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觅调笑他:“呀,没想到啊,你居然好这口儿,竟然喜欢别人家的小媳妇儿,不行不行,我得赶紧给镇子里的人们去打个预防针,防火防盗防吉姆……”
吉姆赶紧拦着林觅求饶:“哥错了,我就喜欢小姑娘还不成么!”
林觅不依不饶:“到底谁是哥?”
跟吉姆拌两句,两人仿佛又回到了之前认识的时候,那个时候吉姆天天就这么欠扁,后来他老爹把牧场重担全部放在他身上之后,曾经不着调的吉姆竟然有一天会突然成熟起来。除了偶尔的小心眼,林觅差点以为吉姆继承个家业继承得脱胎换骨了。
吵着笑闹两句之后,吉姆也安生下来,他叹气道:“等家里稳定下来,我也找几个人带上路,然后跟你一样天天窝在家里听新闻,再养条狗天天溜着,晚上就搂着媳妇儿造人去。”
林觅远看着吉姆,犹疑道:“春天已经过了啊,你怎么还在思春?”
“去你大爷的!”吉姆大声,推了林觅一下。
林觅下盘贼稳,站在原地不明白,向来爱说笑的吉姆怎么突然经不起玩笑了呢?
没想通,林觅撇撇嘴回屋看见豆豆正在抱着串葡萄吃,看见林觅进来,豆豆很大方的抱着葡萄到林觅跟前,举起来意思是要上供给主人,林觅摆摆手,他这会儿不想吃葡萄,想吃虾。
突然来了食欲的林觅想做就做,转身走到仓库里,还在招呼着吉姆:“咱们去湖边放个笼子,明天就能吃到甜虾了。”
在林觅家说起吃,吉姆从来不会错过任何美食,他立马就出现在林觅跟前,看见林觅手里拿着个似是木质的笼子,两边还开着口的,不明白道:“这笼子都是漏的,怎么能抓到虾?”
中部人不吃虾,也不怎么逮虾,林觅花了好大功夫去隔壁市的隔壁才在一家农庄里找到一片商品竹林,最后花了钱买回来,自己琢磨好久才编出来这么个笼子,第一次自己手工琢磨着做出来的东西林觅贼稀罕,宁愿用自己这破笼子也不用在市场上买到更完美的。
“怎么逮不住?我都捞好几笼了。”林觅把笼子交到吉姆手上,自己去推摩托车。
最近天热,林觅不想骑马,开摩托车速度方便掌控速度和方向,大热天里放飞自我在牧场里飞驰着享受迎面吹来的凉风,其实是件很让人享受的事情。
只是搞得最近英俊天天早上蹲楼下叫醒林觅,林觅一起床出来,就跑到林觅跟前刷脸,生怕林觅不爱它了,折腾完林觅又跑去折腾马赛克,搞得林觅跟马赛克都烦不胜烦。
还不能表现出来,要不然分分钟真的郁闷给你看。
林觅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当初明明挑的是一匹炫酷吊的骏马,结果养了一年变成了一个闹人精,想想就头疼,不过马赛克倒是个安慰,当初就很温柔,现在依然,也大概能让林觅又那么一点点自信心——不是他眼光不行,而是英俊它自己有问题!
吉姆接了笼子,上下左右的翻转着看,林觅把摩托推出来,吉姆坐进旁边的座位上,怀里搂着个竹笼,还在怀疑:“上下都这么大的口子是不是破了啊。”
“什么破了啊,要不留个口子,虾子怎么钻进去?”林觅怼道。
“钻进来不也能再跑出来吗?”吉姆反问。
懒得理他,林觅一路轰轰隆隆的载着他去了中央湖泊,路上吉姆还不停的说:“要是真想吃虾子,我建议是拿个网子捞,一捞能捞好多,鱼虾都有,我记得你上次炸的小鱼就特别好吃!”
那可不是?小鱼是湖里新鲜捞的,调料专门从空间里找出来的,就连油,都是拉斯加那边种的油彩新榨最优质的部分,不香才怪!
林觅前两天刚吃了炸小鱼,已经过足了嘴瘾当然懒得理吉姆,炸小鱼最麻烦的是得清晰小鱼内脏,那可是个细致活儿,他可不想今天下午全埋头处理小鱼去。
斜风细雨,即便是两人穿着雨衣也没能护得全身周全,笼子须得放到湖里一段时间,一个来回下来两人裤腿被风雨打得透湿。
到家,小宝认为林觅的毛发湿了,对着林觅的裤子一通乱舔,吉祥如意也围在他脚边,一瞬间显得吉姆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自尊心受伤的吉姆没在林觅家过夜,连晚饭都没在这边吃,匆匆离开之后,第二天一大早满血上门。
阴阴沉沉的天气最适合睡懒觉了,吉姆到时林觅还没起床,没有林觅开门,吉姆进不来,但是他嚣张的语气声声入耳:“快出来给你看看我的大宝贝!”、“睡什么觉,起来撸毛啊!”
唰!
