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大半夜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读,后来还屡次翻阅,十分喜爱。
偏偏这回穿越的这个原身……原身父母双亡,目前跟着姑母生活,她姑母嫁给了一陈姓粮商为继室,没有生育子女,把原主视作亲生,十分宠爱。
结果就把她宠得不知天高地厚,骄纵任性,与粮商原配家的女儿不和。
一日她和原配女一起随姑母去一员外家做客,因原配女大出风头,她很是不高兴,就生出阴狠心思,找了一认识的秀才,想让对方毁掉原配女的名声,没想到那秀才当日正好喝醉了酒,对她动手动脚,她暴怒,抓出一根簪子痛戳对方,一时失手,竟扎到对方心窝上。
这秀才也是确实倒霉,瞬间一命呜呼!
就她找的这秀才,功名都是买来的,本人根本是个无赖,还贪婪好色的很,家境败落以后整日在街上游荡,仗着秀才的名头四处混饭吃,是谁沾上谁恶心的人物。
这得多么蠢?真不知道原身一个娇娇姑娘,怎么就敢孤身一人溜到街上和这等混账玩意儿打交道!
更别说她扎死了人不说,还转头就跑,用的簪子还是想作弄人家原配女,从人家那儿顺手牵羊来的,偏偏原配女恰好路过,受到惊吓,一时惊呆,阴差阳错,居然就这般成了替罪羊。
原身顿时松了口气,心中窃喜,还做着美梦,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还能把原配女给除掉,动了好些怎么落井下石的小心思!
想得很美,奈何她这人不是主角,就是个炮灰,真正的主角是那原配女陈双宜,人家虽然吃了些苦头,但有青天包拯稳坐开封府,自是让她沉冤得雪,原身也被揪出,审判过后,属于过失杀人,但事后逃走,罪责不轻,她姑母拿出所有嫁妆来赎她,还是判了徒三年,而姑母却被她连累,让陈家休弃,毁了名声,得了疯病,她知道之后,也一头撞死。
“拿的这都是什么剧本!”
方若华脸上愁云密布,她上一次穿越,虽然是被称作叛徒,可这叛徒的水分不小,而且去的及时,挽回的也及时,可这一次却穿了个真小人,还特别愚蠢毒辣,而且蠢事已经做过,那个秀才已经死透了,陈双宜也被幽禁在家,由官府派人看管,她的忠义丫鬟也已然奔赴开封府……
怎么算,自己也是十死无生!
“那就……只好去死一死。”
方若华摇头,整理好衣衫,揉了揉脸,使劲搓眼睛,弄得双眼略显红肿,一脸悲伤,然后一点儿没惊动睡着的丫鬟,出门直奔开封府了。
绕了两圈,根据原主的记忆,从后门溜出去,方若华还是不得不感叹一声,陈家的规矩还真是松散,家里的小娘子想偷偷溜走居然这般容易,碰见的那些仆从连管都不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故事背景的原因,毕竟是七侠五义同人,侠义小说,对女子的约束自然轻些,闺秀们并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也好,省得浪费她从‘外挂’那儿得的东西,虽然可以报销,但能她还是觉得能节省些或许有好处。
只是按理说,一般千金上街,都该是仆从成群,团团围住,否则万一遇上个拐子,那还得了!
根据记忆中的路线,方若华在街上加快速度走,幸亏自己没有缠足,当然,这时候缠足还没有大兴,而且记忆中陈双宜是缠足了的,不过仅仅是稍微缠的纤细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畸形。
“三妹,这是哪儿?横店影视城?你去横店了?”
“停一停,停一停,好好吃的样子!”
“三妹又放毒,大夏天的!”
停是不可能,方若华把摄像头调转过去,对准冰雪甘草汤的摊子,红木桌椅干干净净,汤水更是透着无比的清凉,大姑娘,小媳妇尽皆驻留停步。
街市上一派悠闲。
方若华挑了挑眉,示意大家看直播间的名字。
名字改了,如今叫——开封轶事【七五】。
一大票水友根本就没读过小说,赶紧过去翻找,另外一些也没读过,可看到七五两个字就兴奋起来。
“开封府!”“包黑炭!”“公孙竹子!”
“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展小猫,白老鼠啊啊啊!”
“陷空岛那五只老鼠都很可爱!”
“不知道有没有庞太师,其实我萌反派来着!”
“拜托,历史上庞籍乃是耿直忠臣,当时孔子四十五代孙,都曾赞他‘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醇之,天子御史也’……”
“庞籍不是庞太师的原型好吗,他的原型应该是张尧佐!”
呵呵。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现在要去赴死,如今哪里有心思理会什么原型不原型的!
