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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小厨娘 (婳七娘)


  “那味道是一个天一个地,和你之前做的没法儿比!不是我夸你啊小丫头,你家的果酱是我吃过最好的,别家买的,那都是东施,东施什么……”
  “东施效颦!”季长宁脆生生地接话,“我阿爹是秀才!”
  “对对对,都是东施效颦!开始的时候有人来买,后来大家可都不愿意去费那个银子啦!又不好吃,买来干啥?小丫头,你啥时候琢磨出新玩意儿了,也给大叔留一份儿,我铁定买!”屠夫声音洪亮。
  季长歌点点头,却是有些心不在焉了,又听到屠夫说起今日吉祥酒馆似乎出了新菜,整个鞍马镇也只有十来份,其他的都送到其他府城去了,料想那吉祥酒馆,又能赚上一笔。
  季长歌正走神,不远处却忽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那人季长歌一眼就认了出来,正是季元。季元正跟在一个小姑娘的身边,比起往日在她们跟前的蛮横来,此时他满脸讨好,低声和那小姑娘说着些什么。
  然而那小姑娘显然是不愿意搭理他,连背影都显得格外得不耐烦。季长歌没看到她的正脸,却隐约觉得,这小姑娘也是眼熟的,只是不知道是她见过的谁罢了。
  “长歌,走了!”李荷花付了银子,扯了扯季长歌的袖子,“你在看什么?”
  她顺着季长歌的目光看过去,却什么也没看出来。
  季长歌将目光收回来,心中闪过几丝怪异。
  最近过得太安稳了,她几乎都要忘了,原主是在乱葬岗中死去的。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刚才那俩人,和原主的死有关。
  真奇怪,原主明明已经丢失了死亡的记忆了,她却在看到那个姑娘的身影时,脑中闪过了几个零碎的片段,似乎有人曾经用一方格外呛鼻的帕子,捂住了她的鼻子。


