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信件,春儿也过来催饭了。连翘急忙将信件放好,答应道:“就过来了!”
吴美娘见只有连翘一个人,还问她:“你那个姓梁的朋友呢?这时候都要吃晚饭了,很该留人家的饭才是!”
连翘却是稍微解释了一下:“他来我这里原就是躲着别人找他的,也不在吃饭或者别的事情上。更何况他也是有家的,家人也等着他回去吃饭,何必留呢。”
连翘这样说,吴美娘就不说什么了。说实话,她们家没有一个男主人,留个男人在家吃饭她也觉得怪怪的。会多问这一句,除了因为客气,也是因为吴美娘知道梁百岁是有家室的,不然她肯定巴不得梁百岁快点走!连这句话都不会问。
若是梁百岁是个单身青年,她就要考虑这人会不会是想泡她女儿了!而连翘又会不会中招啥的。说实话,她虽然发愁连翘的婚姻嫁娶,但是相比之下她宁愿连翘留成老姑娘,也不愿意连翘这个时候冒出一段恋情。
无他,这里是京城就是全部理由了。
吴美娘是想要一个女婿,但是她想要的是苏州女婿,而不是万里之外的京城女婿!连翘真要是想不开寻一个京城的,她能棒打鸳鸯吗?可是若是同意,她就要一辈子孤孤零零在苏州生活了!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不要有这种难题,这是吴美娘的真实心理。
而想到这里,吴美娘就忍不住要提及另一个问题了,道:“说起来啊,如今既然因为你的那个戏班子的关系,在京城多留了许多时日,将来有些事情就要急着办了!你今年都十八岁了,本来就打算回到苏州今年内无论如何也得定下个人家——时间原本是充裕的,但是现在就不是了!”
第445章
吴美娘关于连翘婚事的忧虑并不能感染连翘,连翘又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子,现代的独立女性们大多兴不起‘恨嫁’这样的情绪,反而是对嫁人不感兴趣的日益多了起来。她现在自认为一个人舒舒服服快活的很,对于嫁人、成为另一个人的附属品当然没什么兴趣!
要知道这可是古代,女人嫁人可比现代要麻烦的多!很少有女性在嫁人之后还能保证自由和独立人格!
但是直接打断、生硬拒绝也不好,这本来就是吴美娘的一片慈母心肠啊!再者说了,不分青红皂白拒绝,那只会让吴美娘更加忧虑,从而更着急这件事。若是表现的坦然一些,什么都配合着吴美娘来,那么婚姻的事情依旧没什么进展,那就会被认为是‘非战之罪’了,强求无用哇!
这样一来,反而日子比较好过。
当然了,这也只适用于古代比较开明的家庭,如果家中的父母非常强势,执意要嫁女儿。那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与女孩子商量,到了时候就定下婚事,这也是莫奈之何的。
对于吴美娘关于自己亲事的发言,连翘一律是‘好好好’‘是是是’这样应对,什么都点头应了下来,吴美娘反而没什么可说的了。
连翘松了一口气,吃完晚饭顺顺利利地溜达回了房间——她心中估计吴美娘最近几日应该会常常想起她的婚事,正面反抗是不行的,那就只能躲开了!
打定主意明日起就去友人家里躲风头,而后连翘笑了起来。毕竟她才刚刚收留了梁百岁这个躲风头的,没有想到她就要自己躲风头去了!
而众多躲风头的人家中,无疑白明星是最好的选择。主要是他家里近乎于‘日日笙歌’,宴会是不断的。有的时候他人不在家中,家中依旧是热热闹闹!对待一般认识的人尚且来者不拒,更别说是朋友了。
白明星讲究的向来是宾至如归!若是没有让去家中的朋友满意,他是会觉得相当没面子的。
于是第二天,刚刚吃过早饭,连翘赶紧出门了。在外面溜溜达达一会儿,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这就坐马车去了白府。
白明星家的下人都认识连翘了,谁都知道这是自家老爷的朋友,自然不敢怠慢。也不需要通传什么的,直接就把连翘往宅中引。
“连小姐来的很是时候呢!今日正好有好几位先生陆陆续续来了,都是老爷的贵客。这下连小姐也来了,人就更齐了。”引路的下人在前面说着客气话,语气是讨好的。
确实,今天有几个朋友不约而同地来了白明星这里,其中还包括昨天在连翘那里躲风头的梁百岁。虽然他说着是要常驻连翘家,让他的编辑不能去找他,但是真做起来,他也不可能只围着连翘这一只来薅羊毛啊!
