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 (曹家大小姐)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曹家大小姐
- 入库:04.10
王思婉眉头皱起,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一旁的宋婶也听到余学清说的话,她把手里的棍子一扔,干把那名单抢到手里,直到确定了思婉的名字在上面,才不敢置信的抬头,“这咋回事啊?我们家思婉咋在上面呢?她妈被这些人逼死了,她爸也跑了,这群人咋还不放过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呢?”
这么会功夫,王思婉已经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周围有人路过,她伸手揽住宋婶的肩膀,“宋婶,别这么说,下乡是好事,咱们应该响应国家号召。而且我成分又问题,确实应该接受最严格的教育。”
宋婶一开始还没明白王思婉的意思,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左右看了眼,闭嘴没再说话了。只那不停起伏的胸膛,显示出了她的愤怒。
王思婉将那名单拿过来,递还给余学清,“谢谢你特意过来告诉我这事,不然可能临到出发了才知道,你别管了,也别和我多接触,省得拖累了你,这事我心里有数,你先回去吧。”
余学清愣愣的看着王思婉坚毅的眉目,以前的王思婉天真、漂亮、善良,但现在的她,眼中的天真褪去,取而代之的事坚毅果敢。这让他原本的虚动的心,也渐渐平静下来。
他知道前段时间王思婉被带走的事,当时他很愤怒,扯着边上的同学,质问他们凭什么将自己的同学送进去。
但那时,原本一块学习的同学们都仿佛疯了一般,不仅将自己的同学送进去,还把老师送进去。当他看到有同学甚至举报自己的父母时,他颓然了,他知道这都没有意义了。
或许,远离这样疯乱的环境,对她才更好。
那自己呢?
与王思婉告别后的余学清想着,是在办公室中,一日复一日的处理着琐事,还是投身到广阔的农村中,将自己的一腔热血抛洒其中。或者,跟在王思婉身边,在她再遇到困难的时候,能站出来保护她。
王思婉还不知道,因为自己要下乡的事,轻松的让男主角走正了剧情,也决定下乡了。
她现在抱着哭得一塌糊涂的宋婶不知所措。
“这些人怎么就是不放过你呢,怎么还要你去农村,你哪能去那种地方,这不是要你的命吗?”宋婶牢牢的抱着王思婉,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王思婉这会已经理得差不多了,能让上面指名点姓的让她下乡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只有周玉霞了,毕竟,能跟她有这么大仇怨的,也就只有她。
“宋婶,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这话,咱们不能多说。”她拍着宋婶的背,轻声说道。
宋婶也知道人言可畏,现在连唱首歌都得压着声音,不然被人举报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她松开手,坐正了身体,压低了声音,“我知道,可我就是难受啊,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什么苦都没吃过。”
王思婉起身倒了杯热水,递给宋婶,“没事,我下去其实也挺好的,要是还在这,没准那些人还得抓着我的成分说话,我都下去接受教育了,这些人总没有话说了。”
原身的成分是很大的问题,这段时间她听宋婶说了不少事,有不少人因为成分问题被折磨致死,还有被强制送到北方农场改造的。尽管原身没做过什么事,家里的生意她也没插过手,但她因为出生在这个家庭,就仿佛是原罪一般。
只轻飘飘一句成分有问题,就可以将她推入深渊。
但到了农村,虽然有苦重的农活,可她身上的成分,只要不被人特意抓着,那些农村人可不会在意,反而比在城里安全,毕竟现在还没到最疯魔的时候。
她记得书里写过一段,女主角的朋友,因为父亲在海外留过学,一家人就被折磨得死的死,残的残。
她的朋友因为下了乡,虽然条件艰苦,但好歹是保下了一条命。
而且,困难时期还有不到十年,大不了她老老实实就在农村呆着,只要熬过去了,后面再回来也不是问题。
