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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农门 完结+番外 (寒小期)


  “那我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
  “别去了,你就当今个儿没来过我这儿,没见着我!”宁氏说着就起身打算轰人,“记住啊,你没来啊,我啥都不知道,我就是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说着,宁氏就将牛氏连拖带拽的弄出了屋子,随后嘭的一下关上了门。
  牛氏:…………
  好一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
  宁氏的猜测其实一点儿也没错,只不过已经太晚了。
  养猪农户家里闹出的是非,甭管是镇上还是县城里,不少商家都听说了。这其中,自然有不少是提前跟农户家里签了契约的酒楼饭馆东家。就有人亲自去瞧了瞧,看着的确跟老朱家的贡猪完全不一样,不单是重量的问题,就是整个儿都不对。
  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有人狠了狠心,请了屠夫过来杀猪,想着就算份量轻了一点儿,或者样子差别大了一些,但只要味道还过得去,一样能卖出高价。
  这么想着,人家还特地让自家酒楼里的大厨师傅准备好,等猪杀了,肉也送来了,立马拿出看家本事做一道焖猪肉。
  负责掌勺的是真正的大厨,比宁氏的手艺要好过百倍的那种,用的佐料也是最好的,甚至连填灶台的柴禾都是特质的。
  只这般,经过了好一番折腾后,焖肉出锅了。


第114章
  酒楼的东家其实没到场, 负责处理这个事儿的是那家县城老字号酒楼的少东家。那家是一连得了好几个闺女后, 才好不容易生下了这个儿子, 对儿子期望自然很高。好在,这位少东家也算是争气, 自打及冠后, 就接手了自家生意,不说做得有多好, 起码没砸了招牌, 生意也是稳稳当当的。
  说实话,就几个月前宁氏在石门镇上开的那个小饭馆,其实就没怎么妨碍到别人。
  当然,同在石门镇上开饭馆子的, 肯定是被她影响到了了, 但其实也不算太过分。为啥呢?因为宁氏虽然将饭馆子开在了石门镇, 卖的菜价却是县城大酒楼的价格。
  小小的一个石门镇, 有钱人肯定有, 却也没到那份上。偶尔尝一次鲜自是无所谓, 天天吃顿顿吃,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况且, 宁氏把价格是提上去了,却没将自家饭馆子的档次提上去,对于那些小富人家而言, 总感觉有些划不来。
  也因此, 当时那个情况就是, 石门镇上的有钱人在宁氏的小饭馆开业之后,陆陆续续都去捧了场,几乎每家都去尝过鲜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之后还要在酒楼招待宾客,人家还是会选择石门镇上的其他酒楼,毕竟宴请宾客,不单要看菜色好坏,排场档次也是很重要的。
  宁氏那小饭馆之所以生意红火,是因为贡猪那事儿太出名了,国人都有好奇心,爱凑热闹的本性在哪个年代都暴露无遗。正因为如此,不间断的有外头的人听说了这个事儿,不辞辛劳的赶过来尝个鲜,有些还听了刘神仙的传说,顺便再去南山集算个命啥的。
  这么算下来,就算王香芹那头的供货没出问题,等时间一长,大家的新鲜劲儿过去后,哪怕小饭馆依旧生意不错,那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当然,就宁氏那鸡贼的德行,极有可能在发现生意略差之后,就立马搬家去了县城,另择他处重新开张。毕竟,石门镇还是太小了,狠狠捞一笔就走,换个有钱人多的地方重新开始,哪怕等县城的生意略差了,她还能往府城搬,或者都不需要搬,县城弄个酒楼,附近几个县也可以安排上,她本人坐镇府城就行了。
  法子总是人想出来的,偏宁氏对于如何发财总是能下苦功夫去钻研。
  假如说,猪肉的货源没出问题,不出一年半载,宁氏绝对能把整个府城祖业是做吃食买卖的人家都得罪个遍。可这不是王香芹那头断了货源吗?宁氏满打满算也就开了不到两个月,压根就没得罪什么人。那些酒楼的东家也只是眼馋她的买卖,还特地派了当家大厨去偷师,结果发现宁氏那焖猪肉压根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焖菜啊!
