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呢,是因为被打劫才落得这般田地的么?李贵突然想起了他爹,虽然和沈依依的境遇不尽相同,但都是先富贵后落魄,一个明明是丰和楼的大厨,却沦落到开脚店为生,一个明明是娇滴滴的小姐,却在这里一门心思琢磨石髓饭。只是他爹的意志日渐消沉,眼前的这位,却大有愈战愈勇的架势,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李贵知道沈依依本就是白手起家,最困难的时候比现在落魄一百倍,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不过此时,他所疑惑的对象沈依依,仍在琢磨石髓饭,并再度不耻下问:“石髓,就是钟乳石吗?”
李贵点点头:“外面有现成的石髓卖,都是研磨好了的,买回来直接用就行。”
原来书上说,古人以钟乳石入食,是真的……沈依依想了想,还是有点困惑:“筒子骨埋在饭里,食用时方便吗?”一手扒饭,一手抓着大骨啃?那画面想想就很美……
“饭煮好后,筒子骨是要取出来的。”李贵倒是没笑话她孤陋寡闻,耐心解答,“有些无良店家,甚至会拿一根筒子骨反复使用,饭煮到最后,根本就没骨头味儿了。”
原来如此……她怎么会想到一手扒饭,一手啃大骨的画面的,真是……沈依依让自己逗笑起来。
李贵见她问得这样仔细,猜测道:“林小姐,你是打算做石髓饭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石髓饭就是穷苦大众吃不起肉,只好拿大骨煮饭,沾点肉腥味儿呗。既然如此,和别人一样卖石髓饭就没必要了,让她来改良一下吧。
沈依依想着,对李贵道:“去按着石髓饭买食材吧,买筒子骨的时候,记得挑肉多点的。还有,另外买些便宜的米回来,如果用你爹的那些米,估计咱们得亏本。”
她虽然不认得当代米的品种,但老李头米缸里的米,颗粒细长,隐有暗香,煮成饭后,更是莹白无暇,香气清雅,肯定不便宜。
“好咧。”李贵很累,但当他把那四百九十五文锁进抽屉里时,疲惫便一扫而空,精神百倍地出门买菜去了。
做石髓饭,不过石髓、筒子骨和米而已,李贵很快就把东西买了回来,一样一样地给沈依依看。
“林小姐,石髓粉我买的是没有杂质的,比较贵一点,十文一两;筒子骨是你交代了,要买肉多一点的,也比较贵一点,二十文一斤;一般脚店煮石髓饭,用的都是糙米,但我犹豫半天,还是买了比较贵一点的粳米,那糙米皮儿都没去,如何入口……”
李贵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看沈依依,生怕因为多花了钱,受到她的责骂——明明他才是老板,但沈依依一口气赚了几百文钱,他下意识地就以她为主导了。
沈依依看着李贵,眼神里却是充满了赞赏,这孩子能屈能伸,不固执,却又有自己的那一份坚持,有前途。
“你就告诉我,一共花了多少钱吧。”沈依依拍了拍李贵的肩膀,问道。
李贵头一次被大姑娘拍肩膀,惊悚地看着沈依依。
沈依依这才反应过来行为不当,忙道:“看我,竟把你当成小花椒了,罪过,罪过。”
他和小花椒长得很像?李贵想着,不知该喜该忧,神游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买的这些食材,一共一千二百八十五文,大概可以做三十份石髓饭。”
他记得早上进店用餐的是三十人,因此他就按三十人的量买了。
这孩子真机灵,知道她要计算成本,所以连份数一起报了。沈依依越看李贵越喜欢,又问道:“别人家的石髓饭,卖多少钱一份?”
李贵道:“最便宜的五十文,一般是八十文,最贵的不超过一百文。”
她待会儿做出来的石髓饭,绝对是物超所值的!沈依依几乎要将一百文脱口而出,但突然想到那些穷人买一碗石髓饭,只是为了沾沾肉味,心里就酸酸的,改口道:“那我们也卖八十文吧。”
李贵虽然跟着老李头打理脚店,但从来没管过定价的事儿,因此沈依依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他立马便同意了。
此时离中午尚早,但沈依依转身就进了厨房,做准备工作去了。李贵跟着进去,打算给她打下手,他自小跟着老李头学厨,虽然尚未出师,但比一般厨师都强些。
沈依依见他进来,却很诧异:“我就熬点高汤,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
熬高汤?不是煮石髓饭吗,为什么要熬高汤?李贵惊讶着,看着她当真把筒子骨丢进滚水里,熬炖了起来。
说是熬高汤,沈依依却并没有熬上几个时辰,而是等汤汁渐浓,就熄火取出筒子骨,装进了干净的簸箕里。
这是要做什么?李贵好歹也学了几年厨,却完全看不懂。
☆、第28章 肉香扑鼻石髓饭(2)
“阿贵,过来搭把手,这会儿需要你帮忙了!”沈依依冲李贵喊道。
李贵连忙跑过去,看着簸箕里的一大堆筒子骨,问道:“我该做什么?”