“婶,我是这么想的,您在城里待着,就守着咱这房子,不能给别人抢去了;万一过两年我就回来了呢?”王思婉温言说道,她怕自己要是走了,宋婶心里没个事撑着就熬不住。
宋婶抹了把眼泪,连连点头,“你放心,这房子谁也抢不走。我就等着你回来。”
第15章
安抚好了宋婶,王思婉进了房间就钻入空间。这几天她在空间里呆了不少时间,将那些长出来的豆角都收了起来,放在茅草屋里堆放着。她还特意对比过空间内和空间外的豆角有啥不一样,这空间里的豆角啊,仿佛都是用一个模板量着长出来的一般,个个都一模一样,她还特意用尺子量过,连长度都是一样一样的。不仅如此,还比外面的更清脆水嫩些。
有次她掐了根干嚼,没有空间外空口吃的那种涩味,反而满口生香,很是甜脆。
空间里种的东西长太快了,王思婉种下去,基本上一个星期不到,就能收起一茬来。
而且她还发现了一点,就是这豆角的第一茬收好之后啊,这块地似乎大了一点,连那眼泉水,都叮叮咚咚流得更欢了。
她想着,应该是玉灵所说的生机之气,在慢慢的修复着这个空间。
空间里没有春夏秋冬,种下去的蔬菜收起一茬之后又会接着长,王思婉确定外面的蔬菜跟这里面的不一样。因为她亲眼看过宋婶将豆角藤拔起来,说是不会再长了。
而空间里的,哪怕是她从主枝上摘了豆角,过几日原来的地方又会长出新的豆角。
如果你不摘,它长到一定程度就会停止,然后不腐不烂,一直挂在那。就算是摘下来放着,也是如此。
王思婉没有种地的经验,觉得这样很是不错,因为这样的话就不用反复的去种了,能省不少力气。
也因此,她决定好好规划下这块地,不能光种着豆角、西红柿,屋子里还有不少种子呢,哪怕一种种子就种那么两个平米,都够吃的了。
她进来之后先去喝了两口泉水,入口便是一片清甜的味,随后又熟门熟路的将袖子挽起来,再把裤脚给挽到小腿肚子上。
然后拿着一个小篮子,走到种着西红柿的那片区域,将一颗颗红润饱满的西红柿摘下来放进篮子里。
这篮子也是空间变给她的,自从第一次变出锄头后,她就发现,几乎是自己想要什么工具,空间就能把工具变给她,但也仅限于工具。
西红柿没种太多,也就四五株,但上面的果实却挂得满满的。不一会就把篮子装满了,她随手拿起一颗,放到泉眼下洗了洗,一口下去,便惬意的眯了眯眼睛。
吃完了一颗西红柿,她又拿起锄头,走到还没种下东西那块,开始挖坑。
在柜子里她看到了碧梗米的种子,以前在大晋朝,她都是吃碧梗米的,所以想种点自己吃,还有最好是趁着离开之前,给宋婶也攒上一袋。
将种子种下后,她就不管了。
出了空间,她看了眼梳妆台上的镜子,果然看到了自己露出来的皮肤上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灰质。
这是她第一次吃空间里的东西后就发现的,还有那泉水,也有这样的作用。这种灰质更像是身体里排出来的不好的东西,因为她将这些灰质洗干净后,肌肤就比之前更白亮,用莹润如玉来形容都不为过。
而且原身的膝盖上有一块不大的疤痕,宋婶说是小时候摔倒磕在台阶上留下来的。现在却渐渐的淡化了下去,几乎都快看不见痕迹了。
她提了几桶水到浴室,将身上的灰质都清洗干净。然后又走进厨房用来储存水的大缸旁边,不着痕迹的将手伸到大缸上面,心随意动,就有一小股细小的水流顺着她的指尖流入大缸中。
因为空间里的泉水是好东西,所以王思婉就想着用这个调理调理宋婶的身体,这水可以混着外面的水,这样作用会小一些,但日积月累的,也足够了。
宋婶倒也没发现什么,就是觉得最近做出来的菜色更好吃了。
但王思婉却知道,宋婶一直都有咳疾,到了晚上尤其严重。现在王思婉晚上路过宋婶的房间,都听不太到宋婶咳嗽的声音。
等把水放好了,她才心满意足的回到后院,跟在菜地里忙活的宋婶打了声招呼,便出了门。
她准备去之前帮助过她的付春梅付奶奶那,送点东西。
她手里有不少粮票肉票,先到供销社去转了一圈,买了一包糖和一块肉,也是赶巧,今天正好上了猪肉,还剩下一小块被她买了。
出来的时候,她找个了个没人的角落,将这些东西都放进空间,空间的作用她正在慢慢摸索,这用来存放东西,就是她最新发现的。
这次她没有再准备走老远过去,而是到坐了电车过去。第一次坐车的她尽量绷着脸不被人看出她的兴奋,但是那双眼睛,却一直滴溜溜的到处乱看,里面盛满了高兴。
这会坐车的人不多,她坐到了最后一排,看着外面的没见过的风景。
到了地方,她还挺不想下车的。其实原身的父亲是有一辆小车的,原身也有不少坐车的记忆。但那都是原身啊,这亲身体验的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