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他觉得,这小伙子之所以纸张不够用,不是他浪费的多,而是他的要求高,也唯有要求高才能出精品。
以前他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才知道,原来生意其实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做。
一百张纸,才不过三文钱的成本罢了,与他之前赚的钱相比,还是挺划算的。
叶澜笑着将胖掌柜送过来的东西都小心的包裹在旧布中,谢过掌柜之后才转身离开书斋。
走到书斋外面,叶澜毫不犹豫的朝着集市而去,今天得了钱,总要改善一下伙食,别的先不说,肉总是要买一斤。
一斤肉的价格要十文钱,对于现在的叶澜来说,可不算便宜。
记忆中,原主在陈家也是很少吃肉的,当然,这不是说陈家不吃肉,只是陈家吃肉的时候,跟她没什么关系罢了。
叶澜想着这些,不由又在心里吐槽起叶兰这个蠢人,就这种日子她还能过下去。
目送走了叶澜,胖掌柜细细的摆弄着手中刚收回来的稿纸,看着上面一行行行云流水一般的字,很是有些骄傲起来。
其实第一次将书和纸给了叶小子以后,他还有些后悔,怎么就只问了个姓名就将书给人了,万一那小子不回来了,他岂不就亏了?
可现在他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宝啊。
这时候,门帘子被人掀开,又有人进来了。
“客官,可有……”胖掌柜话说了一半,却停了下来。
在略微的停顿之后,脸上堆满了笑容说道:“原来是陈秀才大驾光临,您可是有什么想要的?”
从骨子里,胖掌柜是看不起陈秀才这种背信弃义的人的,但人家现在是镇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他就算看不起也只能奉承。
“祝掌柜,你这里最近可有新书?”陈广盛语气平常的很,看不出一点起复,这让想从陈广盛脸面上看出一点蛛丝马迹的祝掌柜很有些挫败。
说起陈广盛,祝掌柜可是熟悉的很,当初陈广盛读书时间不长的时候,家里贫寒,所以也经常会接一些抄书的活计,一则是省了买书的钱,二来就是能赚点零用钱,可是后来,陈广盛娶了个好媳妇,然后陈家的日子就逐渐的好过了起来,陈广盛就专门读书了,再也不曾抄书过日子。
可是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陈广盛却为了攀上高枝而休了叶娘子那样的好媳妇。
要说他找个多好的媳妇也就算了,偏偏找回来的是个什么人啊,才进门就大了肚子,连肚子里孩子的爹是谁陈广盛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报应?
不过这话,祝掌柜可不敢对陈广盛说,他只是笑着说:“陈秀才您是见过大世面的,我这小书斋里就只有这少许的几本书,哪里能入您的眼!”
适合秀才看的书,书斋里真的没有,毕竟,镇上多年没有秀才了,祝掌柜进那种高大上的书做什么?等着赔钱?
陈广盛听了这话之后,面上到底有些失望,可也仅仅是有一点罢了。
他今日出门,名义上是买书,可实际上就是为了躲清闲,对于能不能买倒书,他反而不放在心里。
镇上就只有这么一家书斋,要是能买到合适的书反而是怪事了。
陈广盛却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书斋里四下打量看了起来。
忽然,他的目光就被祝掌柜手中的稿纸给吸引了。
“祝掌柜又找了新人抄书?”陈广盛只一眼,就觉得那些字写的极好,抄书能抄出这种水平,确实不错!
“是啊,最近又找了个人抄书,这小子字写得还不错。”祝掌柜乐呵呵的说道。
说起来,他这个书斋里抄过书的人不少,但是字写的好的,除了这个叶小子之外,就是陈广盛了。
倒不是说陈广盛的字不如叶小子的,陈广盛的字其实也不错,只是他那时候只是为了赚钱,并没有将抄书的事情太过上心,因此就是应付而已。
第29章 引为知己
陈广盛接过祝掌柜手中的稿纸一页一页的翻过去,果然每一页都写的很工整。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字非常的漂亮,虽然不算老练,甚至还算有些稚嫩,但不能否认却是具有筋骨的。
假以时日,绝对会具有大家风范,什么时候,这小镇子上居然有了这么一个人才?
“敢问祝掌柜,这抄书之人乃何方人士?家居何方?”陈广盛有些急切的问答。
家中琐事缠身,让他有些烦躁,如果能有一个志同道合之人能一起品茗喝茶引为知己,是不是会好一些?
祝掌柜轻轻摇头,说道:“我并不知道!”
