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缥缈界的家族门派之见,这个世界的人实在太可爱了,他们丝毫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共享知识,交流信息,因为他们是为了全人类共同的进步。
享受了这个世界给予她的便利,所以林苏也毫不吝啬回馈予他们。她在这个世界的七十年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医学难题,给全世界人类带来了福音。她获的的荣誉数不胜数,林家专门给她开辟了一个房间,存放她的荣誉证书、奖章之类的,到后来都已经放不下了……
她终身未婚,去世的时候全世界都为她默哀。
*
林苏回到系统空间已经有一会了,003始终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着她,也不说话,就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好像要从她身上看出花一般。
003外表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十分漂亮。他头发用木簪挽起,穿着一件白色的广袖云衫,本来应该是一副仙风道骨的小仙童模样,但却因为衣服太大,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长袍拖地,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而变得有几分喜感。
他看着林苏好半天,才郁闷开口道,“你怎么能把boss玩出了主角的style?”
林苏挑眉,“不行吗?”
“当然不行啊,你是反派,你看你都把主角弄成炮灰了,这还算哪门子的磨刀石啊!”
“不是你说我可以不择手段的吗?”
003气息一滞,这话好像是他说的,但是那是他以为主角光环是无敌的,她再怎么着也不可能压的过主角嘛!
自知理亏的003,语气弱了下来,“好吧好吧,这次是我没说清楚,你以后别这么凶残了,给主角留条活路吧……不对,也不能放水!”这话说的他自己都觉得矛盾,“算了算了,你就尽职尽责的扮演好你的反派吧。”
“还有,你以后只能使用所携带的金手指的能力,不许再动用修士力量!你一个活了三千年的老妖怪,全身都是挂,主角能斗得过你才怪!”003把江挽歌失败的原因归于林苏使用了修士的力量上,这样才能解释一个披着主角光环的玛丽苏女主,怎么会斗不过一个反派!
嗯,没错,就是这样!
林苏不置可否,抬手把绿帽系统递给003。003从林苏手里拿走瑟瑟发抖的绿帽,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林苏:“……”
对上她投来的疑惑目光,003毫不在意的摆摆手,“它本来就是我能量的一部分,现在只是收回而已。”他给林苏的金手指,都是从自己身体里分离出去的一部分能量而已。他体内的能量是这世间最纯净的功德、气运、声望……的汇聚,所有的金手指归根到底,都只是它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
“我是说,你都没洗,它可能携带着细菌。”研究了一世医学生物的林苏道。
003表情一滞,成功被她恶心到了。
林苏心情大好,问道,“下一个世界是什么?”
“诶?你不休息一下吗?”
林苏摇头,“不用了,开始任务吧。”
系统空间里除了她和003,什么都没有,与其在这无聊,还不如早些去任务世界。
凡间还是很有趣的。
*
这是一间狭小.逼仄的房间,墙壁斑驳,地面潮湿,落日的余晖顺着破旧的窗户倾洒进来,在室内映出一地光辉。
林苏盘腿坐在床上,用意识召唤出一块屏幕。
屏幕上只有一个图标,四四方方的一个红包模样。林苏伸手点击了一下那个红包,顿时出现了一个聊天界面,里面正聊的热闹非凡。
【修真灵虚子】:你们谁给老道发点话本子,闭关太无聊了,消遣消遣。
【未来洛飞】:科幻小说行不行?怕你看不懂啊。
【修真灵虚子】:行啊,说不定老道能从中找到灵感,炼出你们那的什么飞船。
【地球周翰】:内存够不?我能给你打包几个G的资源!
【修真灵虚子】:道友真给力,发过来发过来!
