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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是造反狂魔 完结+番外 (人生若初)



众人都没有二话,他们租住的一个月时间也快到了,索性就带上这段时间攒下来的粮食往城外走,进城还要一文钱,出城的时候倒是分毫不取。

他们首先去的就是大王村,刚住了两日,几个男人都摇头了,这地方确实是不错,良田多,距离内城也近,但村子完全没有容纳外人的意思,土地也太昂贵了。

大王村往西边去是大青山,往东边去是临泉,一群人最后先去了大青山,大约是名字的缘故,一群人对这地方十分向往,总觉得说不定能遇到另一个青山村。

只可惜大青山注定要让他们失望了,名字听起来有几分相似,但那地方却截然不同,满满的都是尔玛族的痕迹,村人对他们也算热情,但偶尔说方言的时候他们都不能懂。

刚开始大青山的人还以为他们是路过的货郎,倒是热闹了一会儿,等知道他们只是路过借住就冷淡下来,这倒是也罢了,最夸张的是晚上的时候,竟然还有徐娘半老的尔玛族女人过来,打着几分借种的主意,吓得青山村的男人脸都青了,女人的脸都黑了。

发生了这事儿,青山村人第二日天蒙蒙亮就赶紧走了,生怕再发生点什么事情。

等离开了村子,秦峰这才说道:“怪不得那老吏对着我笑,原来是为了这事儿呢!”

钱氏王氏心有余悸,对视一眼问道:“那,那蒙山村不会也这样吧,也太伤风败俗了。”

秦峰连忙说道:“应该不会,蒙山村的尔玛族与汉人通婚已久,肯定不该如此,这边大青山的虽也是尔玛族,但我听人说,尔玛族内部也分许多支脉,风俗也截然不同。”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又有些不放心的说道:“那咱们还是先去临泉看看吧,实在不行再去蒙山村,谁知道那些尔玛族又有什么奇怪的习俗呢!”

秦峰自然不会反对,又走了三日才到了临泉,不得不说,这地方确实是值得文人骚客喜欢,别的不说,那围绕着山崖的清泉,倒映着一片片山峰,就美丽的不似人间。

更别提临泉两边的山峰上这会儿都是红色的枫叶,放眼看去只觉得巧夺天工,瑰丽异常。

第四十八章蒙山村

相比起大王村和大青山来, 临泉似乎是个十分适合居住的地方, 这里的村民热情淳朴,因为靠着临泉这么个有名的地方, 他们随便做点小生意就能养家糊口。

就是青山村人在这边住了几天,都觉得安逸和美好,只是秦老村长说道:“好是好,但一来也是落户不容易,二来这里的地有些贫。”

可不是吗,比起其他地方来, 临泉这地方看着风景美,但一半都是湿地, 剩下的那一半地也是沙子多土少,跟大王村那种黑土压根没法子比。

临泉的老百姓大部分都做点什么小买卖,也是跟家里头土地贫瘠,光靠土地吃饭得饿死有关,秦老村长觉得他们初来乍到的,想要做买卖怕是不容易。

秦峰原本就是觉得蒙山村好,这会儿更是说道:“爹,各位兄弟,咱们要不就去蒙山村看看吧, 说不定那儿哪儿哪儿都好呢。”

秦大山兄弟俩对视一眼, 也拿定了主意:“我们听你的, 去看看蒙山村再定。”

“孙明, 你怎么说?”秦峰看了一眼孙明问道, 心中猜测他大约是有些想法的。

果然,孙明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摸了摸脑袋说道:“村长,阿峰,你们是知道的,我家这口子有一门做豆腐的手艺,在城里头不算什么,在这边说不定还能做一个小买卖。”

秦峰眯了眯眼睛,暗道果然如此。

当年孙明带着婆娘落户到他们村的时候,靠的就是这门做豆腐的手艺,不过后来孙明的娘子连生了两个孩子,做豆腐又都是体力活,他们村买豆腐去城里头也方便,村里头不便宜的话没有优势,便宜的话又赚不到银钱,后来慢慢的也就不做了。

之前在城里头的时候,秦峰提到他们也没手艺做买卖,其实也有几分试探孙明家,想问问他们能不能把这门手艺拿出来,大家伙儿帮个忙也能赚点钱。

只是后来孙明不提,秦峰也就把这事儿放下了,毕竟不是他们秦家的东西,说到底这个便宜占了也不安心,以后随时有闹掰的风险。

见秦峰脸色不悦,孙明微微低下头,但想到自家婆娘的话,倒是觉得也有道理。

之前他一门心思跟着秦家的人,是因为路上不安定,秦老村长又有些能耐,但现在都已经进了城,当地的情况也摸透了,就算是分开他们家也能安定下来。

孙明最后下定了决心,开口说道:“村长,那蒙山村的情况我听着心慌,那些尔玛人听说很难相处,要是到时候有个磕磕碰碰的,咱们外乡人还不得吃亏?”