林觅不耐烦的拉开窗子,楼下吉姆怀里正抱着一团黄色绒毛的东西,圆滚滚肥嘟嘟的,好像是个大屁股,也不知道抱的是个什么动物,反正一头扎在他怀里,任由吉姆怎么掏它脑壳都不出来。
“你怀里不是个鸵鸟吧!”被吵了清梦的林觅很小心眼的嘲笑道。
“你妹!”吉姆微怒:“让你家三楼那几个大脑袋缩回去!”
林觅脖子往上转,三楼三个窗子挤了大大小小七个脑袋,两个最大的分别是小宝和虎妞,它俩跟林觅一样都在迷迷糊糊的睡梦里被吉姆吵醒,两个浅灰色的大眼仁儿怒目相视,瞪得滚圆,中间号的是吉祥如意,它俩对吉姆现在也没好感,尤其吉祥,还在记仇期,见吉姆还在跟它对视,威胁的哇哇大叫,只可惜吉姆深知它没得林觅允许不敢拿他怎样,嚣张的瞅回去,搞得吉祥贼气,呜呜嗷嗷的叫,倒是吓得吉姆怀里的黄团子缩得更厉害了。
窗子里还有乖巧听话两个围观者,它俩倒是对吉姆没什么感官,大概是因为天生长了一张凶相,吉姆从不敢惹他们罢,最后还有个最无害的豆豆,它可算得上三楼中最善良的了,当然,不能算它总是偷偷拿瓜子壳往吉姆头发上扔那些小事。
八只当中缺了维妮这个胆小鬼,要不然林觅还真想把这一刻用相机记录下来,等到它们长大了,或者是年老了,翻着相片给它们看。
三楼七个脑袋没缩回去,但是二楼林觅的脑袋倒是从窗子里消失了,他提冷提冷的踢着拖鞋下楼给吉姆开门,还打着哈欠:“一大早的……啊——”
一个绵长的哈欠打完,林觅抹了把眼角渗出的水,道:“让我看看你从哪儿找来这么个黄鸵鸟。”
第230章
自家威风确实不争气, 吉姆没得反驳林觅的话,只把怀里的一团放在地板上,四脚刚一接触地面,只听一声闷响, 啪的趴地板上了, 就跟没长腿似的。
林觅这下倒是看清楚了,一条半大的狗崽子。
两颊肌肉丰厚, 下颌结实, 前部颜面宽, 吻部开始变窄,脸长中等,厚而结实,很明显, 中部特有的牧牛犬后代, 趴在地上的四肢宽而粗壮,是条好狗崽子,如果能顺利长大, 会是个帅气漂亮的牧牛犬, 能力也一定十分优秀。
“朋友家母狗下的一窝崽子,这只是纯黄色的, 挺少见, 我抱回家了, ”吉姆爱怜的又把趴在地上的小可怜抱起来,道:“才刚出生还不到一个月呢, 我给它起名字叫威风,看它模样就能知道以后肯定能长成个威风凛凛的大家伙。”一边说着一边笑,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到它成年的样子满意的了。
只可惜未来威风凛凛的大家伙现在还是个小团子,而且胆小得一批,又把头埋到吉姆胸前衣服里不出来了。
吉姆恨铁不成钢的轻拍了它露在外面的屁股:“怕它们什么!不都是被养在家里的吗?想想你以后要放比它们还大的牛!威风!”
林觅逗笑了,踢着拖鞋先去厨房把早饭先焖上,道:“对,威风别怕,长大了还得放牛呢。”
“你大爷!”吉姆笑骂起来。
大概是血脉里的压制,林觅屋子里到处都是高级猛兽的气味,小威风到这边可没有它名字的意思,怂得一批,从头到尾都没把脸掏出来过,但吉姆个人倒是喜滋滋的:“以后我也不用羡慕你了,哥也是有宠物的人,回头就也修个屋檐,也在屋檐下面放个桌子放个椅子,一边喝水一边听新闻一边撸毛……”
林觅把口中的牙膏泡沫吐掉,含糊不清道:“嗯,再发个朋友圈,配上岁月静好几个字,装完逼然后继续去忽悠游客。”
吉姆对着林觅撅着的屁股,忍了又忍,活生生的把想要给林觅屁股一脚的想法憋住了,当然,顾忌的不是他跟林觅的友情,而是他身后真的有老虎在眈眈相视。
洗漱完的林觅,总算是精神起来,又踢着拖鞋去给家里动物们的饭碗里添早饭,都是肉,只需要把冰箱里的保鲜的肉拿出来分割成小块逐一放到烤箱里,按了解冻功能等几分钟就可以了,倒是简单。
等待期间林觅准备自己和豆豆的早饭,豆豆这孩子早饭好打发,从冰箱拿两个苹果塞怀里就行,要真是不给也无所谓,继林觅在发现豆豆会开冰箱门之后,又发现它会开暖房门了。
暖房门可是密码锁,需要输入密码的,豆豆大概是旁观几次学会了,有时林觅忘了投喂它也会自己去暖房摘果子和蔬菜吃。但家里除了林觅也就只有他会开暖房门,毕竟别的都是大爪子,戳不了小小的按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