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太子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墨晴总算是良心发现。
太子这才一脸的欢乐,飞快将墨晴刚烤好的一串羊肉给抢到了手里。
“嗯,好吃,福晋果然是巧手!”
太子吃的舒坦,这可比他自己烤出来的,美味了无数倍。
虽然墨晴说跟太子交换,但太子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动作挺慢,好长时间才会烤一串出来,看着成色不错,才会给墨晴,至于成色不好的,高德忠自然就成了首选。
慢慢的,烧烤的篝火渐渐不大旺了。
厨房给准备的柴火,已经消耗了个差不多。
太子倒是吃了个半饱,而墨晴,肚子还空着呢!
她费力气烤出来的,基本都入了太子的肚子。
“高德忠,赶紧去吩咐厨房,再弄点儿柴火来!”
太子一声令下,高德忠就匆匆奔厨房去了。
不多时,柴火送来!
而在篝火重新燃起后,墨晴忽然眼前一亮,“端嬷嬷,你去厨房取一只鸡来!”
这么好的条件,要不整一只叫花鸡出来吃,可是浪费了这些柴火。
“福晋啊,这个,烤鸡不是这样烤的吧!”
太子一听墨晴让人送一只鸡过来,就有些不理解了。
墨晴呵呵笑,道:“臣妾是准备太子爷做一道神奇的美味,嗯,待会儿,您就知道了!”
叫花鸡,又叫富贵鸡。
不过,在这里,墨晴是必然不能用叫花鸡这个名字,主要是身份不搭配。堂堂太子跟太子福晋,居然吃叫花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两位是落难了呢!
很快,一只鲜活的大花公鸡被送了过来。
“太子爷,劳您驾,送这只鸡上路吧!”
杀鸡这种事情,墨晴以前没少干。
但现在,她可是出身石府,她的便宜老爹可是都统,她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自然不可能干过这种粗活儿。
所以,太子就被墨晴抓了苦力。
“孤?杀鸡?”
太子震惊地望着墨晴,手在哆嗦。
他可是太子啊,让他杀鸡?
这绝对是杀鸡用牛刀!不对,这已经不是牛刀,自己是储君,这是用龙刀啊!
“太子爷,要不,让奴才来吧!”
高德忠站一旁,觉得自己该主动为主子分忧解难。
不曾想,他这次却是马屁拍在马腿上。
“边儿去,不过是杀鸡,孤自己能行!”
“刀来!”
太子的样子很镇定,如果他的手不是那么微微抖着的话,那么,他的表情会更有说服力的。
高德忠不再言语,乖乖将旁边用来切肉的刀,递到了太子的手中。
第三十九章 吾家太子初长成
“杀鸡而已,何难?”
太子握紧手里的刀,另一只手将那被捆绑的大花公鸡给抓着脖子提了起来。
然后,太子就懵逼了,他要怎么杀鸡?
是抹脖子,还是一刀穿心,或者干脆斩首?
高德忠站在一旁,看着太子拿刀比划着,真正是不忍直视。
这就是他家主子,太子啊,杀鸡要抹脖子啊,给鸡放血啊!
可这些话,高德忠不敢直接说出来,他只能在那里跟太子使眼色,可惜太子不懂。
“说话!”
气急的太子狠狠瞪了高德忠一眼。
“太子爷,抹脖子,放血啊!”
终于,高德忠忍无可忍,就把话给喊了出来。
“早说不就完了吗?”
“不就是抹脖子吗,多大点儿事啊,下次不能这样啊!”
太子冲着高德忠一通说教,这才重新开始。
只是那可怜的公鸡,被太子抓着脖子捏了这么长时间,差点儿就直接给憋死了。
明白了该怎么做后,太子一手捉住鸡翅膀,一手持刀,向着公鸡的脖子抹了下去。
刀很锋利,毕竟是用来切肉的嘛。
而太子的力气把握不到位,这一刀,没成功。
鸡脖子上的毛,挡住了刀刃。“太子爷,得先把鸡脖子上的毛给拔了!”
“要你说,孤知道!”
一刀抹脖子失败,太子也知道了问题所在。
只是,没等太子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高德忠开口了。
这一来,在太子看来,高德忠就没眼力劲儿了。刚才需要他开口的时候,他在那里挤眉弄眼,如今不需要他开口的时候,他倒是比谁都积极。
“这个混蛋,莫不是故意来拆台的?”
太子狠狠瞪了高德忠一眼。
老高同志表示很受伤,他真是猜不透太子的脾气啊。
偌大的毓庆宫,也就高德忠最了解太子,但现在,他发现,只要太子跟福晋在一块儿,太子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
难道太子爷这是近墨者黑,被福晋给影响了?
高德忠不由望向墨晴。
墨晴在干嘛?
