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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番外完结 (清越流歌)


  然后叶舒华就知道了什么叫“没有最苦逼,只有更苦逼”了。
  开水煮青菜不是最可怕的,每天只吃个六七分饱、其他时间都在饿肚子也不是最可怜的,一边饿着肚子一边干活,完了还只能吃水煮青菜才是真正的悲催。
  而且她还不知道会不会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她。
  才干了几天,叶舒华痛定思痛、决定另谋出路,像王翠芬女士说的那样努力嫁进城里就不错,毕竟这个年代不允许经商,不然她还可以试试自己有没有继承父母的创业天赋。
  还不能通过考大学跃农门——好吧,就算恢复高考叶舒华也未必考得上,她上辈子是有先见之明的跟闺蜜一起当了艺术生,并顺利通过了艺考,才能混到本科文凭的,就她当年那惨不忍睹的文化分放到现在,叶舒华是一点把握都没有,也不想再去啃书了。
  思来想去,还是嫁人最适合她。叶舒华有时候也会苦中作乐的想,要是被上辈子那群姐妹,知道“乱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叶大小姐,也有这么没出息、只想靠男人的时候,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
  但现在,什么都比不上吃肉重要!
  叶舒华下定决心,扬着笑脸招呼收工来打饭的人们。


第2章
  不管在哪个时代的国人,似乎都很喜欢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在双岗生产大队的队员们也是一样,年轻小伙子们一马当先赶到食堂,紧随其后就是抱着碗盆有说有笑的大嫂大婶们。
  字面上的“大锅饭”早在十多年前就名存实亡了,现在集体供餐是队里为了更好地完成抢收工作,每年的这个季节都会开放食堂,是要在食堂吃、还打了饭菜回家去吃,这个就随各自喜欢了。
  在双岗生产大队,家家户户都喜欢把饭菜打回家吃。这个工作男人是不做的,来打饭的基本上都是女人。
  队长家的“小千金”,过去十七年很有些“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架势,倒不是叶队长家里讲究,而是他们家劳动力充裕,不需要小女孩下地干活,队里的三姑六婆便喜欢用“难得一见”调侃她。
  叶舒华近来得罪队长父亲导致被“赶出家门”的过程,外人无从得知,然而娇宠长大的小姑娘无缘无故跑出来赚工分,这背后究竟有什么原因,还是不可避免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
  当然在叶家人面前,没人把看热闹的嘴脸摆出来。刚好相反,三姑六婆每次都要趁着叶舒华给他们打饭的时候,好好夸一通她聪明、漂亮、懂事还能干,都快把她吹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小仙女了。
  叶舒华努力憋出一丝羞涩的笑容,并加快手中的动作,直到送走了能说会道的妇女同志们,她才在心里松了口气,人类为什么要互相伤害呢?她不爱听这些耳朵起茧的好话,她们也不见得是真心实意追捧。
  如果都能安静如鸡该多好!
  每当这个时候,叶舒华就无比怀念她上辈子,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叶大小姐是个我行我素的二世祖,反正爹妈除了开支票、其他什么都不管,她可以尽情的怼天怼地怼空气,别人反而轻易不敢开罪她。
  而现在,叶舒华叹气都得偷偷地来,不能破坏她艰难立起来的小仙女人设。
  继妇女同志们之后,又来了一批需要叶舒华服务的人民群众,有男有女,他们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色——知青。
  叶舒华再次挂起了笑容,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真诚。
  她这么高兴,原因有两点,知青一向是最后来打饭的,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干完这票就要准备收工了;另一个原因就是有几个知青长得还不错,比如说朝她迎面走来的宋清徽和沈思默同志。
  可能是受父母的遗传。叶舒华上辈子的老爸换了四五个老婆,一个比一个更年轻漂亮,最后那任竟然还是他朋友的女儿,说出去都让人毁三观;不过叶舒华她妈也没好多少,叶舒华觉得自己已经算没节操了,大学四年里换了四任男朋友,平均每年换一任的节奏,而她妈换对象比她还勤快,尤其是刚毕业那年,她妈甚至找了个大二的小弟弟处对象——她都不好意思吃这种嫩草。
  总而言之,在父母的熏陶下,叶舒华找对象的标准也越来越简单粗暴,年轻颜好身材棒,只要符合这三点,其他的都可以再商量。
  而这两位同志就非常符合叶舒华审美的知青,好看到她都苦逼到这个程度,看到他们出现还是忍不住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容。
  其实想要入叶舒华的眼并不容易,她所谓的“颜好”不是指一般的帅哥,而是那种集五官皮肤、形象气质和言谈举止于一体的男神。
  连闺蜜都嘲笑过,说她自己书读得不是很多,偏偏对玉树临风那一挂的男生欲罢不能。不过美女都有特权,叶舒华自己就是白富美,所以她的眼光越挑,追求她的男生反而越趋之若鹜。
  可惜长得好不能当饭吃,叶舒华只是欣赏了两秒,便公事公办的接过了他们的饭盒,严格按照标准打饭,一粒米都不肯多给,因为她自己都希望能够剩点给她打牙祭。
  在吃饱肚子面前,男神都是浮云╮(╯3╰)╭
  打完最后一盒饭递给男知青,在对方轻声道谢下,叶舒华一本正经回了句“为人民服务”,目送着他们离开后,转头雀跃的呼唤着王翠芬同志:“娘,今天还剩了一点饭,怎么办~”
  王翠芬过来看了一眼,笑道:“这都没两口,专门盛起来我还嫌费碗呢,你自己吃了吧。”
  其实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生的大米都可以往嘴里塞,一口米饭当然也要留着下顿吃。不过王翠芬是队长媳妇,饭桶又是叶舒华负责的,她这么安排其他人没意见,甚至还有人趁机夸道,“小妹就是能干,平常也是煮这么多饭,从没剩下半粒饭,小妹打饭就有得剩,说明你为国家省粮食了啊!”
