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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夫君是战神 (绡十希)


  “我来做饭。”
  温百里正蹲在那里不情不愿地洗着菜,听见头顶传来这么一句,立马扔了手里的绿叶子站起来。
  “师弟?我可是好久没吃过你做的饭了,啧啧啧,小姑娘来了就是不一样啊。”
  季俞策不理会温百里的调侃,继续说道:“麻烦师兄去河里捉条活蹦乱跳的鱼回来。”
  “小姑娘爱吃鱼?”温百里没想让季俞策回答,接着一伸手勾上了他的肩膀,“师弟,我看你刚才……好像抱着小姑娘去了你的房间吧。”
  季俞策嘴角带了笑,将温百里的手臂从自己的肩膀上拿下来,然后勾上了他的肩膀,“师兄,师父一直想抱孙子,你得抓紧时间啊。”
  温百里翻了个白眼,一挥手迈步走了,“我去捉鱼了。”
  季俞策转身将蔬菜洗好,然后拿着去了厨房。
  *
  沈樱墨只觉得好像睡在了自己家的床上,这一觉舒服极了。她抱着被子翻了个身,又抻了个懒腰,这才缓缓睁开眼。
  她看了看完全陌生的房间,猛地坐起来,脑子有些发懵,自己不会又穿越了吧?!
  沈樱墨赶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还是今早穿的那身衣服,接着拍了拍自己的小心脏,吓死了,她还以为自己又穿越到别的地方了……
  沈樱墨穿上靴子,站起身,看了看屋里的摆设,很像一个男子的房间,而且从铜镜前就能看出来,不像女子那般一堆脂粉耳环发钗,仅仅放了一个束发用的玉冠而已。
  她拿起玉冠看了一眼,总觉得有些熟悉,脑子里闪过一道光,这玉冠,纪遇是戴过的!
  那她是睡在了纪遇的房间里,盖的也是纪遇的被子……
  空气里瞬间夹杂了暧昧的感觉,沈樱墨摸了摸有些发红的脸颊,落荒而逃一般地打开房门出去了。
  走在路上,沈樱墨还止不住地胡思乱想,自己是怎么回来的?被纪遇背回来的?抱回来的?然后给她脱鞋,给她盖被子?
  妈呀……有时潇洒,有时温柔,还这么体贴细心,颜值高,身材好,这也太适合做男朋友了!沈樱墨越想越不好意思,还伸出脚踢走了路边的一颗石子。
  “杜婴,你醒了。”温百里笑嘻嘻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把她的小女儿姿态尽收眼底。
  “啊?”沈樱墨被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来,又立马恢复常态,“嗯。”
  “你脸怎么这么红?”温百里强忍着笑意,装作正经的样子问道。
  沈樱墨摆摆手,“没事,热的。”
  “哦,”温百里指了一个方向,“师弟正在厨房做饭,你过去帮一下他吧。”
  “行。”
  沈樱墨走到厨房,发现季俞策正利索地处理一条鱼,果然啊,颜值高的人连杀鱼都是这么帅!
  季俞策从余光里看见了那个站在门边的小身影,脸上露出笑意,“饿了吗?做好鱼就可以吃饭了。”
  天哪,侧颜杀……
  沈樱墨揉了一下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清醒,接着迈步走了进去。
  “嗯,确实有些饿了。”她站到纪遇身旁,“没想到你还会做饭啊。”
  “阿樱以为我不会?”
  “嗯,我以为男子都不会做饭,除了酒楼里的那些厨子。”沈樱墨觉得在这种男尊世界里,会做饭的男人肯定少之又少。
  季俞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阿樱也是个会做饭的男子。”
  “啊,对。”沈樱墨都差点忘了自己现在是个男人了。
  “你成亲了吗?”
  “没有,阿樱问这个做什么?”
  季俞策把处理好的鱼摆到盘子里,然后放进了蒸锅。
  “没事,只是觉得你以后的夫人肯定很幸福。”沈樱墨其实还想问他有没有心仪的姑娘,可是没好意思问出口。
  不到一刻钟,鱼肉的香气溢满了厨房,沈樱墨咽了一下口水,肚子也很不争气的咕叽了一声。
  季俞策听见了,笑着打开盖子,隔着布将鱼端了出来,然后浇上调好的酱料,再撒上葱丝和姜丝,接着淋了一勺热油上去。
  滋啦啦的声音刺激着沈樱墨的口水,她都要馋死了。
  季俞策看到沈樱墨馋馋的样子,笑道:“好了,可以吃饭了。”
  温宿和温百里正坐在饭桌旁等着,季俞策的手艺可比他俩好上太多了,难得吃到一次。
  只见小策和那姑娘一前一后地走进来,一个端着菜,一个端着饭,看起来颇像招待客人的平常夫妻。温宿脸上带了欣慰的笑容,接着看了不争气的儿子一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带回来个别人家的姑娘。
  季俞策顾及着长辈,虽是将鱼放在了桌子中间,可还是往沈樱墨那边挪了那么几寸。
  这个小动作被温百里瞅见了,抬头和季俞策来了个对视,还挑了挑眉。
  季俞策看向别处,选择无视自己的师兄。
  一开饭,沈樱墨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鱼肉,小心地将鱼刺挑出,接着放进嘴巴里,咽下鱼肉后,唇齿留香。
  毫不夸张地说,比醉客楼的清蒸鲈鱼好吃一万倍!
  沈樱墨发出一声满足地叹息,“纪遇,这鱼真的绝了,绝对是我平生吃到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季俞策听到这句话,心里简直开心坏了,可表面只是带了淡淡的笑意,接着将鱼肚子上那块嫩滑又无刺的肉夹给了她。
  温宿和温百里对视了一眼,总觉得他们又多余了。
  吃过午饭,沈樱墨自告奋勇地去刷了碗,季俞策则在一旁帮她从井里打水。
  “纪遇,我什么时候开始学习武功?”
  “明天,还有,你可能需要在这住一阵子了。”
  沈樱墨点头,“那我等会儿回杜宅准备一些衣服什么的。”
  “我送你吧。”季俞策道。
  沈樱墨本想拒绝,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好。”

