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后来入京的路上,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骑马、赶路,剩下的时间都在奋笔疾书。这倒让野利花花刮目相看了一回,对手下说怪不得人称他为花三郎,真是有学问肯用功,天天那字儿写得,得用一摞纸这么高,他认识的字都没人家写字的纸多。
等到穆耀把写的东西拿出来,因为太无聊了,在路上念给这些护送的厢军们听之后,这些人对他的崇拜已经到达了顶峰。
戏文诶,特别特别好看的戏文。
特别是戏文里面还有他们,有大长公主,有他们与大长公主并肩做战的情形。虽然有的地方,他们不记得有过。但人家三公子说了:戏文都会夸张一点,本质上不变就行了。
那本质是必须没变的,就是他们把大夏不可一世的龙洲军打退的。夏国五王子被杀的时候,他们都在战场上,直接或者间接的亲眼所见!
“找两个人,快马加鞭先去东京城。”穆耀对野利花花提要求,“要悄悄的走,不让任何人盯上。然后去这个地方,找一个叫君易的人,把我的亲笔书信和话本子都交给他。”
君易是平安的人,之前交待过他,在东京城有难事可以找君易。此人黑白两道,三教九流都混得开,吃得定。而他要做的事,还非君易这样的人不可。
野利花花这时已经对穆耀的态度大为改观,因为穆耀是真有才的,他这样的粗胚,对有学问的人具有天生的敬意。
而且相处下来,他发现穆耀眼不像他想的那样,身上有好多贵公子的臭毛病。不仅不会因为风餐露宿而叫苦连天,偶尔聊个天还发现对方小时候也经历过战火的荼毒,同样在战争中失去了娘亲。
他还发现,穆耀看着高傲,其实是个暴有恶的脾气,是真性情,很合他这种兵痞子的胃口,穆耀也从来没有瞧不起人过。
于是,他立即就照穆耀说的做了,没半点迟疑和拖沓的。
为此,穆耀也对“小花狗”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这人还行,并没有多么面目可憎,举止粗俗,倒比那些酸文假醋的学子更可爱些。
平安有句话说得对: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这小狗子还蛮仗义的,他可以不用再鄙视了。
就这样又过了七八天,穆耀一行人终于进了东京城。
“这才叫天子脚下啊。”进城后,野利花花率先感叹。
东京城的繁华,令护送的厢军们大为惊叹。毕竟他们还年轻,一辈子连西北地区都没出过。还曾以为金汤是最有钱的地界儿了,结果井底蛙了吧?
然而最让他们开心的是,入城登记时,报上自己的厢军名号,立即受到了从守城官兵到围观百姓的热烈欢迎。甚至有漂亮的小娘子,扔了香包给他们。
这一切,简直让他们受宠若惊。
谁看得起他们啊!谁拿正眼看过他们啊!现在呢?小娘子诶,小娘子对他们笑诶。
直到之前先来的那两个兄弟来接他们时,他们才知道,原来君易拿了信和话本子,立即就找了最好的酒楼茶饱,最好的戏班子连夜排演起来。同时还给街头卖艺的,说书的,都送了点简易版的话本。
第471章 大英雄
所以三天之前,大长公主智斗大夏五和十八两位王子。穆大将军联合当地厢军,大败大夏军,生擒一位王子,阵前斩倒一位王子的事迹,就随着戏文和说的书,迅速传扬开来。
戏文里,他们这些人都是有名有姓的,现在提到志丹与金汤的厢军,提起他们那本来不大的名,谁不挑着拇指说一句:大英雄!
听闻这个情形,野利花花等人满面红光,只觉得特别光宗耀祖。
惟有穆耀这个讨厌的家伙大泼冷水,“一群土包子,真没见过世面。”他鄙夷,“你们重要吗?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件事对大长公主的声名有什么影响。”
野利花花本来不满得想反驳,但提到赵平安的名字,他又立即服气了。
对哦,他们有什么要紧的?保护大长公主才是他们的职责呀。
于是他两眼放光的盯着来接他们的先头战友,“快说说,百姓们是怎么议论大长公主的?”
