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很喜欢这样的狂徒,因为时日无多,出手也相当大方。
“哦,对了,”红衣少女解恨之后又把目光投向了他,“今次秘境探险,惊弦宗的粉蕊竟然敢说我……”
她的话被少年抬起手的所打断,“你这次的消息只值这么多。”
少女闻言脸色立马难看了起来,“我可没骗你,羽渊师兄确实来了这里,你不是也看到了吗?!”
“我确实看到了,但也仅限于看到了。”少年回答。
“那是你没本事杀了他!”这么吼了一句之后,红衣少女的面色逐渐古怪了起来,“我从以前就觉得很奇怪了,你为什么这么关注羽渊师兄,甚至不惜替我杀人?”
“这跟你没关系,红樱。”他眼皮都没抬。
“没关系?或许确实这样吧,只是——”少女拖着长腔,语调说不出的诡异,“你这么冷淡,我可真是——寝食难安啊!”
此言一出,二人的脚下突然亮起了数道光芒,依稀勾勒成了一个法阵的模样。
少年抿住了唇,发觉到经脉里本来就稀薄的真气连同力气一道被脚下的法阵飞速吸走,他不是没有防备过红樱,只是没想到她会这么急不可耐。
“你也别怪我,你知道了我太多秘密,而只有死人才会帮我保守秘密。”
红樱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把分水刺,一步步逼近浑身虚软的少年,伸手把他推倒在地,整个人骑在了上面。
“你只不过是炼魂宗出来的一条狗,李歧!”
她高举着分水刺,姣好的面容彻底扭曲成了丑陋。
“若是你乖乖听话,我还能养着你,就像是周明珠养着赵克己……”
“我恐怕他们并不是这样的关系。”
处于下风的少年冷静的反驳,与此同时,他垂落在两旁的手臂突然抬起,右手掐住了少女的脖子,左手握住分水刺,翻身把前者压到了身下,正待发力捏碎她的喉咙,一阵头晕目眩袭来,手下一松,被少女抓住机会踢上了腹部!
该死,他之前耗掉了太多力气。
硬受了一击的少年向左侧一滚,躲开了分水刺的攻击,他本想再去争夺,右手掌心却碰触到了一样硬物。
圆柱形状,带有花纹……简直就像——剑柄!
本能的,他握紧手中的硬物迎着袭来的分水刺而上,刺入血肉的触感传来,只听“哐当”一声,分水刺掉落在地,而它的主人被一柄布满铁锈的长剑贯穿胸膛,睁大的眼睛里有着惊愕和恐惧。
一击毙命。
李歧拔出了长剑,任由红樱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他低头看着阴魂不散的长剑,嘴角抿紧又放松,弯下腰用少女的衣衫擦掉了剑身上的血污,而这时他才发现,紧急之下,他甚至没有拔出剑刃。
红樱是被他连剑带鞘捅死的。
少年注视着手中长剑的目光一变再变,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次恐怕是捡到宝了。
没错,尽情崇拜我吧。
展现了一把神兵英姿的洛宓得意洋洋的想到,果然英雄救美的戏码到了何时都不会落伍。
当了一把“美人”的李歧当然不知道洛老魔脑子里的弯弯绕,他重新把长剑佩到腰间,草草搜索了一下红樱的尸身,脱掉了沾血的外袍。
这么一通收拾下来,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拿着破烂长剑的瘦弱少年刚经历了两场你死我活的厮杀,毕竟他看上去风一吹就会倒下。
维持着这副欺骗性极强的外表,李歧慢悠悠的逛回到了秘境的入口,此时已有不少人聚集在这里等待,也包括死里逃生的苦瓜脸和公鸭嗓,不过二人的境况着实称不上好。
公鸭嗓的整个左臂不翼而飞,血流如注的伤口只是用了布条草草包扎,好在练气期的修士算不上入门可也比凡人强上不少,伤势虽然凄惨倒也没有性命之忧,只是日后修炼必然会多吃不少苦。
相比之下,苦瓜脸道士身体上没有伤口,可眉宇间的忧郁更深了一层,若说之前他像是少吃了三顿饭,此时的他就是被欠了五百贯,真是白白浪费了面相上的好福气。
李歧的目光打一开始就粘在了苦瓜脸的身上,只是他掩饰的好,加上周围同样关注这二人的也不在少数,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洛宓兴致勃勃的透过少年衣衫间的缝隙向外张望,对于她而言,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透出一股子新鲜气儿,与她在仙界、魔界见到的都不一样,就好像……来到了凡间一样。
实际上,她现在有八成把握自己真的来到了凡间,而四周这群怪里怪气的小崽子就是传说中的修士。
洛宓不讨厌修士,考虑到魔尊以前也是修士中的一员,她对他们相当好奇,遗憾的是修士成仙似乎非常困难,过了这么多年她也没能见到第二个羽渊仙君。
把在场的那个人都瞧了又瞧,自觉已经看够本的魔宫大总管的注意力又被出口处的庙宇吸引了,她听说有名的仙人会被凡人供奉,可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实物。
只见那间略显简陋的木屋挂有一方牌匾,上书“天后娘娘庙”五个大字,庙宇门户大开,露出了里面被鲜花和锦帛簇拥的神像。
凡人的天后,指的自然就是仙界的仙后。
“唔……刻的一点都不像。”
洛宓对着泥胚神像挑三拣四,塑像之人技艺粗陋,生生把一个英姿飒爽的美人搞成了怪模怪样的胖大婶,好在眉宇间到底有几分相似,这才让它受到天道承认,帮那个女人享用香火……且慢!
