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乐对着碧水自怜了半天。
青凤:“……”
罗乐拍了拍青凤的脑袋:“你别当我矫情,如今不比以前,老大的年纪,即便没有正经跟过男人,难道还不知道男人是个什么样子,不说那些三妻四妾的,就是有从一而终的,对女人也不一定有你方哥哥那么好,那么体贴。”
青凤老老实实点头。
方若华在对面听见,失笑道:“傻丫头,等你真遇见个有情人就不这么想了,别管他是体贴还是粗心大意,在你心里,都是好。”
“用得着你说,好像谁没个有情人似的。”
罗乐翻白眼怼他。
自己可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良人,固然去得早,却是当真有情,方若华这辈子才亏,根本不知道情是何等滋味。
早些年,她还发愁,总劝着这人寻个好姑娘,不愿意委屈人家,把话说清楚自己下堂也无妨,反正手里攥着钱,人脉也有,怎么都能过得去。
偏偏方若华不乐意,现在成了个老头子,她也就不劝了,如今位高权重,被封了宁国公,飞蛾扑火一样的女人多了,真心却更难求。
正说话,翠鸟收拢羽毛落下,把一封信搁在方若华的手里,他拆开来看了看,随手折叠塞到袖子里去。
徐姥姥失笑:“又是那件事?”
方若华叹气。
徐姥姥摇摇头:“老太太都九十多的人,你就顺了她的心意,别让她惦记。”
终究还是点点头,方若华轻声道:“黑二家生了个小子,打算塞给我,就抱给罗乐,只说是我们养的孩子,让老太太放心。”
多少年下来,老太太一直希望方若华能认个孩子在膝下,方大也乐意把自己儿子过继给他,奈何他媳妇生产的时候伤了身体,也只一子,当然,他就是儿子多,方若华也做不出夺人子嗣的事,哪怕对方嘴里不介意。
即便没当过爹娘,可方若华当过人的女儿,不会不清楚父母的爱子之心。
为了弟弟,方大心甘情愿地让自家孩子过继是一回事,过后难过,又是另一回事。
问题是,老太太很想不开,既然大儿子只有一子,她就开始盼孙子,孙子多,过继给自家二宝也成,这回到是如了她老人家的意,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少!
从方大第二个孙子降世,老太太登时精神大振,腰酸背疼的毛病全好了,九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比三四十岁的还要利索,精挑细选了许久,挑中他的二孙子,今年四岁半的牛牛,准备开祠堂过继给方若华。
为了自家大哥的家庭和谐,也为了老太太高兴,方若华打算把黑二家的熊崽子抱回家扔给罗乐。
反正黑家的熊崽子多,让方若华挑一个教导,认作义子,黑二只有高兴的份儿。
第304章 穿越
在家祭过祖,看过一家老少,再把黑二生的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抱给老太太看过,方若华就带着罗乐,拎着青凤准备回京城。
方母也一把大年纪了,不过保养得好,在西山生活的村民身子骨都硬朗,到是眼不花,腿不疼的,手上的活还是像以前一样好,花了三天不到,就给方若华做了两身皮袄。
“都是你大嫂打听的,京城时兴的花样。”
乔氏在一边腼腆一笑,扶着自家婆婆。
方若华连忙道谢。
乔氏心里却是真心感激自己这个小叔子,以小叔子的身份地位,如果当真想过继孩子,哪怕不过继她的独子,只让方大再纳一房贵妾,想来也不算什么,而且他当真开这个口,没人会觉得不对,可他没有!
这么多年下来,小叔子从没有做任何一件让自己为难的事,娘家人都说,她嫁给方大,嫁到方家,简直就是进了福窝窝,逢年过节送回娘家的重礼,厚礼且不说,方大这些年独独只有自己一人也不说,光是她多年下来,比她妹妹还显年轻的多,就足够娘家所有人羡慕的。
她妹妹可是比她小十岁,如今瞧着却仿佛比她还大上好几岁的模样。
乔氏的满腔心思无人知,方母拉着方若华的手,细细看了好长时间也看不够,轻声叹息:“孩子们大了,到一个个的不在跟前,细妹子还好,跟你一块去了京城,你们兄妹有个照应,可大姐,大姐她怎么就这么倔!”
方若华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大姐二十年前嫁给了一个从波斯来的商人之子,从此每年都有大半年的光景在海上漂泊。
当初大姐的婚事,是他答应下来,劝服了家里人,如今母亲见不到女儿,要埋怨他也只能受着。
好不容易脱身,终于回了京城,刚一进家门,那位如今都快四十的皇帝就从他卧室里溜达出来。
方若华:“……真是半点都比不上你父皇稳重。”
“青凤姐姐生日,她又不肯进宫,难道朕还不能出来给她庆祝庆祝?”
