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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之子 完结+番外 (缊如)


  他忍不住“咦”了一声,脚步不由自主的开始朝着柴火堆里走去。心跳渐渐变的有些快,暗暗想着,不会像他想的那样吧?
  他也顾不得柴火堆里乱糟糟的,自己动手搬开了几块大的木柴。然后在木柴里,放着两根暗红色的玉米棒子,其中一大部分的玉米粒子应该是被老鼠啃掉了,坑坑洼洼的,就剩下玉米梢上还剩着十几二十粒的玉米粒。
  “小伙子,你看什么呢?那边是柴火堆,没啥新鲜东西。”老婆婆在背后嘟囊着,城里的孩子连柴火都没看过啊?
  林明岚蹲下,再细细的把木柴捡开,这硕果仅存的两根玉米棒周边还散落着几粒被啃漏下了,他都一颗一颗的捡了起来。连带着那两根啃坏的玉米棒一起收了起来,然后放在自己的布帕里。
  他带着这两根棒子走到老婆婆面前,迫不及待的问道:“老人家,您看看这个?您是从哪里来的?”
  老婆婆老眼昏花凑近了瞧了瞧,“你说这个呀,去年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听住在上面的猎户说,码头上来了一架大船,缺人手搬货,不仅工钱给的高,还包吃住,就跟着他们一起去搬货了。你是没见过,都是些绿眼睛蓝眼睛的洋人,长得高高大大的。”
  “搬货搬到后来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就在仓库的角落里看见了这个,他问了那些洋人,那些洋人说是能吃的,反正他们也上岸了,是再也不想吃这个了,就给我家的老头子了。一共十几根,老头子就带回家来吃了。我还说呢,怎么少了两根呢,原来是被这该死的耗子拖走了。”
  这时候林明岚可以肯定这些是来大晋做生意的外国人带来的玉米,算算时间,玉米差不多也是在明朝的时候传入中国。
  他紧紧的握住了这些残留的玉米粒生怕被夺走一样,这就是活生生的宝藏啊!然后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掏出来,留了些回去坐马车的钱,就把荷包塞到老婆婆手里,“老人家,我能买你的这些东西么?”
  “哎哎哎,别这样,这些不值钱的,不要钱的,你尽管拿去吧,可惜都被老鼠啃坏了,不然还可以尝个鲜。”老婆婆也赶紧推辞。
  “拿去吧老人家,我说值就是值,以后您就知道了。”这个便宜不能占,林明岚坚决要把钱给了。
  “小伙子,你爹妈赚两钱不容易,可不能这么花,再说我就生气了,还得把东西收回来。”
  听了老婆婆坚决不收林明岚他只好把荷包收回来,但是他看了看四周,想想,不如帮老婆婆修缮房屋更实际些。
  跟老婆婆告辞之后,他先蹲下小院子把残留的玉米粒细细的剥了下来,一丁点都不放过。然后拿布帕妥协收好放在怀里。
  想着这趟,就算没有找到南山先生也是值了。正想走的时候,老婆婆从里屋出来招呼他,“小伙子你先别走!”林明岚赶紧停住脚步,莫非老婆婆反悔了?
  “我想了半天,这个群秀山是分南面和北面的,这边挨着大路的是北面,确实只有这么几户人家。莫不是你找的人是在南边山上的?不然我不会没有听过。”
  这就是意外之喜了。林明岚赶紧问道:“那这个南面山要这么过去呢?”
  “这就不好走了,你现在已经上山了,要是在山下,绕一圈,找到上南面山的小路就好了,现在呢,你只能沿着这北边的路,围着山走上一圈,才能找到南面了。”
  “那没关系,能找到人就好。老婆婆多保重,我走了。”
  按着老婆婆指点的路径,林明岚又绕着山走上了一圈。果然在绕到南面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了一间茅屋。同样围着一圈篱笆,门口还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小童子。林明岚大喜过望的问道:“请问这里是南山先生的住处么?学生林明岚,特持沈先生的书信前来拜会。”
  “你说先生么?先生不再家。”
  作者有话要说:  林明岚拾得掉落金手指一只!
  我真是个短小君,泪目,字数太少!
