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说什么,没成婚前哪能见面呢,至于她的相貌,这你不用当心,娘已经见过了,很是标志的一个姑娘!”
“听说她比我大一岁,那就是属虎,肯定脾气不好,是个母老虎!”
“这就更不用当心了,她是你叔父的学生,跟着你叔父念了七八年的书,你叔父说她聪颖好学,人也温顺懂礼,你叔父是什么样子人你也知道,要得他几句好话可不容易,可见这姑娘的确是不错的”“可是,可是,您不是说过完年让我陪三哥一道去沪市的么!”
“你只管去,这有什么要紧,反正也没定日子,便是推个一二年的也行,反正你们年纪还小,自然是陪你三哥去看病重要,等这件事了了再商议成亲的事也不迟!”
既然母亲已经决定了,而且两家都过了庚帖,也没有贸然反悔的机会,嗣穈只好作罢,好在不是立即就要成亲,他还是以前程为要,便把这桩事先抛在脑后。
第十三章 婚前培训
过完年胡家四少爷嗣穈果然便前去上海求学了。
没人能预料到他这一去便是十多年,从此一飞冲天,鹏程万里,成了个青史留名的大人物。
端秀自然不可能知道她未来丈夫是个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人物,现在她只觉得松了口气,想那胡四少爷去上海新公学读书,等他学成,至少三年,这段时间内是不用考虑什么婚姻问题了。
吕氏接到胡家婚期再议的消息,也不以为意,她们徽州的男子外出求学谋生再正常不过,等三年后,胡家少爷学成归来,兴许还能谋个一官半职的,到时候成亲更体面!
胡家送来的信里还提到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端秀的名字里那个“端”字因冲犯了胡家祖上一位大人的名讳,因此被要求改名!
于是端秀自此被改名冬秀!
端秀,哦不,从现在起她就是冬秀了,也许某一天她会连名字也失去,被人叫某某氏,某夫人,女人就是这样的没地位,想着真是憋屈而恼火。
吕氏因这几个月拘着女儿绣嫁妆,这才发觉自己女儿的绣工简直是一塌糊涂,连个最基本的花草样子也绣得歪歪扭扭,拿不出手。
平日里看她整天整天的闷在院子里,也不出去与姊妹玩耍,还以为她是在用功,所以平时也不狠管教她,现在才知道她那功夫用到哪里去了。
“你又考不了状元,读那么些闲书干什么,女孩子家家不正经学些女红厨艺,将来你婆家也看你不起,从现在开始你上午就跟着王妈学女红,下午去厨房学做菜!”
“你婆家是绩溪上庄村的,她们那儿可是咱们徽菜的发源地,在吃食上可是讲究,凡进门的新嫁娘,一是要奉上自己亲做的绣品,二就是要亲自下厨整治出一桌地道的徽菜宴席来方能得到众人的青眼!我也不求你练得多精,好歹要糊弄得过去,不至于跌份儿”于是接下来大半年,冬秀可算是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了。
她娘对她展开了紧急培训,不仅要学刺绣、厨艺、茶艺之类的技能,还要学着管家看账本,甚至是料理生意。
徽州因为自古多山多石、土地贫瘠,导致绝大部分男人都到外地去做工、跑生意、当学徒,家里的顶梁柱自然而然就只能由妇女来承担。
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还要协助丈夫打理家业,可以说丈夫是在外面冲锋陷阵打江山,她们则负责守护治理这个大后方,做好一切后援工作,这可一点也不简单。
冬秀倒是不怵厨艺的,相反她于此道颇有天赋,在现代也常常会根据网上的教程来做些好吃的犒劳自己,倒是练就了一身不错的厨艺,当然前提是得有人帮她控制火候,那土灶她是不会烧的。
至于看账本打理生意,实话说,像她娘这样整天坐在家里看收入和支出明细的人,会做生意就怪了,这还得靠她哥,三不五时的就到自己铺子店面、田间地头的走一走,了解实际情况,也顺便敲打敲打管事的,这些账本当然难不倒端秀,只要熟识了记账方式,基本就可以知道她家现在的家底几何了。
最犯难的反倒是刺绣。
现代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日复一日重复着同样的事,这是多么枯燥乏味啊,真心喜爱刺绣的还好,像她这样连十字绣都不愿做的人,简直就是折磨啊。
冬秀的确是很能宅的人,但宅和坐监可完全是两码事儿,她现在就觉得自己每日上午就是形同坐牢。
她对刺绣实在是既没有天赋也没有兴趣,哪怕它是咱中国的国粹,可她就是不喜欢啊。
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冬秀的一上午简直犹如三年!
