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不用林觅动手了,几个孩子主动接过林觅手上的饭碗和铲子,还有的用抹布垫着砂锅两个耳柄,还有的负责分发筷子安排碗。
林觅用剩下的蔬菜煮了个咸菜汤,艾米丽带着一个女孩去里面盛汤,还有个男孩负责摆东西,虽然大家伙七手八脚忙活,但丝毫不显凌乱。
“哇,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也是!”
在几个孩子整齐划一的注视下,林觅首先吃了一口米饭,入嘴是香糯弹牙的长粒米,底部确实焦焦脆脆的锅巴,每一口米饭当中都浸润着咸香的汤汁,再咬上一口鸭肉,鲜、香还有淡淡酒气的回甘瞬间充盈着口腔和鼻腔。
再吃一口烫得翠绿的生菜,柔韧的叶片和脆爽的叶茎在口中交织出丰富的口感,菜的淡雅刚好中和肉的肥美,两种互补的食材在人口腔中营造出一个丰富、立体全方位无可挑剔的层次,简直让人无法用言语去形容,只能闷口大吃、再吃!
“唔哦——”
“好好吃!”
“……”孩子们刚吃一口,就被林觅的厨艺征服了,接着没有人在饭桌上多说一句话,只有满足的吞饭声不绝于耳。
在这样美味的诱惑下,孩子们很快就把整碗饭吃了个精光,本该是吃撑到扬着后背瘫座位上的他们,又都纷纷把手伸向了旁边的纯白小碗。
碗中正是林觅随手烩的一个青菜汤,纯白的小碗里只有零星几片紫菜,上面飘着的是细细碎碎的小香葱花,中间是黄色的曼妙蛋丝,下面沉着的则是几片切得半碎的生菜叶子和点点切成方块碎粒的红萝卜,寡淡得好像只有一点点晶亮的油光。
小碗实在是太精致了,孩子们两三口就喝完了,他们是喝完味觉才反馈给大脑那种绝妙的美味信息,可是还没等他们细细的品,小碗已经见底了。
杰西莱不甘心的继续把小碗往嘴里倒了倒,只喝道两三滴残余的汤水,他看向林觅的目光瞬间幽怨起来,委屈道:“林觅叔叔我还想吃……”
林觅不紧不慢的放下小勺,仰头示意他鼓起来的小肚子,笑道:“看你的肚子已经这么鼓了,还要继续吃吗?”
杰西莱仿佛才注意到,他立马抱起自己肚子哎呦哎呦两声,接着像个小老头一般的叹息:“唉!怎么办呢?”
林觅瞧着,禁不住哈哈笑出声来。
大概是吃了饭,跟林觅渐渐熟悉了起来,一个小男孩探脖子道:“艾米丽说得果然没错,叔叔的做饭功力就像是五星级大厨一样,不过我觉得叔叔应该做得比五星大厨还好吃!”
“虽然我没吃过五星大厨做的饭,但是叔叔的手艺确实是我吃到过的最好的。”
“我觉得林觅叔叔的手艺已经比五星大厨高很多,我吃过四星级大厨做的,远远不如林觅叔叔做的好吃!”
“……”
吃罢饭,几个孩子已经被撑到差点没站起来,几个便在林觅客厅看了会儿电视,看电视的时候也没消停,一会儿这个人抱抱豆豆,一会儿那几个人摸摸吉祥,如意则是趴在沙发中间的地毯上,谁来摸都可以,就是不能强迫它露肚皮。
曼妮最懂事,吃罢饭就立马要帮着林觅收拾碗筷,他刚想站起来组织曼妮,艾米丽就走到他身后一把跳在林觅肩膀上,努力按着他:“林觅叔叔你就等着吧,我们可以自己动手来的。”
林觅只得告饶,艾米丽便高兴的蹦跳着跟曼妮一起打扫战场。@无限好文,尽在
把碗筷送到厨房,曼妮出来便问起林觅厨房里的水管上为什么插着生菜。
“那是水培法,跟种在传统种在土壤里的方法有一点不同。”林觅简单介绍道。
曼妮咬着脑袋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去年在自然课上老师讲过的,这种培育方式种出来的植株成本很高,但是因为没有接触到土壤,也都是净化过的水源,所以不会有虫害的困扰,种植出来的青菜口感清脆爽口,而且还不会脏。”
引得几个孩子立马跑到林觅的厨房参观,还有的直接用相机拍了好几张照片。
出来时,还有人遗憾着摇头:“我当时试了好几次都没成功。”
“我也是!”