沈依依递给他一根筒子骨,道:“把骨头上的肉拆下来,装进碗里。”
她一面说着,一面示范,一会儿功夫就把骨头上七零八落的肉,拆得干干净净。
这些筒子骨,即便他买得是稍贵的那种,也没几钱肉,拆下来有什么用?李贵疑惑万分,越来越弄不懂沈依依要做什么了。
因为肉少,拆起来倒是挺快的,不到两刻钟,就只剩下一堆光秃秃的骨头,和一碗零零碎碎的肉了。
拆了三十斤筒子骨,就得一碗肉,这……李贵把碗递给沈依依,好奇问道:“林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饭?”
“石髓饭呀。”沈依依说着,看了看屋外的日头,“时候不早了,怕是有客人要来了,你到前面去吧。”
李贵应了一声,上前堂去了。
沈依依升起灶火,刷净大锅,开始用熬好的大骨汤煮饭,并遵循当代人的饮食习惯,加入石髓粉,调了味。她守在旁边,看着火候,在米饭将熟未熟之时,把刚才拆下来的肉碎撒进去,均匀地铺了一层。
她盖上锅盖,继续煮饭,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心想明天得让李贵买点小青菜,烫熟了搁进去才好。
第一拨客人进店,李贵到厨房来通知沈依依的时候,正赶上石髓饭起锅,满屋骨汤香和肉香,让他忍不住深深地嗅了一下鼻子:“这真的是石髓饭?怎么可能这么香?!”
这个时代的人,拿大骨和米同煮,短短的时间,完全无法熬煮出大骨的精髓,当然不会这么香了。沈依依盛起一碗石髓饭,递给李贵:“来了几位客人?要几碗?”
李贵盯着碗里的石髓饭,顾不上答——她煮的石髓饭,居然是有肉的!虽然是零碎的肉,但那也是肉啊!
“这是刚才从骨头上拆下来的肉?”李贵问道。
“对。客人们不是爱吃荤么,那就给他们一点儿看得见的肉,虽然不多,聊胜于无吧。”沈依依说着,又问了他一遍,“你要几碗?”
“先给我六碗,后面还有。”李贵又不争气了,面对这碗只有零碎肉星,铁定会被老李头称为粗鄙食物的石髓饭,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
沈依依盛饭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他在咽口水,遂道:“想吃?我待会儿给你留一碗。”这是他自己家的店,拘谨什么,想吃就说呗。
“别留了,这一锅,估计待客都不够,现在前面已经二十来个客人了。”李贵摇摇头,强迫自己把视线从肉髓饭上移开了。
中午才刚开始,就已经二十多个客人了?!可是他采买的食材,只够做三十碗!沈依依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催着李贵再去买菜,自己则端起食盘,上前面充当店小二去了。
石髓饭一亮相,就引起了店中客人的阵阵惊呼——
“这饭里有肉!”
“饭粒儿里都是肉味!”
“太香了!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石髓饭!”
从来没有人在石髓饭里吃到过肉,而且每碗才八十文,这太令人感动了!
北关门脚店的石髓饭里有肉!
大概连沈依依自己都没有料到,这消息在短短的半个时辰里,就传扬开去了。闻讯而来的客人一拨接着一拨,几乎把店门都堵死了。
一共才三十碗,怎么分?熬大骨汤需要时间,即便李贵买了菜回来,也现赶不出多少碗。但任凭沈依依如何苦口婆心,那些客人就是不肯走,非要等着吃一碗。
“你不是说,中午来吃饭的客人都赶时间吗,怎么会有空等在店里不走?”沈依依跟李贵抱怨着,又是欢喜又是愁。
李贵有些哭笑不得:“我听见他们议论了,他们说,今天肯定是因为厨子心情好,才在石髓饭里搁肉,等明天来就没了,所以一定要等到。”
“告诉他们,我每天心情都好,每天的石髓饭里都有肉!”沈依依嘴上这样说着,但谁会跟钱过不去,马不停蹄地继续熬大骨汤去了。
客人久聚不散,他们忙得晕头转向。小胡椒为了省钱,中午没在外面吃饭,赶着回来了,沈依依把她留在了厨房帮忙,添个人手,但饶是如此,他们还是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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