第76章
在庞逢迎混进队伍的第五天, 洛宓产生了生吃了他的心。
不是因为他凭借着重伤员的身份霸占了唯一的坐骑,也不是因为他利用驭兽的小手段顺利谋夺了阿花的芳心,让这头贪吃的毛驴彻底叛变,更不是因为他一路上都拉着李羽渊的袖子唧唧歪歪的拍马屁,完全把她视若无物……好吧, 就是因为这个。
杨林看着把一口银牙咬的吱呀作响的姑娘, 默默的向后退了几步,以便在某人后院起火时可以逃出生天。
其实他们不是没有想过把这厮扔到东魏军里一了百了, 然而这个提议遭到了庞逢迎本人的激烈反对。
“在下躲在西魏军营一事本该是秘密, 如今风声走露,定是军中出了细作,”他用颤巍巍的声音说道,“如今大事,在下定要亲自禀告公子才行!”
洛宓对比表示理解, 然后更用力的拽着他的我胳膊, “你——先从——阿花——身上——下来!”
“不!!”庞逢迎扒着驴背抵死不从,“休想把我和阿花分开!”
摊上了这么一块甩也甩不脱的狗皮膏药,三人只好带着他一同向金鳞城进发, 好在姓庞的也算一条东魏地头蛇,有了他带路,一行人不仅混进了东魏的地界, 还少走了不少弯路。
“三间上房。”
杨林把庞逢迎的钱袋扔到了客栈掌柜的面前, 碎银隔着布袋在木桌上敲出了闷响, 原本低头算账的男人抬起头, 在颠了颠钱袋后一扫之前的无精打采,立马变得热情起来,“好嘞!上房三间,小二,带客官里面请!”
对于这间被兵荒马乱搞得生意萧条的客栈而言,一下子送货上门的四人一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的大户,喜出望外的店小二领着四人去了厢房,还不忘殷勤的送去热水和吃食。
“客官们出了城再向北走半日就是金鳞城,”面对财神爷的提问,店小二基本上是有问必答,“这金鳞城可是咱的陪都,被圣上赐给了胞兄,这位王爷据说打小就在紫金观出了家,随着高人修习长生仙法,故而没有具封号,旁人都喊他一声金鳞城主。”
这说的就是李羽渊的大师兄了。
“不过金鳞城这些日子可不太太平,”在杨林的追问下,店小二打开了话匣子,“据说城中不少人家家里都丢了人,以妙龄女子居多,闹的那叫一个人心惶惶,风言风语都传到咱们这边了。”
说完他还意有所指的瞟了眼正埋头吃饭的洛宓。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驴背上颠久了的缘故,庞逢迎抓筷子的手也总是抖来抖去,这不,听完店小二说的话,他就把一片牛肉“啪”的一声抖落在了桌面上。
“这……“没去管那片被糟蹋的肉,他欲言又止,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情,可惜唯三的听众一个嘴巴不停,一个致力于把前者的盘子堆出小山,最后一个则是忙于虎口抢食,没有任何人表现出想倾听他烦恼的意思。
于是庞逢迎只能委委屈屈的用过晚饭,再忧忧愁愁的被送回房间,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杨林干脆的转身离去,一口老血憋在心头,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甩脱了这个大麻烦的杨林则是哼着小曲儿拐进了自己的房间,而他的左边就住着李羽渊和洛宓。
对于一把身姿苗条的剑来讲,洛宓的睡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就算是老老实实的让剑柄冲着床头、剑尖冲着床尾,睡到一半也会滚的四仰八叉,不横过来绝不罢休。
这或许就是羽渊当年坚决不肯与她同床的真相,毕竟谁也不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多了几个口子。
可惜未来的魔尊如今才是一名穷修士,搞不出一间专门的寝室供她折腾,只能拿枕头和被褥在床上堆砌出一道“墙”,试图通过“外力”约束自家佩剑的睡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