真是常驻在连翘家了,就算一开始他的编辑不好意思在连翘那里下他的面子,时间长了也会打破这个顾忌的。
另外就是宋志平、刘老板,以及另外两个平常交往比较多的朋友了,他们几乎是前后脚的功夫到的。
其中宋志平和刘老板并不是‘不约而同’来的,刘老板就是和宋志平、白明星一起合伙做报纸生意的那一个商人。因为报纸的事情,三人约好了今日到他家来商量相关事宜的。
来了之后却发现白明星这里已经有客人了...好在他们要谈的事情也说不上机密,不然事情还要变得更加麻烦。
因为报纸的事情并不着急,所以一伙人不管吃没吃早饭,先一起吃了顿早茶。吃了的少吃一些,算是意思意思,没吃的正好填报肚子。一边吃吃喝喝,一边看着今天新出的日报,对其中一些内容展开各自的评论。
要知道在至少这个时代,好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段子手,再加上普遍见识不错,对着一些新闻指点江山简直就是小儿科一样。而在场的,除了刘老板,都是作者。而刘老板,他是一个八面玲珑的商人,最近更是在办报纸,可以想见这一桌老爷们的情况了...
说着说着,梁百岁不知道因为什么,说起了宋志平最近发表的一篇短篇小说:“说起来这个故事倒是有些意思啊。”
对此,宋志平和白明星反应最快。宋志平反应快是因为事情关乎自身,只是反应过来了他也什么都不说,只是在一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白明星就不一样了,他纯粹是因为比较敏捷,下意识地道:“确实是有些意思的,宋兄虽然不是第一次登载长篇故事期间写这种小故事,但这次的故事确实很难说是她一贯的风格。”
怎么说呢,宋志平这人的作品风格...大概就是世情小说写到了圆融贯通的程度了。一般来说,他的小说多多少少有些艳情的元素,不过因为尺度抱我的刚刚好,又不会归类到□□中,香艳而不肥腻,恰到好处。
而且他的白描很厉害,往往三两下功夫,人物以及事件隐含的东西就会变得意味深长起来。类似的功夫,让连翘来说,古代也只有一些奇书才有了。
这种风格总结起来,会让人想到熙熙攘攘的街道,想到隐藏在胡同尽头的私娼,想到商人之家富丽堂皇而缺乏底蕴的那种气质——这些都是他的小说中常见的东西。
而新的短篇小说,类似‘小清新’的风格...这两者之间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其实故事很简单,大概就是一个大家闺秀和一个文人的爱情故事。听起来很像是主流的才子佳人小说,主流到甚至有些无聊了。然而具体的又有些不一样,这个大家闺秀喜欢写小说,而这个文人是一个很厉害的小说作者。
简而言之,这个大家闺秀因为崇拜这个文人,而且想要提高自身写小说的能力,所以尝试着和他写信。没有想到,她真的有那样的运气,得到了回信。
通篇小说其实就是信件组成...这在这个时代算是首创了!长篇小说这样写或许会很奇怪,但短篇小说这样来就没问题了,大家就是图新鲜也会来看一看。而在大家感到不适之前,一篇短故事已经读完了。
这个故事中,从头到尾男女主人公都没有见面,然而读者能够体会到他们之间渐渐萌生出的爱意。放在后世,这大概是个网恋故事吧...奔现的时候很有风险。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一个相当柏拉图的爱情故事。
表达的主旨也高大上起来——爱情和皮囊无关,在和你交流的时候我完全被你的内在所征服了。灵魂上的契合,远远比肤浅的为美色所惑珍贵的多!
而为了能让读者认可这一点,小说有一个东西就非常重要了,那就是信件表达的内容!男女主人公在信件里交流的东西,确实要让读者感受到两个人的魅力,不然的话就很难让读者说服自己,他们因此相爱,甚至爱到了矢志不渝的程度。
在这一点上,宋志平做的很成功。男主角不用多说,是一个很喜欢满世界乱跑的家伙,再加上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才学和见识都非常不俗。他说的东西、提出的话题都相当有趣,而且还会让读者大开眼界。
女主角则是另一种惊喜,她家原是官僚家庭,少年时代父亲历任了好几处的地方官,其中多是沿海的地区。这使得她比较起一般的女孩子,眼界要开阔的多。再加上闺阁之中不爱胭脂水粉一类,只爱博览群书——无论他说什么,她都能非常在行地接住话题。
而且很多东西上,她的角度常常让人耳目一新。对于一些新事物,她的了解更是甚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