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也是肉,但秦大山觉得这样被虐待致死,尤其是怀了崽子的狗是吃不得的,挖坑埋了也就当是做了一件好事儿。
秦春沛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将大狗子搬开,却见大狗子肚子下面居然压着一只小狗,小狗身上黑乎乎血淋淋的,看着凄惨无比,就在已经尸体发硬的母亲肚子下面缩成一团。
“这是已经生下了一只。”秦大山惊讶的说道,他还以为小狗都憋死在母狗肚子里头了。
等两人合力把母狗挖坑埋了,这小狗怎么处理却成了问题,秦春沛看着有些心软,觉得这只狗特别像是末世前他养过的那只,实在是下不得狠心丢掉,只能可怜巴巴的看着亲爹。
秦大山摸了一把脖子,心想儿子年纪小就是容易心软,不过他们家的条件还可以,养一只黑狗倒是不成问题,就说了:“行了,待会儿爹带回去养着,如果能养活就当看家护院了。”
秦春沛连忙点头,笑着说道:“谢谢爹。爹,你真好。”
有了这话,秦大山就跟吃了蜜糖似的,高兴的不得了,也不嫌弃这狗子有些晦气了,乐颠颠的送着儿子去了县城,这才急急忙忙的集市赶去,他得卖了带过来的农货才能回家。
第二章 凶兆
古代农村的日子平凡平静,却也和乐融融,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在秦春沛的计划中,他再努力读书几年,说不定能考中一个秀才,再努力几年,举人也能争取一下。
在古代举人已经是非常有地位的乡绅阶级了,即使不工作,名下的免税地都能养活自己和家人,到时候不管是谋得一官半职还是继续科考,日子必定比较平顺。
也许在有些穿越人士看来,秦春沛设定的人生计划有些平淡,简直是辜负了穿越带来的便利,但在经历过末世的人看来,这种平凡的日子才是难得可贵的。
因为他在读书上颇有天分,私塾里头的老师也十分喜爱他,原本私塾到了申时就结束了,但张秀才总喜欢把秦春沛留下来开小灶。
一直到申时三刻,秦春沛才从张秀才的书房里头走出来,看看时辰已经不早了,连忙就往村子里头走,若是回去晚了的话,怕家里头大人不放心,到时候会让父亲大老远的过来接。
虽说秦春沛自认是大人了,但显然家里头的长辈不这么想,若不是他坚持的话,怕是天天都得让秦大山接送。
比起清晨的悠闲,回去的路上秦春沛就走的快了一些,主要是春天日头还短,他手头也没有灯笼,真的天黑了的话就比较麻烦。
谁知道刚出城门的时候就遇到了青山村的人驾着车打算回去,看见他就招呼道:“阿沛,快过来,车上还有位置呢,坐着一块儿回去吧。”
驾车的人是青山村村长的儿子秦峰,真要说起来的话,跟秦家还没出五服,都是同一个姓氏的亲戚,秦春沛也得喊一声大伯:“大伯,我年纪轻身体好,走着回家就成了。”
秦峰平常赶着牛车来回,村里人坐车是要给钱的,虽说一人只是一文钱,但也不乐意占这个便宜,毕竟日积月累的也不是小数目。
秦峰听见这话却不乐意了,板着脸说道:“这孩子,怎么还跟你大伯客气上了。”
车上其余的村人也纷纷说道:“是啊,小童生快上来吧,怎么能让你在旁边走,我们这群泥腿子坐着呢,来来来,这里还有一个位置呢。”
眼看几个大叔大伯都要跳下车给他让位置了,秦春沛只得坐了上去,秦峰这才露出笑容来,摇头说道:“都说读书的孩子懂事儿,可不是吗,咱阿沛比村里头其他的孩子都懂事儿许多,那些混小子,恨不得一步路都不走,整天想着躲懒。”
这话得到了满车人的共鸣,纷纷讨论起自家的熊孩子来,话里话外又羡慕秦家养了个好孩子,前几年秦家说送大孙子上学的时候,他们还私底下笑话过,觉得秦家异想天开痴人做梦,泥腿子还想着家里头出读书人,谁知道这才几年过去,秦春沛就是童生了。
秦春沛唯一能做的就是维持笑容,幸亏车上还有秦峰在,村长家与老秦家的关系不错,自然也会帮他解围,怎么说都是秦家人。
好容易熬到了村口,秦春沛果然一眼看见他奶奶就在村口处等着了,忙不迭的跳下车跑过去:“奶奶,你怎么又在这边等着了,今天风大,待会儿吹着若是头疼怎么办?”
