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杨柳被确诊有了身孕,可把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她羞低了头,更多的是即将为人母的喜悦。
叶箐箐还是那句话,把杨柳放出去。邓阿罗自己有家有地还有个瞎眼阿婆,自然不可能过来这边和他们一起住,也就导致了杨柳时常要两边跑。
既然杨柳有心不与他们家分开,他们家也不能亏待人家不是,恰好他们计划中有分店这一条。
泰然商行与他们签订协议的时候,为照顾他们家生意、避免恶性竞争,承诺不在石安城内卖同样的东西。
也就是说泰然商行旗下的酒楼茶肆除了一开始的试卖之后,是没有出售坛子肉坛子鱼的。就连草莓酱也一样,只卖草莓酱饼、汤圆等而没有草莓酱本身。
这就导致了除靳门街外,其余街道的人们要买他们的东西得走上一程,城南的还好些,城北的实在有些远了。
因此很多模仿他们的坛子肉一类商铺才得以立住脚跟,虽然味道比不上,但因其位置挨家近些,不少人会退而求其次选择别家。
城北距离城南有些距离,正好降低了杨柳遇着渣爹的可能性,再者如今她身后有个邓阿罗,即便碰着渣爹了,也不怕被欺负占便宜。
开店选址装潢杂事多多,叶志风守着百味店是忙活不开的,于是便把这一些事全扔给邓阿罗,反正这店也是准备给他们的。
杨柳得知此事之后反应有点大,她忽然拉着苏氏便跪下了,咚咚咚三个响头把苏氏吓了一跳。
“一个有身孕的人还这样突然动作,你可仔细些吧!”苏氏赶紧要拉起她,却是没能拉动。
“夫人一家待我太好了,”杨柳跪在地上就跟秤砣似得佁然不动。
道:“我本就走投无路,幸得箐箐收留,既然已经自卖为奴,断然没有反悔的道理。你们准许我成亲,如今我还有了孩子……这都是以前不敢想的,我再不能……”
“不能什么?”苏氏瞪她一眼,咬牙硬是拉扯她:“你赶紧给我起来说话。”
杨柳本就人高马大的,如今丰腴了些更是让苏氏拉不动,她表情沉着道:“你们开新店能想到我们,我很开心,但是工钱却不该是那样算的。”
按照叶箐箐的提议是,他们每年收取这个店铺固定的一笔费用,称为‘加盟费’。其余店铺开支进货由杨柳夫妻二人一手操办,销售多少他们全然不管。
换个概念来说这个店铺几乎就是杨柳二人的,盈利所得也归他们所有,与苏氏一家没多大关系,只除了每年固定的一笔费用。
“你们给我月钱已经是厚待了,贪心之人福薄,我不能这样做。”杨柳摇摇头拒绝道,从来就没听过家奴还能赚银子归自己所有的,说到底还是苏氏太过心善。
边上的叶箐箐看不下去了,走过来道:“我们也并非无偿啊,不是有一笔加盟费嘛,若是你不能理解,起来我解释与你听。”
石安城这么大,仅仅两家店是绝对不够的,过些时日他们应该就会多开几家,连锁店是早晚的事。
这个年代,但凡商户开了多家店铺都是请掌柜的或者管事前来管理,叶箐箐他们也会请人,只是城北这个店算是额外照顾杨柳的,她在家中里里外外做了这么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是?
只是杨柳却死命推拒,只说算月钱给邓阿罗便是,盈利所得万不能归自己所有。
苏氏也是无奈了,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把银子往外推让的,不过也就是杨柳,任劳任怨掏心掏肺的,他们才会给她这种待遇。所谓日久见人心,可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最终,叶箐箐不得不改变一下策略,按照销售情况给予提成,这里的说法称之为分红。多劳多得,皆大欢喜。
如此一来杨柳总算勉强接受了,她这人实诚,总觉得自己太占便宜良心难安。因为自小长得不讨喜,被老爹卖往马场工地又被遣回,没少遭受白眼冷遇,还是第一次让她找到这么好的主家。
店铺选在回罗街在正中间,平日里人来人往,位置朝向都特别好,考虑到邓阿罗和杨柳居住问题,租的是上下两层,价格也不便宜。
杨柳撸着袖子里里外外打扫一遍,全然不听别人的劝告。她此时见着苏氏给她安排的这般妥当,以后住下来也不用来回奔波,正好养胎,心里别提多触动了。
“阿罗哥,你可看着点她吧!”