陈广盛有些失望的看着手中的书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祝掌柜却不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站在柜台里面等着。
“这两册书多少钱?”就在祝掌柜终于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陈广盛开口了。
“这两册书一共九百二十文钱。”祝掌柜说。
陈广盛抬眼看看祝掌柜,祝掌柜忙就又解释一句:“陈秀才您也看到了,这两册书的质量比起其他的书要上乘一些,因此价格上也要高一些。”
祝掌柜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开口多报出了将近两成的价格,但此时陈广盛看过来,掌柜也没有生出怯意,反而一本正经的解释了一句。
陈广盛点头,这话确实不错,就冲着这一笔字,这书自然应该比别的书值钱一些!
他也没有墨迹,拿出一小块银子递过去,祝掌柜称过之后,又给陈广盛找回八十文钱:“陈秀才,这书小老儿还需要装订一凡才成,还要劳驾宁等几日才行。”
这个陈广盛自然知道,因此也不多说话,只转身离开了书斋。
祝掌柜的脸色冷了下来,鄙夷的看着远去的背影啐了一口说道:“我不讹你讹谁,就是个斯文败类!”
然后,他的嘴角就是得意的笑容,真没想到,这一下子就多赚了这么多的钱,就因为这也叶小子,他短短时间就多赚了一百五十文钱了。
这小子可真是他的福星啊!他是该考虑一下,是不是应该给他提点儿工钱了。
而叶澜此时正在集市上购物,她本来打算买些肉吃,但是问过价格之后,叶澜决定还是不吃肉了,她要吃排骨。
原因很简单,排骨最便宜啊,肥肉多的肉一斤十文钱,瘦肉多的一斤九文钱,但是排骨只要四文钱一斤,虽然比后世的排骨肉少一点,但她还是觉得吃排骨比较好。
叶澜花了二十文买了一扇小排,又花了五文钱买了两根大骨头,这些都拎在手中有些不方便,叶澜不由想起后世时候被称之为白色污染的塑料袋,还真别说,塑料袋这种东西确实很方便。
本来还打算买些菜的,现在手里拿不了,叶澜只能作罢。左右家里还有一棵白菜一根萝卜,今天晚上够吃了。
“这个小伙子,真是个傻的,花这么多钱买回去这么多的骨头。”看着叶澜离开,买肉的汉子摇头说道。
“你没看他穿的衣裳破破烂烂的?这种穷人家的孩子总想着占便宜,却不知道占便宜往往就是吃亏。”一旁一个摆摊卖菜的老大娘乐呵呵的说道。
叶澜回到家里,换了衣裳之后,将手中剩下的八十文钱放在了装钱的小罐子里,听了钱落到罐子里的声音,嘴角也划过一抹笑容,显然对于能存钱十分满意。
洗手之后,叶澜手脚麻利的煮了一锅米饭,然后将肉不是很多的排骨清洗干净炖上,然后坐在一旁看着柴火噼里啪啦的燃烧。
忙了这么些时间,她也该休息休息了,不过,家里的柴火越来越少了,估计最多再有十几天时间就没了,到时候又要花钱买了。
在小镇子上生活,也不容易啊,算下来,她这样一个月辛辛苦苦下来,其实是入不敷出的,好在当初她果断的像陈家要了十两银子,如不然,现在别说吃排骨了,估计连吃饭都不够。
叶澜这一出神,就出神到了叶亮回来的时候。
“姐,你今天做的啥?这么香!”叶亮大大咧咧的说话,朝着灶房里猛的吸了几口气。
“亮子,你回来了?洗洗手,准备吃饭了。”叶澜出门笑着对叶亮说道。
灶眼里的火差不多已经要熄灭了,排骨的香味散发了出来,虽然这个时代少了调味料,但是架不住肉的味道好啊,叶澜觉得还是很香。
“姐,你做的啥好吃的啊!”叶亮没有去洗手,还是缠着叶澜问道。
“我今天领了工钱,买了些排骨,咱们吃骨头。”叶澜笑着催促:“想吃就赶紧去洗手。”
叶亮应了一声去洗手,却发现家中缸里的水快没了,便拎起水桶去打水了。
镇上的有一眼水井,镇上的人除了自己家里有水井的之外,都是用这口水井里的水,叶家兄妹也不例外。
“姐,我先打水,等回来了再吃饭。”想着晚上能吃到肉,叶亮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叶澜看着弟弟走出去,便又添了一把柴,拿出萝卜洗了,打算用排骨汤炖萝卜吃,如果有些粉条之类的放上会更好,不过现在没有,也就只能凑合了。
叶亮很勤快,一口气打了六趟水才将家里的水缸填满,他抹去额头上的汗水说道:“姐,以后我回家了就打水,你别自己去打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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