  ☆、第51章简陋佛跳墙

  “怎么了,大姐?”
  季长歌猛地回过神来,暂且将心头的怪异压下,抿唇笑了笑,“没事,好像看到季元了。”
  听到这个名字,季长宁和李荷花的脸色马上就变了。两人一左一右地挽着季长歌的手,“快走快走,季元那就是个无赖王八蛋,可别叫他瞧见了,到时候又回去和他阿奶告状,你们可就惨了!”
  季长歌顺从地跟着两人走远。
  直到菜篮子都塞满了,季长歌几个才是朝着城门而去。此时暮色沉沉,季大山吆喝一声,赶着牛车慢悠悠地回家去。
  回到家里,南风几个已经将小黄鱼给处理好了。那几条大草鱼被丢到了水缸里,季长安和季长乐还去割了两把青草给丢了进去。
  趁着小黄鱼还新鲜,得马上炸了。将面粉和清水混在一起,加入适量食盐。小黄鱼已经腌制好了,直接裹上面粉,丢到热油里油炸了。
  佛跳墙做法不简单。材料有限,尽管季长歌也想做个豪华版佛跳墙,奈何条件有所限制,只能一切从简。野鸡冷水下锅,加入排骨、牛筋炖上一个时辰,将浮沫撇去。没有鹌鹑蛋,季长歌决定用鸡蛋代替,剥了壳儿后的鸡蛋圆滚滚的,炖好的鸡取出肢解成块,与排骨和牛筋铺在锅底,倒入高汤,摆上鸡蛋、蘑菇、木耳、大虾等食材,倒入黄酒,盖着盖子再炖上一个时辰。
  佛跳墙要等待的时间很长。趁着这个时间,季长歌索性将鸭脚全部都处理好了,又让季长宁几个将田螺的尾部给夹掉。
  她以前出门的时候,曾经吃过一份做得格外有滋味的田螺鸭脚煲。先将鸭脚给油炸一遍,直到表皮微黄,有些拱起,再捞起来。田螺直接下炒锅爆炒至没水分。家里没有做酸笋,季长歌选了一把萝卜,将辣椒蒜米炒出香味来,再加入酸萝卜,炒一会儿后取出备用。
  锅内放油,加入香料,入田螺爆炒后加盐、酱油等,田螺入味后,再加水继续煮上一刻钟。一刻钟过后,加入鸭脚,再闷煮两刻种左右,待鸭脚变得入味无比,再把酸萝卜、紫苏和薄荷加入进去。古代没有油豆腐和腐竹,但却能放一些芋头、鸡蛋和青菜。
  今晚的菜色已经足够了,这一大锅是留着明天吃的。季长歌没急着再往里头加东西,而是将做好的田螺鸭脚煲放到阴凉的地方。
  小院子里不断有香味飘出来。季长乐早就已经忍不住在火灶旁边盯着瞧了。他现在被季长歌给养胖了,前段时间还是面黄肌瘦的,现在倒是肉嘟嘟的,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看着机灵又可爱。
  “大姐,啥时候才能好呀?”他急不可耐,看着季长歌将做好的佛跳墙给起锅了。
  几道菜都被摆到了桌面上,自然也是少不了萝卜的。季长歌还做了一道醋溜土豆丝,一人一碗米饭,佛跳墙到底比不得正宗的好吃,入口的味道层次感不够强烈,但一点儿腥味都没有。鸡肉清甜劲道,海鲜新鲜爽口,大虾子肉质鲜嫩,鸡蛋也被煮得十分入味。
  小黄鱼最是寻常,但季长安和季长乐却最是喜欢。要不是季长歌担心他们会上火,两个孩子恨不得将那一大盆小黄鱼都给吃光了才好。
  吃完饭之后,收拾妥当,各自上床去睡觉。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
  做萝卜挣了银子的事情,季长歌谁也没说,每日照常干活工作。那几个来干活的人也都是本分的人家,不用谁嘱托,都知道干活的事情不能随便出去乱说。
  但镇上的马车三日一来,这样的排面,是挡也挡不住的。村民们倒没觉得如何,但有心人却已经是眼热得恨不得上前去啃季长歌几口了。
  季家大房,季元连着好几日都在门口盯着吉祥酒馆的马车来来回回。老房子那边,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门都是关着的,也不知道是在干啥玩意儿,有时候从那里走过去,能闻到一股酸味,诱人得很。
  起初季元没将这当做一回事儿,后来在镇上吉祥酒馆见着那里推出的新菜色,分明就是季长歌家里传出的味道。他去问了伙计,说是一道菜,那都炒出了天价,挣钱的很。
  季长歌那臭丫头,鬼心眼多得很,说不得早就已经发达了,这还不愿意让他们知道哩!
  光是这样想着,季元都已经觉得气恼不已了。
  “阿奶,不如让季兰和季桃也跟着去干活,一天四十文,攒一年够咱们一家的开销了。”季元想要分一杯羹。
  他是怕了季长歌的,那臭丫头凶巴巴的,上次他就被教训了。可阿奶也是季长歌的阿奶,只要阿奶开口了,那季长歌哪里还敢反抗?
  季元心里不免恶毒地想着,让季兰和季桃过去干活,找到季长歌发财的秘方,到时候再把季长歌的生意抢过来,风光的可就是他们大房了!
  要是吉祥酒馆那边不识相,他就拿着秘方,还会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不成?
  季老太太觉得季元说的有道理,“你等着,我马上就去!一家人不用,非要找外人去帮忙,胳膊肘往外拐的贱丫头!”
  她这几天也不好过,季长歌那臭丫头挣了银子,也不见来孝敬孝敬她。平时村民们从门口经过,那都和她说她孙女儿出息了,可长面儿!
  天晓得,她才没有将那几个拖油瓶当成自己的孙子孙子,她只有小元一个孙子!
  “长歌啊,把这个倒进坛子里就可以了?”李大娘手里提着一桶季长歌配好的醋,问道。
  季长歌点点头。坛子里本来就有不少剩下的汁水,现在只是再加一些进去罢了。因为她要把萝卜条放进去,李大娘就来帮她。
  李大娘见她点头,把醋给倒进去后,还砸吧了一下嘴巴。
  这玩意儿一开始吃的时候是新奇,现在闻久了反而习惯了。长歌是个厚道人,听说这些萝卜在外头卖出高价,但每回做萝卜,都有一坛被留下来分给来干活的人的。
  也因此,这满院子的小媳妇儿大婶子,对她信服得很。


  ☆、第52章塞人

  “长歌啊,我前儿瞧见你大哥季元在镇上哩!”
  前儿是休息的时候,说话的小媳妇儿穿碎花上衣青色裙子,收拾得很是利落。她姓辛,是这里头年纪最小的,去年才嫁到季家村里。由于她干活勤快,又孝敬公婆,在季家村也很是讨人喜欢。
  辛氏平日瞧着是个安静的,但和熟人倒是很有说头,“我咋瞧着他都到吉祥酒馆去了,和里正家的孙女儿季莺莺一起去的。季莺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咋和季元给勾搭上了?”
  要说村里最娇气的姑娘是谁,那铁定是季莺莺了。都说里正日后是想要季莺莺嫁入富贵人家家中,给当夫人的。
  她们这些平头百姓,自然想都不敢想。
  “季莺莺?”季长歌一阵恍惚,怪不得那天她觉得和季元一起走的那姑娘眼熟,原来是季莺莺啊!
  “季莺莺连咱们都瞧不上,怎么就和季元玩一起了?”季长宁皱了皱眉头,觉得事情并不简单。
  正寻思着,大门就“砰砰砰”地被人给敲响了。光是这熟悉的力道,不用那人开口说话,季长歌都知道是谁来了。
  果然,外边传来了季长歌熟悉的声音:“季长歌,你给我滚出来!”
  “喝!你阿奶又来了?”辛氏缩了缩脖子,被吓了一跳,“你阿奶可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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