  换做其他时候,叶舒华已经不明觉厉了,都能找到这么清奇的角度,舔狗果然无所不能。不过这会儿,叶舒华没时间装羞涩,她一脸珍惜的舀起饭,捏成两个仅够塞牙缝的小饭团,和王翠芬一人一个分吃了。
  王翠芬脸上“嫌弃”不够塞牙缝,真被塞了一嘴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你这孩子……”嗔了叶舒华一眼就转身去忙着收拾厨房了。
  叶舒华细嚼慢咽的吃完饭团,也心满意足跟在王翠芬同志身后干活了,她不知道,刚走出食堂不远的年轻知青们,正一边回知青点一边讨论着她。
  “沈思默,那个叶小妹刚才是不是冲你笑了?”
  沈思默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少言的男同志,闻言也只是摇头不说话。
  八卦得不到配合,发起话题的女知青也有些不满,拧起秀眉坚持道:“你胡说,我明明就看见她冲你笑了,她肯定是喜欢你!”
  最后一句话,多少泄露了女生的心意,沈思默却恍若未闻、埋头往前走。气氛有一些尴尬,另一位女知青上前挽住了李继红的手,温柔的安抚道:“说不定是你看错了呢,继红,刚才宋大哥就在沈大哥身边,我们问问他就清楚了。”
  事不关己的宋清徽没想到他也会被点名,不免愣了一下。
  其实叶队长家的小闺女第一天在食堂帮工起,他就注意到了,知青点的所有男同志也都注意到了。人都是视觉动物,每天结束了辛劳的工作、精疲力尽的去食堂打饭,就能看到个这么标致的小姑娘眉眼弯弯、笑脸相迎,身上的疲惫都仿佛减轻了许多。
  不过宋清徽也只是稍微有留意这个姑娘,还没那个闲情逸致去观察她对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李继红闹了这么一出,他才回想了一下,叶小妹今天的笑容,好像确实称得上甜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难道小姑娘真的瞧上沈思默了?宋清徽对此将信将疑,只是看李继红不依不饶的架势,他还是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坚定的摇了摇头。
  可惜宋清徽想要息事宁人,却不是谁都看得懂眼色,两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知青一左一右,架着沈思默打趣道:“思默,真有你的啊,不声不响就勾走了这么个小妹妹。”
  “我听说叶队长家的小闺女在整个公社都是数一数二的好看,还是沈思默有福气。”
  “如果叶队长的小闺女真看上你,回城也有希望了啊。”
  “对啊,我听说咱们隔壁公社,有个知青跟队长的妹妹结了婚,年初就开了证明回城去了。”
  眼见男知青们越说越过火,沈思默皱眉道:“根本没有的事,你们别瞎说了。”
  可惜众人平时压抑惯了,说到回城的问题都有些口无遮拦,仍要继续高谈阔论,还是宋清徽不动声色的提醒了一句,“叶婶可还在后面呢,小心让她听见了。”
  大队的人都见识过队长媳妇的难缠,包括知青们,因此听到王翠芬的名字,这群先还说得热闹的男知青顿时面面相觑,一个个都怂了。
  之前插不上话的女知青们反而接过了话题,“听说叶婶最喜欢她的小闺女,把她宠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知道的还当是养了个千金大小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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