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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之子 完结+番外 (缊如)


  “我看看。”锦衣男子结果纸张,“废物,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找了这么几个人?”
  “公子,公子听我说!虽然国子监里的学生多,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值得公子您招揽啊!这些人,都是我百般试探过的,如果效忠了公子,肯定能做大用。”
  “喔,这么说,我还应该感谢你了?”锦衣男子似笑非笑。
  “不敢,公子我不敢!能够为公子效劳是我的荣幸!而且我知道,公子更在意的应该是这人能不能为公子所用。毕竟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名单上的人,个个都能独当一面。”
  “你倒是会揣摩我的心情。”锦衣男子表情不变。
  韩鸣觉得自己的冷汗顺着后脑勺流了下来。他急忙说:“我做事当然应该替公子考虑在前头。”
  “哼!”锦衣公子从鼻子里冷哼一声。
  可能刚才运气已经用完了,非常不幸的,锦衣公子和韩鸣选择的空教室就在林明岚靠的那面墙的隔壁。教室的隔音效果不会太好,两人的谈话声,清晰可闻。所以就算脚都麻了,他也没敢动一下。
  锦衣公子继续说,“这次倒也算是你忠心,跟我做事,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是,是,公子。”韩鸣歇了口气,继续说,“公子,但是我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应该是庆国公家的世子,也在监里交好了很多学生。庆国公世子毕竟本来就在监里读书,性格长袖善舞,有不少的人都拜倒在他的门下了。”
  “又是他!”总是跟我过不去!锦衣公子在心里恨恨的说了一句,他跟庆国公世子家世相仿,但是世子差不多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既然是他的话,你能报告这个消息就不错了。”锦衣公子说道,“以后的事情,我会来安排。”
  “是,是,公子。”韩铭小心的觑着锦衣公子的神色,吞吞吐吐的想要开口,“那我妹子的事情.....”
  “再过三月,就安排进府吧。”反正进府之后,随意塞到那个角落就好,要是喜欢就宠上几日,不喜欢就随意搁置吧。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韩铭喜不自胜,心里图谋着,等他妹子送了进去,凭她的品貌,定能一举多得公子的喜爱。到时候吹点枕头风,加上他在外面办事,生下一儿半女之后......
  两人各怀鬼胎,表面上又很和谐的交谈,最后又闲谈了几句才分开。
  “公子?公子?快要到闭门的时间了,不如?”韩铭提醒。
  “我的马车在后门。”锦衣公子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他盯着那面墙,皱起了眉头。
  “那我从前门离开,公子先请。”韩铭说完,小心翼翼的推开门,张望了一下,锦衣公子皱着眉头先离开了。韩铭紧接着离开了。
  “呼。”长出了一口气,林明岚不知道该生气还是怎么好,他总能听到这种消息。不过还是先避开这里。
  他收拾了一下他自己写下来的纸张。不留下痕迹。也没敢从走廊上离开,反而是翻过了窗户,准备绕路到正门离开。
  他轻手轻脚的把窗户推回了原位,插销放好,在窗木上轻轻一敲,插销落回了原位。
  他跟做贼似得要绕路,就听见又是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
  难道被发现了?
  锦衣公子去而复返,他直觉的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本来已经走出这片区域,他放心不下,还是回来了。
  他先去刚刚谈话的空房间看了一圈,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又去了相邻的两间,也没有发现任何东西,门窗都是关闭的,而且刚才他离开的道路也是唯一的一条,如果有人离开,他定能发现。
  “太疑心了。”锦衣公子暗暗笑自己。他把门窗关好之后,再次顺着路走到了后门。这次是真的离开了。
  伏在窗口地下的林明岚这下更加小心翼翼的走开。
  既然陌生男子做事小心到还会返回来查看谈话地址,如果再从大门或者后门离开的话肯定会发现。单独回去的学生肯定会给门房留下印象。
  幸好,在第三进的院子,本来有一个靶场。场边有树,爬到树上,再跳过院墙,就是一条小巷子。虽然树还挺高,但是为了不被发现,只有着一个办法了。


第八十一章
  秘密, 往往意味着麻烦。
  从后面绕路回家的林明岚,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在国子监复习,要复习也该回去。下次再撞见这种情景, 非吓死不可。
  趁着天色他回了自己家里,门房老秦把一封信递了过来, “公子, 从老家寄过来的信件。”
  “是娘寄过来的?难道有事?”林明岚疑惑的拆开信, 足足三篇信纸。他就知道有事。
  王氏的习惯是,越重要的事情, 越要加强铺垫,废话说了一大筐,最后几句才点题,所以他干脆跳到第三章 。
  果然她一贯的风格, 最后一句, 才提到, 杜家姑娘正在选择合适的人家议亲,问他是否乐意。
  杜姑娘啊?他谈不上讨厌, 甚至挺欣赏她的。长这么大除了自家的亲人好像也没有接触过几个女孩子,其他的女孩子在他的眼中面目都十分模糊。
  如果非要在这么多女孩子中选一个的话,杜姑娘也挺好的。
  他提笔回信, 听凭母亲吩咐。剩下的就看杜家姑娘怎么想了吧。毕竟他又不是银子,人人都喜欢。
  剩下的事情就不是他能左右的,国子监不小心偷听的事情他就跟不知道一样,照常上学。
  不过有人要等春天来得时候外出踏青。
  “欣赏春天最早的一抹新绿, 也许能够激发我的灵感呢!”