皇帝故意装嫩,“师父都不疼朕了。”
“你还叫青凤姐姐!”
“谁让我打赌输给她来着,师父当朕想叫不成,朕也觉得面上无光。”
方若华摇摇头,拿这位陛下没办法,四下看了看,见侍卫都带齐了,就干脆不多捞到,领着他回宫去,顺便叫上涂山的几个小姑娘进宫热闹热闹,正好今天妖社排了新戏文,他也想看看。
说起来,当年的小皇孙,现在的大周朝皇帝陛下和青凤之间天差地别,简直就是隔着天和地的距离,当年谁也没想过他们两个真能做夫妻。
狐女嫁人是不稀奇,但狐女哪有嫁给皇帝的,真以为是个狐狸精,就能做苏妲己?
奈何这小皇帝从小就主意正,不服输,想做什么非要做成不可,最后闹来闹去,还真就让他成了事!
如今青凤一只狐狸,正正经经地做了正宫娘娘,可惜狐狸就是狐狸,在宫里憋着根本就憋不住,动不动就向外跑,闹得后宫皇后娘娘体弱多病的传闻不绝于耳。
这两个还时不时要闹些矛盾,一开始别说罗乐,连方若华都各种担忧,毕竟不是小时候,小皇孙已经是皇帝,多少个皇帝对幼时的青梅竹马赶尽杀绝?可这些年下来,闹归闹,吵归吵,吵完了还是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而且惯常只有青凤逗这位陛下,陛下占不到半点便宜。
……
暮色降临,京城街面上却依旧繁华热闹。
“大周天和二年……”
林良辰茫然四顾,转头看到不远处的告示牌上贴着一张陈旧的告示,默默握紧手中的弓箭,“这是哪一年?一千年前?”
他今年二十一岁,是长平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而且学的是历史专业。
“大周?”
大周到是知道,应该是萧国公林远南所在的朝代,可是天和这个年号有吗?
林良辰努力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大约是他记性不大好,没记住?
虽然学的历史,可他并不是特别好的学生,学习一般般,中等而已,记错个把年号是极正常的,此时天色渐渐暗淡,马上要黑了。
林良辰怪不得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从自己的时代,回到这样古时候,万分紧张地抓紧长弓,四处打量。
他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住所,安安稳稳地住下,举目远眺,不远处有一个客栈看起来寻常,不过他调整了一下眼镜,清清楚楚在客栈上看到结界的光。
就这种光度,虽然看不出是哪一种结界,但比起当初参观国内最好的修行学院时,看到的亮度还要高,想必相当了不起……
林良辰二话不说就向着客栈跑去。
他不敢不谨慎,晚上可是各类妖物出没的时候,是妖怪的天下,身为一个正正经经的凡人,身上戴着的护身符再多,也不敢露宿街头。
真这么干的傻大胆,被妖物拖回窝里生吃掉绝对是活该倒霉。
想想每年因为不小心卷入人类修士和妖怪,妖物和妖物,人类修士彼此之间的各种大小战争,而丢了性命的同学们,林良辰的脚步不自觉更快了。
他记得前阵子刚读过妖史,大周似乎算是妖物最活跃的时代之一,而且也是妖物们频频现身于人前,和人类之间的关系变得恶劣的开始,听说眼下这个时代,千年大妖数不胜数!
林良辰不是什么高材生,但因为自幼丧父丧母,到是独立性比较强,遇到变故,承受力也不错……即便如此,他精神也紧绷的厉害,一直到进了客栈,找了个空位置安安稳稳地坐下,这才松了口气,回过神看了眼自己的衣着打扮,登时咬了咬嘴唇。
他穿了一身短袖体恤加牛仔裤,在最后正常的记忆中,正在咖啡店等他交往了三个月的女朋友,似乎太困了,眯了一会儿?
沉默间,旁边一个店小二笑眯眯走过来,递给他一张菜单:“客官,看看您想要点什么?”
林良辰本能地接过菜单:“……”
亲爱的们,为什么没有赶在最后两天回家,还是堵堵堵堵堵……6个小时路程,愣是走了13个钟头,我再也不出门旅游了!
第305章 痛哭
这都是什么?
妖兽套餐,三两银每份。
人造灵气露,十两银一壶?
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又打量了两眼,目光流转,笑道:“客官这是想扮作凡人?那该给您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