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岁到十六岁,他成了养父母家里的免费保姆,从外面的人口中才得知自己原来不是养父母的孩子,因为害怕被抛弃,更加讨好养父母,如今正在上高一,学习非常好,是高一班上有名的学霸。
当然,在这个记忆之中,高中是他最后的快乐时光了,因为学习成绩优异,他一直很努力,希望考上好的大学努力工作报答养父母,却没想到眼看到了高三的时候,养父母通过特殊操作,将他的成绩卖给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最后他落榜,被养父母勒令退学打工。
后来就是庸庸碌碌打工的几年,每个月的工资他都给了养父母,随着弟弟的长大,他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就听说弟弟要结婚了,女方已经怀孕了,要求弟弟买一套市里的房子,家里的钱肯定是不够的。对此他很忧心,本想着将他偷偷存下来的十万块给弟弟先凑凑,结果没想到却听到养父母说要将他小时候脖子上的玉佩给卖掉。
这么多年,他是想要找亲生父母的,只是一直没机会,听到这话直接闯入了养父母房间,跟养父母起了争执,却不曾想,却被养母推下楼当场死亡。
他们的房子是老房子,六楼也没有防盗窗,就直接死透了。
“这傻子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看完所有记忆的沈鹤嵘骂一句,随后想起来自己就是这个人了,脸上顿时乌漆嘛黑的,觉得有些不爽。
不行,他得想想,把那玉佩给拿回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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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学霸正在搬砖中
决定了之后的路该怎么走,沈鹤嵘也不听438的话,继续在工地上呆了几天,一直到了五月七日这天下午四点钟。
“王哥,我来结算。”
身上依旧是脏兮兮的黑色T恤衫,这几天为了搬砖他都没有换什么衣服,此时站在一个有些胖胖的包工头这里,要求结算今天的工资。
像是他们这种来工地搬砖的,除了卖手艺的,像是沈鹤嵘这种凭力气吃饭的人,都是每天发工资的,包工头也不敢招惹这些人,别看听着搬砖的挺老实,可是人家有一把子力气,要是想搞死你,也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是小沈啊?来来来,抽根烟?”
王哥肥胖的脸跟他的肚子一样,都是多年酒后产物,看起来倒是十分的福气,只见他拿出了口袋里的大中华,给沈鹤嵘抽出来一根递了过去。
沈鹤嵘淡定的接过,老烟枪一般含在嘴里,王哥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很淡定的拿出了打火机给沈鹤嵘点上了,无怪王哥这么殷勤,只能说沈鹤嵘来的太是时候了。
这安明大厦的工地本来是不收外来人搬砖了,可沈鹤嵘来的那天刚好遇到地头蛇闹事,沈鹤嵘上去就是一顿揍,直把那些人打的哭爹喊娘的,让那些地头蛇放过了工地这边的包工头,由此,王哥才把沈鹤嵘带来搬砖,除此之外,自己还偷偷给了沈鹤嵘两万块钱。
王哥给的两万加上逃学两天以及五一六天时间的搬砖工资,已经有十万了,连沈鹤嵘都不得不承认,有力气就是好,何况他这身体可是力大无穷?
被人殷勤的点上了烟之后,沈鹤嵘熟悉的吞云吐雾,看着王哥那眉头紧皱的模样,就知道对方是有事相求。
“王哥,你有什么事情直接说就行了,是不是那群地头蛇又来找你了?”
他带着狠厉的眼神中带着蠢蠢欲动,让王哥顿时觉得这年轻人果然是一匹狼,赶忙摇摇头,摆摆手道。
“不是不是,小沈啊,不是这个事情,是这样的,你总是在工地打工也不是事情啊,听说你还是第一实验高中的学生?那学习成绩一定很不错吧?”
王哥已经多多少少听人说过沈鹤嵘的事情,这才觉得这事情找沈鹤嵘有门道。
“还成吧,马马虎虎,不过我不打算上学了,上学忒没意思了。”
沈鹤嵘靠着墙,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着,他这话可是真心的,那个考上了第一实验高中的超级学霸已经死了,他只是黑街的混混,让他杀人没问题,让他做作业?不好意思,这道题超纲了。
这下让王哥顿时露出苦笑,想到了自家儿子,自家儿子也是学习不行,自己还要捐这个捐那个才把儿子送到好学校,可是看看人家,不但学习好,而且力气大,能打,果然是别人家的孩子。
“是这样的,小沈,我看你今天打算结算工资离开工地,那你以后打算怎么打算?总不能一辈子搬砖吧?”
