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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文女主的宠文人生 完结+番外 (萧酒歌)


  玩偶服又厚又重,特别闷,是新开的这家大超市的吉祥物。
  “不用了不用了,要不然下次我们再约一起,今天——”
  方芳的拒绝没说完,叶菲瑶已经从她布包里掏出一叠来。那一大叠传单和小姑娘的两根手指厚度差不多,几百张的样子,比包里的倒是少得多。她对着方芳晃晃:“发完了你请我吃棒冰就行。”
  就是一根可以掰成两半,小伙伴们经常分享,好吃不贵的那种零食。
  隔着头套,方芳的声音闷闷的:“那就谢谢你了,发完了你直接就回店里等我。”
  叶菲瑶说好,拿着手里的传单转到这座商业大厦的后身。
  ——其实这也是照顾了。其他兼职的人要去的地方更远。
  说起来,顾家的条件其实一直都说得过去,后来还赚了不少。但不管是最开始,还是现在,叶菲瑶从来就没有为钱发愁过。
  她零花钱都没怎么花,有捐过一些,手里也有一些。这算是她第一次打工。
  不对,第二次。叶菲瑶觉得自己去拍的那段MV才是第一次打工,席柳叶还送了她好多她喜欢吃的,似乎是报酬。
  但是和上次的“打工”比起来,这次就要辛苦得多。
  小姑娘今天穿了一套的短衣短裤,浅蓝色的,后背画着一只憨态可掬的肥鸭子。
  才一个小时,叶菲瑶衣服都快被汗水打湿了。
  太阳烈得很,就算发传单的是个拥有柔软笑脸的漂亮小姑娘,还是有很多人直接避着她走。她也没什么技巧,更不好意思凑过去强行塞到别人手里。
  她个子还矮,攥着传单站在人群中央,就像是只可怜兮兮迷了路的小鹿崽儿。
  今天周末,上京又是大人口城市,商业区人来人往,就连广场都很多很多人。
  可传单还剩下一大半。
  叶菲瑶倒是没有沮丧,她抿着嘴,继续努力。
  有些人看在小姑娘认认真真的样子上,不介意顺手接过一张,又或者再顺手直接丢掉。
  有点较真的小姑娘竟然还会把那些干干净净的传单再捡起来,纠结得眉毛都要打结。
  好在叶菲瑶体力好。她脚步一直没有停,从广场的这个边缘走到了另一个边缘。就在她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解决这些“工作”的时候,叶菲瑶脚步一停,听到了音乐声。
  她顺着声音望过去,身高不够的她只看到黑压压一片人,还不断有人聚集过去。
  叶菲瑶听到了吉他声,听到了架子鼓的声音,然后是……雌雄莫辩,非常具有爆发力的人声,唱的曲子是叶菲瑶没听过的,动感十足,冲击着耳朵。
  叶菲瑶也顺着人流往那边挤。
  一边走,一边机智地把传单送到周围人的手上。
  可能是注意力被吸引了,手边塞了东西,他们就下意识地接住,让叶菲瑶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一大半。
  摇滚的节奏戛然而止,悠扬的小提琴声逐渐插入了方才带动的气氛。同一支曲子,表现得完全不一样,那道人声也从强爆发中收敛,带着微微的哑,继续唱着同样的歌词。
  叶菲瑶在这首歌结束前,完成了她发放传单的工作,凭着自己灵活的技巧,钻到了人群前列。
  简易的舞台,五个少年。
  叶菲瑶愣愣地看着中间的人,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描述突然窜入她的脑海。
  【好听。
  好听。
  他唱歌非常好听。
  他们在小广场那里唱了七天的歌,李招娣就在那看了七天。她不认识他们,连名字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们唱的是什么歌,可李招娣有耳朵,知道好听,感觉到那歌声似乎唱到了她心里面。
  少年们在这里演出,吸引了无数关注,不过更像是在锻炼自己。安静的呢喃也好,撕心裂肺的吼叫也好。
  她喜欢。
  李招娣戴着口罩,只露出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一只灰翳,一只深棕。她望着那简陋的舞台,满头大汗,眼睛却好像在闪耀。
  明明是酷热的夏天,拿着话筒的少年也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衣长裤,戴着黑色的鸭舌帽,盖住了脸,只露出下颌线条,话筒架在一旁。
  这一首歌,吉他在黑衣少年手里,他轻轻拨动着弦,哼唱着。听不清歌词,如泣如诉。
  李招娣沉浸在这短暂的表演中。
  可是很快,那个小型的乐队就那样消失了。
  李招娣在那等了很久,再也没见过他们。直到她最近有那么一点鬼祟的行踪,被杨奋抓到了。
  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从背后一脚踢在了李招娣腰上。肖瘦的姑娘直接摔倒在地,甚至额角都砸在地面上,擦出血痕。
  杨奋表情扭曲:“你他妈到底在干什么?”
  李招娣挣扎着,撑着身体爬起来。她太瘦了,瘦得下巴尖尖的,之前的事儿让她在家呆了半个月,脸色苍白得过分。老旧的口罩从脸上滚下来,李招娣眼眶里泪水堆积,从眼角滑落。
  没考上高中的杨奋收了封口费,不缺钱,可他就是喜欢欺负李招娣:“你这几天就在这儿?在这干嘛?等死吗?”
  李招娣没有出声。
  她安静地掉眼泪,垂着头,等待着已经习惯的疼痛降临。
  然而,没有。
  有人抓住了杨奋高高扬起的拳头。
  那个人高马大的鼓手扭头喊:
  “黎泽轩,她就是这几天天天过来的那个小丫头!”】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来不及了,今天早点更,晚上还有


