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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找我谈恋爱 完结+番外 (清越流歌)


  “这样啊……”张桂芬点了头,心里却想她果然是瞎操心,致远又不是她家没心没肺的小闺女,当了这么久的领导,马上就要成为厂里的一把手,做事能不面面俱到吗?
  既然小伙子心里十分有数,她也就不用管那么多了,张桂芬笑眯眯的送了宋致远出门。
  距离放假还有一周不到,宋致远觉得已经跟张婶说好过去做客的时间,给他们带的礼物也就不着急送过去了,过两天登门拜访时带上也不失礼。
  不过自家对象是个急性子,尤其是她点名要的那份礼物,不立刻送到她手里,恐怕这些天她都要拐着弯问他好几遍。为了避免被她缠上,宋致远很乖觉的第二天上班,就把礼物带上了。
  林思珈踩点进的办公室,刚进门就看到一个十分花哨洋气的袋子,摆在她空荡荡的桌面上,犹为醒目。林思珈双眼发亮,瞬间猜到里面会有什么东西,她没有立刻打开袋子,而是转身探进宋厂办公室,笑眯眯的打招呼:“宋大哥,早啊。”
  宋致远从文件堆里抬头,和颜悦色的朝她笑道:“早。”
  “宋大哥,我桌子上的袋子是你放的吗?”
  宋致远十分矜持的点头:“你自己打开看看。”说完便低下头去,一脸专注的看着文件。
  跟他混久了的林思珈却很清楚,宋厂这反应绝对是又害羞了,送个礼物能送得这么羞涩也是让人惊奇,不过她现在确实对礼物的内容更好奇一些,就暂时放过他了。
  林思珈一屁股坐回椅子里,哼着小调开始拆礼物,第一个摸出来的就是她心心念念的唇膏。
  这辈子摸到的第一根口红,造型倒是跟林思珈印象中的差不多,然而绿色的盒子中间配了五金扣子,一点都不觉得精致,简直丑哭了。林思珈默默感慨,直男的审美就是这么让人捉急啊。
  不过打开盖子一看,林思珈倒是放心了,男朋友基本品味还是有的,膏体是标准的正宫色,上班时间不适合花枝招展,她在手背上试了下,颜色很正,遂满意的把口红收进抽屉里。她这偶尔有同事来串门,直接摆桌上有点招摇了,主要是他们家宋厂太容易害羞,要是让厂里都知道他给她买口红了,说不定以后就不敢再送她东西了。
  林思珈近来致力于把宋厂培养成别人家的男朋友,才刚刚迈出第一步,她得好好爱护这棵茁壮成长的小幼苗。
  宋致远这次依然是机器猫的口袋,林思珈后面掏出来的东西,都让她又惊又喜,从护肤品到化妆品,每一件都直击她的内心。林思珈爱不释手的摸着这些“美妆神器”,简直幸福的无以复加。
  午休时分,趁着宋致远停下笔,开始整理文件的空隙,林思珈溜进他办公室,一脸卖乖的问:“宋大哥,你又要出去了吗?”
  “嗯。”见她进来,宋致远手上动作顿了顿,抬头道,“我下午可能不回来了,你一个人在这里……要听话。”
  林思珈不由嘟起嘴,“我什么时候不听话了?”
  宋致远抿唇一笑,继续整理文件。林思珈也不介意,两步上前趴在他的桌上,然后眼神放光的看着他,“宋大哥,你送的礼物我都带回家了。”
  “咳咳。”宋致远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点头不语。
  “你就不问问我喜不喜欢吗?”林思珈放慢语调,话尾拖长,撒娇功力如火纯青,宋致远没能抗住,只好如她所愿的问了一句,“那你喜欢吗?”
  “喜欢得不能再喜欢了。”虽然这些东西她还没用上,以后能用的机会也不多,可是拥有就令人幸福的事啊,林思珈兴奋的眨眼睛,“宋大哥送的每一件礼物,都让我爱不释手呢,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心有灵犀啊?”
