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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档案记录员[穿书] (素笺一缕笙风)


  大壮裂开嘴无声笑着,他干了好事,帮助廖安西改邪归正,他不是煞星。
  “你俩和孙志军一组。”赵队长带他们到稻场。
  郑翠翠捂着肚子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来借粮食的。随后郑翠翠在木盆里放了温水,让三个儿子自己洗澡,她胸闷到床上躺一会。
  三人到了稻场,孙志军知道两人跟他一起看稻场,他黑着脸拉着赵队长到一旁说话。“队长,你怎么让廖混混看稻场,不怕他偷稻谷?”
  “你听过安西偷过大东西吗?”赵队长冒着被偷走一把稻谷的危险答应廖安西请求,他要看看廖安西是不是真的变好了。
  孙志军经常看到村民到廖家讨说法,村民每次抓一把粮食回家,他实在搞不懂,廖安西每次一把一把偷有意思吗!“偷一把也是偷。”他是一个知青,怎么能和混混在一起,降低自己身份。
  “晚上你留意一些,如果今天晚上安西没偷东西,以后安西和大壮交给你了。”赵队长见孙志军朝自己瞪眼,他笑着拍小年轻肩膀,“我们村你学历高,让他们跟着你熏陶熏陶,变成好同志。”
  赵队长这样安排有目的,孙志军学历高,成分好,首都来的,小伙子一到他们村就受到村民们喜爱。廖安西、大壮是村民们讨厌的对象,赵队长想让两人和孙志军学学,改善他们在村民心中的印象。
  作者有话要说:  到超市买的汤圆,大家有没有吃汤圆?只能吃三到五个,吃多了容易腻。
  小伙伴们元宵节快乐。


第6章 吃肉
  孙志军只好答应赵队长的要求,他是知青,在村子里做事面面俱到,这样才能得到村民们喜爱,为挣取工农大学生名额做准备。
  赵队长看好孙志军同志,心中想着一定让廖安西和大壮被村民接受。赵队长叮嘱两人要听孙志军的话,天黑了,他也该走了,“我先走了,你们忙。”
  三人目送赵队长离开,“孙志军同志,多谢关照。”廖安西友善地伸出手。
  孙志军从廖安西身边走过去,他不想和廖安西有任何瓜葛。孙志军怕和廖安西走的太近,他回城无望。他心中不满赵队长的安排,但是他又不能得罪大队长,孙志军只能硬着头皮留下混混。
  廖安西失笑放下手,他忘了自己是一个没有礼貌的混混。“孙志军同志,你要是累了可以睡一会儿,今天晚上我和大壮看稻谷。”
  “啊啊···”大壮用力点头,他立刻坐在稻草上,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稻谷。人是群体动物,大壮以前独来独往,今天他找到了群体,真的很开心。只要有人和他待在一起,所有的事交给他干。
  “我不累。”孙志军语气生硬道,他来了三年,从来没有见廖混混主动做事,孙志军心里有了戒备,这家伙一定打着坏主意。这一片稻场交给他看的,决不能再他手里出事。孙志军下乡支援建设,对自己严格要求,不犯任何错误,争取早日被推荐为工农大学生。廖混混是惯偷,孙志军的眼睛一直盯着廖混混,别想在他眼前偷一粒稻谷。
  正和他的意,他要的就是孙志军一夜不睡盯着他,给他做证明没有偷粮食。廖安西坐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巡视稻场。
  “你干什么?”白天割稻子,铁打的人都会累,孙志军眼皮子搭在一起,听到动静立刻睁开眼怒喝道。
  大壮被孙志军下了一跳,他什么也没有干,拿一根稻草编蚂蚱。
  廖安西摊开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想要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孙志军站起来走到廖安西身边,他借着微弱的灯火打量廖安西,廖安西身上没有藏东西的地方,“走吧。”
  两人往前走,有两只野鸡胆大包天到稻场偷吃稻谷,孙志军很久没有吃到肉,看到肉很馋。
  廖安西的身体好久没有吃到肉,肚子咕咕叫。对于一个有涵养的人来说,肚子叫让他羞愧。廖安西捂着肚子,肚子是瘪的,他才想起来自己晚上没有吃饭。
  孙志军鄙视的看着廖安西,他肚子也叫了,在一个流氓面前肚子打鼓,他羞愤地东张西望,以此缓解尴尬。
  两人放下煤油灯,孙志军做了一个动作,兵分两路。廖安西点头,她拿了一把木锹绕道后面围堵野鸡。
  大壮没有领会两人表达的意思,他扛起一把大扫帚,在野鸡还没有反应过来时,飞速跑过去。
