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话时,雪花倒是没有任何自卑之类的情绪,仅仅是就事论事而已的模样。
孟晞见到她能如此坦然正视自己的出身,对她的评价就又高了几分。
现在的雪花看起来可是半分村姑的模样都没有,目光自信言语清晰,身上的那股子开朗向上的活力绝对比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要强上太多了。
于是孟晞毫不迟疑地说到:“只要他们齐家眼睛不瞎心不盲,就绝对能够看得到你身上的闪光点。既能赚钱管家,又头脑清明有见识,你这样的好媳妇可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呢。”
当然了,如果齐家的当家人没有慧眼识珠的本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雪花的小嘴瘪了瘪,有些赌气地说:“如果他们齐家看不起我,或者说看不起咱家的出身,那我去过这次之后,就与小七一刀两断好了!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将来受罪,不如现在就挥剑斩情丝!”
孟晞听完这番言论,嘴巴张的老大,震惊坏了。
这丫头真的只有十一岁么?想的太长远了,关键是太正确了!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可是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一旦男女二人结为夫妻,那么就代表着两个家庭的结合,这里面的说道可就多了。
如果双方家庭都能互相尊重相互扶持,那么这自然是一段美满姻缘。
可是如果有一方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亲家横挑鼻子竖挑眼亦或者是压根就瞧不起,那么就算是两个小夫妻恩爱无比,也会变得鸡飞狗跳,最终还可能会演变成一场悲剧的。
孟晞是前世时候拜发达的信息媒体所赐,所以见的多听的多,自然这觉悟也就高了些。
可是万万想不到啊,雪花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年纪又如此之竟然就能参透这等高深问题,绝对的人才啊。
孟晞觉得自己真的要对雪花重新评估了。这么思想先进的姑娘可是这个保守时代的异类了,非常非常地对她的胃口。
想到这里,孟晞都有点想要故意拆散雪花和小七了。
因为如果雪花嫁给了小七,那么就势必得去孟泽国生活了,自己可就指望不上她了。
好在最后孟晞还是没有罔顾雪花的幸福,决定支持她去为她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雪花,不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
雪花腼腆地笑了,“小晞姐姐你最好了!以后我有什么问题就都来找你啦!”
“当然没问题,欢迎之至!”孟晞拍着雪花的肩膀笑着许下承诺。
雪花也笑了,虽然心中对于她和小七的未来还是有很多不确定,不过却也多了几分安心。
有她的小晞姐姐做后盾,不论未来是风雨兼程还是一帆风顺,她都会勇往直前的。
当秋天来临的时候,雪花就跟着小七启程去孟泽国了。带着孟晞精心准备的货物,带着历君煜派出的几百名由兵转商的护卫,当然,更带着全家对雪花的殷殷嘱托和美好祝愿。
大家都希望雪花能够得到齐家人的真心认可,毕竟这事关她的终生幸福。
而且小七和大家共同生活了这么久,也像是他们的家人一样了,大家伙全都希望他与雪花能够结成美满姻缘。
看着雪花渐行渐远,李柳氏终于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来。
这个小女儿是她自己生的第一个孩子,又是个惹人疼爱的懂事女儿,所以李柳氏在心底里对她自然是多疼爱一些的。
原以为她和小七凑成一对,能够永远留在自己身边呢。谁曾想,她竟然是走的最远的那一个,竟然直接去了别国。
虽然这一次雪花远行只是去探探路而已,不久就会回来的。可是以后呢?
李柳氏对雪花充满了自信,相信她一定会成功地让齐家人接受的。
即便前些年李柳氏在李家委曲求全的生活着,可是骨子里的很多东西还是没有变的。她打心底里认为,自己的女儿配得上这世间的任何男儿,便是对方是孟泽国的第一世家也是如此。
李柳氏想到这里偷偷瞧了一眼孟晞,心中也不由得再次感叹。多亏遇见了小晞,不然他们的生活也不会变的如此精彩,自己也没有底气如此自信。
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这时,见到李柳氏伤心流泪,夏花春花和孟晞都连忙上前劝慰。
李柳氏不是个钻牛角尖的人,在夏花和春花柔声安慰,以及孟晞的插科打诨地劝解下,她很快就挥去了心中的愁绪。
“行啦,都别围着我了,我没事儿,就是有点舍不得雪花而已!”