  她果然还是“曲解”了自己的意思,宋致远只好解释道:“那些……是我去买口红的时候,售货员建议我买的。”
  “售货员让你买你就买啊,这么随便的吗。”林思珈对他这个回答相当的不满意。
  女朋友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宋致远怕她真的生气,赶紧补充道:“我猜你应该会喜欢。”
  林思珈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笑容灿烂的冲他道:“谢谢你,宋大哥。”
  宋致远也受感染一般露出了笑容。
  要猜测她的喜好其实一点都不难,毕竟他对象的人生字典里,除了吃喝玩乐,最在意的就是打扮了。宋致远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爱穿新衣服的姑娘,有段时间他甚至注意到,她的衣服多到可以一星期不重样。要不是清楚她的衣服都是她二哥免费提供布料,由她大嫂友情加工出来,不用花她自己一毛钱的话,宋致远真会以为她一个月工资全花在新衣服上了。
  不过就算不用她自己花钱,在很多人还保留着一年做两次新衣服习惯的衬托下,他对象爱美和奢侈的作风已经相当突出了,更别提他出发前,她还指定要他送口红。
  宋致远相信,他送的东西不但能符合她的心意,并且是独一无二——别看林二哥宠妹妹跟宠闺女似的,在广州给她买衣服鞋子首饰,好像给她花钱都不叫花钱了。但林二哥即便再宠她,也绝对不可能买那些口红胭脂。
  因为在云州,或者说当下的全中国,描眉画唇的女子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被贴上“风尘女子”的标签。他的对象被家里宠得跟小公主似的,想必她怎么折腾,都不可能跟“风尘”二字搭上边,但也免不了被人评价一声不正经吧。
  林叔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她受人非议的。
  其实宋致远也是坚决维护女朋友名声的主力军,这一次却没有把持住,当时在百货大楼听售货员滔滔不绝的推荐,他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她在他怀里说起要口红时双眼发亮的模样。
  她是真的很期待这份礼物吧。
  宋致远那一刻才恍然大悟,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畏手畏脚的人,否则毕业的时候,他就不会放弃留在北京、甚至出国深造的大好机会,毅然而然的回到家乡。
  档案调回云州后,组织上本来想照顾他,安排他进市政厅工作。坐在办公厅喝喝茶,帮领导写写报告,然后混资历混人脉等待升/官,这样的日子很舒服,也是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但却不是宋致远想要的。他回云州的初衷是建设家乡,所以选择了他认为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客车厂,在一线确实又苦又累,但只有这样才有他发挥的机会。
  宋致远这一路做的选择,也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可他还是坚持走下来了,旁人的劝说和不解都只是过眼云烟,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所以现在对于她,也没必要过于关心则乱,比起外人怎么评价,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宋致远想通了,这才在售货员的推荐下,给她买了不过女朋友一高兴就喜欢缠着他,这让宋致远感到甜蜜又烦恼,好在她有分寸,只在他忙里偷闲的时候溜进来找他玩,宋致远只好勉强劝自己忍了吧╮( ̄▽ ̄\“)╭林思珈这次用上了最大的耐心,一直等到放假这天,终于迫不及待的用上男朋友送的产品,给自己画了个美美的妆。
  这个妆非常的简单,因为产品有限,很讲究的林思珈先用雪花膏和珍珠霜打了个底,然后就直接往脸上扑香粉了,她皮肤底子好,有点遮瑕和提亮作用的散粉一上脸,就和皮肤完美融合,脸蛋看起来白净细腻了一个度,瞬间磨皮一样的效果,林思珈都惊呆了,揽镜自照,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简直无法自拔。
  其实像她这样只上一点粉的话,旁人是很难跟化妆联系起来,架不住林思珈自己作死,男朋友送的眉笔胭脂和口红她都舍不得漏掉,一件件往自己脸上抹,看着自己慢慢从清新靓丽的美少女,变成活色生香的大美女,然后就被推门进屋的老妈抓现行了。
  张桂芬看着盛装打扮,光彩照人的大美女先是一愣,差点被她给闪瞎了,接着才意识到这是她亲闺女,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那种!张桂芬同志顿时急了,“你这臭丫头,画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林思珈指着桌上的瓶瓶罐罐,一脸坦然的表示,“我画的妆啊,才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个小丫头画什么妆。”张桂芬难得有些气急败坏,“这些东西哪来的!”
  “宋大哥送的咯。”林思珈把用过的胭脂香粉都拧上盖子,不紧不慢的道,“这么好的牌子,咱们云州可没得卖,都是宋大哥千里迢迢从广州背回来的。”
  张桂芬不认识这些牌子,但是这些铁盒子做工精致,盖子上还印着漂亮的图案人物,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她便没怀疑林思珈话里的真实性,刚鼓起来的怒气也跟戳破的气球一样消了,还剩一些怨念,“致远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送什么胭脂口红?你这个样子走出去,别人会说闲话的……”
  “买都买了,又不能退,放着不用多浪费啊。”林思珈不高兴的道,“这些东西得要我好几个月工资吧。”
  “这么贵?”张桂芬忍不住咂舌,她闺女三个月工资就一百多了,致远那小伙子看着挺靠谱,怎么花钱就大手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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