  第三十二章

  沈樱墨回到宅子,把事情说与嬷嬷和春夏听了,又将她不知试了多少遍才做好的珍珠奶茶的配方给了春夏,让她在下月初一时送去醉客楼。
  沈樱墨只提了一个小包袱出门,里面装的是她的衣物。
  季俞策接过来,帮她挂在了栗子身上,“天色还早,今日又有集市,阿樱想去玩玩吗?”
  “想!”
  沈樱墨可喜欢逛这古代的集市,虽然对于在这里生活的人来说没什么稀奇的,但对她这个外来人就不一样了。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便宜又好看,点心零嘴也是应有尽有,而且还绿色健康。
  季俞策顺了顺两匹马的鬃毛,又拍了一下马身,接着栗子和清风就撒蹄子跑了。
  沈樱墨有些诧异,“它们?”
  “我让它们先回柢阳山了,在集市上牵着马不方便。”
  沈樱墨呆呆地点点头,突然感觉马都比她会认路,又转念一想:“但是……我的马为什么听你的话?”
  季俞策笑道:“因为栗子和清风是一对。”
  “一对?!”沈樱墨轻皱着眉,仔细想了想,“它俩什么时候好上的?”
  季俞策看着她的小表情,心里连连感叹:怎么这么可爱!接着又正经回答了她的问题:“大约从它俩第一次见时就看对眼了吧。”
  “诶?那清风是匹母马吗?”
  季俞策摇摇头:“栗子才是母马。”
  他的话推翻了沈樱墨一直以来对自己坐骑的认知,“原来栗子是母马啊,我还以为栗子是公马,长得那么帅气。”
  只要看着沈樱墨,季俞策的嘴角就忍不住地上扬,“我们去逛集市吧。”
  “嗯!”
  这里的集市不似城东,城东那里是日日热闹,而这里则是五天一次,来这的人多是寻常百姓。路的两旁支起了一个个的小摊位,有些摊主身边还坐着小孩子,帮着大人一起吆喝,奶萌的声音吸引了不少客人。
  沈樱墨奔着她逛街必买的东西去了,那就是――糖葫芦!
  卖糖葫芦的老妪正将红彤彤去了核的山楂果裹上糖浆,而后在准备好的石板上一摔,糖葫芦周围便有了一片片的薄糖,看起来好不诱人。
  沈樱墨往钱罐里放了两个铜板,接着从稻草棒上拔下两串糖葫芦,又跑到纪遇身边,“给!”
  季俞策伸手接过来,这糖葫芦他只在小时候吃过一次,是母亲买给他的,当时吃了一口之后,只觉得又酸又涩,后来便再也没有吃过。他看着手里的糖葫芦,总不忍心拂了沈樱墨的心意,于是张嘴咬了一口。
  酸酸甜甜的,竟然……意外的好吃!
  自此以后,季俞策只吃从沈樱墨手里递来的糖葫芦,他甚至相信,这糖葫芦是经了阿樱的手才变甜的。
  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沈樱墨完全在吃吃吃中度过。
  “香喷喷的炒栗子――”
  沈樱墨掏钱,“老板,来两斤!”
  “香甜的米酒嘞――”
  沈樱墨驻足,“老板,能尝尝吗?”
  “酱牛肉啊――”
  沈樱墨小手一挥,“这些,包起来!”
  ……
  在这一群寻常百姓之间,季俞策和沈樱墨的衣着打扮就显得有些贵气了,总能引得别人偷偷看上几眼。但百姓们不知道这是一男一女,只觉得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带了弟弟出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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