  “这天出门怕是要冷死,不去不去。”
  “我又没说现在就去,我是说现在先出门找找合适的地方,然后大家一起把地方说出来,商量一个合适的地点。”
  “这还差不多。”
  “林明岚你去不去?”陶子华对于这种活动是最热衷的,拉着他想要参加。
  “没空没兴趣不想去。”林明岚兴趣缺缺,对于集体活动他本来就不热衷。
  “去吧去吧!”他压低声音道,“我听到的小道消息,如果要去的人多的话,他们就用后辈的名义,请上届的状元来参加。”
  “状元?”
  “对啊,上一任的状元,现在在翰林院当值。本来也是清贫出身,要是他愿意指导一把,我们也是受益良多啊!”陶子华小声道。
  状元啊,要是真的能请过来也不错。考状元不仅考得才学,也是考得揣摩上意啊。林明岚咬牙,“行,我参加!”
  成功!
  所以,好难得的旬休日,林明岚出门来找一个合适踏青的地方了。
  “哈欠!”他打了个喷嚏,后悔自己穿的不够多。虽然他已经套上了最后的衣服,也披着最后的披风了,郊外本来就比城里要冷一些,真是冻死个人了!
  现在后悔说不参加踏青了来得及么?
  虽然状元的指导也很难得啊!
  想想还是继续找吧,都出门了,寒气也受了,要是事情没做完,那才是真的不划算。
  他雇了一辆马车,把他送到郊外的北边。这里算是京城人最喜爱的踏青地方,可惜这会儿就几个稀稀拉拉的人影。
  马车的车夫吩咐他就是原地等着,今天他包车,然后就慢慢的走着。
  这里在春日是最好的一片草地,茂盛的草场可以踏青,放风筝,蹴鞠,样样都可以。不论是女眷还是孩童都最喜欢这里。不过现在嘛,就是一片荒草地。
  毕竟还在二月,有的地方冻的狠了,冰都没化。
  荒草下面还有小小的嫩芽,淡淡的黄绿色,远远看起来毫不显眼,要是在过些时日,应该就能“草色遥看近却无了”吧。
  他一个不慎,就踩到一个坑里,糊了满脚的泥。幸好穿的是靴子,不然打湿袜子就没法穿了。
  林明岚无法,找了一个高坡背人之处,脱下靴子擦拭。可惜擦不干净了。
  擦了靴子他又开始转悠,远远的能看见炊烟。靠近官道的地方,有进京的马车,停在那里生火。
  既然有人,他还是避开走吧,晃晃悠悠的,又走远了些,生长着一片芦苇。芦苇是水生植物,有芦苇的地方肯定有沼泽。所以他转了个弯,想绕开。
  “......救........救...”
  好像是芦苇晃动的声音,沙沙沙,又好像有人的声音。
  不对!真的是人声!
  林明岚转过去,拨开了芦苇,果然听到了微小的呼救声,听见了他拨开芦苇的声音,呼救声又大了起来。
  “救我!救命!”是个小男孩的声音,已经更微弱了。他一身锦衣脏兮兮,□□岁的样子,本来也不高的身量,都陷进了泥里。泪水在小黑脸上滚下来。
  “你先别动,把手伸开!”林明岚一看,他已经陷进泥里,大概是人小重量轻的缘故,陷在淤泥最稀的地方。要是以林明岚的重量,还没走到就该陷进去了。
  该死!他身边又没有工具,不能把他救上来,如果折返回去找工具,照目前这个速度,这小孩就该沉下去了!
  怎么办?怎么办?
  “大哥哥我是不是没救了?刚刚有个大哥哥来了都走了,我要死了....呜呜呜.....\"那小孩本来强忍的泪水这些哗啦啦啦的留下来,呜呜呜都怪他背着爹娘出来玩,还甩开了仆人,结果没一人发现他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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