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礼者,乡饮酒礼,冠笄之礼,宾射之礼,燕飨之礼,脤膰之礼,庆贺之礼也。
冠礼便是自古以来,嘉礼之中,极其重要的一礼。
男子,二十而行冠礼,寓意成人,被宗族所承认。
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
自周以来,名义上来说,贵族男子只有举行了冠礼,方能拥有与之身份地位相符的权利和地位。
刘彻十六岁便由先帝亲自主持,行了冠礼。
那个时候,先帝已然是病体沉重,沉疴难返,乃是硬撑着给他亲自及冠的。待冠礼之后不久,先帝便山陵崩逝。
那是先帝所能为他寄予厚望的继承人,汉室天子,做的最后一件事。
正名。
先帝继祖父以来,励精图治,开创了名垂青史的文景之治,如何能不知道窦氏一门已经权倾朝野,如何不知道诸侯王积弊已深,如何不知道自己的阿母窦太后乃是刘氏宗族之心腹大患。
但是先帝长成的皇子中,几乎没有能够与窦氏相比的门阀,更何况他所相中的太子刘彻,母族王氏,几乎是庶民一般,在朝中毫无势力。
而刘彻确实太小了。
十六岁的少年,尽管天资聪颖,有圣贤之德行,但要担负起整个天下,对于尚且羸弱的刘彻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先帝唯有将刘嫖唯一的女儿,从小有金屋藏娇之事的陈阿娇,许给刘彻,让刘彻与窦氏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窦氏辅助刘彻,在刘彻还弱小的时候,稳固局势。
先帝作为窦太后的亲生儿子,了解自己的阿母至深,知晓她对于权势的执着,也庆幸她并没有吕氏的野望,妄图取刘氏而代之。
尽管这最大的原因,恐怕是汉室已立朝日久,江山稳固,民心所向,窦太后根本无法彻底夺取刘氏的江山。
所以在先帝最后的岁月里,他亲自为刘彻举行冠礼,给了他亲政之名义,给了他决断天下之底气,也是他作为父亲,作为儿子,缓和自己母亲和儿子关系,最后做出的一点努力。
可惜在争夺权势的较量中,先帝最后的这些仁慈,注定不会有结果。
刘氏掌握着天下间最大的权力,势必会引来其他所有人的觊觎。先是吕氏,后有窦氏,陈氏。
帝王的道路上,从不会缺乏杀戮和血腥,也永远不会有宁静的一日。
潜龙在渊,不过是一时之计。
他身为当朝天子,忍得下窦氏专权,忍得下匈奴欺辱,忍得下诸侯各自为政。待明朝,一旦他拥有了平定天下的能力,这些欠他的,欺他的,瞒他的,全都要成倍地还回来。
过往的种种纷至沓来,他站在汉宫小径旁,看着一簇簇盛开的桃花,被那灼灼的芳华引得失了神。
君儿应该最喜欢牡丹。
不知为何,刘彻心中忽然有了这种感觉。
唯有牡丹之倾城国色,昳丽无双,艳绝凡尘,方称得上她。
就像方才,她把绣有淡紫牡丹的绢帕递给他,让他擦拭被她泪水打湿的衣襟。
绢帕乃是女郎闺阁之私物,她在绢帕上绣了那么一朵绚丽的牡丹花,想必是极其喜欢的。
刘彻便如同一个毛头小郎君一般,拿着她的绢帕,根本舍不得用来擦外袍,便当着苏碧曦的面,藏进了衣襟里面,一边还用炙热的目光瞧着她,让苏碧曦的脸颊,红得便似那案几上的桃花。乌黑的眸子中,仿佛蕴着一层薄薄的水雾,瞪了刘彻一眼。
刘彻被她看得心中发痒,知道她恼了,忙做低服小,跟她不住道歉赔礼,半晌才哄得她过来。
刘彻生而尊贵,自母亲王氏被立为皇后之后,便被封为太子。自小到大,在女色一事上,从未有过这般情态。
可是奇怪的是,他心里十分愿意这么做,好像也是做过千百回一般,自动自发地说出了那些话,做出了那些事。
好像他本就该这么宠着她,爱着她,疼着她。
想到那时的情景,刘彻冷寂的脸色稍有柔缓,嘴角微微弯起了一个弧度。
一直随侍在侧的中常侍黄明奇,见到刘彻终于有了好脸色,心下也松了一些。
他们这些伺候宫中贵人的宫人侍从,身家性命俱是在贵人们的一念之间。贵人们心情好了,他们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一旦贵人们动怒,打杀一两个奴婢,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想起太皇太后的病情,他心中更是有了兔死狐悲之感。
若是太皇太后薨逝,按照祖制,长信殿中侍奉的宫人,大半是要给太皇太后殉葬的。即便是总角之龄的小鬟,也无法逃脱得了这样的宿命。
