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林福生的死因,官府判定的是林大因为嫉妒弟弟自小受宠,跟他在打斗的过程中过失杀了他,现在林大已经不知所踪,所以这个案子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林洵自然也知道了,但他并没有理会这件事,他知道,林大既然已经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副场景,郁郁葱葱的树林里,一个明显年纪较小的孩子安慰着那个年纪大一些却正在哭的孩子……
新月知道他家在办丧事就问了问林洵用不用去看看,林洵笑了笑,摇头说不用,新月也就没有再理会这些事情了。
现在他们每天的日常就是白天去杨家学医,晚上努力造小孩。自从打算要孩子之后,新月每天都会缠着林洵做那件事,对于这个,林洵自然是乐见其成的。可是,即使这样,新月的月事依然如约而至了。新月明显变得不高兴了,他们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是还是这样……
林洵见她心情低落,就把她抱进了怀里柔声的安慰她,“新月,没事儿的,我们还年轻,晚两年要孩子也没有什么的,娘也没有催你,你不要有压力。”
虽然道理她都懂,但是,她真的很想赶快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一来是她喜欢孩子,二来,如果她死在了林洵的前面,她希望林洵可以因为这个孩子不要忘了她,她真的不希望,自己以后会是林洵连脸都记不起来的一个人。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是自私的,可是,她本来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她希望无论如何,她都会是林洵此生的唯一。
新月不想林洵担心,这些话自然都没有说出口,她只是装作释然的模样,对林洵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林洵揉了揉她的头发,便把为她准备的粥端来喂她。
新月不爱喝红糖水,林洵就每天一早给她熬红糖紫薯山药粥,他把大米、紫薯还有山药熬在一起,然后在放一些红糖,最后一直熬到大米粘稠了,就可以出锅了。这样紫薯的味道就会把红糖的味道冲淡,她就会喜欢喝了。
新月来小日子的时候总是会腹痛,但林洵对妇科其实不擅长,所以他就查了查医书看怎样可以缓解一下。
中药妇科处方里有“十方九归”之说,李时珍就在《本草纲目》中写道:“古人娶妻为嗣续也,当归调血为女人要药,为思夫之意,故有当归之名。”看来治这个病就需要用当归了,可当归可不能随便用,那是有讲究的。因为其补血活血效果极佳,故有“血家百病此方通”的说法。当归部位不同,作用也是不同的。其中归头止血,归身补血,归尾破血。这里的当归是用整个的,取它整体的功效。
每次取九钱当归加水煎汁,然后用纱布将药汁中的药渣滤去,在药汁里面打入两个鸡蛋,继续在火上煮一小会儿,然后盖上盖儿焖。等鸡蛋焖成荷包蛋,再加入一些红糖调味。之后吃蛋喝汁,不过这个要等到月经干净了以后再吃。之所以要加鸡蛋,是因为鸡蛋本身就有滋阴润燥、养血安神的功能,再配上当归,对于补血养血、调理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林洵打算给新月好好的调理一下,让她以后的那几天没有那么难受。
新月不舒服,林洵就和杨大夫请了假在家里休息。一大早,林洵就特地的去了一趟河边抓了几条鱼,打算给新月补补身子。
经过这么久的锻炼,林洵的厨艺已经突飞猛进了。林洵先把鱼的麟给刮了,鱼腹中的内脏也掏干净了。然后将洗净的鱼身切了几道小口,没有切太深,只是切开了皮,然后在肚里及切开的缝里放几片姜,倒了盐和料酒把鱼腌上。
腌好后用油煎了一下,一直到煎到一面金黄了,然后用锅铲翻面,煎好另一面后将煎好的鱼慢慢放进了已经烧开的水里,将煎焦的姜挑出扔掉,再放了几片新鲜的姜片,盖住盖子先用大火,水开了以后过约五分钟再用小火慢慢煮。
把腌好的鱼炖上,林洵就回房间抱着新月给她揉了揉肚子,估计时间快好了,林洵才起身去了厨房。
鱼已经炖好了,林洵一进厨房就闻到了鱼汤的鲜香味,把锅盖打开,见到整个鱼汤已经变成香浓的白色,再加了适当的葱、芫蓿(有些地方叫香菜),还加了几块豆腐,稍煮了一会儿后加了少量的盐,又煮了一小会儿,就把汤从火上卸下了。
看到自己的战果,林洵满意的勾起了嘴角。
第二十一章
新月自从来了小日子,林洵就一直让她像个老佛爷一样躺在床上,新月虽然不知道寻常夫妻是如何相处的,但也大抵可以猜测到,绝对不是像她和林洵的这种过法。
林洵这几天还每天都给新月炖药膳,因为新月受不了药膳太苦,所以,他还特地的想办法让那些药膳变得甜甜的。
林洵体贴新月,新月当然也会为林洵着想。她这几天也给林洵做了几件里衣。即使新月做的不是特别的好,林洵看见也不知道有多高兴,每天就换着穿那几件。
