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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美貌可以升级[快穿] (似伊)


  哪怕是把整个超市买下来,都是搓搓有余的。
  不怪宁初没见过世面,而是她以前做的都是跑龙套的小演员。
  也就只在一线大牌明星身上,见过这种紫钻和血钻,蓝钻和粉钻。
  哪怕是这些一线明显,也是极为宝贝的。
  而今,她面前的柜台上,放了整整六颗珍贵钻石。
  “宁宁啊!大气点,以后这种东西多了去了呢!”,系统语重深长道。
  “……”,她这不是一直被穷鬼用户给坑怕了嘛!
  再说,从位面超市离开的索拉,突然凭空出现在非洲大草原上。
  吓跑了一群的正在吃草的长颈鹿。
  他看了一眼,被自己藏在草垛里面的羚羊,气喘吁吁的把羚羊从草垛里面拉了出来。
  羚羊刚死不久,血液还是热的。
  也就是说,其实按照时间来换算,他离开的并没有多久。
  索拉摸了摸腰间挂着的水袋,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抿了一口,那水刚好把干裂的唇瓣给打湿了。
  他立马把水袋子又放了回去。
  索拉舔了舔嘴角,原本干裂的唇角被水滋润过后,舒服了不少。
  他拍了拍腰间的水袋。
  这里面的水,足够他坚持着走出大草原。
  索拉扛起了那足有两百斤的大羚羊,一手拿着巴掌大小的野猪肉干,边走边啃。
  他背上的这只羚羊,足够他回到部落里面娶到媳妇,繁衍崽崽。
  至于亮晶晶的石头,则需要在跑一趟,去碰下运气,看下还有没有了!
  羚羊有了,媳妇还会远吗?
  有了媳妇了,崽崽自然就有了。
  他也就不用担心被赶出部落了。
  索拉雄赳赳气昂昂的扛着羚羊,大步向前,连天上的日头都觉得小了几分。


第12章
  远在位面超市的宁初自然不知道。
  她不过给了几瓶水的缘故,竟然关系到索拉的人生大事。
  索拉走后,宁初的一双眼睛彻底黏在那六颗碎钻上拿不下来了。
  不仅如此,她还财迷的把碎钻给拍成了照片,上传到奢侈品论坛上。
  奢侈品论坛的板块很多,有玉石,手表,包包,首饰,其中,钻石就分在首饰下面的一项子分类。
  这个论坛上,可以说是华国的奢侈品云集的地方,同样也是估价联系卖家的地方。
  宁初迅速的拿着早八百年前不用的企鹅号,注册了一个小号,#超市小老板#
  注册号好账号后,轻车熟路的发了一个帖子【求助!!!扒一扒钻石价格!!!】
  她的这个帖子不是别的。
  正是那六颗碎钻的全方位无死角的图片。
  她发完帖子后,也没想到会这么快有人理她,于是迅速的关上电脑,下线了。
  宁初电脑刚关闭,就瞧见陆北玄穿着一身很正式的西装,手上提着两个不伦不类的蛇皮袋子。
  每一个袋子都装的满满的。
  陆北玄本就生的器宇轩昂,尤其是那一双俊脸,生的儒雅秀气,走起路来,更是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尊贵气场。
  只是他每次的形象,和他那一身气质,实在是太不搭了。
  宁初喊了一声系统,结果无良系统,每次在陆北玄来的时候,就彻底的没了动静。
  她认命的起身,正准备招待陆北玄的。
  哪成想,陆北玄对着宁初点了点头,把左手边的袋子放到了沙发上面,似笑非笑的盯着宁初,说出的话,却让宁初快要肉麻死了。
  “宁宁,我不在的日子,可有想我呀!”
  “有呀!有呀!。”,宁初腹诽,睁着眼说瞎话,想念你的驱鬼符呀!
  可真好用,这话,她是不敢说的,不然她敢确定,面前男人会跟刺猬一样炸毛的。
  陆北玄眼睛里面闪过一道光,目光灼灼的盯着宁初,显然是很满意宁初这么上道。
  看来,他不在的日子,小女人还是挺乖巧的。
  值得鼓励,不枉他跑那么远去抓七彩锦鸡。
  他举起了右手上的一个蛇皮袋子晃了晃,宁初明显感觉到了里面有东西在动。
  她的眼皮子跳了下,很自然的问道,“这是什么宝贝?”