叶志风抽空从百味店过来一趟,哪能拦得住人呐,他就怕有个万一,新店还没开张,杨柳先把孩子给弄没了,那岂不是糟糕。
邓阿罗摆摆手,道:“没事,就擦擦东西而已,慢着点伤不到孩子。”
他何尝没有劝过,只是显然如今杨柳在兴头上呢,让她忙活也好,反正有自己在一旁看着,出不了大事。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少东家掳人了
对待苏氏一家,邓阿罗也是满心感激,他们不仅待杨柳如家人一般,连带着他也是受尽照顾。他是一个粗人,说不了什么感恩戴德的话,既然人家有差事交给他,信得过他,还付予高报酬,自然是要尽心尽力。
有过一个店铺的经验,现在这个就简单顺畅许多,如何装潢,何处定制用具,都心中有谱。再不用无头苍蝇一样四处转悠打听,没多久便大功告成开店营业。
原以为有了这么久坛子肉坛子鱼打下的基础,新店的生意不必发愁才是,谁知回罗街这边的人竟是看得多买的少?
“他们为何进来看看又走了?”
虽说才开张仅仅三日,店里不能说门可罗雀,但真心不算很多,杨柳早急得不行,眼看着嘴角都要燎泡了!
邓阿罗给她倒上一杯水,无奈道:“我也不知,再过两天看看吧。”
他又没做过营生,嘴皮子不够利索,兴许是因为这样才留不住客人?
又过两日,前来探望的叶志风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颇有些忍俊不禁的轻咳一声:“那个……阿罗哥,你没发现有些人看你的眼神……”
邓阿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咋了?”不由低头仔细审视自己,身上可有不妥之处?
杨柳满是好奇的看向叶志风,问道:“什么眼神?这几日生意都一般般,我们可愁的很。”
“阿罗哥的胡子。”叶志风指了指邓阿罗的络腮胡,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看过去总觉得满身匪气,似乎不太好相处。谁知道他其实是个憨厚的汉子呢?
杨柳扭头望向邓阿罗,皱了皱眉,她觉得自家相公很好看很顺眼啊!
“大概是我长得太吓人了……”邓阿罗无奈的摸摸胡子。
“才没有,我才不好看呢……大不了咱们一块面目可憎好了。”杨柳沉下脸,面无表情道。反正她从小就不是个招人喜欢的姑娘,很多人甚至说她像男人,早听习惯了。
邓阿罗忙揽住她的肩膀,安抚道:“没事,你不难看,是我难看。”
叶志风摆摆手道:“你们莫要想多了,怎么就说起面目可憎了,就是阿罗哥的络腮胡看着凶了一点,哪有那么严重,街坊们习惯后就不会介意了。”
邓阿罗想了想,无奈道:“叶兄弟,不如你们换个人来管这铺子吧。都说和气生财,我这脸天生不亲切,以前还有个妇人骂过我呢,说我能止小儿夜啼……”
这……叶志风简直哭笑不得,好不容易才忍住没笑,道:“阿罗哥,显然那妇人故意夸大其词骂你呢,哪有那么夸张。”
路上行人有多少好看了,除去那些眉清目秀的,大家都差不多,一张路人脸谁也别笑谁。
“你们可知箐箐小时候得过天花,大难不死脸上留下许多疮疤,看着真能把小孩子吓哭,她自己都不敢照镜子。”叶志风不得不跟他们分享下自家的过往。“后来我们被叶家人赶出来,为了活下去,妹妹顶着麻子脸上街卖花。”
杨柳在他们家好几年,对此倒是略有耳闻,就是不知具体经过,便追问道:“后来呢?花卖出去了?”
“听娘亲说很多人看到箐箐都要愣一愣,有些还直接撇过头不看,不过她一直笑脸迎人,花当然是卖出去了,即便有人冲她发脾气,也是极少数的。”也就是那个当街辱骂箐箐的人,才让他们遇着少东家呀~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很多事情就是这般恰到好处。若是没有当初那个女子闹起来,说不定少东家压根不会注意到街上一个小丫头。
邓阿罗听完,一脸不忍的抚上自己的胡子,“难不成我要刮脸了?”
刮脸?杨柳闻言满是不舍,“非得弄掉胡子吗?”
叶志风忙制止道:“其实也不是非要刮胡子,你想想那些酒馆,不少卖酒的汉子满脸胡子,何时耽误做生意了?”
那些人豪爽着呢,笑起来的声音响亮得犹如擂鼓,也没见吓着谁。
叶志风见他们不解,接着道:“重点是笑,散发你们的善意。”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们何尝不知道这个理呢,只能说尽力去试试看。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自从叶箐箐学会骑马之后,便爱上了这种自由的感觉,虽然不能看尽长安花,但逆风而行、顺风飞扬,多么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