  ☆、059

  叶菲瑶恍惚了一秒,视线才重新凝聚在这个简陋的舞台上。
  舞台简陋, 但是设备却是崭新的, 而且看着就很贵。
  那五个乐队的少年, 叶菲瑶认识其中一个。
  黎泽轩肩膀上架着小提琴, 闭着眼睛, 沉浸在自己的曲子里。而除了这位格格不入的古典器乐手,剩下的四个倒是很符合摇滚的模样。
  鼓手个子果然是最高的,坐在架子鼓后头, 就算脑袋上都是汗,也穿着反光的皮夹克,暂时是小提琴的旋律为主,他不用动手, 就把鼓棒在手里转来转去, 嘻嘻哈哈地笑着炫技;
  同样的, 在这段小提琴为主的旋律中, 贝斯手和吉他手两个人也都闲着了。同样穿着黑色夹克衫, 头发像是刺猬一样还染成绿色的两个少年长得一模一样, 只是抱着的乐器不同。两个人似乎在说些什么,不过吉他轻轻的和弦声没停, 应和着小提琴的旋律;
  最后是那个主唱。
  叶菲瑶才刚刚得到那段文字,文字中对主唱的描写, 与现在,完全不同。
  大热的天,主唱少年完全没有配合朋友们穿上那件皮夹克, 而是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衫,还有短裤。他有些懒散的样子,单手拿着话筒,衣服上吉他的图案扭着,少年也没戴帽子,露出自己干净的黑色短发,脸色因为之前的投入通红,睁开的眼睛,亮晶晶的。
  十四五岁的少年介于童稚与成熟之间,场上这群少年人都没有完全脱离童稚期,围观的人群对他们就很宽容,也很鼓励。
  在乐符安歇下来的时候,这一小片上百个围成圈子的人都在鼓掌,叶菲瑶也一样。
  说是“舞台”,事实上就是拿了几个箱子隔离出来的平地,他们和叶菲瑶的距离只有几米,什么都看得清楚。
  黎泽轩在这个时候慢慢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然后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最前面的叶菲瑶。
  小姑娘就站在前排望着他们,脸色浮着薄薄的红,唇角带着笑,似乎这段演奏让她感受到了开心。
  黎泽轩记得叶菲瑶。在属于她的台上,她简直耀眼到极点,现在换了场子,成了她来看他……黎泽轩有一秒的不好意思。
  掌声还未停歇,黎泽轩转头去看“主唱”:“喂。”
  黑T恤的少年还在摆弄着话筒,他关了音响设备的开关,抬头去看黎泽轩:“嗯?”
  “你赢了。”变声期还没度过的黎泽轩干脆利落地承认下来。
  他们来这,是因为一场赌约。
  黎泽轩,还有鼓手程家安,吉他手谢周一跟贝斯手谢周七都是一个学校的,也都是初二,在同一个音乐社团里。
  少年们各自都有傲气,因为方向不一样,互相都有点看不上。在这个学期快要结束之前,黑T恤的主唱转学来到了这边。
  他年纪更小一点,稚气未脱的模样更明显。
  主唱什么乐器都会玩一点,但也只会玩一点,对小提琴和吉他一视同仁。
  不过对于黎泽轩来说,小提琴钢琴这种高雅的乐器,怎么可以和那些个“摇滚乐队”扯上关系?而已经开始内组乐队的几个人对黎泽轩这种观点嗤之以鼻。
  他们在社团的音乐练习室里发生了点冲突。
  “别说合不来,”主唱拍手,“那我们来一场演出,看看效果,怎么样?都投入着,别给我阴奉阳违。”
  少年们的友情也是这种情况下建立的。
  半个月之后的现在,在这里的试探性演出……很成功。
  而且,黎泽轩也不得不承认,他现在有点喜欢这种感觉。
  真的。
  黎泽轩想了想:“然后呢?明天我们还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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