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让他再考虑一百次,两百次,无论多少次,他也不能为了明王的大业,就放北蛮入关。
偏偏明王竟只想着这些歪门邪道。
和明王不同,方若华一直都是直道而行,她大大方方地资助北军,如春风一般融入北疆,她船岛上的士兵们,和北军的将士并肩作战,是最亲密的战友,那些士兵愿意和弟兄们分享自己的衣服,食物,生死与共。
所以现在,哪怕方若华露出獠牙,告诉所有人,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想要北疆,我想要这支大周朝最强大的军队。
北疆将士们,也只会琢磨琢磨,闷不吭声地认命,就如他白绍……
“哎,算了,你的,都是你的,反正本来也托付给你了。”
白绍从囚衣袖子上撕下一截来,咬破,咬了两下没咬破食指。
方若华把笔墨奉上。
衣袖也换成上好的宣纸。
白绍就写了一封信,算是把东临镇送给方若华的证明,再就是给他几个副手看的,大体意思——他给北军选了一个好靠山,以后可以吃海王的,喝海王的,缺衣少食别客气,尽管找她要便是。
写完,私章官印都没有,方若华直接叫手下人找了个萝卜递给白绍。
白绍看了两眼,拿刀子简简单单刻出一方私章,直接盖印章。
方若华收了信,直接派人送往北疆。
这大体上就算是东临镇交接完毕。
至少方若华占据绝对上风,明王和大周叫嚣得再厉害,军队掌握在方若华手里,她说北疆是她的,那北疆就是她的。
大周朝廷肯定把白绍身上的官印拿走,敬德帝也肯定下了圣旨,着人去接收东临镇。
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就是敬德帝亲自去,除非带齐了千军万马,打定主意下狠心把北疆打下来,否则谁去也不管用。
皇帝圣旨上的玉玺,在东临镇也比不上白绍用萝卜刻的一方私章。
重要的不是盖在上面的是玉玺还是萝卜印章,而是这章是谁盖上去的。
马车吱吱呀呀地重新启程,白绍从窗户里向后看,还有一辆马车,也慢悠悠沿着官道继续前行。
显然这辆车是作为他的替身,替他吸引那些隐藏在暗处,不知何时会冲出来撕咬他的刺客的。
“你看看我现在这模样,一身的伤,几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废人,留着我还有何用?”
“你没必要再为我费心,别管是朝廷失去耐心,要杀了我,还是明王气急败坏,要我付出背叛的代价,都无所谓,如今我活着还是死去,对谁都没有影响。”
白绍面上云淡风轻的很,说起死亡,也并无恐惧。
“我这么多年下来活得不明不白,到最后落到如今的下场,也不算稀奇。”
方若华点点头:“白老爷子,我到觉得你这结局已经很不坏,挺好的。”
白绍:“……”
“以我和我们情报室对明王的分析,哪一天你助他得了天下,他第一件事先要你死。”
方若华笑道,“没办法,谁让你在义军中威望高,又手握军队,他不弄死你,怕是晚上都睡不安枕。”
白绍:“……”
果然远香近臭,以后海王殿下多和气,又温柔又体贴,简直是小仙女。
现在可好,小仙女的嘴巴变得这么毒。
果然他这个老头子已经没地位了。
许六啊许六,师父我对不住你,这个媳妇你想办法自己去讨,我是没办法了。
砰!
马车停顿了一下,外面车壁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冲撞,撞击力度极大。
推开车窗,只见左侧不远处的山坡上,无数弩箭扑面而至。
白绍神色凝重:“别管我,你们……”
方若华顺手拉了下窗子上的扳手,只听一阵丝丝拉拉的声音,车窗紧闭,马车一阵阵震动,又迅速向前冲去,白绍整个身体后倒。
座位裂开一条缝,眼前一黑,他就被裹在了很狭小的空间内,最后在通风口的缝隙里看到方若华从车上拿出一把半人高的刀,抬脚冲出车门。
白绍气得使劲踹了一脚,耳边只听一阵阵打杀声,显然刺客着实算是人多势众。
“该死的!”
这是真把他当废物了,他还没死呢!
第735章 王者风范
箭雨阵阵,雪白的,没几根杂毛的千里马都倒毙当场。
金二麻子心直抽抽,疼得想哭,干脆不用马,换上身穿护甲的两个差役,拖着马车急奔。
“夫人,海王殿下,祖宗,你救的这一个,能比咱们家的马贵吗?”