俩人的生活稳定下来之后,林洵就开始打算该经营个什么营生了,他一个人的时候没什么,现在他成了亲,而且前些又刚刚盖了房子,林洵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吃老本了,他必须要想办法赚钱养家。
打定主意之后,林洵和新月商议了一下,打算在镇子上开个医馆,开医馆虽不至于赚什么大钱,但是至少养家绝对没问题,而且以林洵现在的医术,开个医馆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商议好了之后,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坐着村里牛大叔的牛车去了镇上。
由于出门太早,所以新月还有些迷糊没睡醒,在牛车上睡得就要歪下去了,吓得林洵赶紧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睡,好更舒服一些,一点儿没考虑一同坐车的人看到他们的亲密行为会如何想。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夫妻,在外面也不好太过亲密,林洵因为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以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
看到林洵抱着新月的时候,一同坐车的小姑娘们个个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新月,暗暗在心里决定以后也要找一个像林洵一样既好看又体贴的相公。
路上有些颠簸,新月就算在他怀里也睡不安稳,但好在一个时辰不到,就到了镇上。
到了镇上,林洵先带新月去了镇上最繁华的商业街。
霞山村是个小地方,但是它所属的清水镇可是有名的商业市镇。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发达,而且,地处南北要冲,交通发达!,水运便利,货往频繁。众多商人纷至沓来,一时商贾云集,成了最大的市镇。
在林洵看来,医馆本来就是个不赚钱的营生,如果再置办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那估计,他们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林洵先带着新月去了镇上最有名气的酒楼用了早餐,然后才在街上逛了起来。
还只是早上,街上就已经有了熙熙攘攘的行人,路两边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新月走在街上,眼睛就没有停下来过,在四处不停的张望。
看见新月的反应,林洵就知道新月定是一直被家人拘在家里长大的,家教一定甚严。想到这里,林洵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以后,他一定要带她去领略不同的风光,和新月走遍大江南北。
他们走着走着,就看见一个地段相当不错的医馆外面贴着转卖的告示。那个医馆看上去地方不小,招的伙计也不少,可就是没有什么人去。林洵观察了一会儿,就带着新月走了进去。
见有人来了,里面的那些伙计并没有立刻迎上去,依然是一副懒散的样子。看见这个情况,林洵不禁挑了挑眉头,看来这个医馆的生意是真的差啊!
林洵进去后四处打量了一下,看见一个类似掌柜的人,就主动找了过去。
“你是这家医馆的管事的吗?”
“是的,客官,您是要买药还是看病啊?如果是看病的话,那不好意思,我们医馆现在没有大夫看诊,您只能另找一家了。”
“哦?开医馆竟然没有大夫坐诊?那为何不直接叫药铺算了!”听到这话,林洵可是很好奇了。
“唉,客官您有所不知啊,原本我们仁心医馆可是这清水镇最红火的医馆了,可自从街对面开了个同人堂,我们这医馆的生意可就一落千丈,这不,连大夫都跑去对面了,所以,我们这医馆也就快要开不下去了。”掌柜的一脸苦涩的跟林洵解释着原因。
林洵听了之后,没有接话,只是和掌柜的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出去后,林洵直接就去了对面的医馆,还没有进门,就看见门口立着块牌匾,“悬壶济世医苍生,妙手回春解疾疼。”而且,整间医馆都装修的很雅致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倒不像是来了医馆,而是进去了一个茶楼书院一样的地方。
一看见这个,新月和林洵就相视一笑,看来,这门面功夫做的不错啊。
他们还没有进到医馆里面,就已经有人面带笑容迎了上来,可令人奇怪的是那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林洵一看见她们的打扮,就立刻想到了现代医院的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