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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温凉盏)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


第2章 新生活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拥挤的游客,竟比甄珠想象的还要美。
  到了洛城,第一件事是买房。
  古代盲甄珠在阿朗的提醒下才知道要去牙行,找了牙人后说出条件、看房、讨价还价,最后去官府盖戳过户,程序比现代简单许多,两天后,两人依旧穿着估衣店买来的旧衣,背着扁扁的包裹,站在了新家门口。
  这是洛水北岸的铜驼坊,一个叫柳树胡同的小巷子,胡同中段有座小宅子,左右皆有邻,推开门,便见瓦屋三间,庭中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还有一株正开着云蒸霞蔚般绚丽花朵的洛阳红牡丹。
  以后,这便是她在古代的家了。
  甄珠打开门,双手展开做云雀高飞状:“新生活,我来了!”
  路旁有行人路过,看着这个胖女人做着奇怪的动作说着奇怪的话,纷纷投以侧目。
  阿朗看着宁谧的小院,再看着她。
  几个月来,狰狞的脸庞上头一次露出浅浅的笑容。
  ——
  乔迁新居,有许多事要忙,然而到了洛城后两人一直马不停蹄地忙活着,此时都又累又饿,甄珠想想自穿越以来,五脏庙兄便没享受过什么好的,遂一挥手,豪气地道:下馆子,好好吃一顿!
  闻言,阿朗拿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不是要减肥?
  甄珠语重心长地教诲他:“这个呢,就叫生活的智慧。减肥是要减的,但偶尔大吃一顿也无妨,不然若连一次尽情吃喝都不能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做人呢,需要长期的克制,但也需要偶尔的放纵。”
  阿朗有些没太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反正她总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没关系,他只要记住,然后点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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