方若华失笑,一手提刀砍去最后一个冲到眼前的刺客,陡然抢下一马,眨眼间就冲到弓箭手眼前。
箭雨终于停了。
方若华一身披挂被染得通红,慢吞吞下了山,坐在金二麻子旁边,看他一脸忧郁,也不禁好笑,冲入手搭凉棚向远处张望,“放心,这是最后一波刺客,剩下的有别人挡,所以,我们其实只损失了两匹马而已。”
金二麻子松了口气:“那还好。”
看他的表情,方若华都怕他非让人把马尸体给拖走,回去能省一顿饭钱。
幸亏没有。
方若华都有点担心,春雨是不是把她的钱袋子给把得太严了些。
要不然金二麻子怎么抠唆成这德性,他当年一掷千金为夜姑的气势何在?
金二麻子是不知道方若华的腹诽,要是知道,非气死不可。
他这么节约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自家海王殿下,真当争天下不花钱?
当年他们只是船岛上一普通商户时,那是大财主,钱几乎不怎么出,年年往回搂,换做粮食金银堆在仓库里,仓库建设速度都比不上堆满的速度。
现在呢?
那是赚多少花多少,养兵要花钱,造船要花钱,打仗用的弹药,那简直是金子铸的,银子镶的,也就是自家船岛底子厚,自家殿下生财有道,换成别人试试?
以前金二麻子老是嘲笑其它造反的人傻,既然要打天下,竟然还是一副土匪做派,四处杀人越货抢劫,毫无顾忌,闹得人见人怕,偏偏欺软怕硬,就会欺负老百姓,再愚蠢不过。
瞧自家海王殿下,也不是不打劫,但人家打劫的多是些土匪,打劫完赚了钱,还是人人称赞,没人会说一句不好,多聪明?
真正开始打仗之后,他就明白过来,别人一点也不傻,根本就是没法子。
手里没钱,养不出精兵强将,以战养战说来容易,可他们那些兵将,也只能欺负欺负手无寸铁老百姓,真去和豪强硬杠,或者打土匪,一不小心就不知道是谁打谁了!
总之,如今花钱花到他这个一向视金银如粪土的爽快人,也开始懂了做事情一定要节省的道理。
厂子里做军服,膝盖上,手肘上多打两块补丁,既能保护关节,也能减少损耗。
剩下的碎布头,也可以拿去打补丁,编织伪装服等等等等,总之不能乱丢。
一路冲出敌人的埋伏,到一个荒废的小渡口,方若华直接丢掉车,带人拽着白绍上船,先坐小船,再登上大船,直奔船岛。
上了船,方若华才松了口气,白绍也放松下来。
四海皆是方若华的地盘,杀手就是再不惜命,也不至于过来白白送死。
先让晕头转向的白绍去吐了一会儿,洗了个澡,重新请大夫看了看伤口,又拿煮得香糯可口的粥给他喝了半碗。
白绍如今的脾胃,不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
牢里的牢头们虽说有心照顾,可既不可能有什么好东西吃,他当时也根本就吃不下去,折腾了这么久,身心俱疲,要好好养一养,缓一缓。
白绍吃了点粥,并不觉得饿,还是没多大胃口,走到甲板上坐下,看着碧海蓝天,只觉得疲惫,似乎他一生的累都在今时今日一齐爆发,让他有一种躺下睡去,再也不起身的欲望。
“救我做什么呢?”
“真没想到有一天白老爷子竟也说得出这等矫情的不行的话。”
方若华拿了一条披风,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她一点都不想感冒,更不想吃药。
她这身体吃药都不大管用,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就是仿佛吸收上比别人的身体差上些,人家吃药吃个七八天能好,她非得吃两个月,还不一定真能有效。
所以,还是得好好保重自己。
“你知道你有多值钱?”方若华舒展开身体,躺在躺椅上,“我救了你,有你在我手里,北军起码有十几个高手得对我感恩戴德,你这几十年靠拼命,拼出来的人脉就都是我的了。”
白绍:“……”
“还能凸显我的重情重义,天下有谁能如我一般,敢冒风险,亲自来救人,就我的品性,也比明王好得多吧?”
方若华笑道,“何况你可是个金字招牌,有你在,不愁天下武将不来投奔,多划算的买卖,我都佩服我自己的决定。”
白绍:“……”
“而且,你也绝不是没用,等你养好了伤,你就老老实实给我回北疆去,钉死在那里,在我坐拥天下之前,别让北蛮过来捣乱,你在那儿,我才能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