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生活中某一个值得敬佩的人尊敬,这就更加平淡如水了。可是就是这种感情,能让人一直记得。
“这样一想,倒是我唐突庸俗了。”沈钰自己也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给一个这样高尚的人送去贵重的礼物,其实是很不尊重的!
这话乍一听很奇怪,所谓‘礼多人不怪’,礼物送的厚一点难道不好吗?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知道了。如果两个人的交情不到那个份上,又或者平常两人的人情往来都是几百上千左右,忽然有一天送个几万的。
正常情况下,反而会让收礼的人为难。
想清楚这一点之后,沈钰开始在书案前研墨,伺候笔墨的小厮想要过来帮忙也被他制止了。‘乔琏先生’的书签是自己亲手做的,轮到他了,他首先就觉得自己应该做到一样的心意。
研墨、铺纸、蘸笔、下笔。
一叠上等宣纸上面墨迹淋漓,全都是沈钰自己临摹的法帖。总的来说他的书法是潇洒清丽那一类,和连翘信件中的笔迹路子是很接近的。再专门写一些清丽雅正类型的字帖,刻意模仿,出来的字帖给乔琏寄过去做字帖倒是正好。
没错,这就是沈钰的想法了,用自己的字给对方做字帖。
虽然沈钰的书法算不上什么大家,但至少没有辜负了他大家子弟的名头。他们这样的子弟,如果无心科举,连上学都可以惫懒一些,唯独书法不能轻易放松。要知道平常往来,显露字迹的场合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一笔字太差,出去交际也会惹人议论!
所以他的字作为现阶段‘乔琏先生’的字帖倒是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连翘在两三天后接到了来自苏州沈金玉的新包裹,这一次总算没有了贵的吓死人的古董,有的是对方送来的新字帖——自己写的。
看着漂亮的字帖,连翘一边感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一笔字,一边毫无心理负担地收下了。
从这开始连翘和这个‘沈金玉’的交往进入了一个快速的升温期,沈钰欣赏‘乔琏’的才华、眼界,也倾慕其人品。至于连翘,‘沈金玉’的人生经历简直能让她羡慕地哭出来。
虽然对方没有直白地告诉她,但是从只言片语可以推断出来,对方走南闯北,还开船经商到达海外。应该是个名门大族出身,同时自己又非常有能力...完全就是小说里面的主角模板!
无论男频女频!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虽然是个宅女,对于旅游这种事毫无兴趣。至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也很难想要去做这些事——这个时代虽然很无聊,环球旅行能有意思一点,但是考虑到这个时代海上事故的几率,世界各地奇奇怪怪的传染病...还是算了吧。
活着...不好吗?
不过即便如此,对小说主角模板一样的存在,连翘还是非常羡慕的。这么一对比的话,对方似乎才是穿越者该有的水平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么想似乎也不对。如果考虑到几百年的后世,写出了大量脍炙人口作品的自己,肯定会比这个时代一个巨有钱的大家族子弟要有名气。具体可以参考曹雪芹老爷子、罗贯中老爷子等人,也难怪古人都爱著书立说,看来他们是发现了,写在书中的人物总是不如写书的那个人能够名传千古。
自我鼓励,或者阿Q精神胜利法(?),总之连翘很快恢复了自己的信念。说真的,有一瞬间,她是有一丝丝动摇的。要不要靠着写书赚的钱去做本钱经商呢?说不定也可以捞个‘富可敌国’当一当呢!历史上会怎么评价她,女范蠡?
打醒她的是冷冰冰的现实,商人的话事情好像很复杂呢,需要官场上的关系,还要有各种经营计较。如果是行商的话,还要走南闯北——啊,果然还是宅在家里写小说最棒了!
宅女其实到了哪里都是宅女...
第144章
春夏之交,时间过的很快,仿佛昨日还是乍暖还寒,今天就艳阳高照了。过了四月,气候不再捉摸不透,换下夹衣穿上单衣,虽然还有真正到夏天,但是百日越来越长,这也是一年之中最舒服的季节。
连翘也抓紧这个时间工作,计划好的新小说素材搜集整理的差不多了——这真是一个大工程!持续了几个月呢。虽然其中有她颇为偷懒的原因,但是前期准备确实是最大的原因。
趁气候最好、心情舒适,也是开文的好时候!