  陆北玄当着宁初的面,揭开了蛇皮袋子,露出了里面一直活蹦乱跳的七彩锦鸡。
  之所以叫七彩锦鸡,自然是它浑身上下有七个颜色。
  这七彩锦鸡有着鲜红的鸡冠,脖颈处也长于普通家鸡,它一身蓝绿色羽毛,在灯光下,仿佛在发着油光,看起来颇为精神抖擞,不仅如此,陆北玄将七彩锦鸡放出来的时候。
  那七彩锦鸡明显一副斗鸡眼的样子,不知道身处何方。
  待缓了一会,它方才凶狠探出脖子,一副要跟宁初拼命的样子。
  宁初,“……”。她这里是超市啊!铺面,这厮给她一只山鸡有什么用!
  陆北玄看出了宁初的疑惑,他一巴掌拍到七彩锦鸡的脑袋上,那七彩锦鸡的头晃了一下,就晕了过去。
  “这是七彩锦鸡,肉质细嫩鲜美,尤其是对女孩子的身体好,难得遇到一次,配着我挖的百年野山参,给你补身体。”,陆北玄轻描淡写的把七彩锦鸡的来路说了下。
  这七彩锦鸡有灵性,是他在梅山上守了三天,下了不少的套子,方才捉到的。
  不仅如此,他还把很早之前,他第一次出师时,去的大山深处,挖的一根百年老山参给拿了过来。
  上次他来铺子的时候,就发现这小女人的身体虚的很,需要大补。
  如今这七彩锦鸡正是温补的好食材,配着野山参熬出来的汤刚刚好。
  陆北玄并没有看错,宁初的身体底子并不算很好。
  早些年,她在孤儿院,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没能补到营养,好好调理身体,导致她一直有个痛经的老毛病。
  在加上,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那几年,基本都是脏活,累活都是宁初的。
  风吹日晒,寒冬腊月她在外面淋雨淋雪都是常有的事情。
  甚至零下几度的天气,因为剧情需要,往湖泊里面跳水,也不再少数。
  宁初的身子底子本来就薄,在加上这几年的折腾,可以说,彻底的坏了。
  也就是,她现在年轻,还不觉得有什么。
  等年龄稍大一些了,那些病根啊,毛病啊,全部都出来了。
  这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老年病。
  说白了,就是年轻的时候不爱惜身体,到了年纪大了,一身病痛也就出现了。
  陆北玄的关怀,宁初不是感觉不到。
  她说不出来,自己心里是一种什么感觉,一股很奇妙的念头从心底蔓延上来。
  老实说,在经历了秦楠后,她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了。
  可是,陆北玄的这一切又一切的举动,让她那颗尘封的心又再次活泛过来。
  只是,身体的反应却更诚实,曾一副鸵鸟状,她下意识的拒绝道,“不用这么麻烦的。”
  毕竟,她和陆北玄不过是泛泛之交,还没到有这么好的交情。
  陆北玄眯了眯眼睛,闪过一丝危险,不过那却是转瞬即逝,他意味深长道,“不麻烦,更何况多补一补对身体好。”
  小女人的拒绝他又不是没感受到。
  只是,追妻路本就是个漫长的过程,更何况,他是一位合格的猎人,身为猎人,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
  陆北玄这人,从小性子就冷淡,唯独在宁初面前,像极了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刚遇见初恋情人一般。
  浑身都透着使不完的劲。
  对于陆北玄来说,这种体验很是巧妙,至少,在他过去三十年的人生里面,是从未有过的。
  刚开始的话,陆北玄对宁初的感觉最多是一种对未知事物的好奇。
  可是,越接触,他越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他想要面前的小女人,成为他的小妻子,成为共度一生的人。
  陆北玄眼中的情义宁初不是没看到。
  她别过头,走到货架旁上,把新进的一批薯片啊!方便面,火腿啊!一一拆开上架。
  陆北玄也不急,他轻嗤了一声,提着蛇皮袋子,就往厨房走去。
  对于厨房,陆北玄是轻车熟路的。
  而他手上的那一只七彩锦鸡,很快就被拔完毛,配着野山参,放在砂锅里面小火慢炖。
  炖上后,就不用在管了,陆北玄出了厨房,跟在自家一样,去隔壁的小仓库,大致扫视了下里面的货物。
  他挑选最重的几箱子,从仓库搬了出来。
  最重的,自然是饮料之类的了,他一下子扛了五箱,直接把冰箱给塞满了不说,还摆出了花样来。
  一束花的形状,宁初抬头,恰巧看到这一幕。
  她眼角抽了抽。
  就瞧见陆北玄站在她三米开外的地方,动了动唇,“送给你!”
  这家伙还真是,无时无刻不在浪漫,哪怕搬个货物也是。
  爽肤水当即就觉得陆北玄这人好男人,好浪漫哦。
  要是有这么帅气的男人追求她,她肯定会答应的。
  她嘤嘤嘤的尖叫起来,“宁宁,有帅锅追你,你就答应嘛!”
  宁初横了一眼,爽肤水的方向,冷哼了一声,爽肤水立马安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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