  最讲究的其实是食材本身,以及调酱料的秘方,当然火候也挺重要的,可能当上大酒楼大厨的,还能不懂火候?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连负责宰杀生猪的屠夫都是少东家亲自带过去的。一般庄稼汉子,就算是有一把傻力气,却会因为不擅长杀猪,弄得满地都是猪血,有些猪挣扎得太厉害了,还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有些血还没放光猪就已经死了。凝固的血堆积在猪肉里,会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
  朱家哥几个的手艺肯定不至于那么差,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酒楼的少东家特地请过来的屠夫就不同了,把猪血放得干干净净的,保证保留了最佳的品质。
  如此这般,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当所有的一切都妥当了,大厨师傅也拿出了看家本事开始掌勺,最终到焖肉出锅,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
  负责伸第一筷子品尝的人自然是那位少东家,他不顾烫口,先挟了一丝,看着轻松被挟走一块的焖肉,他稍稍放下了点儿心,起码这个手感跟他上回特地赶到石门镇吃宁氏做的焖肉差不多。
  可等那一小块焖肉入了口,他满怀期待的一品尝……
  随即他就摔了筷子,勃然大怒。
  怎么说呢?焖肉的口感还是不错的,可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跟他家酒楼里类似的菜肴一个水准,非要说的话,猪肉确实比以前那些略微香了一些,入口滑了一些。可惜,这点些微的差距,必须是由专门品尝菜肴差距的人才能感受到。
  换句话说,那少东家本身就不是普通的食客,他是类似于王香芹上辈子那种美食评论家的,平常就挑剔得很,所有大厨研发了新的菜式,都必须先过他这一关。若没他的首肯,绝不能上桌。
  而这道焖猪肉,凭良心说,这水平是可以上酒楼菜单的,却跟他的期待有着天壤之别。
  在少东家摔了筷子之后,掌勺的大厨也大着胆子略尝了尝,随后眉头紧皱:“少东家,这绝不是我的手艺问题,是猪肉不对。”
  这个道理,少东家怎么可能会不明白呢?
  可就是因为他太明白了,所以才会更生气!
  假如是厨子的问题,大不了换个厨子就好了,哪怕在县城里找不到更好的厨子,他完全可以去府城里挖人。然而,换做是猪肉本身的问题,他就没辙儿了。
  没辙儿不代表就不会追究。
  那少东家是典型的生意人,假如是地位相当的,他自然会讲究一个“买卖不成仁义在”。可面对一群泥腿子,他凭什么给人留面子?当初,他是下了定金的,还签订了契约,为了避免这些养猪人家见利反悔,他还特地拿去官衙门盖了红印子。原本,他留这一手完全是怕竞争对手搞事,眼下却成了出气的好法子。
  “你们最好按照当初签订的契约如数赔偿,不然……咱们衙门见!”
  农户们吓傻了。
  这还不是一两家的事儿,毕竟谁家也不可能像王香芹那样,一口气养上几十上百只的。正常情况下,普通人家也就喂养一到两头猪,一整个村子所有的猪加在一起,可能也才百来头。
  跟酒楼少东家签订契约的是附近两个村子的人,又因为有利可图,有些人家是咬牙拿出压箱底的棺材本去买的猪崽。所以他们附近两个村子,最少也一家养一只,多的竟是一口气养了八只。
  眼下,全砸了。
  赔本就不说他了,可问题是,人家现在要状告他们,要让他们依着契约赔钱!!
  杀了猪的那户人家自是不用说了,坐在地上就是好一通的哭天抢地。可惜,都到这时候了,压根就没人会来安慰他们,大家都纷纷跑回家,翻箱倒柜的找出了当年签订的那份契约。
  通常来说,就算一个村子连一个认识字的人都没有,附近总归是有的。
  等他们找到识文断字的人,拿出东拼西凑出来的铜板,央求着人家帮忙念念契约,最好再帮着分说分说。那读书人还真的帮忙念了,也分析了,就是那个结果很是不尽如人意。
  契约上,由酒楼方先付出二成的定金,待肥猪出栏后,再付剩余八成定金。这所谓的二成,是按照通常情况下一头猪两百斤计算的,每斤作价一百文钱,整头猪也就是二十两银子。这个价格是要高出朝廷的收购价的,但这也算正常的,朝廷是大批量收购,而且如何运输皆不需要王香芹那头操心,只需要将生猪准备妥当,就万事大吉了。而酒楼方则是要求农户将猪宰杀后送到酒楼后厨的,这就是又是另外的价格了。
  且不提细节方面,反正依着契约,酒楼方已经先行付了每头猪二两银子的定金给养猪户。假如最后出栏的肥猪并非两百斤,那就依着实际重量来计算。并且养猪户不可将猪卖予其他商家,必须交由契约方,违者将赔偿十倍定金的价格。
  那读书人也听说了这事儿,帮着分析了一下,叹息道:“这事儿只怕你们不占理。”
  养猪户们哭得死去活来:“咱们当初就是想着只卖给他就好了,没想过要卖给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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