得!
看到墨晴的举动,高德忠觉得自家太子爷还是挺正常的。
墨晴在干嘛?
她正在玩泥巴!
不但在玩泥巴,还让人在地上挖坑!
“太子爷,您的鸡杀好没啊?我这里就等鸡做菜呢!”
墨晴把泥巴调好,这才回头去看太子。
太子正给鸡脖子拔毛,听到墨晴的话,立刻回了一声,“马上好!”
话音落,太子握刀,手起刀落。
好吧,跟着到一切落下的,还有那大花公鸡的脑袋。
到底是第一次杀鸡,力量还是没把握好,本该是抹脖子的,太子直接给这大花公鸡来了个枭首。
不过,枭首就枭首吧!
堂堂太子爷,杀个鸡,也是要有气势的嘛!
可怜大花公鸡,死不瞑目啊!
待到鸡血不再滴落,太子就把大花公鸡送到了墨晴的跟前。
“福晋,这再怎么弄?”
“来来,抹上泥巴,放坑里!”
墨晴要做的叫花子,可不是后世的改良品种,而是最原始最地道的叫花子,是真正的叫花子,至于改良的法子,还是留给御膳房的专业厨师们吧。
她可是大家闺秀来着。
“福晋,这是什么做法?”
“以前在一个话本子上看到过的,说是叫做天地鸡!”
“天地鸡?”
太子果然被墨晴的这个名字给忽悠了!
而墨晴呢,给这叫花鸡去这么个名字,纯粹就是一时的灵光闪动。
不管是叫花鸡,还是富贵鸡,都显得不够档次。但若是叫做天地鸡,这个档次,可就生生地给拔到了一个恐怖的高度。
“怎么做?”
“把鸡用这加了料的黄泥巴裹好,放进坑里,填上一层土,不用活了,再把柴火放这里,点上。利用这火堆,把地下的天地鸡给烤熟。到那时,黄泥里的调料的味道,也会渗入鸡肉中,而且,肌肉无比香嫩。”
墨晴慢慢说着,一脸的神往,“臣妾可是老早就想试试这话本上说的是不是真的,如今,总算是能得偿所愿啦!”
“这个有点意思,天地鸡,有意思!”
天子望着被埋进坑里的黄泥巴包裹的大花公鸡,竟是无比的期待,这天地鸡熟了,会是何等的美味。
很快,叫花鸡埋好,柴火点燃。
“太子爷,咱们继续烧烤吧,边吃边等!”
“好!”
太子点头答应,“福晋啊,如此雅事,不可无酒啊!”
“高德忠,去将孤珍藏的葡萄酒取来!”
太子令下,高德忠速度去跑腿。
墨晴则是一脸的笑意,眼睛都亮了许多。
在她曾经的人生理念中,吃烧烤,喝啤酒,这才是生活。
这里没有啤酒,但太子珍藏的葡萄酒,想来应该很不错。当然最关键的时,自己可以喝酒了,这才是当浮一大白的没事儿!
想到这个,墨晴看太子的眼神,越发亮堂。这个太子,嗯,还是蛮不错的。若是他真的能不再跟那些个莺莺燕燕勾勾搭搭,似乎也是可以处一处的。
太子见墨晴的眼神发亮,心里颇有些得意。
他的福晋,果然是与众不同呢。
若是别的女子,听到太子的这番话,少不得要娇羞或者推却。毕竟,女子嘛,贤淑是一贯的,不管是真贤淑还是假的,至少面子上必须这样。
唯有瓜尔佳氏,才是真性情。
喜欢便是喜欢,心情不好,那就发脾气,就像之前。
这样的女人,才是活生生的女人,是真实的。
别看太子女人众多,但没有女人能得他的真心。所有的女人,面对他时,都带了层面纱,把自己真实的一面遮了起来,展现给太子的都是各种的美好。
可是,人无完人啊!
那些女人,越是表现的完美,太子心里越是不开心。
很快,高德忠就抱着一个酒坛回来了。
而在高德忠的身后,则跟着一个小太监,手里捧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个精致的檀木箱子。
酒到近前,箱子开启。
“福晋,葡萄美酒夜光杯,如何?”
太子颇有些炫耀地望向墨晴。
“太子爷,这个,真的是夜光杯?”
墨晴瞪眼,她也是听过那句诗的,但夜光杯,却是生平第一次见!
第四十章 出师了!
“这个,自然是真的!”
太子扬眉一挑,颇有得色,道:“这是贡品,皇阿玛赐了孤一套!”
墨晴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四只夜光杯,四只夜光杯,色泽墨绿如翠竹,杯壁如薄纸一张,杯壁上的纹路,浑然天成,那浓翠之感,仿若一滴清泉,随时回趟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