也幸亏这小时空是本同人小说架空的,要真是宋朝,女子哪里敢惹官司,一闹出官司,别管多么小的事,怕已经当即吓死了,便是自尽,也不肯受辱。
原身若是在历史上的宋朝,做出这等陷害人的事,估计死后下十八层地狱,也不足以赎罪。
“好在这次属于半出公差,有技术支援,否则拿这么一手烂牌,还是早点儿死了读档重来更妥帖。”
第51章 开封府
展昭撑着伞,进了开封府大门,和守门的衙役打了声招呼,觉得腹中空空,干脆又折去了趟厨房,勉强吃了一碗孟婶婶做的汤面。
开封府的伙食向来不大好,到不是待遇不佳,陛下仁厚,对官员也体贴,俸禄很高,就是上个月陛下还赐了不少贡米,平时更是米面粮油样样不缺,奈何开封府花钱的地方也多,又经常要周济百姓,而且包府台并不嗜好口腹之欲,随意招了孤寡的孟婶来给做饭……大家只好凑合着吃了。
一开始家中老仆总因为他能在衙门当差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因为他时常受伤,又开始劝他赶紧回家,娶妻生子,反正家中有田有产,生活无忧,功名利禄再好,也得有命在,才能享受得了。
他到不以为然,他当差不是因为那些功名利禄,全为匡扶包公罢了,自然无畏无惧,可最近却常常觉得,唔,要是能稍稍满足一下口腹之欲,说不定他当差会当的更快活些。
不过,反正也不是常常吃,凑合凑合算了。
吃完面,展雄飞就去找包拯和公孙先生汇工作,虽然伙食不大好,不过,臣子们还是要竭尽全力,为君分忧,表现在他展某人这里,便是全年无休,任劳任怨,文事武事一肩担,还要按时去宫里当差,做他的御前侍卫去。
包拯和公孙先生都在书房,刚刚才升过堂,还穿着紫色的常服,神色间略带几分郑重。
“那陈小娘子不似说谎,她的使女阿郑更是忠义之人,也并非妄言之辈,此案还需详查。”
说话间,展昭进了屋,坐下喝了杯茶,又接了公孙先生递过来的荔枝剥开,才慢慢仔仔细细把自己查到的东西说清楚。
“陈小娘子的风评极佳,那日在徐员外家,几个小娘子赏花作诗,陈小娘子的诗文被评为第一,随后多喝了几杯酒,因为酒意上头,这才借口更衣,退出去休息……至于那凶器,到真是她的。”
像这些专门打造的首饰,上面通常都有标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有假。
公孙策若有所思:“但她说簪子虽是她心爱之物,可那日一早不小心给弄丢了,同席而坐的几个小娘子,也说当时没见她佩戴。”
“陈小娘子有一个表妹,是继母的侄女,带回陈家小住,据说刁钻任性,与陈小娘子有些龃龉。”展昭皱眉,犹豫了下轻声道。
包拯一挑眉,“雄飞怀疑那个表妹?”
“若是陈小娘子当真并非凶手,能拿到她发簪的,恐怕只有亲近之人。”
这话,差不多就说明他怀疑那位表姑娘了,不过,展昭说时多少有些遮掩,公孙策不觉一笑,叹道:“雄飞乃真君子也。”虽在公门也有些年头,展昭依旧是菩萨心肠,因为对方是女子,若无证据,便说怀疑的话,总觉得不妥,毕竟那是个女孩儿,万一有一丁点儿差错,毁了名声,就是毁人终身。
在自己人面前讨论案情,说一说也就罢了,在外确实需要谨言慎行,万不可随意透露,不光是为了案子,更重要的是担心若人家清白无辜,却遭此怀疑,惹来流言蜚语,实在冤枉。
“下官再去徐员外家一趟,当日人来人往,下人仆从无数,或许能查到些线索……还有,许秀才并非应邀而来,究竟是私自潜入,还是别的原因,为何会在徐员外家出现,都是疑点!”
正说着话,外面鸣冤鼓声声响起。
包拯神色一肃,起身,带着左膀右臂升堂去。
要是在别的府衙,老百姓们想告状那绝对是难事,得里外被扒三层皮,也不一定能见到知府,可在开封却不同。
一来此地乃是东京,东京骄民们连皇帝的面子都不卖,个顶个的有心气,二来包拯颇为亲民,别管真实历史上他是不是也推崇严刑峻法,但在此时,他却是个亲切的市长。
前一阵子还有某个东京居民家里丢了只狸花猫,也跑来开封府求帮忙,结果不得已,展昭带着四校尉,张,赵,王,马,拿着公孙先生给画的狸猫相,四处张贴,折腾了好几天,终于从一粮商家的仓库里把这只猫抓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