虽说这小沈一天搬砖能比别人搬一星期都还多,可是年轻人身体再好也不是这么折腾的啊。
“……再说吧,我现在有钱,够我吃一段时间,等我没钱了再说。”
手里的烟已经到了尽头,沈鹤嵘掐灭了烟,扔在了一旁的地上,实际上工地这地方哪里都是脏兮兮的,就没有一个干净地方,其实一般的孩子是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
眼看这孩子都没想过以后,王哥也是无奈,只能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实不相瞒,小沈,我这里有一个好工作,比搬砖轻松多了,你要是能胜任的话,一个月就能够拿二十万,你有兴趣么?”
不好意思,没兴趣。
沈鹤嵘的脸上写了这几个字,偏偏王哥是不死心的,继续说道。
“我上面有个领导,他的儿子要转到咱们这边的第一实验高中上学,那领导想给儿子找个保镖,我看你一个打十几个,给人当保镖肯定是没问题,而且刚好在你们学校里面,平时也不耽误,你觉得怎么样?”
其实这个事情交代下来之后,人选倒是比较好找,一个月二十万的工资,请一个退伍的特种兵都可以了,可是人家上面说了,要请一个能够跟着在学校里面的,这就困难的很。
又要随身跟着在学校,又要能打,关键时候还要保护人,这样的人选就不好找了。
所以王哥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沈鹤嵘,无他,只是因为那天沈鹤嵘打人的时候身上那种狠劲儿,绝非平常人能比的。
“保镖?王哥,别开玩笑了,你觉得我像是能当保镖的模样么?”
一想到自己穿着黑西装戴着黑墨镜的模样,沈鹤嵘诚实的再次拒绝王哥,那不叫牛逼,那叫装逼好么?
“……”王哥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气的直接从包里拿出了一万块递给了沈鹤嵘。
“给,你今天的工资,我告诉你啊,我可是给人拍了胸口说你打架很厉害的,人家找保镖也不是我说行就行的,明天要跟好几个人打一场才能确定要不要你,你到底去不去?”
王哥总觉得自己有一天会被这个臭小子气死。
沈鹤嵘也不数钱的数目,直接放在了自己的右边口袋里面,随后倒是对保镖有了兴趣。
“打架啊?那我可以去,当不当保镖我是无所谓,明天约哪里啊?”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可算是确定下来了,王哥心里松了一口气,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五点钟的时候,王哥这才送沈鹤嵘离开工地,沈鹤嵘离开之前,还给工地上的工友买了水,也不贵,就是最便宜的水,每个人好几瓶,也够这些工人喝了。
离开了工地之后,沈鹤嵘找到了最近的商场,将自己身上穿了快十天的衣服给换掉了。
恩,直接扔掉那种。
再一次从商场出来的时候,沈鹤嵘里面黑衬衫,外面黑色的铆钉皮衣,贴身勾勒出臀部轮廓的黑色皮裤,脚下踩着的是低筒铆钉靴,头发倒是没啥变化,就是在修整之后,上面有了一个字母S的空隙,加上沈鹤嵘脖子上的链子还有耳朵上的耳钉,看着活像是个不良少年。
当然啊,沈鹤嵘倒是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这身体长相还真的是没毛病,好看的一比,穿啥啥好看,就是周围的路人总是偷偷的朝着沈鹤嵘这边看,目光触及之后再飞速的移开。
【宿主你这个穿着……】实在是辣眼睛。
438还没说完,就直接被沈鹤嵘打断。
“是不是超帅?闪瞎了你的钛合金狗眼?哈哈哈哈!老子就知道,老子沈鹤嵘不但是黑街最靓的仔,就算是穿越了,也能帅瞎一片!!”
这般自信心爆棚,直接让438无言以对,只能好心提醒道。
【宿主你不热么?】
刚穿上新衣服的沈鹤嵘心都是热的,才不管衣服热不热呢,美滋滋的朝着前方的商城继续过去,在里面给自己挑选了一个时下最流行的苹果十,之前拿的一万块钱还不够,还刷卡刷了三千多。
瞅一眼卡上还剩下的将近十万块。
“哎~我好穷啊,不然的话,我还想买个哈雷摩托,那才叫拉风呢~”
438不吭声,它觉得自己不该在这里,它应该在车底。
不过十万块肯定是买不起哈雷摩托的,所以沈鹤嵘也就是想想,他还是个学生呢,要啥摩托车?
在这样的安慰下,沈鹤嵘又去买了一款黑色的运动自行车,还是名牌的,一辆车花了沈鹤嵘三万左右,438都没说什么,沈鹤嵘就说了,是男人不能没有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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