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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他爸教做人[快穿] (席亭)



“快了快了,再给我十分钟,我马上就下去!”

丁俏更加无奈了,“二十分钟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俏俏最好了!”

“行了行了!你快下来吧!”

挂了电话,丁俏转身就看到不远处那男生又从拐角处冒了出来。

丁俏“……”

看到她,那男生好像看到了救星,赶紧走过来,“同学你好,请问先德楼怎么走……同学,你有点眼熟。”

丁俏“……你刚才也是这么问我的。”

男生瞬间就红了脸。

丁俏觉得,这男生不但有点小帅,还有点可爱。

鉴于她觉得人挺可爱,刚好她这会儿又没事,就带他去了先德楼,将他送出了大门送上出租车。

真的是送佛送到西了。

后来丁俏又遇见过几次,她知道他叫高应宁,是她直系学长,一个稳坐年级第一的学霸,就是有点路痴。

不,路痴很严重的那种,完全不科学。

拿着导航都能迷路的人才。

再后来,丁俏开始给高应宁引路,最后引到了高应宁家里。

再再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他成了高冷院长,她成了冷面经理,但是丁俏知道,高应宁还是那个高应宁,从来没有变过。

珠宝

珠宝是个幸福的小猫崽子,虽然妈妈离开得很早,但是他从来没有吃过苦。

董小北将他照顾得很好,而他还有阿爸陪着。

虽然大部分公猫都不会管幼崽,这一点在失去妈妈的珠宝这里明显是不成立的,他的世界似乎就只有阿爸和铲屎官般。

对了,他有两个铲屎官,还有一个即将长大的铲屎官,可以说非常奢侈非常豪华非常幸福了。

而被叶为安和董小北宠得厉害的珠宝一直都是个孩子,调皮爱玩爱闹,一点都不稳重。

他唯一的一次不甘就是不能成为他阿爸那样的猫了。

是的,对珠宝而言,叶为安是他渴望又追逐的目光。

不过很快他就将这点不甘抛到了脑后,毕竟比起不甘,他还是更加幸福的。

附近流浪猫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珠宝一直都知道,听说在他阿爸当上那条街流浪猫首领之前,每年都会死去很多很多流浪猫。

各种原因。

他妈妈也是差不多的原因。

“阿爸阿爸,小铲屎官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在他长大之前,我是不是都不能太靠近他?”

“阿爸阿爸,我看到你打工拍的那个东西了,我阿爸果然是最~棒的!”

“阿爸阿爸,我今天将猫罐头给小铲屎官了,这样他就能快点长大了,作为一个好主子,一定要把小铲屎官养大才能让他铲屎啊!”

“阿爸阿爸……”

后来,叶为安离开了。

他其实只比珠宝大一岁,但是之前用了不属于虎斑这个身体的力量,因此是注定不可能活得长久的,更不用说他是流浪猫,而不是精心呵护的家养猫。

路德维希先他一步去世,而那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叶为安也是会离开的,包括以为叶为安是猫妖的周露白。

珠宝是最懵的那个。

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假如这个世界没有阿爸,他要怎么办?

珠宝长大了。

很长一段时间内,珠宝精神都不是很好,看向三个铲屎官的目光也不一样了,周露白最终忍不住问了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只是觉得我该长大了,你看像我这么大的猫,其实早就长大了,我得去当一个合格的主子,为你们遮风挡雨,就像我阿爸做的那样。”珠宝躺在猫窝里,摇着尾巴心平气和地说。

最后那句话一出来,周露白就忍不住掉眼泪了。

之后周露白还是经常听到珠宝张嘴叫阿爸,有一天,她突然意识到,珠宝已经很久没提那只猫老大了。

但是周露白发现,珠宝越来越像猫老大了。

不只是模样,还有行事作风,他终于如愿长成了父亲的模样。

在父亲离开很久后。

大美妞

大美妞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猫,一身毛毛像雪一样白,毛还有点长,眼睛是浅蓝色的,看上去真的是个美妞无疑了。

那个女孩子原本也有一头漂亮的头发,不过因为生病,头发全部都剃掉了,如今戴着帽子。

她养了大美妞三年,对她感情很深。

“妞,我现在是不是很丑?你不会嫌弃我吧?”