“林觅叔叔最厉害了!”艾米丽什么都不管,只闭眼吹。
他们看了一会儿动物世界,就坐不住了,央求林觅带他们看看牧场,林觅早就猜到有这么一出,手一挥就载着他们在牧场上转圈圈,路斧车没办法往深草里开,林觅只能带着他们在牧场里的土路上奔跑。
不过即便是这样,孩子们每看到一群健壮的牛,或者是狂奔着赶牛的牧牛犬,都是一阵阵的欢呼叫嚷。
最后林觅还带着他们到牧场后门,在山脚处转一圈,在牧草只有二三十公分高的公牧场上,路斧的的威力才展露出来,无往不前,最后乘着浅金色的夕阳,林觅把他们带到了艾米丽家门口。
已经有两辆车在等着了,还有艾米丽的父亲威力,三个四十多的壮汉站在一排简直就想一堵人墙,不过当他们的宝贝女儿从林觅车上跳下来时,都齐齐弯腰。
小女儿连蹦带跳猛的一扑,壮汉们顺手一搂就把孩子抱起,曼妮坐在他父亲的小臂上,两胳膊搭在她父亲的脖子上,半扭着身子冲林觅挥手:“谢谢林觅叔叔的款待!”
第200章
那个背着相机的女孩把相机放在自己跟她父亲中间, 同样扭过来冲林觅道谢。
后面几个跳下来的男孩子就很有男子汉的担当了,先是冲几个汉子不甚齐整的喊了叔叔道好,又自觉的从车后备箱拿下来篮子。
“这是林觅叔叔送我们的。”一个小男孩道。
这时,威力向林觅介绍两个男子,又向他俩介绍林觅,林觅跟两人互相道好,其中一个叫菲特的男子笑着冲林觅道:“看他们搬下来的瓜果和青菜,感觉你一点都不像是威力所说的牧场主。”
“不错, 这些果子颜色饱满水头足,青菜也很漂亮, 如果不是威力强调, 我也认为你更像是个勤奋的农场主。”另一男子诚恳道。
“其实说来, 能认出我农场主的身份,我有点怀疑你们是不是对我进行了调查,要知道, 去年冬天我才在拉斯加买了一块土地。”林觅摊手道。
“哈哈,你可真幽默。”两个男子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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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两句不怎么好笑的冷笑话,几人说话的氛围也热烈了一点,简单的又聊了两句,菲特便提出来告辞,还不忘邀请林觅:“我们家农庄种了一片不小的向日葵, 等夏天了你可以去我们那边玩, 很有趣也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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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林觅答应道,冲他们挥挥手。
几个孩子最不舍, 汽车发动起来都伸着脖子往后面看,一直挥手到林觅看不见他们。
送走几个来串门的孩子,林觅又闲了几天,到了初夏交接的时候,林觅迎来了牧场首次破千万的交易。
欧文相当重视这次交易,专门从首都飞回来,他的团队住在了招财牧场,那边有新盖的一栋待客楼,处在山脚和湖泊中间,就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林觅这边的招待让他们相当满足。
可不是呢,每天基本上没啥工作,也不需要他们赶牛、检查,每天在蓝天白云之下,绿草野花之前走走转转,每天吃的还是林觅大方招待的牧场肉牛和湖里美味的鱼肉。说他们的日子过得不舒坦,林觅非要怀疑他们心理有S/M倾向不可。
至于欧文,他竟然和克莱斯相熟识,他到这边没两天,克莱斯也到林觅牧场做客了。
三人坐在屋檐下面的摇椅上,傍晚的阳光有点耀眼,他把手掌放在双眼上,睁眼仍然能看到阳光透过手掌缝隙里的红光。
“我跟克莱斯是研究生同学,我们毕业之后都在一家公司实习了一年,当时克莱斯说他更喜欢家乡慢慢悠悠的生活节奏,就回来了,之后没两个月我就跳槽到了波士顿。”说完,欧文品了口茶,不禁在心底暗赞茶香。
克莱斯跟道:“首都的生活节奏太快啦!我连大学都是在中部读的,不知道怎么当时读研脑子被导研老师一忽悠,就跑到首都了,本来想好了要在那边拼搏,结果刚过去没两周充血的脑袋冷静下来之后就后悔了。
首都的生活节奏太快啦!当时还在学习,我都每天早上六点多起床,然后吃饭都是一只手拿着油纸袋,一边拎着书包往教室走。”
林觅好奇起来,坐直拿起杯子问道:“为什么要那么慌?大学上课时间一般都是早上八点才开始的吧?”
“因为大家都是那样啊!”欧文解释道:“教室里是不允许带饭进去的,而坐在餐桌上慢慢吃饭的是天才的特权。”
“坐在桌子上吃饭是天才的特权?”林觅提高了声音,完全不解。
欧文也坐直身子,解释道:“研究生的课程很深,而且有一门课不过关我们就没办法毕业,所以我们喜欢每天早上提前一小时进教室,复习前一天学到的知识,然后预习今天要学习的知识,否则老师讲课速度很快,我们是跟不上的。”
林觅更加不解了,“那你们晚上的时间干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