不过最终她还是没能立刻开文...因为苏州来的约稿。
宋文静得知连翘不日即将来苏州,建议她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写一些短篇发表,积累一些人气,也是试试水。当然了,之所以这么建议,他也是有一些自己的小私心的。
乔琏和他关系已经很紧密了,但是没有定下契约之前什么都不算。这个时候让乔琏写短篇发表当然是通过他发表在三吴报馆的报纸上最好,这是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意思!这种办法比起不停地念叨加入三吴报馆要好得多!
毕竟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常常说这些,对方不烦也腻!
连翘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宋文静的建议很有道理。所以打算在彻底投入新的大长篇之前,先写一个短篇。
如果是写短篇的话,那么就很好选择了,《药庐琐记》当然还要接着写下去!为了《药庐琐记》她是攒了不少梗的,这个时候只要挑选就可以了。
因为短篇比较短的关系,只需要一个梗就能支撑起整个小说了,所以那些曾经或者说狗血或者说经典的梗,被她想也不想地用上。
这次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客栈里,而且这个客栈不一般!
这个客栈可以通往三界六道,人、鬼、妖、仙都在这里汇聚。主人公本来的目的地并不是这里,他只不过是误打误撞而来——他看得见一般人看不见的‘存在’,如果这些‘存在’的样子和人差不多,他甚至会下意识地把对方当成是人。
天色渐晚,想要找一间客栈投宿,问了路边自以为是人类的‘存在’,于是一不小心就走到了‘水月客栈’——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
进入水月客栈,主人公立刻发现自己可能来错地方了,因为大堂之内就有很多非人类。想要转头离开,却已经离不开了。水月客栈每天开门关门的时间是固定的,到了时间,哪怕是大罗金仙都没办法随意进出。
这倒不是水月客栈的主人有什么极大的神通,只不过此间就位于三界六道交界,是一个通道。这里的打开与关闭根本不是设计的,而是天道本如此。
没办法,倒霉的男主只好认命住下。好在水月客栈为了维护秩序,凡是到这里投宿的客人,都不可以打架斗殴,至于杀人之类的更是严令禁止。这至少让男主角暂且放心,要了一间房,打点住下。
小小一间客栈,三界六道杂居,于是无数的悲喜故事就在这里上演了。
主人公在大堂里吃饭的时候遇到了那个给自己指路的‘鬼’,气不打一处来——他不知道对方是鬼,对方还能不知道他是人吗?故意指这里是什么意思!这种危险的地方,就应该避开才对!
对方却是笑嘻嘻道:“谁让你小子有古怪呢!以往也有开了眼能看到咱们的人,倒是你,似乎并没有开眼,身上更是一丝灵气也无,偏偏也看得见我们。连人和鬼都分不清楚,也是有意思极了!”
有意思个鬼!主人公因此愤愤不平,然而无论怎么想也没有用,人都已经住进来了。况且他就算想把对方怎么样不能够,主人公的武力值很低的!
这个鬼也是一个健谈的鬼,除开一开始恶作剧了主人公,其他的倒是很好,还和他说这间‘水月客栈’里的规矩。
原来主人公没有灵气也不全是坏事,来水月客栈投宿的人类,要么就是艺高人胆大,本身就是降妖除魔小能手,要么就是主人公这种误打误撞进来的。能误打误撞进来水月客栈,至少说明本身其实有一定灵气,能够看到这里。
这可是妖魔们最喜欢吃的‘食物’!就算在水月客栈不能动手,出了水月客栈就是了,总不能一辈子呆在水月客栈吧!这个时候主人公的优点就显露出来了,他一点都不好吃,所以妖魔们看了他一眼立刻就没有兴趣了。
主人公听到这个解释,心里一直念佛!善哉善哉。
鬼还解释了一番,因为水月客栈的规矩,有一些被追杀的妖魔鬼怪也会长期住在这里躲避追杀,其中不乏三界六道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可惜主人公对于看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也就白瞎了这一番奇遇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厅里面一阵喧哗。原来是一个妖怪正拉扯了一个三十多岁胡子邋遢的男子往楼上走,那男子正死命挣扎!
见众人围观,妖怪皱了皱眉:“看什么!某替玉大王办事,闲人散开!”
这个时候客栈掌柜的挤过来:“客官客官,这是客栈的杂役,您高抬贵手——若真是玉大王的事儿,您先说说看。话说这么个小杂役懂什么呢,带去没什么用的!”
‘鬼’指了指那个三十多岁男子:“那也是个误入水月客栈的,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不过那小子和你不一样,他身上灵气充沛,立刻就被看上了。知道有这件事,他根本不敢出水月客栈。等到住宿花光了钱,只好留下打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