大美妞轻柔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回复她般。

女孩的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都摇头,让她父母做好心理准备,大美妞知道,热情向上的女孩半夜的时候经常会对着她哭,哭她害怕,但是又不敢让父母知道。

生物对死亡总是恐惧的,尤其是在知道自己不久之后就会死的情况下,这种恐惧更加会放大。

大美妞没办法安慰她,只能待在笼子里守着哭泣的女孩。

第二天,女孩又是那个爱笑的女孩了。

“妞,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你不要想我,我……那里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妞,我一定会想你的。”

“妞,我要一个人走了……我有点害怕。”

说完这话的一个星期后,女孩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女孩的父母将女孩的后事处理好了,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爸爸将猫包拿出来,眼睛还红肿着,招呼大美妞进去,外面的车已经到了,他们要快点去车站,然后离开这里。

大美妞蹭了蹭爸爸的裤脚,抬头娇气地对着他叫了一声,在爸爸反应过来之前从门缝跑了出去。

她真的是只娇气的猫,被女孩养得太好了,可是即使知道自己在外面流浪可能会打不过,抢不过那些流浪猫,她也还是跑出去了。

她不想离开这里。

他们都走了,女孩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害怕。

人类都以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那个女孩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永远睡在了地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子,肯定要给铲屎官安全感,她怎么可以离开这里自己跑掉。

大美妞低头舔了舔怀里的四只小崽子,不远处白尾正伸着脑袋,似乎想要看看小猫崽子,不过被大美妞凶了一下立刻缩回了脑袋。

你看,之前两只小崽子被人类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她现在又生了四只小崽子,以后你就不是只有一只猫陪着了,而是有五只陪着了,所以你不要害怕啊。

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已经很老了,他比叶为安要大三岁,刚变成流浪狗那会儿生活又很不好,身体底子并不怎么样,他现在就像曾经的老狗一样,身上的毛毛也没有光泽,整条狗都偏瘦,好在一身的毛让他看上去还没有瘦到老狗那模样。

反正叶为安是觉得,路德维希身上没有从前坐着舒服了,下面的骨头有些硌猫。

准确接收到伙伴嫌弃的路德维希懒洋洋地躺在阳光下面,并不在意地怼了回去,“好像只有我这样一样,虎斑,你不也一样老了。要知道,你可是比我年轻三岁呢。”

现在的生活真的比从前要好太多了,冬天小崽子和老狗死的都比较少,至少冻死和饿死的不多,更是几乎没有被狗贩子偷走的,都是一些其他原因。

死亡总是不可避免,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路德维希很满足。

“没办法,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天妒英才了吧?这只能说明,路德维希你是个蠢材。”

这个墙角刚好三面背风,只有南边朝阳的地方是打开的,躺在里面刚好能晒到暖暖的太阳,很舒服。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又一个冬季要到来喽!

只是路德维希大概是过不了这个冬季了。

“我前两天梦到亚亚了,他已经长大了,正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书包上学呢!”路德维希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小主人,对路德维希而言,那是不一样的,他一直觉得,是他没有保护好那个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

“那不是挺好的?”

“是挺好的,可惜他似乎不认识路德维希了。”路德维希嘟哝着,将脑袋埋在爪子里闭上眼睛睡觉。

叶为安没说话。

“虎斑,听说人类老了以后就会回想从前,你说我们是不是也这样?也不知道小主人那个弟弟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和小主人小时候像不像,是不是他长大的模样。”

“你想见他?那个人类应该能帮你联系到才对。”

路德维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还是算啦。”

叶为安抬脚踹了他一下,“路德维希,你下辈子想当一个人吗?”

路德维希似乎没想到叶为安会问出这个问题,思维有些迟钝地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我还想当一条狗,然后陪着小主人长大,我啊,就想看着他长大,他一定会长成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好,那你继续当一条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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