郑氏却满脸笑容的挽住孙子的胳膊,笑着说道:“你奶奶哪儿这么娇贵,这不是看你这么晚还没回来,就想着出来接一下。”
正巧旁边有人听见,凑趣的说道:“可不是吗,阿沛,你虽然考中了童生,但毕竟年纪小,别说是你奶奶,就是我们也不放心啊。”
秦春沛也是无奈,劝了好几次郑氏还是我行我素,只要他晚归就会在村口的大柳树下等着,似乎生怕他找不到家门似的。
搀扶着郑氏往秦家的方向走,秦春沛忍不住还是说道:“奶奶,我都多大了,咱们去镇上的路也安全,都是走熟了的,不会出事儿的。”
郑氏却拍了拍他的手,说道:“以前倒也罢了,最近听说北边不□□定呢,那边来的货郎都说啦,去年北边大旱收成不好,冬天又特别冷,如今还不知道怎么样了。”
这事儿秦春沛也知道,他们青山村还算风调雨顺,但这几年北边的情况似乎一直不太好,不过古代交通闭塞,传过来消息的时候通常已经过了时效性。
谈起这事儿,秦春沛也微微皱眉,但还是安慰道:“只是听说,官府也并未有公文,也从未看到过难民,说不定北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停顿了一下,秦春沛还是说了一句:“如今朝廷还算稳当,总不会看着这样子的大事儿置之不理的,想必早就派人赈灾去了。”
这话不是他说的,而是听张秀才提起过,从张秀才的话中不难发现,他对如今朝廷还是较为认可的,这一点从他们知县身上也能看出一二。
如今的皇帝绝对不是昏聩不堪之人,这一点从偶尔颁布的政策可以看得出来,而朝廷吏治虽然不到清明,但也不至于乱想丛生,看起来似乎还能延续个几代帝王。
“也是,皇帝老子总不可能看着不管的。”郑氏也就是这么一提,北方的事情距离他们太远,虽说知道北方大旱了,但青山村的村民并不会感同身受。
相比起北方,郑氏更加关心孙子的学业,听闻张秀才又把他留下来开小灶,顿时高兴的眯起了眼睛,还说道:“明天让你爹随你一块儿去,把家里头的腊肉送一块过去。”
秦春沛没有反对,这年头学生给老师送礼实在是太正常了。
两人回到家中,秦春沛先去看了看带回来的小狗,这只从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小狗看起来还没有拳头大,秦大山随便用稻草给他搭了一个狗窝,这会儿在里头缩成一团。
秦春沛的大姐秦招娣见他看的认真,便说道:“爹带回来之后,我给仔细擦了擦,但这狗崽太小了,家里头也没有奶给它喝,只得喂了点米汤。”
秦家显然是不可能为了一只小狗去找奶的,秦春沛只得说道:“也只能这样了,阿姐,辛苦你了,还得帮我照顾小狗。”
秦招娣就比秦春沛大了两岁,但作为家中的长女,她显然成熟许多,如今已经家务事一把抓了,在家里头是钱氏的好帮手。
听了这话,秦招娣笑着摸了摸秦春沛的脑袋,说道:“傻弟弟,这哪儿值得谢不谢的。”
秦春沛也跟着笑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小狗,也盼望着它能够活下来。
大约土狗的生命力很顽强,秦家就这么用米汤喂着,那小狗最后居然真的活了下来,虽然看起来瘦小的很,但几天过后却已经能跑能跳了。
等小狗熟悉了秦家,开始到处走之后,秦春沛才发现这狗子浑身漆黑,居然全身上下都没有一根杂毛,看着卖相不可谓不好。
跟黑猫不同,黑狗在民间的口碑倒是不错,乡村人都觉得黑狗辟邪,于是这小狗就这么在秦家住了下来,平时大家都小黑小黑的叫着,小狗倒是也机灵,平时乖巧的很。
秦春沛尤其喜欢这只跟前辈子那只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小黑狗,一开始狗窝还放在院子里,后来他瞧见小黑狗不吵不闹的,索性搬到了自己屋子里头。
小黑狗显然也知道家里头要讨好谁,即使喂他最多的是秦招娣,但每次看见秦春沛还是最热情,气的每每让秦招娣说不管他了。
随着春日过去,小黑一日日的长大,眼看着也强壮起来了,这时候天气也开始热起来,尤其是下雨之前总是闷的透不过起来。
秦春沛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天气,总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即使是打开房门睡觉也是如此,屋子里头连一点风都没有。
这一晚他练了许久的字,一直到天色看不清了才放下笔,躺在床上却不得入睡,最后喝了一肚子的凉开水,这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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