的地方。
  野鸭已被林大娘子放了血,林园提了热水,泡了起来。
  拔鸭毛得趁水热,否则毛就不易拔掉。
  开水一泡,鸭皮的毛孔一松,手指飞快拔毛,小片刻的时间,毛就能拔光。
  接着,林园又破了野鸭的肚子。
  野鸭跟家鸭相比,个儿小了一半不说,肚子里也没有什么油。
  这边林园将野鸭杀洗好,那边,林大娘子已经找出家里晒好的蘑菇干,泡了起来。
  野鸭炖蘑菇干,鸭血炒菠菜,这是今天的菜。主食依然是野菜饼。
  野鸭蛋么,可以放到明天吃。
  好东西不能一天吃完。
  ……
  林志早就知道陆子翊的家,他经常跟着张老太的孙子去陆家村玩,他刚才对林园说不识路,是不想去。
  林志一口气跑到了陆子翊的家,篱笆院墙不高,院中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陆子翊的母亲正在院中晒荠菜干。
  眉尖紧锁,略有所思。
  林志推开木头院门走了进去,按着林园教的话说,“陆家大娘,这是我家大姐叫我送来的,你们家昨天救了她。”
  陆大娘子看向那提篮,里头装着一只野鸭。
  她接了过来,笑道,“唉哟,送这么重的礼了,破费了呢。”拿出野鸭,她将篮子还给了林志。
  完成任务的林志,欢欢喜喜带着狗子回家去了。
  陆大娘子敛了脸上的笑容,提着野鸭走进屋里,迎面正遇上走来的陆子翊。
  “娘,这是什么?”
  “秀水村林家大房的谢礼。”陆大娘子将野鸭放在后院的一个盆里,走进厨房去烧水。
  “还回去,咱不能收礼。”陆子翊抢过野鸭,大步往外走。
  “你回来!”陆大娘子拉住儿子,“收了她家的谢礼,从此和她家断绝来往,多好。咱要是不收,他们下回还得送,你想跟他们家永远发生纠葛?”
  陆子翊抿着唇不说话。
  陆大娘子叹了口气,“阿翊啊,当年她哥哥不见了,不是你的错,是她家老婆子的破嘴惹的事,是她招来的那些人。为此,她还得了好处费,发了笔小财。”
  “……”
  “你当时也只是个五岁的孩子,错不在你,你就别再管林家的事情了。”
  陆子翊看了眼手里的野鸭,又看了眼自己的母亲,一言不发,转身进了后院。
  只是,眉眼低垂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
  林园将杀洗好的野鸭,和泡开的蘑菇干一起放入陶罐里煨起来后,往自家稻田方向走去,打算喊林大柱回家吃饭。
  她没走多远,便远远瞧见一人,坐着牛车而来。
  看那身影,像是——董成文?
  他来干什么?
  找打吗?
  

  ☆、017 讹诈你又怎滴?有本事你告我呀?

  林园正发愁,不知是去喊林大柱回来吃午饭好,还是去打一顿董成文好,恰好,林志从另一条道上跑回来了。
  脸儿跑得红扑扑的,小短腿跑得那叫一个欢快,狗子跟在他的左右,一跳一跳汪汪汪汪地叫着。
  “姐,我将野鸭送到了。”林志高兴地扬了扬空篮子。
  “厉害厉害!我就知道,我家志儿最棒了。”小孩儿家的,都爱戴高帽子,林园摸摸林志的头,笑着表扬。
  林志越发高兴了。
  “哦,对了,爹还在田里翻土呢,你去喊爹回来吃饭。”林园拍拍林志的肩头。
  “又要我跑腿?”林志不情愿地嘟哝着,“野鸭都熟了。”他已经闻到香味了。
  “爹没回来,你一样吃不了野鸭!快去!”林园沉声喝道。
  也是呀,爹不回家,娘会叫所有人都等着,看得着,也吃不了哇!
  得,还是老老实实喊人去吧。
  林志一脸沮丧,转身朝田间跑去。
  林园走回院子,单手托下巴,眯起双眼想着整董成文的法子。
  这时,她不经意间,看见前院里堆着的一堆稻草。
  稻草堆得有一人多高,跟小山头似的。
  那是准备拖到田里,给刚种下的种子盖着保暖用的。
  林园看了眼稻草堆,狡黠地笑了笑。
  她走进屋里,去寻火石去了。
  刚寻到火石,林园就听到篱笆院门那儿,传来董成文的声音,“阿园,阿园,我是成文哥呀,你在家吗?”
  声音温和无害,但在林园听来,一阵恶心发寒。
  要不是她今天一早将董成文的好事破坏掉了,董成文这会儿一定跟林秀月搂在一起亲热吧?
  呵呵——
  林园将火石捏在手里,大步走了出去。
  林园家的篱笆院门简陋,防的只是牲口,防不住人。
  董成文已经站在院中了,长身而立,一身崭新的水青色长衫,衬得他身姿挺拔。
  他眉目温和,长相俊美,站在破旧的农家小院里,很是格格不入。
  其实,董成文在嫌弃林园家的院子。
  破旧不说,还很脏乱。
  院里的几个角落,不是堆木材,便是堆瓦罐,有一角,还有一个狗窝。
  董成文厌恶得眉头直皱。
  他根本不想来,是他老娘逼着他来的。
  董家要是不上林大柱家道歉,他不娶林园的话,董家就没法在乡里立足了。
  反正呢,娶了林园再休呗。
  七出五出,随便找个借口,说她犯了一条再将她休回家去。
  男人休上十个八个妻子,一样还能娶到黄花闺女,女人被休一次,这辈子就完了,就只能嫁糟老头子鳏夫或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缺之人了。
  董成文忍着厌恶,对林园“诚肯”说道,“我猜得真准,就知道你在家。阿园,我是来道歉的,我被林秀月蒙骗了,是她家一直说你……。我并非真心想娶她呀。我们两家的婚事还是照旧吧……”
  “我们两家有婚约吗?”林园弹着袖子冷笑,“我的休书不是给你了吗?你不识字?要不要我再写一封?一封不够,十封二十封,贴满整个金竹乡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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