“阿翁,阿翁,你来看绎绎了吗?”一个稚嫩的声音忽地从一处殿阁外传来,一个着碧色襦裙,扎了双丫的女童忽地从不远处奔来。
原来刘彻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离卫子夫所居住的兰林殿不远的地方。来的正是刘彻的第一个孩子,卫子夫的第一个女儿,刘绎。
因为是许久以来得来的第一个孩子,还是一个帝姬,刘彻从来都是偏宠得多,对这个女儿也是百依百顺。刘绎年纪又小,又在最为稚嫩可爱的时候,刘彻每每看见她,心情都会好上一分。
刘绎在刘彻的娇宠下,性子却极好,只是极为黏着刘彻。
方才在长信殿中,刘绎跟着卫子夫侯在偏殿之中,并未见过刘彻。待回到兰林殿后,领着宫人出来玩耍,没想到竟然见到了刘彻,自然是极为欣喜的。
第121章
“绎绎怎么到这里来呢?可用过晚食呢?”刘彻牵起行礼后的刘绎,带着她朝着兰林殿的方向行去。
既然他遇见了自己女儿,自是要送她回去的。
“绎绎已经随诸母用过晚食,阿翁可用过呢?”刘绎正是三岁的年纪,肖似其母的五官,凭添一份白嫩精致,“阿翁要是还未用过,绎绎再陪阿翁用一些。”
刘彻听见这话,不由失笑。
刘绎体态稍有些白胖,再加上小孩子肠胃弱,不容易克化,卫子夫从小便不让刘绎用太多东西。但嘴馋的刘绎哪里忍得住,每次趁着刘彻来的时候,都打着陪刘彻的缘故,好多吃一些。
现下她睁着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地看着刘彻,刘彻哪里会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好笑道:“你诸母若是准了,阿翁便让你用一些。”
那肯定是不行了。
刘绎的脸一下就耷拉了下来,垂头丧气地跟着刘彻走进了兰林殿。
卫子夫早就得了刘彻遇见了刘绎的通报,带着宫人等候在前殿,“拜见陛下,陛下万安。”
这是卫子夫生产,出了月子后首次见到刘彻,神情上不免有些欣喜,一双柔情的眸子眼含春水,温顺地向刘彻行礼。
她自是知晓,自己第二个孩子仍然是一位帝姬,让刘彻多么失望。卫子夫只能怨自己的肚子不争气,无法给刘彻生下一位皇子。
刘彻多日不来看她,她也丝毫不敢搅扰,只悉心调理自己产后虚弱的身子,让自己尽快恢复往日的体态。
尽管卫青已经成为了天子近臣,但是卫氏一门根基单薄,几乎完全建立在天子对于她的宠幸上。卫子夫不可以,也不敢失去这份宠幸。
刘彻随意挥了挥手,便坐到了上首,稍微跟卫子夫说了会儿话,便提起了刚生下的小女儿,卫子夫连忙让奶姆把孩子抱过来。
小孩子一天大半时间都在睡觉,小帝姬也是在襁褓睡得香甜,完全不知晓这是第一次见到她的父亲。
刘彻看着这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白嫩的小脸,不时还伸出细小的手放到嘴边,不知为何,就想起了自己心上的那个人。
她恐怕,不会愿意入宫为妃。
无端的,刘彻就是有这种揣测。
蜀中卓氏,卓文君,在今日之前,并不具备刘彻了解他们的分量。但是今日之后,刘彻可以确定,卓文君即便已经是二嫁之身,即便司马相如已经另觅新欢,却绝不肯屈就于跟旁人共同服侍一个郎主。
识人本就是帝王的必备品质,仅仅从今日一面,卓文君恳求跟司马相如和离一事,便可知晓她的烈性。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卓文君这首《白头吟》已经在长安的街头巷尾,孩童都在传唱,刘彻自然是知晓的。
他既倾慕于她的才华,又感慨于她的志向。
在这个对于女子多有苛责的天下,男子尽可三妻四妾,君王可以后宫无数的纲常,卓文君只愿求得一心人,既可以说是一个痴字,又可以说是一个傻字,还可以说是一个谬字。
刘彻愿意成全卓文君,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要她,再者就是因为卓文君对于术数的神奇天赋,以及那份神鬼莫测的未卜先知之能。
他看上的女郎,自然不能再是他人的妻子。
刘氏一族,强抢他人之妻妾,实属平常。刘彻的母亲王太后,当初就嫁给了一个普通农家金王孙,生下一个女儿,后来被家里强行接回来,送到了太子宫殿,方有了三位长公主,方有了刘彻。
算起来,先帝也是抢了别人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