“我看临泉就挺好的,虽然土地贫,但这里来往的人多,热闹,做点买卖就能养家糊口,再说了,这里的人说话都斯斯文文的,就算是有啥摩擦,咱们也不至于吃亏,你说是不是?”

这些道理秦老村长自然也是懂的,只是他们秦家人没啥擅长,秦老村长也不乐意做买卖,总觉得不保险,不如有地安心。

听了孙明的话,他就叹了口气说道:“你若是想留下来就留下来吧,反正各家的日子各家自己过,但我们还得去蒙山村看看,若是那边好,我们就留在那头了,若是不好,再想办法就是,将来咱们也可以相互来往,也算有个照应。”

孙明听了这话一时又有些后悔,当年他就是因为父母早逝,被大伯欺负的过不下去日子,这才带着婆娘换了个地方居住。

这些年下来,他是真的喜欢青山村的,这地方大家伙儿虽然也有磕磕碰碰,但终归都是好人,遇到事儿喊一声都能来帮忙,只可惜……

“村长,你们也留下来吧,到时候我可以带着大家伙儿一块儿做豆腐,累虽然会累一些,但养家糊口总是没问题的。”孙明忍不住说了一句。

孙明家的下意识的扯了一下丈夫,心中气愤的不行,这可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手艺,凭什么就这么分给其他人,真要分的话,也得有个讲究不是。

秦老村长哪能不知道孙家的官司,他看了眼孙家的两个孩子,心中倒是觉得可惜,但还是说道:“算啦,总不能一辈子一块儿过日子的,就是一家子亲兄弟长大了也得分家呢,你们喜欢临泉就留在这儿吧,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孙明家的最后还是留了下来,孙大海孙小海十分舍不得秦春沛,拉着他依依不舍,恨不得脱开爹娘跟着一块儿走了。

等再一次上路,一行人便只有姓秦的了,离开临泉之后,秦招娣还偷偷拉着弟弟说道:“分开了也好,大海小海是不错,但他们娘心思太多了,生怕别人占了他们家便宜。”

秦春沛笑了一下,反问道:“姐,我还以为你挺喜欢她的呢。”

秦招娣撇了撇嘴说道:“我能喜欢她,就是逃难的时候没有办法,大家伙儿才亲近一些,你道为什么孙大伯人缘那么好,村里头都对他们家平平,还不是因为有她在捣鬼。”

秦春沛还真不知道这事儿,以前他不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吧,但至少对村人的关注度肯定是不足的,不过一路下来,他倒是也明白了一些。

少了孙明家的阴阳怪气,去蒙山村的路上反倒是更加和乐融融一些,至少再也不会有人在他们做饭的时候旁敲侧击,牵扯出丢掉的粮食来。

蒙山村果然有些偏远,据说这地方以前也是个独立的小山寨,后来才慢慢的与外界联系,一百多年下来,尔玛族与汉族通婚,才演变成现在的蒙山村。

不过村子里依稀还有当年尔玛族的痕迹,比如那座建立在半山腰的尔玛族神庙,比如偶尔出现的碉房,又比如当地的村民普遍大高个儿,肤色偏黑,轮廓也比汉人深一些。

当然,这些不仔细观察的话,已经很难从蒙山村村民的身上看出来了,毕竟通婚已经在当地进行了上百年,血脉早就已经融合。

蒙山村这边显然也少有外人来,在看见他们一群人出现的时候,村口便有人出来问道:“几位兄弟,你们这是从哪儿来?”

秦老村长自然不会直接说是要来入户的,真要是直接这么说的话,人家还不得直接把他们当成疯子,他只是婉言说道:“大兄弟,我们是外地来寻亲的,谁知道亲戚搬了家,寻了好几个村子也没见着落,这才到了这儿。”

那人一听倒是也不怀疑,反倒是想了想问道:“我们村子早年倒是也有一些外来户,你们找的亲戚姓什么,说不定就搬到我们蒙山村来了。”

秦老村长将城里头那户亲戚的情况说了一遍,最后才道:“都许多年没联系了,也不知道我那老兄弟是不是还活着。”

对面那人想了又想,拧着眉头说道:“姓秦啊,我们村好像没有姓秦的人家,怕又得让老人家失望了。”

秦老村长早知道如此,哪里会失望,只是顺势问道:“这几日我们走的也乏了,就算寻不到那亲戚,不知道能不能在贵村歇歇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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