“那还用说。”来人一脸与有荣焉,“百姓们自然是不住口的称颂,都说大长公主是上天派来护佑大江百姓的。不仅是医仙女转世,救人无数,现在还战神护体,要拯救国家于水火之中呢。”
“不愧是东京城,百姓们果然都是有见识,比咱们那种穷乡僻野的刁民们强多了。”野利花花高兴极了,与众手下依次拍掌庆贺。
穆耀却微微蹙眉,轻声道,“只怕这也给了那群老贼们攻击的平安借口……之前出手太急,没留意首尾,少了思量。”
“谁?谁攻击?攻击谁?大长公主吗?”野利花花立即警惕,准备炸毛。
穆耀却不理他,低头沉思片刻,再扬起脸又是意气风发,“既然如此,干脆,再闹得大些吧。办事么,最怕不上不下。好就好到底,坏也坏到头。”
“什么意思?”野利花花追着穆耀问,“我说三公子,三郎君,拜托您大约就低调一点好吧?咱们初入东京城,还有事情要做,不如隐了形迹,先布置一番再说。”
“你现在说这个,不嫌晚了点吗?”穆耀瞪了野利花花一眼,“你还没进城,城里各方势力就都得了信儿了。要想杀你,早已经动手。要想修理你,现在也已经想好无数毒计。”
“那怎么办?”野利花花愕然。
京城真可怕,他样纯洁的人有点扛不住哇。
他生于西境,长于西境,论打仗,绝不含糊。但论起斗心眼,虽然也不含糊,但确实不适应这种京城的节奏。就连被围观这种事,他也远不如穆耀。毕竟后者身为大名鼎鼎的花三郎,早就习惯于在众人注目下生存了。
“怎么办?凉菜热拌。”穆耀唇角一扯,露出个恶劣的笑意。
野利花花瞪着眼前人,不得不说,这小混账虽然讨厌,长得却着实不赖。连这种要害人的神情放在他脸上,也不见多可恨。
“平安的名声已经被炒起来了,我们就让它再热些。热到烫手,热到别人不敢动。”穆耀咬牙切齿,“戏文唱得再好,也是旁人之口。其效果,远远不如我这个亲身经历者说的更让人信服。”
平安常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利用百姓的情绪力量,就是所谓师出有名。百姓,也是可以保护上层人物的呢,就看怎么做了。
“你要去说书?”这下,野利花花的脑子可机灵了。
“说书的说书叫说书,我说书那叫国之风雅,板上钉钉。”穆耀傲然道,抬步要走。
野利花花一把拉住,“你好歹收拾一下啊,现在这又是灰又是尘的……”
“你懂什么,要的就是这样子。越是风尘仆仆,反而就越好。”穆耀一笑,扒拉开野利花花的爪子,大步向州桥集市那边走去。
他熟门熟路,行得极快。野利花花等人带着满心的忐忑和期待,紧紧跟在后面。而他是名人,东京城中不知多少人见过他风神俊朗的样子,此时见他形容与往日大不同,衣衫不整洁,头发也有点散秘,如玉的脸上甚至有几块脏污,却不知怎么,别有一番风采。或者因为他的眼睛太过明亮,又或者因为气质超凡脱俗,再或者就是身上那股子劲儿,与往日的温润优雅不同,充满了活力和野性。
这样的花三,自然吸引了大批的围观群众跟随。
而围观众还会向外传递消息:快,消失很久的花三郎回来了!是和边镇的大小英雄们一起回的。快来看,快来看,今日之俊美与往日不同,简直神仙品格!
所以,当穆耀来到州桥那间著名的酒楼,刘指挥的外室汤娘子的遇仙楼时,周围聚焦的人已经人山人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什么国之庆典。
野利花花不禁暗中抹汗:真是小看了这位穆小郎君啊,原来他这样有名气,这样的了不起。他要检讨一下平时里对穆耀的态度,稍有不慎,搞不好没被大夏的虎狼之军杀死在战场上,却被百姓们,尤其那些美貌的大小娘子,一顿粉拳给打死在东京城街头。
穆耀自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理会野利花花的心理活动。
事实上,他这个人相当自我,不在意任何人的想法,除了赵平安。而且他早已经习惯众星捧月,在大庭广众之下吃饭饮酒都没问题,何况这场面是他故意要形成的呢。
他对人群做了个双手下压的动作,示意各位稍安勿躁,自己则大步跑上遇仙楼。
遇仙楼临街的一侧,二楼外有一道露天的风雨回廊,正对着街市,以及附近一大片小桥空地。天气温暖炎热的时候,权贵或者才子们最爱临街而坐,欣赏热闹的街景,享受河面上吹来的微风,还有漫天细雨带来的温柔缠绵之意。
此时,楼下已经挤满了人。
汤娘子早从刘指挥嘴里听说花三郎如今是为大长公主效力的,因此拘着伙计都不要去打扰,还悄悄清了二楼的场子。
真是明理聪慧的美人呀。
第472章 就怕流氓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