  下次更新在周三的时候,工作让我狗带。
  第三十二
  “什么?不在?”林明岚大吃一惊。
  “是啊, 先生没在,外出了。”那个童子答道。
  “那请问先生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先生有自己的计划, 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
  “那麻烦这位小哥了,如果南山先生回来的话, 禀告一声, 就说沈先生的学生曾经拜访过。”林明岚拱手行李, 然后怏怏不乐的离开了。
  下山的时候他有些郁闷,想着今天白跑了一趟。要说古代就是通讯基本靠吼, 曾经基本一个电话就搞定了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不过望着映入眼帘的满目苍翠,还有清新的山风,又觉心旷神怡。这自然的风光难得一见呐。
  不过更值得高兴的东西还躺着他怀中,想着现在气候还算合适, 等回去之后, 就可以先把玉米粒栽在他的新院子里。等六月搬进去之后再精心照看, 顺利的话,会在八月下旬到九月收获。种上几季, 有足够的种子之后,就可以先试着在田地中栽种。如果确定玉米的性能稳定的话,就完全可以推广开来了。
  玉米的产量, 如果是气候适宜的地带种植,最高能够亩产900公斤,当然,在大面积的种植的时候往往达不到这个数字, 但是500到600公斤的话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产量比起水稻来说,提高了差不多一倍。不知道能够养活多少人。
  想到这里,他简直恨不得飞下山去,立马就把玉米栽下,然后马上长出果实来。于是他赶紧加快了脚步,打算早点下山。
  下山的路就比上山快了许多,一个时辰就到了,再花了两刻钟绕路到了跟车夫约定的茶楼里面,时辰还没到,车夫没来。茶楼里十多张桌子,坐了十多人。
  林明岚走到茶楼里要了一壶茶,坐下歇歇。这时候他才觉得脚底有些生疼。穿着布鞋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八成是磨出水泡了。幸好已经下山了,坐马车到书院的话也不算太远。
  他喝着茶的时候,耳朵也没有闲住。一直听着外面马车的动静。却被坐在茶楼里的另外一伙人吸引了注意。
  “张兄,恭喜恭喜啊,听说这次张兄在府试中榜上有名,已经是童生了。想必过不了多久就能金榜题名了。”
  “是啊是啊。”
  “不过要说张兄更值得羡慕的应该是人生四喜,张兄已经占了两个了,早些年张兄就和他们村中的一个富户之女定下了婚约,听说是约定了张兄考上童生就成亲。这才是更值得称羡的。”
  坐在旁边一张八仙桌上,被围住一个书生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张兄了。他怡然自得,不热的天气却手摇折扇故作风雅。
  刚才开口说张姓有婚约的人继续开口:“我见过那个富户的女儿,称得上小家碧玉,眉清目秀,以后张兄成亲的时候可要请我们在座的喝喜酒啊。”
  那个张姓书生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丝不悦,然后快速的转为自得之色。他摇了摇扇子,又刷的一声合上,然后开口说道:“恭喜还是要恭喜的,不过不是为了这个。我在府城考试的时候,游园遇上了府城里家中周秀才家的女儿。周秀才也非常欣赏我的才华,决定了把女儿许配给我了。”
  “这......”那桌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冷下来。然后才有一个人试探着说:“那张兄岂不是得享齐人之福。”
  “这就是文兄说的不对,一个村里的富户,不过是早年资助了我几许纹银,难道还想挟恩求报么?我和他家的女儿本来就门不当户不对。现在知道我有了好姻缘,难道不该主动退让?”张书生又摇了摇扇子。
  打破沉默的是另一个书生,“做大丈夫当如张兄呐。当断则断。”他说道。
  那桌人楞了一下,然后纷纷捧起了张书生的臭脚。一会儿吹捧张书生文采盖世,一会儿说他英雄气概引的佳人,还有羡慕他的。
  也许在他们心里本来就是如此想的。一个村里富户的女儿,在他们落魄无助的时候,自然应该慧眼识英雄,送银送女儿都是应该的。要是等他们那天考中秀才,送银送女儿的就该变成一方大员,知府尚书。再等那天他们高中状元,送的就该是公主了。至于最早跟他们定下白首之约的富户之女呢?识相的能当个妾室,不识相的就是能退婚,弃如敝履。
  多少话本都是这样写的呢。
  正当林明岚想讽刺他们几句的时候,早就有人拍案而起:“呸!好不要脸的书生!当真是负心多是读书人!”原来是一个中年妇人,约有三十余岁,一双眉毛生的又浓密,现在正生气的拧成一团。
  这下可是把那一桌人都骂进去了,立马有个书生站起来喊道:“你骂谁!再说一遍!”
  “哟,我见过讨钱的,见过讨饭,今天可算是长了见识,还有讨骂的!骂的就是你们那一桌,一共五...六....七个!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呸,说你们是狗都在侮辱狗!狗还知道主人呢。像你们这样连礼义廉耻都不知道的人,算什么!”
  “你,你,你,一个妇人懂什么大道理。”那个书生不擅长言辞,翻来覆去不过说些“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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