……
【兽人巴罗特】:好无聊,发一波红包吧。
蓝星赵青梅抢了兽人巴洛特的玉浆果×1。
地球周翰抢了兽人巴洛特的玉浆果×3。
……
群里每天都是这样热闹,但身为群主的林苏却从来不参与其中,不管是聊天还是抢红包。
这个红包群,就是她这个世界的金手指,而且她是群主。
第11章 七十年代红包群1
林苏捧着一个白色的搪瓷碗,碗里盛着一块乌漆嘛黑看不出颜色的粗糙饭团,和半块红薯,这是她今晚的口粮。
饭团是用粗粮和野菜剁碎了糅合在一起做成的,在原主的记忆中,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因为每个人的口粮都有限,经常吃不饱肚子,只能想方设法的弄一些野菜充饥。
这个时代,连野菜都是宝,漫山遍野的都已经被搜刮干净,连草根都不剩。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总是没有当地的百姓有经验,能挖到的很少。而且已经冬天了,以后连野菜也没得吃了。
林苏尝了一口饭团,这东西果然跟它的外表一样让人难以下咽,粗糙的剌喉咙。无奈,林苏只好先把半块红薯吃掉,等嗓子活动开了,再跟这团东西较量。
因为晚上不用干活,所以也不敢吃多,她碗里这些已经是最低的饭量,只能混个五分饱,所以不吃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么艰苦的年代,却还有那么多人想来,真是不可思议。
没错,林苏这次穿越的世界,正是晋江时下最流行的年代文小说。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赵青梅,是林苏插队的赵家村生产大队里的一个女孩。不过主角并不是这个土著赵青梅,而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赵青梅。
赵青梅原本是现代的一个小白领,意外穿越到贫困潦倒的七十年代,成了一个农村女孩,并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神奇的红包群。群里有各个位面的成员,他们可以交换彼此世界的东西。于是赵青梅就从一个乡下土黑圆,逆袭成人生赢家白富美。
而林苏现在这具身子的原主,是男主蒋毅城的未婚妻。不过男主不喜欢她,只喜欢赵青梅。所以原主上蹿下跳给他们制造麻烦与误会,最终被二人联手解决,然后男女主HE。
“林苏,你打算怎么办?”
林苏正在回想剧情的时候,被人点了名,她抬头,说话的是他们知青点年纪最大的宋国庆。其他人都已经吃完了,端着空碗在闲聊,林苏刚才走了神,没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因此问了一句,“什么?”
“高考啊!你不会还不知道吧?”另一个女知青,李小梅诧异道,“这两天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只要考上大学,咱们就能回城了!你不急,难道你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
原来是这事,林苏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自然明白回城对她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说意味着什么。
乡下繁重的劳动已经消磨掉这些知识青年们的满腔热情,大多数的知青们,都一门心思的琢磨着回城的机会。但一个生产队每年只有一个回城名额,还要通过大队的考核。这对于庞大的知青群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眼下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一条新的出路,那就是参加高考。前天队里正式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这让他们整个知青群体都沸腾了,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们谈论高考的事情。两天过去了,依然热度不减。
以他们这个知青点的知青为例,插队时间最短的是林苏,刚来一年多。最长的是宋国庆,已经下乡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从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熬成年近三十的农村青年,也没有娶妻生子,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葬送在了这里。
回城,是他们现在唯一迫切的愿望。但回城的机会稀少而又渺茫,因此高考的恢复,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是另一个希望。考上大学就可以离开农村,回城里被国家培养成才,然后被分配到各个岗位上工作。不管分配到哪,都比在农村好。这是他们这些知青唯一的机会。
所以当这个机会来临时,每个人都想抓住,就好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林苏自然是要回城的,因此她点了点头,“我要回城。”
其他人并不意外她的回答,他们这些知青,谁不想回去呢?
“消息来的太突然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以前学的知识都忘了,复习也来不及了!”
“而且咱们天天上工,哪有时间复习?考试大纲上内容还挺多,怎么可能复习完?”
“来的时候也没带课本,现在去哪找复习资料?而且参加了也不一定能考的上。”
“我昨天给家里寄了信,可是等他们收到再给我寄书,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每一秒都显的那么珍贵,少了这半个月,几乎整个复习时间就少了三分之一,所以不怪他们现在着急。
众人纷纷抱怨着,越讨论,心里越没底,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未来的迷茫担忧,但又隐隐的有一些希冀的光彩。
高考虽难,但好歹有了一线希望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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