李柳氏擦擦眼泪,让大家都散了,然后自己回了屋子。不想,孟晞也跟着进来了。
李柳氏见状就笑了,“你这丫头跟进来干什么?还怕干娘想不开是怎么的?”
“哈哈,干娘真会开玩笑!”孟晞被逗得大笑,然后搂着她的胳膊说:“干娘,别闹哈,我有正事和你说!”李柳氏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说吧,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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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屯田去吧
孟晞见李柳氏问自己,就松开了她的手臂,坐到她的对面,一本正经地说:“干娘,咱们得抓紧秋收,然后该搬家了!”
李柳氏闻言就是一阵恍惚,心中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
当年来到这里的时候,她做梦都想离开这个破地方。可是天下之大,竟没有她的容身之所,所以她只能依附于救了她的李田生活着。
所以即便后来李田失去了音讯,她又备受老宅人的欺压磋磨,她也没有离开这里。当然,为了照顾这几个孩子也是一部分原因。
然而就在生活磨平了她所有的棱角,让她活的像个行尸走肉一般,在她生活最为窘迫的时候,孟晞出现了。
就像是救世主降临一般,将她以及她的孩子们带离了苦难的牢笼,并且还过上了幸福富裕的生活。
这时,李柳氏竟然觉得对这一片土地产生了留恋之情。
当年她九死一生之际,是李田救了她,给了她一个家,后来还让生育了一双可爱的儿女。这里是他的家乡,也就应当算是她的家乡了吧。
李柳氏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了一个词:“故土难离”。
“额,小晞啊,我一想到要搬离这里,这心里哪,就空落落的。再说了,咱家这新盖的大房子,不住多可惜啊!”
孟晞笑了,“干娘,你别财迷了,乌拉城的宅子可比这个好太多了,你又不是没看过那幅画。再说了,咱们都说好的事情了,你可不带反悔的啊!”
孟晞其实能够理解李柳氏现在的心情,毕竟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突然间要搬离,自然是有些舍不得的。
可是生活就是这样的,为了奔向更好的日子,总是需要舍弃一些东西的。
见到李柳氏还是心情不太美丽的样子,孟晞又说到:“咱家需要留人料理这里的田地,所以这房子就让他们住着照看着,咱们随时都可以回来住上一阵子的。”
李柳氏点头,“唉,其实干娘都懂,也早就做好了搬家的准备,只是事到临头了,心里难免有些不得劲。”
孟晞笑笑,“嗯,我能理解的,干娘。”
娘俩又说了一会儿话,把搬家的事宜具体商量了下,然后就各自忙活去了。
这是一个丰收的金秋,孟晞家中的各种农作物都是大丰收,泥鳅哈什蚂也全都收获满满,而养殖场的那些鸡鸭鹅猪之类的更是长得壮实的很。
孟晞简单算了下,不算乌拉城里绝味楼的利润,今年光是这些地里出产东西的进项就最少能有五千两银子,她也算是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土财主了。
看着满仓满囤的粮食,孟晞觉得自己心里底气足足的。
不都说么,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就她现在这些粮食,即便是三年没有收成她也不愁吃的。
不过一想到历君煜需要养的那些军队,孟晞顿时又觉得这点粮食太少了。
万一将来真的有战事发生,这点粮食可是万万不够用的。
想到这里,孟晞就对昨天刚刚又来了鹿鸣村的历君煜说:“咱们在乌拉城周边再多买些田地,然后让你的兵士去屯田吧。”
“屯田?”历君煜不解地问:“好端端的,怎么想到让他们去屯田呢?”孟晞回答:“粮食这东西可是多多益善的,有备无患呗!再说了,你那些兵士平日里除了操练也就没有什么事情了,在营地里待着多无聊。与其让他们闲的发霉,不如充分发挥他们的价值,并且这也算
得上是一种锻炼了。”
可别小瞧了种田这事儿,辛苦着呢。风吹日晒雨淋的,绝对锻炼身体。没看那些长寿的人,多数都是生活在农村一生都在劳作的人么。
听孟晞这么说,历君煜笑了,“你呀,真是懂得人尽其用。”
孟晞傲娇地撇撇嘴,“那是!也不看看姐是谁!”姐可是来自文明超级发达的新时代的自强女性,当然看不得人力资源浪费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