就在她忍无可忍打算揭竿起义的时候,她可爱的小侄子解救了她。
自去年参加出神赛会,她娘带着嫂子去那普宏寺拜过送子娘娘,回来不过两月,曲氏就被诊出了喜脉。
八月末,她小侄子便嚎啕着来到这个炎热的世界。
吕氏抱着大孙子,乐得佛也不念了,哪还有闲心管她,全家都围着那红猴子转悠去了,冬秀可算是解放了。
就连王妈也被她娘调回去照顾大嫂了。
至此她的婚前培训总算告一段落了。
第十四章 裹胸
“呼,王妈可算是走了!”双红一边让两个小丫头去准备着洗澡用的热水,一边给端秀通头。
冬秀也不由得呼了口气。
以前倒不会觉得房里多个老人有什么妨碍,况且又是相熟识的人,这半年多冬秀才算知道距离产生美的奥义了,以前觉得王妈温柔可亲、麻利能干,真等她把这功夫用你身上,立马就觉得她管太多、要求太严,她还不好说,简直是给头上压了座大山,哪还有以前的自在。
双红这半年跟着学这学那,同样被折腾的不轻,即便王妈给她分担了许多事情,她也不想王妈再待这儿了。
双红给冬秀把乌发高高挽起,在头顶堆成个髻子,免得一会儿泡澡时沾湿了。
冬秀对她们能用一根簪子就死死固定住头发,而且还能盘出花来的手艺真是惊叹不已,换了她自己,没有橡皮筋,她就只能学喜儿,梳个大辫子拿红头绳绑起来了!
没办法,现代的时候她连梳头都嫌麻烦,基本都是及肩的短发,属于拿手抓两把就可以出门的那种!
“快先帮我解开!”
冬秀把衣裳退下,背对着双红,只见她胸前裹着密密实实的一圈白布,白布的末端一截还用针细细的缝了起来,只能让人在后面剪断线头,抽出缝合的细线,才能解开这圈白布。
是的,这就是裹胸布。
端秀自去年来过初潮后,身体便开始进入了发育期,不过三两个月,胸前便鼓了起来,小小的花苞长势喜人。
不想王妈拿出一卷白布,二话不说就要给她裹胸。
这次任冬秀如何抗拒也没法摆脱这厄运。
这时候的人的审美可不想后世那样多元化,都是以扁平为美的,最好就是小号的模特身材,波涛汹涌可是没有市场的。
张爱玲就曾在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说它“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灵动而可爱,听着便叫人心旌荡漾、向而往之。
说白了,A罩杯最有市场,B罩杯的则是粗鄙村妇,如果长到了C罩杯,哦,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在它长到那么大之前早就被裹胸布缠成巨型荷包蛋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审美观十分奇葩,认为胸大和脚大一样,都是丑陋不堪的,简直就是女人的原罪。
脚大或许是因为家境贫寒,需要女人也下田务农,所以没有条件裹,胸大直接就能关系到女人的品性,甚至可以认为不裹胸的女人就是无耻□□,属于狐狸精、不要脸那一挂的。
这不是夸张,即便现代都还有这样的人存在,人们管他们叫直男癌,看见胸大的女生必要嘲讽人家男朋友交得多,认为穿短裙的女生则必定是在勾引男人,更可怕的是,有些女生也是这样的想法,呵呵,那还是号称自由、平等和文明的时代呢,是在大清国已经亡了百多年以后,可见封建余毒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扎得有多深。
因为她闹着不肯裹胸,为此吕氏还特来骂了她一通,骂得兴起,还狠捶了她一顿,到底亲自摁着她,叫王妈给裹了胸。
完了还不罢休,又把她没裹脚的事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听她抱怨完,冬秀这才知道吕氏为什么急着给她定下胡家那门婚约了。
原来那胡家虽然与她们江家门当户对,奈何早已败落了,家里还有个抽鸦片烟的大少爷,现在都落得要靠典当度日了,冬秀嫁过去,那就算是低嫁了,到时候婆家即便发现她是个大脚姑娘,也不能拿她怎样!况胡家四少爷确实是个好的,将来必有大出息的,也不算委屈了冬秀。
可以说吕氏考虑的很周到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这份心却让冬秀感到气苦又憋屈。
冬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她的一双天足竟会成了吕氏的心病,估计在她眼里看来,女儿那双天足就犹如残疾一般,生生降低了她的身价,如果冬秀真是双三寸金莲,必能嫁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