  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野鸡被盖在扫把下。
  孙志军放下竹篓,提着煤油灯走过去一瞧,两只野鸡被拍懵了。
  廖安西和孙志军一人拎一直野鸡,大壮扛着大扫把裂开嘴跟在两人身后。
  孙志军犯愁了,白天村民们看到野鸡会惹来是非,人多了两只野鸡也分不过来。
  “孙志军同志,我们俩分一只野鸡,大壮自己一只野鸡,你看行吗行吗?”廖安西提议道。
  野鸡本就是大壮抓得,他当然没有意见,孙志军询问大壮。
  大壮乐呵呵同意,安西没发现野鸡,他也抓不到。
  “大壮,没水了,你去弄点水。”廖安西拿一个铁壶给大壮,他给大壮制造机会。
  大壮拎着铁壶抱着一只野鸡快速往家里跑,红豆吃到肉,孩子有奶喝,就会不哭只笑。
  廖安西拿着一把匕首左右比划,看从哪里下手比较好,要不把皮全都扒了!野鸡醒来了,往上窜,腿被稻草绑住了,没有成功逃脱。廖安西被吓了一跳,坐在地上。
  廖安西不知道是杀鸡,还是被鸡玩,孙志军看不下去,嫌弃地说道,“你让开。”
  孙志军在鸡脖子上划了一刀,放了血,拔了野鸡毛放在火堆里毁尸灭迹。
  廖安西受教了,他算了一下时间,大概凌晨两点。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孙志军眼皮底下活动,没时间偷稻谷。烤完野鸡,吃了野鸡,大概凌晨四点,早起的村民已经起来了,他更没有时间做坏事。
  孙志军将野鸡分成两半,给廖安西一半,两人各烤各的。闻着肉的香味,两人的肚子更饿了。
  大壮拎着一壶水回来,他的野鸡没了。大壮没有到两人那里,而是找一个空地坐下来守着稻谷。
  肉熟了,即使没有盐,吃起来也香。廖安西走到大壮身边,两人吃一半野鸡,他留一些肉给林凤,鸡骨头被三人集中处理。
  天亮了,稻场上来人了,三人回家洗漱吃饭,眯一会儿还要下地干活。
  孙志军吃了野鸡肉,肚子不饿,回到知青院子倒头就睡。孙志军一夜没有合眼,他再也不想和廖混混一起看稻场。
  林凤起来的早,儿媳妇还在睡觉,她出门弄些猪草喂猪,没想到走在路上碰到儿子。林凤埋怨儿子受伤不回家,放它从儿子口中得知儿子和孙志军同志一起看稻场,在路上见到一个村民她就要自豪夸赞儿子有出息了。
  廖安西看见林凤割草,他蹲到林凤身边帮着林凤弄猪草。
  林凤见笨手笨脚弄的慢,昧着良心夸赞儿子两句。林凤没想到儿子竟然脸红了,她愉悦大笑。
  周围来割猪草的人怀疑自己晚上没有睡好,出现幻觉。二十多年好吃懒做的人变勤快了?
  林凤变着法的夸儿子,大家笑呵呵跟着夸了两句,他们不相信廖混混轻易变好。天亮了,大家不耽误时间,村民背起竹筐回家喂猪,吃完饭还要上工。“阿凤。我们先走了。”
  林凤让他们先走,她和儿子马上追上去,“安西,别弄了。”林凤准备背竹筐子,一双发黄粗糙的手拎起竹筐子放在肩上。
  廖安西没想到这玩意硌肩膀,他一瞬间面部表情崩裂,很快又恢复陌上君子样子。
  儿子脑袋摔坏了!林凤脑子里蹦出一个画面,儿子有点像隔壁村的二傻子,学知青端着架子,纯粹搞笑。他们家条件不好,儿子很瘦,皮肤黄里透黑,头发像狗啃的一样,穿着满身补丁的衣服,是亲娘,也不能瞎说儿子好看。
  廖安西见四周没人,快速塞了一块鸡肉放在林凤手中,简单说了肉怎么得来的,“看稻场,大壮抓的,快点吃。”
  林凤错愕的看着儿子,儿子终于长大了,不吃独食可,她没忍住流下眼泪。二十多年了,儿子第一次给她吃的。
  “你怎么了?”廖安西手足无措道,他刚刚做了什么?林凤怎么哭了呢!
  “没事,这块肉和青菜一块炒,我们一家人一起吃。”林凤擦干眼泪,儿子懂事了,生活总算有了盼头,她还差一个孙子。
  “现在吃。”廖安西停下脚步,非要林凤在这里吃肉。这个年代肉很珍贵,不能便宜那个女人。他小心眼,非常记仇。
  “给你媳妇···”
  “不给,我只想给你一个人吃。”廖安西抿着唇,不开心了。
  知道心疼母亲的儿子在林凤眼中哪儿都好,她儿子没有娶了媳妇忘了娘,把老娘摆在首位。“妈吃。”林凤含着泪吃了一口,还要观察四周有没有人,“妈吃了一口,你也吃。”
  廖安西摇头,他吃过了。林凤吃着鸡肉,比吃糖果还要甜,鸡肉没有盐,很柴,是她一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肉,她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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